蒹葭_高h 作者:八爪南宫
蒹葭_高h 作者:八爪南宫
猎场的军队营盘灯火通明,将军们都在为抢夺白色猎物而殚精竭虑,把大猎当做实战,各种精彩的花招对决不休。
军帐里,雷宇晨领着一众精神奕奕的小伙子们在看沙盘,在几个山头上指指点点。大猎能带上场的人有限,不过两三千,然而羽林军依然将营盘扎的十分扎实严整。鹿砦、壕沟样样不缺,山腰布置了一堆堆石头。好几辆大车都已经推到坡顶,其中一辆车顶上搭起瞭望台,篝火正在台顶熊熊燃烧。
“将军,昨天金吾将军抓到了一匹白马!”
“九门提督那里有一匹白驼!要不要去抢?”一个亲卫嚷嚷。
雷宇晨一个暴栗赏给那亲卫,“抢九门提督的,你有病啊!”
九门提督负责护卫京城安全,是最具有防守天赋和经验的统帅,雷宇晨压根没打算攻击他。一方面,是因为彼此很有交情,另一方面嘛,从防守型的统帅手里抢东西,吃力不讨好,是效率极为低下的事情。有从九门提督手里抢来一匹白驼的功夫,从其他人手里都能抢来好几匹了。
门外有人传声,“将军,兖州将军想跟你合兵一起干活儿,猎物均分,说叫你一起去商量商量,去不去?”
雷宇晨咧嘴,“当老子好哄是不?合兵?兖州将军这是想设计扣押老子,吞并我手里的兵呢!……丞相教兵法的时候,这小子是我同桌!”
旁边参将凑过头来,“要不然将计就计,把兖州将军诱骗到咱们这边来,干掉他,反吃掉他的军队!”
雷宇晨摇头,“干掉兖州将军,反而是为慕容云烈扫除了右翼的威胁,留着他!让他继续搞乱这几家世族军队!”
雷宇晨人虽然大大咧咧,可是论起黑心,绝对不输任何人。
北伐军中的同僚不是雷宇晨的抢劫对象,他的主要目标放在世族军和南楚太子那拨儿人身上,把他们手里的猎物都抢来就足够耀武扬威了!————柿子就捡软的捏,怎么地?
雷宇晨盘膝端坐在一张毛毯上,地图摊开,一边听游骑小队的报告一边在地图上勾勾划划,等到二更,羽林将军制定好了所有方略,冲属下们微笑点头,“都去睡一个时辰,三更出发,人衔枚、马裹蹄,悄悄去端了慕容云烈的营盘!”
好耶!欢呼声在大帐中雷动。
三更,猎场整个静悄悄的,似乎能听到鸟儿在上空盘旋。远处,九门提督将自己的营盘守的水泼不进,更远,玄甲卫仿佛一座沉默的堡垒,不抓捕任何猎物,纯粹在观战,金吾将军离得远,似乎和雷宇晨也没啥交集的样子……
深深的黑暗仿佛倒扣着的锅,沉闷的笼罩天地,几个羽林军游骑悄悄摸进慕容云烈的岗哨附近,将哨兵一击撂倒,对雷宇晨遥遥示意。
羽林将军马鞭狠狠一抽,用力挥起右臂,“杀!”
地动山摇,马蹄如惊雷。
慕容云烈还在营帐中熟睡,就被这莫名其妙从天而降的羽林军骑兵给踹了个翻天覆地。
杀声嘈杂,火光骤起,正七手八脚穿衣服的慕容军直接被穿着铁甲闯进来的雷宇晨领着羽林军用箭雨射了个七零八落。
“下一个,叶家军!”雷宇晨丝毫不恋战,抢了慕容云烈的白驼就撤,专找世族军欺负。
铁蹄像是惊雷一样滑过地面,又劲又急的弩箭雨开道,而剽悍的骑兵刀刃像是追随者箭簇的鬼影,羽林军队伍中间拥簇着抢来的白驼和白马,撇下身后无数世族将军的暴怒唾骂。
“见鬼,见鬼!”叶家将军————叶子衿的哥哥,本来就和雷宇晨不对付,抄起刀枪指着雷宇晨滚滚而去的背影,“重整好军队,等天亮以后围了雷宇晨,端了他的盘子!”
“将军!”夜风在脸颊上狂刮,参将驰骋在雷宇晨身边逆风大喊,“天快亮了!”
雷宇晨遥遥指向距离皇帐最近的一处光秃的石头山,“不必回营地,所有人跟着我,抢占那头石山!”
当黎明的光线给猎场的露珠染上七彩光芒的时候,前去围剿雷宇晨的几家军队才发现他早已经挪走阵地,占住了通向皇帝御帐大道旁的石山。
“雷宇晨占石山干嘛!?”叶将军跳脚,连忙转移部队去围石山,路上还碰到了慕容云烈几家,干脆合成一处摇摇荡荡的向石山进发。
大约凑了那么七八家部队,人数加起来比雷宇晨的兵还多两倍,纷纷各自在石山周围扎营。
面对两倍于自己的“敌军”,雷宇晨下达了一个在所有人看来简直是神经病的指令————分兵!
雷宇晨将三千人分成了六拨,一拨留在身边守卫石山,其余六拨从不同方向绕出去,对围剿的世族军营地发动猛攻。
……这……这也太不正常了!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能则分之,少则能逃之。也就是说,如果己方军力数倍于敌军,就毫不犹豫进攻;如果势均力敌,就想办法分散对方的兵;而如果自己人数少,就有多远跑多远。
虽然现在不能逃跑,可分兵是几个意思?
羽林军人数本来就只有世族军一半,却不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反倒先自己把自己给分散了……留在石山上的羽林军一共才五六百人,雷将军,难不成你打算让将士们一个打十个吗?会被活活围死的好嘛!
雷宇晨丝毫不在意属下们吃惊的神色,强势下达了命令。军令如山,五拨外派骑兵立刻出发,而他自己则坐在帐中看着山脚下围城蚂蚁一般的世族军,大笑着对一旁的军士朗声问,“咱这边只剩下几百人,而他们有六千————怎么样?你们有没有信心守住!”
“没问题。”其他人都沉默的时候,角落突然就有个青年低低出声。
雷宇晨扬眉看过去,军士中间,站着一个白皙的青年,他穿着羽林军装,但是面上并没有风吹日晒的痕迹,肤白如玉,连唇瓣的色泽都泛着浅浅的橘色。
青年的头发用布严严实实的包着,头盔扣得很紧,却挡不住细致眉眼中潋滟的水光。他的声音低柔,看上去仿佛水面浮掠过的孤鹤,清雅秀丽,“世族军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将军占住石山英明至极,此刻分兵,更是正确。”
“唔?”雷宇晨感兴趣的眯起眼,“你说说,你怎么看的出来世族军是乌合之众了?我为什么要占住石山,又为什么要分兵?”
青年上前一步,鞠了一躬,“他们的营盘东一簇西一簇,灯火厚薄不均,显然是各自为阵,谁也不服气谁。军心不齐,则配合不力。咱们只要顶住几番进攻,再灭掉他们几个主将,他们自会相互埋怨,再不肯把自己的性命填进去给别人垫脚,所以说,世族军是乌合之众。”
“至于石山,”青年潋滟的眼睛始终不闪不避的和雷宇晨对视,“石山是通往观猎台的必经之道,听说宇文靖太子殿下抓了一匹白马,将军呆在这里可以守株待兔,等他路过石山,立刻顺势夺走白马。石山上寸草不生,无法用火攻,而且可以利用滚石,马匹难以攀登,那么骑兵优势全无,将军只需要抵挡步兵的攻击即可。”
旁边有人插嘴,“可是,兵法上从来都是讲究占据丛林茂密的山头呀。”
青年点头微笑,“没错,兵法有这么讲。丛林茂密的山头有利于掩藏粮草仓库。但是,九白之猎只有三天,我们是不存在储存粮草问题的。最重要的是,石山距离皇帝御座很近,我们带着猎物,只需要极短的奔跑距离就可以抵达御前,只要到了御前,比赛就结束了!”
“至于分兵……”青年眯起眼睛,“世族军也是北伐军的一部分,将军是一起带着训练过的,战斗力并不弱。现在我们手里人数只有他们一半,硬打是打不过的。此刻分兵,是给了世族军彻底打败我们的希望!这是他们唯一胜过将军的机会,所以慕容云烈不会理会将军分出去的兵,只会一门心思攻打山头,抢回猎物,那么……分出去的这几支骑兵会干什么呢?”
“将军,”青年盯着雷宇晨斩钉截铁的一字一顿,“他们是去烧羽箭和兵器的,对吧?”
大猎不需要带粮草,却需要带羽箭。为了安全起见,羽箭没有杀伤力,也没有箭头,只是一根根涂了白粉的木棍,刀枪也都是木头做的假兵器,如果被烧掉了,那么就等于卸掉了对方的战斗力。
雷宇晨哈哈大笑,重重一掌拍在青年肩上,“好!小兄弟,你是个材料!跟着我一起打吧,你叫什么名字?我找个机会把你升上来!”
青年微微垂下长而柔软的睫毛,似乎是十分羞涩的小声说,“我啊,我叫天兰。”
******
这一晚,在山下围困的队伍里,除了一早就被打残、连主将都灭了的谢家军,还有慕容云烈的部队,另外江家、宋佳、王家、叶家等掌管的军队也纷纷扎寨前来攻打。
这一帮人都是高门世族出来的嫡子,谁也不服气谁,吵了半天,才好歹以慕容云烈为中心把营地连成了一片。可是军令的传达就十分不顺利了,平时听慕容家老头叨叨就已经够烦了,现在大猎期间大家各自为政,都是平级的将军,还得听你慕容云烈的军令?没门!。
到冲锋的时候就更难办了,让谁家先冲谁都不愿意。第一拨冲上去送死的铁定是炮灰,藏在后头的不是拣落儿么?让老子往上冲?……你们自己怎么不去?
明明六七千人围剿一个石头山,可光为了决定谁第一拨冲阵,就一直吵到了傍晚。终于在晚饭后,决定谁也不当炮灰,一起向上冲!
雷宇晨看着山下,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山上人少,慕容云烈就算发现兵器有危险也不会回身去救。他们定然先是下死力气灭掉我,再救兵器。”
对慕容云烈而言,一旦灭了主将雷宇晨,那么羽林军抓来的所有猎物都会归世族所有,直接带着几步赶到观猎台前,就算是赢了……这场仗,只要灭掉雷宇晨,一切就了结了!
雷宇晨看着下属们,“所以诸位只有破釜沉舟,和本将军一起坚持到世族军消耗完手里的兵器,然后和外派的骑兵里应外合————这至少需要八个时辰,你们撑得下来么?”
……以五百人对上六千人?撑八个时辰?
“将军未免太小看我们了吧!”一副将哈哈大笑,兴奋的热血在身体里沸腾,满营几乎疯狂的激情————拼了!
这是赌博,可是,战场的巅峰意义,就是赌博!
满山喧嚣,天兰————也就是画兰,对周围兴奋的激昂士兵们视若无睹,只是默默的接过身边士卒递过来的一根去了箭头的长枪。这与其说是长枪,不如说只是一根棍子罢了,他盘膝坐下看着天边的流云,然后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支早已打磨好的尖锐铁镞,安在了长枪的顶端。
如此,这假枪就是一柄真的长枪了,一柄可以致人于死地的长枪。
南枪北剑,北剑指的是雷宇晨,南枪则指的是他,孟天兰。
孟天兰,这个名字嚼在嘴里,实在陌生。当初立于南楚海疆,宁折不屈的少年将军,似乎是上辈子的事情。
他看着山下,看向遥遥的南方。
******
世族军的总攻开始。
这一战雷宇晨虽说胸有成竹,一样也感到艰苦。不过这样的艰苦也是他需要的,马上就要北伐,如果总是让将士们们感到轻轻松松就能胜利,那么大猎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战争总是艰苦卓绝的,大部分的战役都会枯燥而血腥,他需要提前将军士们的状态调整到巅峰。
世族军的统帅虽然不怎么地,然而慕容云烈还算有两下子,最主要的是,世族军的兵是从北伐军中分出去的,战斗力不可谓不强。
雷宇晨极为谨慎,一排堆满石头的大车横过山腰,头尾相接地连成了一排短短的营墙,把上山的道路堵了个严严实实。车前手臂粗的鹿砦纵横交错,大车朝外的一面上竖起了一排一人高的挡板,就是拼着箭雨跳过壕沟鹿砦、冲到大车前面,也只有徒手爬过挡板才能砍人。
即使这样,他还是被密密如同潮水一般涌上来的世族军压得喘不过气来,人数的差距赤裸裸放在那里,不容忽视。每一次指挥,每一次思考和计算都似乎要将骨头熬干。
羽箭掠过耳畔,有被箭端白粉打中的士兵立刻就被当做死人,自己下场。对方人数在减少,可己方人数也在减少,而以雷宇晨这边的形势来讲,他明显更加禁不起任何损耗。
雷宇晨明显的感觉到士兵们兴奋中夹杂着煎熬,干脆不要护军,自己一手剑一手盾,站在最前方指挥战斗,从战场的一端不断的跑到另一端,弥补任何他能看到的漏洞。主将必须保持极为镇定冷静的状态,否则手下的将士会立刻被巨大的心理压力搞垮。
八个时辰不眠不休,利用这样简易的防线抵挡住十倍于自己的敌人车轮战进攻,士兵们身体的力量在迅速消耗!
雷宇晨的战线长,他的人少,所以防线很薄,然而即使如此,世族军们这里也感到痛苦不堪。
雷宇晨的战线虽然薄,但是弹性十足,就那么薄薄的一堵人墙,却怎么也突破不了,怎么冲也冲不散,世族军就仿佛在泥沼中行走,脚步下都是粘滞的胶水。
终于这个时候,有人指着石山脚下营地冉冉的青烟惊叫,“糟了,兵器!”
世族们的兵器堆在营地里,外派的五支羽林骑兵一刻都没有耽误,绕到了山脚就立刻立即防火烧羽箭和兵器。
山脚下的世族军人数极少,根本顶不住羽林骑兵的攻击!如果慕容云烈不派人回去援救,那么世族们的刀枪和羽箭就会被烧光,只能用手里现有的这点存货打!
慕容云烈眯起眼睛……怎么办?是回去救兵器,还是继续围攻雷宇晨?
有眼睛的都能看出雷宇晨薄薄的战线摇摇欲坠,随时都可能崩溃,所有白色猎物都被圈在石山顶,只要冲破他的防线,世族们就赢了!
如果回去救兵器,雷宇晨就获得大大喘息的机会。可是如果不救兵器,那一旦被雷宇晨坚持到世族手里的羽箭耗光,再和外围的羽林骑兵来个前后夹击,世族就会输的一派涂地!
慕容云烈首次在一场大猎中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无论怎么选择都让人浑身发抖,无从下手,不知道哪个方向才是正确的。
火烧兵器仿佛一剂强心针,打的雷宇晨这边精神一震,同时世族军的攻击也更加疯狂。
“不救了!”慕容云烈终于将脚一跺,“雷宇晨的防线已经撑不住了,继续攻,落日前必须攻下来!务必在箭射光前冲破雷宇晨的防线!”
黑压压的兵潮水一样猛扑上来,薄薄的防线就像在潮水冲击下吱吱呀呀的脆弱船板,战况激烈到了连皇帝都特意前来观战的地步。
天边已经抹上了淡淡的夕阳烟霞。
“雷宇晨赢定了。”沉络抱着双臂,笑吟吟慵懒侧头,枕在身畔苏倾容的肩上,漆黑长发顺着青色的软化纹理滑下,夕阳的微微薄红抹在白玉一般的肌肤上,目光流动中忽然就带上了锋锐凛冽的傲慢味道。
“以正合,以奇胜。用雷宇晨攻打南楚的东南海疆,最合适不过。”苏倾容唇角微微挑,笑容如同云光雨破,弯曲手臂任凭美艳的皇帝陛下枕的舒服。
苏倾容伸出了一根指头,指尖微微发红,指甲在透亮的阳光中仿佛贝壳做成的刀刃,在虚无的空气中一划而过,“雷宇晨出东南,臣出西北,东西一线,南楚死无葬身之地。”
晚霞仿佛从天际坠落下的流火,将石山染成了血色。在以一对十的情况下,雷宇晨硬是用薄薄的防线挡住了世族军们几近疯狂的,破釜沉舟的进攻,活活撑了九个时辰。而这个时候,世族军手里的羽箭已经告罄。
而雷宇晨外派的骑兵在捣毁了世族军的所有营地后,毫不浪费时间的杀了个回马枪,出现在了世族军的背后,堵住了他们的退路。
“将军,没有箭了!”满头尘土的副官揉着满脸的砂石对慕容云烈报告,沮丧无比,“羽箭都已经射光了……”
羽箭射光了,总不能凭徒手去进攻吧?刚才用箭雨都没有攻下来,缺少箭矢的现在就更不可能!向前攻,攻不下来;向后退,雷宇晨的外派骑兵堵在后头!
慕容云烈牙齿咬的格格响,皇帝陛下就在另外一个山头观战,他们却输得如此难看!
现在已经不是抢夺猎物的问题,而是全军覆没的问题!
雷宇晨对于战争的转折点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他从扎满了箭矢的挡板后站起身来,从背后的箭囊中抽出三根羽箭直直对准慕容云烈,“他们的箭用完了,杀!现在!”
羽林军直接推开了防线的挡板,撤下鹿砦,将事先堆在防线外的石头统统推落滚下山!
地动山摇的喊杀声似乎要将脚下的山石都炸飞一样,慕容云烈和世族军被滚石的气势逼得连连后退,散成一盘黄沙,偏偏雷宇晨那边箭矢充足,滚石刚刚躲完,劈头盖脸就是一阵迎面的箭雨。
不断有士卒身中羽箭上的白粉,雷宇晨领着前队在前冲锋,将世族军一整个切割成慌乱的泥沼,后方的羽林军趁乱包抄过来,将世族军裹进前后包围圈中尽情碾压。
南楚太子宇文靖领着自己的队伍路过石山的时候,想护着自己的白马闪避,却被侧翼等了许久的一支羽林军骑兵给捎带着直接裹进混战中。
宇文靖稀里糊涂的就被逼近了战场,一时间惨叫声、惊呼声、人落马的轰隆声,交织成一片惊心动魄的回响。
雷宇晨大笑,“太子殿下,你的白马也尽交给外臣吧,承让了!”
宇文靖陷在厮杀泥泞的战场里,四周火把摇曳,人声嘈杂,只觉得哪里都是雷宇晨的羽林军,火光下刀剑的反光,只怕数也数不清!
马声嘶鸣,二百来里宽、百多里纵深的战场上,几派军彼此绞杀成一团。
战局已定。现在纯粹是完成任务一般的在“杀人”,世族军和太子亲卫们不断身中带着白粉的羽箭,人数不断锐减。宇文靖稀里糊涂的被卷入战场,唯一的一匹白马也被抢走,怎么力挽狂澜都无济于事。
******
画兰藏在密密簇簇的羽林军中,默默的注视着脚下的战场。
那个身穿华贵银甲的男人,就是南楚的太子殿下,是他故国的主君。
宇文靖身边的南楚兵在雷宇晨的冲击下溃散成沙,踉踉跄跄,如同无头苍蝇在战场上推挤,画兰冷冷的看着,几乎将下唇撕咬出血。
这些兵……这些兵……曾经都是他在海疆呕心沥血亲手练出来的兵,是南楚精锐中的精锐!是他一声令下,哪怕在刀枪火海上也能毫不犹豫往上冲,结阵突击的兵!
战场上,永远都有各种突然事件发生,遇到敌方的冲击,首先要做的就是当机立断稳住阵型,连一条缝隙都不能给对方留!这些兵,这些兵,怎么会懦弱到一冲就散!
南楚究竟腐败到了什么地步?他的兵,什么时候破败到了这种地步?不过短短几年,这些人竟然受到一点冲击就慌乱的如同没了头的苍蝇!
用什么唤醒南楚?
用什么唤醒这些废物?!
画兰慢慢举高了手臂,将手中的长枪慢慢对准了宇文靖的心脏。
华贵的银甲,太子的徽章,画兰看得很清楚。南楚的太子殿下呆在高大的骏马上,手忙脚乱的在战场上回旋。
……宇文靖,没有了你,南楚就还有希望。
没有了你,哪怕楚皇和淮王彼此厮杀,也好过于现在三分天下,不堪一击。
你就死在雷宇晨的战场上吧!如此,连雷宇晨都要被你连累!你是沉络重要的人质,一旦死在雷宇晨战场上,沉络必然要治罪,那么他势必无法前去北伐!
雷宇晨是名将中的名将,北伐没有雷宇晨,就少了三分实力!
所以宇文靖,虽然你是故国的太子,是我旧日的主君,我也要在大猎中间,取你性命!
南楚虽然不再是故国,却是故乡……画兰举起手臂,枪头精确的瞄准了宇文靖。
那手臂如同钢铁一样坚韧,潋滟的黑眸中刀一般阴冷狠绝。宇文靖穿着银甲,宇文靖的距离很远。但这对于南枪孟天兰而言,都不是问题。
少年南楚孟天兰,一柄长枪在手,叱咤风云,未尝败绩。
没有什么能挡得住他投出的枪,银甲不行,血肉更不行。
画兰深深吸了一口气,毫不犹豫将手中锐利的长枪直冲宇文靖心口掷了出去!
银芒破空!铁头枪的迅疾如电雷奔电掣,直冲宇文靖心脏而去,穿破重重缝隙,穿云裂石的尖锐声蓦然高扬!
在场外观战的沉络立即发现了混乱的战场上这一抹疾速不详的闪光!
与此同时,雷宇晨也发出怒吼,“铁头枪!该死!谁在猎场上用真枪!”
雷宇晨大惊,立刻拔刀迎着铁枪俯冲的方向掷了过去,长身一扑,飞身就要挡在宇文靖身前————
长枪犹如天河倒倾,白浪滔滔飞流直下,雷宇晨拔刀虽然快,却终究还是迟了一秒,铁枪森森的寒气已经在肌肤上逼起了颗颗寒栗,毫无偏斜的扎进银甲,直直扎入心窝!
血舞飞溅,场上的将士们都忘了拼杀,呆呆的看着这一幕。
太子胯下的马受了惊,高高扬起前提,将人摔了下来,面朝下倒入黄土和草地。
大摊大摊的血液流淌开来,沾湿了雷宇晨的靴子,羽林将军眯起眼看向刺目的夕阳,一片带着腥味的血湿。
画兰藏身在无数嗔目结舌的将士们中间,看着翻到在地的宇文靖的尸体。枪头将他身体对穿,扎碎了他的心脏,落地的那一秒,宇文靖就已经死了!
宇文靖,死了……
画兰抱起双臂,垂眸唇边噙着阴冷的微笑。
孤身于北周,谋杀旧主,从此以后,南楚孟天兰,无国无家。
……
远远看着这一幕的北周皇帝缓缓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手指抓着把手,身下的红艳长袍比燃烧的火焰还更夺目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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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_高h 作者:八爪南宫
猎场的军队营盘灯火通明,将军们都在为抢夺白色猎物而殚精竭虑,把大猎当做实战,各种精彩的花招对决不休。
军帐里,雷宇晨领着一众精神奕奕的小伙子们在看沙盘,在几个山头上指指点点。大猎能带上场的人有限,不过两三千,然而羽林军依然将营盘扎的十分扎实严整。鹿砦、壕沟样样不缺,山腰布置了一堆堆石头。好几辆大车都已经推到坡顶,其中一辆车顶上搭起瞭望台,篝火正在台顶熊熊燃烧。
“将军,昨天金吾将军抓到了一匹白马!”
“九门提督那里有一匹白驼!要不要去抢?”一个亲卫嚷嚷。
雷宇晨一个暴栗赏给那亲卫,“抢九门提督的,你有病啊!”
九门提督负责护卫京城安全,是最具有防守天赋和经验的统帅,雷宇晨压根没打算攻击他。一方面,是因为彼此很有交情,另一方面嘛,从防守型的统帅手里抢东西,吃力不讨好,是效率极为低下的事情。有从九门提督手里抢来一匹白驼的功夫,从其他人手里都能抢来好几匹了。
门外有人传声,“将军,兖州将军想跟你合兵一起干活儿,猎物均分,说叫你一起去商量商量,去不去?”
雷宇晨咧嘴,“当老子好哄是不?合兵?兖州将军这是想设计扣押老子,吞并我手里的兵呢!……丞相教兵法的时候,这小子是我同桌!”
旁边参将凑过头来,“要不然将计就计,把兖州将军诱骗到咱们这边来,干掉他,反吃掉他的军队!”
雷宇晨摇头,“干掉兖州将军,反而是为慕容云烈扫除了右翼的威胁,留着他!让他继续搞乱这几家世族军队!”
雷宇晨人虽然大大咧咧,可是论起黑心,绝对不输任何人。
北伐军中的同僚不是雷宇晨的抢劫对象,他的主要目标放在世族军和南楚太子那拨儿人身上,把他们手里的猎物都抢来就足够耀武扬威了!————柿子就捡软的捏,怎么地?
雷宇晨盘膝端坐在一张毛毯上,地图摊开,一边听游骑小队的报告一边在地图上勾勾划划,等到二更,羽林将军制定好了所有方略,冲属下们微笑点头,“都去睡一个时辰,三更出发,人衔枚、马裹蹄,悄悄去端了慕容云烈的营盘!”
好耶!欢呼声在大帐中雷动。
三更,猎场整个静悄悄的,似乎能听到鸟儿在上空盘旋。远处,九门提督将自己的营盘守的水泼不进,更远,玄甲卫仿佛一座沉默的堡垒,不抓捕任何猎物,纯粹在观战,金吾将军离得远,似乎和雷宇晨也没啥交集的样子……
深深的黑暗仿佛倒扣着的锅,沉闷的笼罩天地,几个羽林军游骑悄悄摸进慕容云烈的岗哨附近,将哨兵一击撂倒,对雷宇晨遥遥示意。
羽林将军马鞭狠狠一抽,用力挥起右臂,“杀!”
地动山摇,马蹄如惊雷。
慕容云烈还在营帐中熟睡,就被这莫名其妙从天而降的羽林军骑兵给踹了个翻天覆地。
杀声嘈杂,火光骤起,正七手八脚穿衣服的慕容军直接被穿着铁甲闯进来的雷宇晨领着羽林军用箭雨射了个七零八落。
“下一个,叶家军!”雷宇晨丝毫不恋战,抢了慕容云烈的白驼就撤,专找世族军欺负。
铁蹄像是惊雷一样滑过地面,又劲又急的弩箭雨开道,而剽悍的骑兵刀刃像是追随者箭簇的鬼影,羽林军队伍中间拥簇着抢来的白驼和白马,撇下身后无数世族将军的暴怒唾骂。
“见鬼,见鬼!”叶家将军————叶子衿的哥哥,本来就和雷宇晨不对付,抄起刀枪指着雷宇晨滚滚而去的背影,“重整好军队,等天亮以后围了雷宇晨,端了他的盘子!”
“将军!”夜风在脸颊上狂刮,参将驰骋在雷宇晨身边逆风大喊,“天快亮了!”
雷宇晨遥遥指向距离皇帐最近的一处光秃的石头山,“不必回营地,所有人跟着我,抢占那头石山!”
当黎明的光线给猎场的露珠染上七彩光芒的时候,前去围剿雷宇晨的几家军队才发现他早已经挪走阵地,占住了通向皇帝御帐大道旁的石山。
“雷宇晨占石山干嘛!?”叶将军跳脚,连忙转移部队去围石山,路上还碰到了慕容云烈几家,干脆合成一处摇摇荡荡的向石山进发。
大约凑了那么七八家部队,人数加起来比雷宇晨的兵还多两倍,纷纷各自在石山周围扎营。
面对两倍于自己的“敌军”,雷宇晨下达了一个在所有人看来简直是神经病的指令————分兵!
雷宇晨将三千人分成了六拨,一拨留在身边守卫石山,其余六拨从不同方向绕出去,对围剿的世族军营地发动猛攻。
……这……这也太不正常了!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能则分之,少则能逃之。也就是说,如果己方军力数倍于敌军,就毫不犹豫进攻;如果势均力敌,就想办法分散对方的兵;而如果自己人数少,就有多远跑多远。
虽然现在不能逃跑,可分兵是几个意思?
羽林军人数本来就只有世族军一半,却不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反倒先自己把自己给分散了……留在石山上的羽林军一共才五六百人,雷将军,难不成你打算让将士们一个打十个吗?会被活活围死的好嘛!
雷宇晨丝毫不在意属下们吃惊的神色,强势下达了命令。军令如山,五拨外派骑兵立刻出发,而他自己则坐在帐中看着山脚下围城蚂蚁一般的世族军,大笑着对一旁的军士朗声问,“咱这边只剩下几百人,而他们有六千————怎么样?你们有没有信心守住!”
“没问题。”其他人都沉默的时候,角落突然就有个青年低低出声。
雷宇晨扬眉看过去,军士中间,站着一个白皙的青年,他穿着羽林军装,但是面上并没有风吹日晒的痕迹,肤白如玉,连唇瓣的色泽都泛着浅浅的橘色。
青年的头发用布严严实实的包着,头盔扣得很紧,却挡不住细致眉眼中潋滟的水光。他的声音低柔,看上去仿佛水面浮掠过的孤鹤,清雅秀丽,“世族军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将军占住石山英明至极,此刻分兵,更是正确。”
“唔?”雷宇晨感兴趣的眯起眼,“你说说,你怎么看的出来世族军是乌合之众了?我为什么要占住石山,又为什么要分兵?”
青年上前一步,鞠了一躬,“他们的营盘东一簇西一簇,灯火厚薄不均,显然是各自为阵,谁也不服气谁。军心不齐,则配合不力。咱们只要顶住几番进攻,再灭掉他们几个主将,他们自会相互埋怨,再不肯把自己的性命填进去给别人垫脚,所以说,世族军是乌合之众。”
“至于石山,”青年潋滟的眼睛始终不闪不避的和雷宇晨对视,“石山是通往观猎台的必经之道,听说宇文靖太子殿下抓了一匹白马,将军呆在这里可以守株待兔,等他路过石山,立刻顺势夺走白马。石山上寸草不生,无法用火攻,而且可以利用滚石,马匹难以攀登,那么骑兵优势全无,将军只需要抵挡步兵的攻击即可。”
旁边有人插嘴,“可是,兵法上从来都是讲究占据丛林茂密的山头呀。”
青年点头微笑,“没错,兵法有这么讲。丛林茂密的山头有利于掩藏粮草仓库。但是,九白之猎只有三天,我们是不存在储存粮草问题的。最重要的是,石山距离皇帝御座很近,我们带着猎物,只需要极短的奔跑距离就可以抵达御前,只要到了御前,比赛就结束了!”
“至于分兵……”青年眯起眼睛,“世族军也是北伐军的一部分,将军是一起带着训练过的,战斗力并不弱。现在我们手里人数只有他们一半,硬打是打不过的。此刻分兵,是给了世族军彻底打败我们的希望!这是他们唯一胜过将军的机会,所以慕容云烈不会理会将军分出去的兵,只会一门心思攻打山头,抢回猎物,那么……分出去的这几支骑兵会干什么呢?”
“将军,”青年盯着雷宇晨斩钉截铁的一字一顿,“他们是去烧羽箭和兵器的,对吧?”
大猎不需要带粮草,却需要带羽箭。为了安全起见,羽箭没有杀伤力,也没有箭头,只是一根根涂了白粉的木棍,刀枪也都是木头做的假兵器,如果被烧掉了,那么就等于卸掉了对方的战斗力。
雷宇晨哈哈大笑,重重一掌拍在青年肩上,“好!小兄弟,你是个材料!跟着我一起打吧,你叫什么名字?我找个机会把你升上来!”
青年微微垂下长而柔软的睫毛,似乎是十分羞涩的小声说,“我啊,我叫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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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晚,在山下围困的队伍里,除了一早就被打残、连主将都灭了的谢家军,还有慕容云烈的部队,另外江家、宋佳、王家、叶家等掌管的军队也纷纷扎寨前来攻打。
这一帮人都是高门世族出来的嫡子,谁也不服气谁,吵了半天,才好歹以慕容云烈为中心把营地连成了一片。可是军令的传达就十分不顺利了,平时听慕容家老头叨叨就已经够烦了,现在大猎期间大家各自为政,都是平级的将军,还得听你慕容云烈的军令?没门!。
到冲锋的时候就更难办了,让谁家先冲谁都不愿意。第一拨冲上去送死的铁定是炮灰,藏在后头的不是拣落儿么?让老子往上冲?……你们自己怎么不去?
明明六七千人围剿一个石头山,可光为了决定谁第一拨冲阵,就一直吵到了傍晚。终于在晚饭后,决定谁也不当炮灰,一起向上冲!
雷宇晨看着山下,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山上人少,慕容云烈就算发现兵器有危险也不会回身去救。他们定然先是下死力气灭掉我,再救兵器。”
对慕容云烈而言,一旦灭了主将雷宇晨,那么羽林军抓来的所有猎物都会归世族所有,直接带着几步赶到观猎台前,就算是赢了……这场仗,只要灭掉雷宇晨,一切就了结了!
雷宇晨看着下属们,“所以诸位只有破釜沉舟,和本将军一起坚持到世族军消耗完手里的兵器,然后和外派的骑兵里应外合————这至少需要八个时辰,你们撑得下来么?”
……以五百人对上六千人?撑八个时辰?
“将军未免太小看我们了吧!”一副将哈哈大笑,兴奋的热血在身体里沸腾,满营几乎疯狂的激情————拼了!
这是赌博,可是,战场的巅峰意义,就是赌博!
满山喧嚣,天兰————也就是画兰,对周围兴奋的激昂士兵们视若无睹,只是默默的接过身边士卒递过来的一根去了箭头的长枪。这与其说是长枪,不如说只是一根棍子罢了,他盘膝坐下看着天边的流云,然后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支早已打磨好的尖锐铁镞,安在了长枪的顶端。
如此,这假枪就是一柄真的长枪了,一柄可以致人于死地的长枪。
南枪北剑,北剑指的是雷宇晨,南枪则指的是他,孟天兰。
孟天兰,这个名字嚼在嘴里,实在陌生。当初立于南楚海疆,宁折不屈的少年将军,似乎是上辈子的事情。
他看着山下,看向遥遥的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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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族军的总攻开始。
这一战雷宇晨虽说胸有成竹,一样也感到艰苦。不过这样的艰苦也是他需要的,马上就要北伐,如果总是让将士们们感到轻轻松松就能胜利,那么大猎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战争总是艰苦卓绝的,大部分的战役都会枯燥而血腥,他需要提前将军士们的状态调整到巅峰。
世族军的统帅虽然不怎么地,然而慕容云烈还算有两下子,最主要的是,世族军的兵是从北伐军中分出去的,战斗力不可谓不强。
雷宇晨极为谨慎,一排堆满石头的大车横过山腰,头尾相接地连成了一排短短的营墙,把上山的道路堵了个严严实实。车前手臂粗的鹿砦纵横交错,大车朝外的一面上竖起了一排一人高的挡板,就是拼着箭雨跳过壕沟鹿砦、冲到大车前面,也只有徒手爬过挡板才能砍人。
即使这样,他还是被密密如同潮水一般涌上来的世族军压得喘不过气来,人数的差距赤裸裸放在那里,不容忽视。每一次指挥,每一次思考和计算都似乎要将骨头熬干。
羽箭掠过耳畔,有被箭端白粉打中的士兵立刻就被当做死人,自己下场。对方人数在减少,可己方人数也在减少,而以雷宇晨这边的形势来讲,他明显更加禁不起任何损耗。
雷宇晨明显的感觉到士兵们兴奋中夹杂着煎熬,干脆不要护军,自己一手剑一手盾,站在最前方指挥战斗,从战场的一端不断的跑到另一端,弥补任何他能看到的漏洞。主将必须保持极为镇定冷静的状态,否则手下的将士会立刻被巨大的心理压力搞垮。
八个时辰不眠不休,利用这样简易的防线抵挡住十倍于自己的敌人车轮战进攻,士兵们身体的力量在迅速消耗!
雷宇晨的战线长,他的人少,所以防线很薄,然而即使如此,世族军们这里也感到痛苦不堪。
雷宇晨的战线虽然薄,但是弹性十足,就那么薄薄的一堵人墙,却怎么也突破不了,怎么冲也冲不散,世族军就仿佛在泥沼中行走,脚步下都是粘滞的胶水。
终于这个时候,有人指着石山脚下营地冉冉的青烟惊叫,“糟了,兵器!”
世族们的兵器堆在营地里,外派的五支羽林骑兵一刻都没有耽误,绕到了山脚就立刻立即防火烧羽箭和兵器。
山脚下的世族军人数极少,根本顶不住羽林骑兵的攻击!如果慕容云烈不派人回去援救,那么世族们的刀枪和羽箭就会被烧光,只能用手里现有的这点存货打!
慕容云烈眯起眼睛……怎么办?是回去救兵器,还是继续围攻雷宇晨?
有眼睛的都能看出雷宇晨薄薄的战线摇摇欲坠,随时都可能崩溃,所有白色猎物都被圈在石山顶,只要冲破他的防线,世族们就赢了!
如果回去救兵器,雷宇晨就获得大大喘息的机会。可是如果不救兵器,那一旦被雷宇晨坚持到世族手里的羽箭耗光,再和外围的羽林骑兵来个前后夹击,世族就会输的一派涂地!
慕容云烈首次在一场大猎中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无论怎么选择都让人浑身发抖,无从下手,不知道哪个方向才是正确的。
火烧兵器仿佛一剂强心针,打的雷宇晨这边精神一震,同时世族军的攻击也更加疯狂。
“不救了!”慕容云烈终于将脚一跺,“雷宇晨的防线已经撑不住了,继续攻,落日前必须攻下来!务必在箭射光前冲破雷宇晨的防线!”
黑压压的兵潮水一样猛扑上来,薄薄的防线就像在潮水冲击下吱吱呀呀的脆弱船板,战况激烈到了连皇帝都特意前来观战的地步。
天边已经抹上了淡淡的夕阳烟霞。
“雷宇晨赢定了。”沉络抱着双臂,笑吟吟慵懒侧头,枕在身畔苏倾容的肩上,漆黑长发顺着青色的软化纹理滑下,夕阳的微微薄红抹在白玉一般的肌肤上,目光流动中忽然就带上了锋锐凛冽的傲慢味道。
“以正合,以奇胜。用雷宇晨攻打南楚的东南海疆,最合适不过。”苏倾容唇角微微挑,笑容如同云光雨破,弯曲手臂任凭美艳的皇帝陛下枕的舒服。
苏倾容伸出了一根指头,指尖微微发红,指甲在透亮的阳光中仿佛贝壳做成的刀刃,在虚无的空气中一划而过,“雷宇晨出东南,臣出西北,东西一线,南楚死无葬身之地。”
晚霞仿佛从天际坠落下的流火,将石山染成了血色。在以一对十的情况下,雷宇晨硬是用薄薄的防线挡住了世族军们几近疯狂的,破釜沉舟的进攻,活活撑了九个时辰。而这个时候,世族军手里的羽箭已经告罄。
而雷宇晨外派的骑兵在捣毁了世族军的所有营地后,毫不浪费时间的杀了个回马枪,出现在了世族军的背后,堵住了他们的退路。
“将军,没有箭了!”满头尘土的副官揉着满脸的砂石对慕容云烈报告,沮丧无比,“羽箭都已经射光了……”
羽箭射光了,总不能凭徒手去进攻吧?刚才用箭雨都没有攻下来,缺少箭矢的现在就更不可能!向前攻,攻不下来;向后退,雷宇晨的外派骑兵堵在后头!
慕容云烈牙齿咬的格格响,皇帝陛下就在另外一个山头观战,他们却输得如此难看!
现在已经不是抢夺猎物的问题,而是全军覆没的问题!
雷宇晨对于战争的转折点有着极其敏锐的嗅觉,他从扎满了箭矢的挡板后站起身来,从背后的箭囊中抽出三根羽箭直直对准慕容云烈,“他们的箭用完了,杀!现在!”
羽林军直接推开了防线的挡板,撤下鹿砦,将事先堆在防线外的石头统统推落滚下山!
地动山摇的喊杀声似乎要将脚下的山石都炸飞一样,慕容云烈和世族军被滚石的气势逼得连连后退,散成一盘黄沙,偏偏雷宇晨那边箭矢充足,滚石刚刚躲完,劈头盖脸就是一阵迎面的箭雨。
不断有士卒身中羽箭上的白粉,雷宇晨领着前队在前冲锋,将世族军一整个切割成慌乱的泥沼,后方的羽林军趁乱包抄过来,将世族军裹进前后包围圈中尽情碾压。
南楚太子宇文靖领着自己的队伍路过石山的时候,想护着自己的白马闪避,却被侧翼等了许久的一支羽林军骑兵给捎带着直接裹进混战中。
宇文靖稀里糊涂的就被逼近了战场,一时间惨叫声、惊呼声、人落马的轰隆声,交织成一片惊心动魄的回响。
雷宇晨大笑,“太子殿下,你的白马也尽交给外臣吧,承让了!”
宇文靖陷在厮杀泥泞的战场里,四周火把摇曳,人声嘈杂,只觉得哪里都是雷宇晨的羽林军,火光下刀剑的反光,只怕数也数不清!
马声嘶鸣,二百来里宽、百多里纵深的战场上,几派军彼此绞杀成一团。
战局已定。现在纯粹是完成任务一般的在“杀人”,世族军和太子亲卫们不断身中带着白粉的羽箭,人数不断锐减。宇文靖稀里糊涂的被卷入战场,唯一的一匹白马也被抢走,怎么力挽狂澜都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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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兰藏在密密簇簇的羽林军中,默默的注视着脚下的战场。
那个身穿华贵银甲的男人,就是南楚的太子殿下,是他故国的主君。
宇文靖身边的南楚兵在雷宇晨的冲击下溃散成沙,踉踉跄跄,如同无头苍蝇在战场上推挤,画兰冷冷的看着,几乎将下唇撕咬出血。
这些兵……这些兵……曾经都是他在海疆呕心沥血亲手练出来的兵,是南楚精锐中的精锐!是他一声令下,哪怕在刀枪火海上也能毫不犹豫往上冲,结阵突击的兵!
战场上,永远都有各种突然事件发生,遇到敌方的冲击,首先要做的就是当机立断稳住阵型,连一条缝隙都不能给对方留!这些兵,这些兵,怎么会懦弱到一冲就散!
南楚究竟腐败到了什么地步?他的兵,什么时候破败到了这种地步?不过短短几年,这些人竟然受到一点冲击就慌乱的如同没了头的苍蝇!
用什么唤醒南楚?
用什么唤醒这些废物?!
画兰慢慢举高了手臂,将手中的长枪慢慢对准了宇文靖的心脏。
华贵的银甲,太子的徽章,画兰看得很清楚。南楚的太子殿下呆在高大的骏马上,手忙脚乱的在战场上回旋。
……宇文靖,没有了你,南楚就还有希望。
没有了你,哪怕楚皇和淮王彼此厮杀,也好过于现在三分天下,不堪一击。
你就死在雷宇晨的战场上吧!如此,连雷宇晨都要被你连累!你是沉络重要的人质,一旦死在雷宇晨战场上,沉络必然要治罪,那么他势必无法前去北伐!
雷宇晨是名将中的名将,北伐没有雷宇晨,就少了三分实力!
所以宇文靖,虽然你是故国的太子,是我旧日的主君,我也要在大猎中间,取你性命!
南楚虽然不再是故国,却是故乡……画兰举起手臂,枪头精确的瞄准了宇文靖。
那手臂如同钢铁一样坚韧,潋滟的黑眸中刀一般阴冷狠绝。宇文靖穿着银甲,宇文靖的距离很远。但这对于南枪孟天兰而言,都不是问题。
少年南楚孟天兰,一柄长枪在手,叱咤风云,未尝败绩。
没有什么能挡得住他投出的枪,银甲不行,血肉更不行。
画兰深深吸了一口气,毫不犹豫将手中锐利的长枪直冲宇文靖心口掷了出去!
银芒破空!铁头枪的迅疾如电雷奔电掣,直冲宇文靖心脏而去,穿破重重缝隙,穿云裂石的尖锐声蓦然高扬!
在场外观战的沉络立即发现了混乱的战场上这一抹疾速不详的闪光!
与此同时,雷宇晨也发出怒吼,“铁头枪!该死!谁在猎场上用真枪!”
雷宇晨大惊,立刻拔刀迎着铁枪俯冲的方向掷了过去,长身一扑,飞身就要挡在宇文靖身前————
长枪犹如天河倒倾,白浪滔滔飞流直下,雷宇晨拔刀虽然快,却终究还是迟了一秒,铁枪森森的寒气已经在肌肤上逼起了颗颗寒栗,毫无偏斜的扎进银甲,直直扎入心窝!
血舞飞溅,场上的将士们都忘了拼杀,呆呆的看着这一幕。
太子胯下的马受了惊,高高扬起前提,将人摔了下来,面朝下倒入黄土和草地。
大摊大摊的血液流淌开来,沾湿了雷宇晨的靴子,羽林将军眯起眼看向刺目的夕阳,一片带着腥味的血湿。
画兰藏身在无数嗔目结舌的将士们中间,看着翻到在地的宇文靖的尸体。枪头将他身体对穿,扎碎了他的心脏,落地的那一秒,宇文靖就已经死了!
宇文靖,死了……
画兰抱起双臂,垂眸唇边噙着阴冷的微笑。
孤身于北周,谋杀旧主,从此以后,南楚孟天兰,无国无家。
……
远远看着这一幕的北周皇帝缓缓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手指抓着把手,身下的红艳长袍比燃烧的火焰还更夺目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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