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马,前面是熊的领地,马匹闻到熊的气味容易受惊,会把我们从背上摔下去。”
    格拉斯翻身下马,左手拿着老爷枪,右手拿着火山手枪,腰间还佩戴着一把匕首。
    相比之下,林耀的装备简单的多,一把不能连发的老式前装步枪,除此之外身无长物。
    说实话,这样简陋的设备,再加上要挑战大自然的霸主黑熊,很难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
    他都怀疑,这玩意能打破熊皮吗,钢珠弹会不会被卡在肉里?
    “我还是想再确定一下,你认为我们两个没问题,对吧?”
    林耀的担心不是没理由,他们只有两杆老式前装枪,一把大威力火山手枪。
    让人绝望的是,不管是前装枪,还是火山手枪,装弹量都是一发。
    这意味着,他们决不能失手,三枪,起码要干掉一大一小两只熊。
    失手的话,看了眼格拉斯身上的匕首,或许就得来一场男人间的较量了。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这一枪,必定能要了那只熊妈的命。”格拉斯扬了扬手上的火山手枪,又道:“你只需要打中那只小的,瞄准脑袋打,子弹最好从眼睛里射进去,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要是打不中呢?”
    林耀紧了紧自己的衣领,反问道:“是不是就不用回家了?”
    格拉斯没有笑,而是看着林耀的眼睛,眨眼道:“如果你打不中,那你最好祈祷我能打中,相信我,你不会比我跑的更快,曾经想跟我赛跑的人都死了。”
    哈哈哈!!
    林耀哈哈大笑,仅有的一点坎坷,也被格拉斯的幽默赶走了。
    好一会,他才忍住笑声,正色道:“我要试试枪!”
    “可以,但是别花费太多时间,我没太多时间来等你。”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制造陷阱。
    他的陷阱很简单,就是两棵树之间弄一道绳子,如果猎熊不顺利,他们可以原路逃跑。
    熊的视力很差,追逐中,很难发现这些绳子。
    要问管不管用,那就不太好说了,应该有点用处吧,哪怕帮他们争取几秒的时间也是好的。
    收回目光,林耀掂量着手上的老爷枪,先是倒进了一个标准单位的火药,然后又往里面倒了颗钢珠。
    钢珠的大小是有规格的,拿枪刷往里面捅一桶,正好能卡在最佳位置。
    这时候只要扣动扳机,扳机就会击打火石,点燃里面的火药,从而将钢珠喷发出去。
    砰!!
    林耀对着大树开了一枪,看着子弹所在的位置,他发现这把枪要比他想的还难操控。
    “三十米,能打中已经很不错了。”
    格拉斯抬头看了看,发现林耀的枪法并不差,起码有普通猎人的水平。
    看来,他说自己是个快枪手的说法或许不是吹牛,这种老爷枪都能玩的人,用精准度更高的左轮或者栓动步枪,必定能打出更好的成绩。
    “二十米之内,我应该能打中熊的脑袋,能不能将子弹打进眼眶不敢保证。要想百分百将子弹打入熊的眼眶,恐怕得在十米之内,因为这把枪实在是太烂了!”
    林耀对手上的老爷枪一点也不满意,他的枪法虽然不算一流,二流上半段还是有的。
    要不然,他也不敢在港岛中跟雇佣兵火拼。
    他的真实实力,大于2名普通雇佣军,或者2名职业军人,或者3一4名普通枪手。
    小于一名著名雇佣兵,兵王级职业军人,省级射击冠军。
    因为林耀转世之后,灵魂不变,还能摄取被他转生者的记忆,所以各项技能不但没有退步,反而有所增益。
    他相信在1888年的花旗国,自己的枪法也是拔尖的,哪怕比不上后世的那些著名牛仔,估计也相差不多。
    对上这帮猎人,除了格拉斯让他有些吃不准,其他人应该都不是他的对手,包括狩猎队的队长,精锐猎人杰拉德。
    当然,这是指他的实力能正常发挥的情况下。
    眼下,他刚接触到这种前膛枪,不清楚武器性能,一身实力最多发挥六七成。
    给他半个月时间,让他熟悉了这种枪械,他自信能在一对一的较量中,击毙杰拉德队长。
    这就像刀塔大神玩家,转战LOL一样,反应速度和意识摆在那,不存在刀塔里面是大神,LOL里面就是咸鱼,最不济也得是大师。
    砰!!
    林耀不断熟悉枪感,并通过精确的点射,了解这把枪的子弹落点情况。
    一连开了五枪之后,林耀对格拉斯点点头。
    差不多了,基础性能他已经熟悉,再往后面,就是长时间的摸枪,用时间来磨合出更高的操作。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起码三五天内不会再有太大进步。
    “我们走,希望你刚才的那几枪,没有把我们的熊宝宝吓跑。”
    格拉斯双手持枪,带着林耀往山林深处而去。
    通常情况下,熊有自己的领地,它们的领地中包含着河流,洞穴,树林,以及避难所。
    这个范围不会太大,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会发生迁徙。
    眼下还是秋季,它应该就在领地范围内的某个地方,直到初冬才会考虑冬眠。
    “发现什么了?”
    走了十几分钟,林耀发现格拉斯停了下来。
    “小树,看这棵小树折断的痕迹,应该是熊宝宝玩耍的时候压断的。”
    格拉斯在观察一棵折断的小树,这棵树大概有手腕那么粗,以人的力量很难将其折断。
    再加上断口处粗造不堪,一看就知道不是人弄的,只能是贪玩的熊宝宝。
    “好大的力气,这只小熊得有多大?”
    林耀用手腕比划了一下小树,能将手腕粗的小树撞断,这只小熊不会快要成年了吧。
    “直立的话,估计能有1.6米,是个一岁左右的小熊,明年初夏就该独自觅食了。”
    “它妈妈呢?”
    “立起来绝对有2.4,甚至更高,它的爪子比你的手指还长,能轻易将人撕碎。”
    随着格拉斯的介绍,林耀对黑熊母子有了初步印象。
    它们应该是美洲黑熊,一种极具攻击性的熊类。
    相比棕熊,它们的体格要小一些,但是更加凶残,领地意识也更强。
    它们会主动攻击进入领地的大型动物,人类在它们眼中赫然是大型动物的一种,而且人类是直立的,在熊的世界中直立意味着挑衅。
    它们不丰富的脑容量,会将人类当成是入侵者。
    野外相遇,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运气好你会被驱赶,运气不好就等死吧。
    装死是没用的,只会让你死的更彻底点。
    如果时间来得及,可以爬树试试,成年熊因为体重原因,会丧失爬树本领,只有体重轻的小熊会爬树。
    爬到树上后,通常这种情况下,熊会守你一段时间,然后等它觉得无聊了就离开。
    这是在野外中,没有武器的情况下,逃离熊口的唯一方式。
    跑不行,熊看似笨拙,其实跑得比博尔特还快,短距离冲刺甚至能追上驯鹿。
    要不然,林耀也不会觉得格拉斯的绳索陷阱没什么用了。
    他们根本跑不过黑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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