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人格的侮辱!
纪伯寒问,“谁?”
“纪王。”
“哦。”纪伯寒没多想,拧着衣服去后面换,但是他高估了自己的智商,看着几片布,他竟然不知道怎么将衣服裹在身上,怎么穿都不对,急得团团转,又不好意思让人来帮忙。
容安等了好久,没见他出来,这才问道,“你还在里面吗?”
“在,这衣服不好穿啊,是不是缝错了?”纪伯寒低头捣鼓,笨手笨脚,连前面和后面都分不清。
容安直接挑帘进来,看他光着身子,瞬间别开了脸,容安想退出去,被纪伯寒拉住,“你别走,帮我弄一下,这衣服到底怎么穿?”
要不是看他跟纪北寒长得一模一样,她一巴掌扇过去!
“穿反了!”容安提醒他,纪伯寒把衣服翻来覆去的看,还是没看明白,“正反有区别?不是一样的吗?”
容安都怀疑他是故意的,闭着眼睛摸了过去,没想到,没摸到衣服,摸到人了,瞬间涨红了脸,“把衣服给我!”
纪伯寒将衣服放她手里,容安转过身,将衣服翻好,对他道,“这是前面,这是后面,穿好之后,系上腰带就可以了。”
她往身上比划,纪伯寒才明白,“谢谢,我再试试。”
容安将衣服甩过去,纪伯寒按她说的法子穿上,但系了腰带,也总是松松垮垮,好像随时会掉下去,“这个怎么系?”
“笨死你!”容安转过身,为他整理衣襟和腰带,纪伯寒不习惯女人靠太近,容安也不习惯跟别人这样亲近,两人都别扭的闪躲着对方的眼睛,只是为他整理衣襟的时候,手指还是会不小心碰到他的脖子。
两人默契的都不说什么,但气氛有点暧昧,纪伯寒眼睛望天,他这辈子做过最疯狂,最出格的事情,大约就是让一个见面不到一个小时的古代女人为他穿衣服!
“行了。”容安终于收回手,纪伯寒低头一看,果然穿得很好很整齐,古代的衣服,最大的好处就是轻松,穿着衣服随便怎么活动,都不怕崩坏。
“多谢。头发这样,是不是很奇怪?”
容安看了一眼他的短发,嘴角抽了抽,“你自己剪的?为什么要把头发剪掉?”
“这……我嫌洗头太麻烦……”
“那为何不直接剃光?”
纪伯寒无语,“算了,就这样吧,我戴个帽子遮一下。”
容安不置可否,出来的时候,纪伯寒为自己挑了一顶帽子,试了试,不甚满意,容安随手拿了一顶,放他头上,他脸都绿了,“这帽子我不要!”
“为什么不要?我觉得很适合你啊,很好看。”容安一眼看中的!
“好看?可是,这是绿色的!你让我戴绿帽子?”
容安不解,“绿色怎么了?我最喜欢绿色!你也最适合绿色,特别是这顶绿帽子,给你戴,再合适不过了!”
“我不戴绿帽子,你这女人,故意的吗?”
纪伯寒将帽子扔地上,踩了两脚,愤怒的走了。
容安也想走,被老板拉住了,“这位姑娘,你家夫君脾气太臭了,嫌弃我家帽子就算了,干嘛还要踩两脚?这帽子你们必须买,谁要客人踩脏的帽子?”
容安理亏,将帽子和衣服的钱都付了,心里无限郁闷,这是捡了个祖宗!
既然花了钱,容安自然是要将帽子拿走的!
纪伯寒也并没有走远,他对这里人生地不熟,再生气也不敢乱走,只是他很生气,堂堂君氏集团的总裁,竟然被人这般对待!
若是在现代,谁敢让他戴帽子,他会用一万钟法子折磨她!
这是对他人格的羞辱!无法忍受。
可是,这里是君御国,他也只能生闷气!
容安出来的时候,看他气呼呼的绷着脸,歪在门边,突然很想笑,这个男人跟纪北寒还是不一样,他生气的表情是直接表现在脸上的,但纪北寒不是,纪北寒若是生气,后果很可怕,她上次惹怒他,被他点了穴,孤独的扔在那个客栈,想想就好凄凉。
“喂,真生气了?不过是一顶帽子,有什么可生气的,不喜欢就不喜欢呗。走,我们去买马!”
纪伯寒真的不想搭理她,但还是乖乖的跟了上去。
在集市挑了两匹好马,容安银子不够了,“喂,我也出点银子吧,我的银子只够买一匹马的钱啊。”
这人怎么这么扣?这种话还要我说出来?
纪伯寒从出生到长大,还没为钱发过愁,但今天,他心虚的摇头,“我没钱……”
容安炸了,“什么?你一文钱没有?”
纪伯寒一脸无奈,他有钱,他超有钱,可是,钱都在现代银行里,拿过来也用不了,看着她爆怒的脸,他真的觉得好羞愧,想他堂堂大总裁,什么时候要女人付过钱?
他最鄙视的就是用女人钱的男人,可是现在,他好像不得不吃点软饭,“等到了京都城,我还你。”
容安瞪了他一眼,心疼的摸出银子来,“老板,我先试试马,若是好,我再付另一匹的钱!”
老板爽快道,“行啊,我的马不会差的,你尽管试!”
容安牵出两匹马,小声对纪伯寒道,“你骑上就跑,听到没,一直往城外跑,越快越好。”
纪伯寒震惊道,“你……你不会想抢马吧?”
“现在还有别的法子吗?你到底想不想回京都城?”
“想,可是……”抢劫是不对的吧?
“别废话,上马。”
纪伯寒被她一扔,飞上了马背,还没坐稳,容安突然用力一抽,那马儿吃痛,嘶叫一声,狂奔出去。
同一时间,容安飞上另一匹马,“驾……”
两马速度极快的跑远了。
老板还在跟别人说价格,一回头发现自己的两匹马跑了,才意识到有人抢马,大喝一声,“兄弟们,快追,胆挺肥啊,我的马都敢抢!”
纪伯寒拉紧马绳,看着路人惊慌失措的乱跑,他也紧张得要命,幸好他以前最喜欢去马场骑马,技术还可以,不然这样的速度,这样拥挤的地方,定是要出大事的!
“纪王。”
“哦。”纪伯寒没多想,拧着衣服去后面换,但是他高估了自己的智商,看着几片布,他竟然不知道怎么将衣服裹在身上,怎么穿都不对,急得团团转,又不好意思让人来帮忙。
容安等了好久,没见他出来,这才问道,“你还在里面吗?”
“在,这衣服不好穿啊,是不是缝错了?”纪伯寒低头捣鼓,笨手笨脚,连前面和后面都分不清。
容安直接挑帘进来,看他光着身子,瞬间别开了脸,容安想退出去,被纪伯寒拉住,“你别走,帮我弄一下,这衣服到底怎么穿?”
要不是看他跟纪北寒长得一模一样,她一巴掌扇过去!
“穿反了!”容安提醒他,纪伯寒把衣服翻来覆去的看,还是没看明白,“正反有区别?不是一样的吗?”
容安都怀疑他是故意的,闭着眼睛摸了过去,没想到,没摸到衣服,摸到人了,瞬间涨红了脸,“把衣服给我!”
纪伯寒将衣服放她手里,容安转过身,将衣服翻好,对他道,“这是前面,这是后面,穿好之后,系上腰带就可以了。”
她往身上比划,纪伯寒才明白,“谢谢,我再试试。”
容安将衣服甩过去,纪伯寒按她说的法子穿上,但系了腰带,也总是松松垮垮,好像随时会掉下去,“这个怎么系?”
“笨死你!”容安转过身,为他整理衣襟和腰带,纪伯寒不习惯女人靠太近,容安也不习惯跟别人这样亲近,两人都别扭的闪躲着对方的眼睛,只是为他整理衣襟的时候,手指还是会不小心碰到他的脖子。
两人默契的都不说什么,但气氛有点暧昧,纪伯寒眼睛望天,他这辈子做过最疯狂,最出格的事情,大约就是让一个见面不到一个小时的古代女人为他穿衣服!
“行了。”容安终于收回手,纪伯寒低头一看,果然穿得很好很整齐,古代的衣服,最大的好处就是轻松,穿着衣服随便怎么活动,都不怕崩坏。
“多谢。头发这样,是不是很奇怪?”
容安看了一眼他的短发,嘴角抽了抽,“你自己剪的?为什么要把头发剪掉?”
“这……我嫌洗头太麻烦……”
“那为何不直接剃光?”
纪伯寒无语,“算了,就这样吧,我戴个帽子遮一下。”
容安不置可否,出来的时候,纪伯寒为自己挑了一顶帽子,试了试,不甚满意,容安随手拿了一顶,放他头上,他脸都绿了,“这帽子我不要!”
“为什么不要?我觉得很适合你啊,很好看。”容安一眼看中的!
“好看?可是,这是绿色的!你让我戴绿帽子?”
容安不解,“绿色怎么了?我最喜欢绿色!你也最适合绿色,特别是这顶绿帽子,给你戴,再合适不过了!”
“我不戴绿帽子,你这女人,故意的吗?”
纪伯寒将帽子扔地上,踩了两脚,愤怒的走了。
容安也想走,被老板拉住了,“这位姑娘,你家夫君脾气太臭了,嫌弃我家帽子就算了,干嘛还要踩两脚?这帽子你们必须买,谁要客人踩脏的帽子?”
容安理亏,将帽子和衣服的钱都付了,心里无限郁闷,这是捡了个祖宗!
既然花了钱,容安自然是要将帽子拿走的!
纪伯寒也并没有走远,他对这里人生地不熟,再生气也不敢乱走,只是他很生气,堂堂君氏集团的总裁,竟然被人这般对待!
若是在现代,谁敢让他戴帽子,他会用一万钟法子折磨她!
这是对他人格的羞辱!无法忍受。
可是,这里是君御国,他也只能生闷气!
容安出来的时候,看他气呼呼的绷着脸,歪在门边,突然很想笑,这个男人跟纪北寒还是不一样,他生气的表情是直接表现在脸上的,但纪北寒不是,纪北寒若是生气,后果很可怕,她上次惹怒他,被他点了穴,孤独的扔在那个客栈,想想就好凄凉。
“喂,真生气了?不过是一顶帽子,有什么可生气的,不喜欢就不喜欢呗。走,我们去买马!”
纪伯寒真的不想搭理她,但还是乖乖的跟了上去。
在集市挑了两匹好马,容安银子不够了,“喂,我也出点银子吧,我的银子只够买一匹马的钱啊。”
这人怎么这么扣?这种话还要我说出来?
纪伯寒从出生到长大,还没为钱发过愁,但今天,他心虚的摇头,“我没钱……”
容安炸了,“什么?你一文钱没有?”
纪伯寒一脸无奈,他有钱,他超有钱,可是,钱都在现代银行里,拿过来也用不了,看着她爆怒的脸,他真的觉得好羞愧,想他堂堂大总裁,什么时候要女人付过钱?
他最鄙视的就是用女人钱的男人,可是现在,他好像不得不吃点软饭,“等到了京都城,我还你。”
容安瞪了他一眼,心疼的摸出银子来,“老板,我先试试马,若是好,我再付另一匹的钱!”
老板爽快道,“行啊,我的马不会差的,你尽管试!”
容安牵出两匹马,小声对纪伯寒道,“你骑上就跑,听到没,一直往城外跑,越快越好。”
纪伯寒震惊道,“你……你不会想抢马吧?”
“现在还有别的法子吗?你到底想不想回京都城?”
“想,可是……”抢劫是不对的吧?
“别废话,上马。”
纪伯寒被她一扔,飞上了马背,还没坐稳,容安突然用力一抽,那马儿吃痛,嘶叫一声,狂奔出去。
同一时间,容安飞上另一匹马,“驾……”
两马速度极快的跑远了。
老板还在跟别人说价格,一回头发现自己的两匹马跑了,才意识到有人抢马,大喝一声,“兄弟们,快追,胆挺肥啊,我的马都敢抢!”
纪伯寒拉紧马绳,看着路人惊慌失措的乱跑,他也紧张得要命,幸好他以前最喜欢去马场骑马,技术还可以,不然这样的速度,这样拥挤的地方,定是要出大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