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多日前,油尖旺区百辆豪车送葬之后,今日又有百辆豪车现身广恩寺前。”
    “据悉,这是一位倪姓善人联合广恩寺,共同主办的祈福法会。”
    “整场法会将持续三天,期间收到的各界人士捐款,将全部用于改善养老院居住环境,广恩寺主持海静禅师预计,收集的善款可能会超过三千万港币,足以修缮上百家养老院。”
    天台上,摆放着一个小巧的收音机。
    黄志诚戴着墨镜,喝着可乐,听得津津有味。
    “倪家是做偏门生意的,哪年不赚几千万下来,你听听,当家人死了,就捐三千万出来,怎么够老家伙和阎王爷还账?”
    三千万虽然不少,可也要看是谁拿出来。
    其他富豪拿三千万港币做慈善,报纸早铺天盖地的报道了,民众也会拍手叫好。
    倪家不一样,他们没得洗。
    就连收了黑钱的广播公司,都不敢指名道姓的表彰倪永孝,只能以倪姓善人来称呼,可见哪怕他捐了三千万出来,港岛名流也不会认可他。
    “三千万就想买个好名声,算盘打的可真响,也不看看自己有多黑,能不能洗白。”
    黄志诚喝了口可乐,脸上带着讥讽的笑容:“我看是没用喽,有这个钱,还不如给自己买块好墓地!”
    对于倪家,黄志诚恨之入骨。
    他发过誓,只要自己活着,早晚有一天要把倪家赶尽杀绝。
    老家伙的死只是个开始,他不喊停永远不会结束。
    “黄sir,倪家主要是做什么生意的?”
    天台上还有个听众,便是被黄志诚喊来的林耀。
    林耀今天穿着白色衬衫,下身是运动鞋,运动裤,头上戴着鸭舌帽,打扮的很年轻。
    “什么生意赚钱做什么,摇头丸,蓝冰,夜总会,麻将馆,饭店,娱乐城,倪家都有的做。”
    “对了,还有卫生费,整个尖沙咀地区,上到大公司下到街边地摊,都要给倪家交钱。”
    “据说每个月光是卫生费,倪家就能收八百多万,再加上自己的生意,哪怕去掉给下面小弟的分红,一年也有七八千万的纯利润。”
    尖沙咀是倪家清一色,别的社团根本进不来,赚钱的行业和卫生费收益,一直被倪家死死攥在手里。
    黄志诚对倪家的情况如数家珍,知道的比档案记载的还多。
    这得益于他在倪家有个好帮手,倪永孝手下五大堂主中,第五堂主韩琛的老婆,就是黄志诚的合伙人。
    倪家的事韩琛基本都知道,韩琛知道他的老婆就知道,也代表黄志诚知道。
    要不然,倪家的前任家主倪坤,也不会死的不明不白,直到现在倪永孝也不知道是谁干的了。
    “我的身份你怎么安排?”
    林耀问出了他最关心的话题。
    “这个好办,范爷对倪家有恩,他会对外说你是他的侄子,来港岛投奔他的。”
    “再由他出面将你推荐给倪永孝,倪家不会多想。”
    “就是多想也没事,你信不信倪永孝如果要调查你,他不管派谁下来,我都能保证你会安然无恙。”
    面对黄志诚的反问,林耀点点头:“信,你威风嘛!”
    倪家刚刚经历大乱,前任家主死了,接任的是刚从美利坚回来的倪永孝。
    此时的倪永孝,手下并没有太多能用的人,要不然也不会招兵买马了。
    前任家主死的不明不白,如果不是出了内鬼,谁会知道倪坤每天下午,有去街道办的老年活动中心,跟一群老头老太太唱黄梅戏的习惯。
    倪坤是在老年活动中心被杀的,凶手是内部成员的可能性很大,其中五大堂主更是难以甩掉干系。
    五大堂主中,再以远近亲属来划分。
    东堂堂主甘地,西堂堂主黑鬼,北堂堂主陈国华,南堂堂主童子,这四人一听老爷子死了,就急着跳出来想要分家,被倪永孝防备的最深。
    中堂堂主韩琛,则摆明车马支持倪永孝上位,连小弟都交给倪永孝掌管,看上去是嫌疑最小的。
    不用问也知道,倪永孝如果调查他的来历,八成会用韩琛的人。
    韩琛的人,一个个也听韩琛老婆的话,绕来绕去都是自己人,黄志诚也不算吹牛。
    “黄sir,我没来晚吧?”
    正说着,上来了一名五六十岁的小老头。
    小老头看着岁数挺大,精气神倒是很足,穿着一身蓝色唐装,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一般人。
    “没来晚,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阿耀,请你帮忙安排的人。”
    黄志诚先跟老头打个招呼,随后又跟林耀说道:“这位是范爷,当年跟过严老虎的,你别看范爷现在年纪大了,可在九龙城寨之中,没人敢不给范爷面子。”
    严老虎既是严熊,四大探长之一,其人出身潮州商会,而九龙城寨在早些年间,正是由潮州商会间接控制的。
    范爷跟过严老虎,想来在城寨中也是厉害响当当的人物,眼下虽然担任正职的可能性不高,但是辈分在这摆着,任谁见了也得叫声老爷子。
    要知道,偏门饭这碗饭可不好吃。
    年轻时好勇斗狠,仇家遍地,没几人能安享晚年。
    范爷从四大探长时代走到今天,依然活的有滋有味,没有手段是不行的,难怪倪家都会欠他人情。
    只可惜,终日打雁,总有被麻雀啄眼的时候。
    范爷聪明一世,后辈们却不太争气。
    临老了,儿子被黄志诚抓到了把柄,为了救儿子,不得已只能跟黄志诚合作。
    “范爷好。”
    林耀对老爷子点点头,脸色不悲不喜。
    老爷子不咸不淡的点点头,他会屈从,是因为自己的崽有把柄在黄志诚手上,不得不答应帮忙。
    并不代表,他跟黄志诚的关系有多好,更不会给二人好脸色看。
    面对范爷的不为所动,黄志诚也不在意,直言道:“范爷,人我交给你了,你先带他在身边转悠几天,混个脸熟之后再将他举荐给倪家。”
    “放心,我答应的事绝不会反悔,怕就怕,你推荐的人烂泥扶不上墙,没真本事让倪家看中。”
    范爷是老派风格,讲究效率。
    这边答应下来,那边就对着林耀问道:“你有什么优点说给我听听,我也好在推荐的时候有个说法。”
    “我这人天生胆子大,枪法也不错,道上的事也知道一些,还有一定的社团管理经验。”
    林耀说的都是实话,别人信不信他就管不着了。
    范爷明显不是很相信,其他的还好说,单单是管理经验这一块,是你年轻人能够乱下定义的吗?
    世上最难管的就是人。
    给你几十号小弟,你能让他们乖乖听话,只此一点,就足以在二三流社团中当个小头目了。
    看林耀的样子,也就二十左右,他在这个年级还给人擦皮鞋呢。
    没有经历就没有阅历,年轻人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范爷一听就对林耀不太喜欢。
    现在的年轻人,果然还是太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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