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一个小萝莉成长为一个女孩,张姬的小心机在残酷的事实面前委实是不够看的,所以她感觉到了这个世间深深的恶意。

    只见她恨恨地一跺脚,娇喝一声:“去,给我准备好笔墨。”

    “娘子可是要习字?”

    侍女一边摊开纸一边说道。

    “习什么字?”

    张姬哼了一声,“我要写信。我的冬日衣物不够穿了,我要写信去汉中,让那冯郎君给我多做几件衣物。”

    说着看了看自己的身子,只恨长得还不够高,不然要是像关阿姊那样能出远门,那该多好?

    侍女听得一愣神,看了看外头的大日头。

    这正是蜀中最热的时候,娘子就想着冬日要穿什么衣物了?

    蒋琬到了南乡,很有点乐不思蜀的意思,反正一呆就是十几天,也没有动身离开的意思。

    大概是在他刚来的时候,水泥路给了他太大的震撼,最开始的几天,他从早到晚都泡在工地上,甚至还亲自动手去拌水泥,抹泥浆……天天都是一身泥巴回来。

    有一次冯永去监工,看到一个家伙笨手笨脚地把水泥抹得凹凸不平的,差点就一鞭子抽下去——如果不是看到他的衣服和下人不一样的话。

    后来吧,蒋琬与其说是在冯永的工地上当了几天的免费劳力,还不如说是捣乱了几天,直到兴趣没了,这才消停了。

    然后就开始往纺织工坊跑,站在在妇人后面看着人纺线织布都能站大半天,也不知他在看什么——纺车织机的图纸都送到锦城去了,冯永可不相信诸葛老妖没做出来。

    就是休息时间也不放过那些可怜的妇人,站在路边上拦着妇道人家都能拉半天的家常。

    最开始的时候还被邓思当成了登徒子,要不是被刚好来看邓思的吕老卒碰到,这个家伙差点就被一群妇人打个满头包。

    纺织工坊和牧场里的妇人在冯土鳖有意无意的训练下,已经有了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只要有领头人在,一声呐喊,胆子比外头那些男人还要大。

    后来冯永实在没得法子了,专门找来了李慕,远远地指着好奇宝宝蒋琬不耐烦地说道,“看清楚了,那个长了胡子的家伙,对,就是那个鼠眉鼠眼的,像个登徒子一样到处拉着妇人说话的,看到了吗?”

    “看到了。只是……”

    李慕略有犹豫地说道,“他的气度倒是有些不凡,却不是像兄长说得那般难看……”

    “我说他难看就是难看,”冯永一瞪眼,没好气道,“你哪头的?”

    “是,确是有些像登徒子。”

    李慕连忙说道。

    冯永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继续道,“他是朝廷的来人,叫你手下那些人注意着点。”

    “兄长可是要防着他?”

    李慕很是心领神会地问道。

    “防着他做什么?”

    冯永看了李慕一眼,这女子,心里忒阴暗,总是喜欢把人往坏里想。

    “我让你手下那些人注意他,是叫你提醒她们一声,莫要得罪了人家。他问什么就答什么,不要像邓思那样,差点把人家给打了。”

    “兄长就不怕他把工坊里的东西全看了去?”

    李慕略有担心地问道。

    “怕什么?就让他看,”冯永哼哼笑了一声,“有些东西,岂是看了就能明白的?”

    高效的组织性和良好的上升通道,再加上严格的纪律性,最后还要有完善的制度,这才是南乡和别处不一样的保证。

    李慕明白了,松了一口气,笑道,“妾明白了。这几日看着这位天使到处转悠,还以为是朝廷……”

    说到这里,止住了话头,只是眼神中的意思很明显。

    这女子,当真是唯恐天下不乱。

    冯永也不点破,“明白就行。行了,别想那些有的没的,好好做你的事,只要不坏了规矩,保你自在。”

    李慕福了一福,转身走了,心里终于安定了下来。

    听说天使此次来宣旨,就是专门冲这冯郎君来的。

    如今纺丝工坊和牧场谁不知道冯郎君又升官了,甚至他手里还捏着几个空白官身诰书,只等着看他填上谁的名字。

    虽然这几个官职不大,但放眼整个大汉,除了开府治事的丞相,还有谁有这等权利?

    只是李慕到底是从大户人家出来的,看到蒋琬到处乱窜,还拉着人东问西问,当下就想起了上位者的某些手段,还以为是丞相对冯郎君起了什么疑心,这几日吓得差点三魂没了两魂。

    那个大汉丞相手掌翻覆之间,就差点把自己家搞得崩裂,自己也因此被送到了汉中当成棋子,受尽了屈辱,这等手段实在是让她心里有了阴影。

    邓思差点拉着一群妇人殴打蒋琬,其实未必没有她的意思在里面。

    如今听到冯永这般个说法,这才放下心来,步伐也变得轻松起来。

    冯郎君还是那个受丞相重视的冯郎君,甚至官越做越大了,那么他的保证,也会越来越有力度。

    至于冯永为什么看蒋琬不顺眼——特么的要是谁一天到晚地干扰自己工厂里的正常秩序还不算,甚至晚上回来还不放过自己,非要拉着自己东问西问,谁也会烦的。

    背地里说两句那是因为我不是小心眼的人。

    不然,换了别人,谁愿意把自己的产业让人随便看?

    蒋琬看了几天纺织工坊,又跑去牧场看……

    甚至最后连拉着猪粪去沤制的下人也要跟着去看,也不嫌人家臭。

    就这么的,蒋琬在南乡一晃就晃去了不短的时间。

    而在这个时候,某个刚刚长大的小女孩正式把他列入了自己的猎物名单。

    当然,这个他自然是不知道。

    此时的他,正坐在座位上,很是无奈地看着蒋琬自来熟地拿起碗,喝了一口小米和大米混合煮成的粥,然后再夹起切好的鸡子饼送到嘴里细细地嚼着。

    那副享受的模样,还以为是正在吃什么山珍海味一般。

    “锦城曾有言,冯庄吃食乃是一绝。如今方知果真是传闻不虚,阿梅娘子,劳烦再给我加份酢菜。”

    阿梅听了,连忙又从专门放腌菜的大盆里夹了一些腌菜,放到蒋琬面前。

    “这大早上,喝粥再吃些酢菜,当真是难得的好吃食。”

    蒋琬赞叹了一声,“冯郎君果然是个会吃的。就连这酢菜,也要比他处好吃得多。”

    那是当然,别家的腌菜,连最基本的卫生都不做,腌着腌着,说不定就腐烂了。

    哪像自己,就是腌蒲菜,那也是挑半嫩半老最合适入口的根茎,洗净剥了外皮,再切成长短适中的小段,最后才开始腌制。

    冯永所在的地方,从来没有食不语的规矩。

    蒋琬适应得很快,特别是在吃晚饭的时候,冯永就是不想说话都不行,因为蒋琬总有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要问他。

    “蒋天使,你都呆在这里这般久了,打算什么时候回锦城复命啊?”

    “这才呆了几天,你小子就想赶人了?”

    蒋琬瞥了一眼冯永,“这般的大热天的,你忍心让老夫在外头赶路?怎的这般没良心?阿梅娘子,再给我点酢菜。”

    “酢菜不能多吃,还是多吃点鸡子饼……”

    看着年纪已经不小的蒋琬好这一口,冯永连忙劝阻,只是话一说出来,顿时又想起刚才的话题,这才知道自己又被这老汉拐偏了思路,连忙又强行把话题拉了回来。

    “不是,蒋天使,你呆的这不是几天吧?没有一个月也有二十来天了。这汉中又不是只有南乡一个地方,你看,汉中可不比往日,变化可大了,你老也应该去别的地方看看。”

    “就吃酢菜,”蒋琬看都没看一眼冯永,“这一口酢菜开脾胃,这大热天的不喜欢吃东西,多吃点酢菜才能多吃些。”

    却是丝毫不提冯永让他离开南乡去别处看看的话头。

    “好好,你吃。”

    对于这么一个年纪可以当他老爹的朝廷天使,冯永也没什么好的办法。

    “天使今日打算去看哪里?”

    “今日去看那个吴明给豚去势。”

    一说到和南乡有关的事,蒋琬就答话,“话说,你让那个吴明给鸡开刀倒没什么,如今又让他拿豚练手,这豚,可是大家畜,要死上十几头豚?你就不心疼?”

    “心疼什么?死了就扔食堂,拿来做些肉食,就当是给那些织工的奖赏了。”

    冯永满不在乎地说道,“死十几头豚怕什么?我都已经做好了死几十头的准备了。”

    说完后,又是眼神古怪地看了一眼蒋琬,朝廷派过来的天使,放着正事不干,天天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看着别人干活,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哪知蒋琬也是古怪地看着冯土鳖,“来到南乡,这才发现你这里有古里古怪的。处处与别处不同,身为天使,我自是要弄明白,不然如何向陛下和丞相回报?”

    两个都把对方看成怪人的人相视一眼,又各自别过头去。

    “吴医匠,前两日你去势的那些鸡怎么样了?”

    吴医匠,虽然本名叫明,但其人一点都不明,反而有些憨笨。

    他是樊阿手下的名义下的弟子之一。

    只是听说天分不行,学了好久也没学会医人的本事。

    不过他有一门自学的手艺,那就是阉鸡阉猪。

    没错,自学的。

    当年他就是看押华佗的狱卒,姓吴。

    华佗临死前,把自己毕生所学写成书,交给了这个吴姓狱卒。

    哪知吴狱卒的老婆却把医书给烧了,还骂吴狱卒,说华佗就是因为医术高明这才招来大祸,所以这本书也是祸源。

    最后吴狱卒在火堆里只抢出最后几页医书——里面治人的医术被烧了,只留下了给鸡猪等家禽家畜开刀的方法。

    但不得不说女人有时候当真是可以当预言家。

    华佗死后,名下的弟子四散逃走,吴狱卒以前的同僚为了功劳,最后把吴狱卒私藏华佗医书的事捅了出去。

    好歹吴狱卒当时对华佗也是挺照顾的,李当之因为有感他对师尊有恩,当下也拉着他跑路——这一跑,就跑到了南中。

    虽然李当之和樊阿对这几页医书不感兴趣,但好歹也是师尊交给他的。当下樊阿就给了他一个名义的弟子名分。

    只是他没有李当之和樊阿那样的基础,再加上年纪大了,又如何学得会医术?

    平时也只有看着那几页医书,拿些家禽练手,一来二去,医术没学成,但给鸡开刀倒是熟练。

    这给鸡开刀的手艺也就成了他自己的家学……

    只是猪算是大家畜,他少有机会练手,所以算不得太熟练。

    樊阿把有天分有潜力的弟子全部遣回南中,冯土鳖当然是不知道的。

    为了应付冯土鳖的要求,樊阿又把最笨的弟子推了出来——好歹吴明也是当过狱卒的,说不得会应付这些官场上的事。

    哪知冯土鳖和吴明一聊之下,一下子相见恨晚!

    阉鸡阉猪,那可是一门好手艺哇!

    冯永早就想找会这门手艺的人,可惜的是这年头,消毒技术不行,要是草率地给鸡猪去势,十有六七是要死翘翘。

    家禽家畜可是宝贵的资源,谁脑残地去搞这个东西?

    如今得知吴明竟然会这个,当下大喜过望!

    鸡猪去了势,这才好育肥啊!

    再说了,没有阉过的猪,所以那股猪臊味,简直了!

    反正冯永是很少吃。

    虽说这年头有肉吃就很少见了,没人会嫌弃这个,但赵广等人看到冯土鳖嫌弃猪肉,只当他是山门出来的嘴挑,倒也没有怀疑,却是不知道他是闻不得那个猪臊味。

    如今冯土鳖得知自己手下有人会阉鸡阉猪,再加上自己又是养殖大户,哪还按捺得住,立马就让吴明走马上任。

    甚至还拍着胸脯对着吴明保证,只要干好了,自己手上这几份官身诰命,就有他的一份!

    吴明自知自己医术不行,原本还以为被推出来做挡箭牌,少不得要受一份罪,哪知老天开眼,那几页医术竟然是自己的救命稻草!

    当下喜得差点就晕了过去。

    回来跟自己的师父这么一说,当下就把樊阿听得瞪得眼珠子差点就掉了下来。

    更不用说那些师兄师弟和师侄们,当真是羡慕得直流口水。

    官就是再小,那也是官!

    从贱民到官,他们要是没人提携,就是再爬两辈子,估计也没机会能爬上去。

    这吴明,当真是祖上积了大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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