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下班已是傍晚,我没有回住处,直奔社长家。

    社长家的小区坐落于我们岛城公园旁。正面是湖,背后是山。十多幢五层楼的普通小高层,品字相连。低调的小区大门,普通的庭院绿植,没有花里胡哨的假山雕塑与亭阁。整个小区给人感觉不是别墅区,但属于低调奢华有内涵的高档小区。你仔细看会发现,这些房子表面相联,实际上每幢中间都有几米宽的隔断,使每幢楼房成为独立体。楼层不高,每层一户,均带电梯。而最为特别的是小区广场宛如太阳一般辐射出十多条鹅卵石小道。小道通向每一幢房子,也就是说,这里的每幢房子都有一条专门的林荫小道,居住者可以各行其道。小道两旁生长着高大绿植,茂盛成荫,寂静无声,且无任何标志。初次进入小区的人,一般会转得晕头转向。据说,居住在这个小区的人非富即贵。

    我转了几个圈,仍然没有找到社长家。于是,我打电话给碟,碟出到小区门口来接我。

    宽敞亮堂的家里只有蝶一个人。

    “社长呢?”我问。

    她抿着嘴笑,说:“真不凑巧,我爸妈临时有事出去了,要晚些才回来。”

    我说那我先去处边吃点东西再来。

    她说:“你好小气,也不邀请我一起。”

    我笑道:“我喜欢吃辣的,而且还是快餐盒饭,怕你吃不来。”

    她说:“要不这样吧,你也别去外边吃了,我随便做点家常菜,你尝尝我的手艺?”

    我想这不是坏事,我天天在外边小餐馆吃,确实有些怀念家常菜。

    蝶的厨艺不错,一会儿功夫,几碟小炒就端了出来,一看就色香味俱全。尤其是那碟山野椒小炒牛肉,简直让我流出口水。这很令我出乎意料,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官家千金小姐们大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五谷不分四体不勤。

    饭菜上桌,社长和夫人还没回来。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指向了八点。

    蝶说:“不管他们了,他们肯定在外边吃饭了。”她解下围裙,在我对面坐下。

    “喝点酒不?”她问我。

    我说:“很久不喝了。”

    她说:“喝点吧,大男人咋不喝酒呢。”

    她笑着站起身来去取酒,“黎家山兰,本地人送的,我爸当饮料喝呢。”她说。然后,给我倒了一大杯,给自己倒了一小杯。

    我们喝着山兰聊着天。

    我说了一些采访时遇着的奇闻异事给她听。她脸上始终挂着微笑,眼睛睁得大大的,快乐地听着我说话。我第一次觉得她长得挺好看,她笑的时候竟然露出两粒可爱的小虎牙,尤其是那双始终望着我的丹凤眼——我突然感觉那眼神有点像老师的——这令我的心怦然一动。

    不知不觉,我们竟然喝了半瓶山兰。

    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十点了,社长与夫人还没有回来。

    我说我得回去了,下次再来吧。

    她也有点歉意地点了点头。

    我站了起来——突然,我感觉我的腿有些发软,头也有些晕眩,刚迈出一步就差点跌倒了。我有些不意思地对她笑了笑,说:“这酒……还真有……后劲呢!”

    蝶有些怜惜地说:“你真不能喝啊!”

    我说:“可能是喝多了点。”

    “那休息会再走吧,喝杯蜂蜜茶解下酒。”蝶说着转身去给我泡蜂蜜茶。

    我在沙发上坐下,感觉四肢松软,心跳加快。

    蝶端着茶回来,见我歪靠在沙发上,说:“这样不舒服吧。”她放下茶杯,去房间取了只枕头给我垫在脖子下。我躺在沙发里,头脑昏昏沉沉,一会儿便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

    我睁开眼便看到我身上盖了条秋毯,蝶正坐在沙发另一头看着无声的电视。

    我赶紧坐了起来。

    “醒来了?”她问。

    我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哦,害你还没睡。”我说。

    她对我微微一笑,说:“你没事就好。”

    我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已是凌晨一点。我问:“社长回来了吗?”蝶摇了摇头,脸上仍然有些歉意。我酒醒了一半,说:“那我得回去了。”她看着我,有些不放心,“你能行吗?”她轻声地问我。我提起包,站了起来,伸了伸有些沉重的腿。“好多了,没事。”我说。她突然低下头,脸上一片红云飞过,声音很轻细:“你……陪我……看看电视吧,爸妈不在家,我一个人……也害怕。”

    我想,反正几个小时就要天亮了,那就陪她看看电视吧。

    柔和的壁灯下,我和蝶并肩坐在沙发上。蝶显然刚冲过凉,穿着一条墨绿色的露肩裢衣裙,头发有些湿润地披散在浑圆的肩上。电视里正在播放着一部国外谍战片,我把电视的声音调大一点,男猪脚对女猪脚说:“你记住那道门的颜色了吗?”女猪脚想了想,说:“猩红色。”

    蝶这个时候弯腰去拾捡掉落在沙发边的裙摆——她弯腰的那一刹,我一眼看见她领口下的白皙与丰满。我的心灵本能地震颤了一下——仅仅一秒钟,我充满惊慌地收回了目光,并在心里暗骂自己下流卑鄙。我深吸一口气镇定自己,结果,却清晰地闻到了蝶的身体散发出的一缕淡淡的、柔柔的、若有若无的幽香——

    这缕幽香让我涌出一阵晕眩与迷惘。我想起了老师,我甚至觉得连场景都似曾相识——我突然地伸手一把揽住了蝶的腰际。蝶被我的这一举动吓着了,一脸惊慌与羞涩,挣扎着不让我抱。但我没有收手,还是紧紧地抱住了她。她挣扎了一会,可能是累了,最后瘫软在我的怀里。而这时,我立马就回过神来,赶紧放手。但是,我已经感觉到蝶将我抱紧了。

    我必须声明,当我伸手抱住蝶的那一刻,我就清醒地明白了,我的青春将迈向了另一道门槛,我再一次恋爱了。

    我们相拥着,没有言语,只有心跳。

    我感觉胸前有些湿润,低头看了看,蝶在我怀里流下了泪水。

    我一惊,“怎么了?”我轻声地问她。

    她抬起头,看着我,凤眼婆娑,说:“我知道……你心里在想着另一个人。”

    我一辈子都坚定不移地相信女人是世界上感觉最为灵敏的动物,我一辈子都不会怀疑她们的身上完全拥有与生俱来的特异功能。

    我心生歉疚,努力地抱紧了她。

    我与蝶恋爱了。

    我枯萎的心灵再次获得爱情的滋润,我沙漠般的青春又充满盎然的生机。我工作更加努力,稿件接二连三获奖。业余时间,在兄弟刘大侠的影响下,我热爱上了诗歌。我勤奋创作,一首首诗作发表于我们岛城的大小报纸和杂志,青年诗协吸纳我为会员,岛城作协选我为理事。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一个才华横溢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

    “写诗要有好环境,你别住那出租房了,搬我家来住。”

    与蝶确定恋爱关系四个月后的某一天,蝶含情脉脉地对我说。

    我一脸惊呆——幸福来得有点快。

    蝶解释道:“我爸妈说让你搬过来。”

    我笑着问:“要交房租吗?”

    蝶瞥了我一眼,说:“你请我看几场电影就行。”

    我当然连呼感谢点头接受。

    我回东湖里住处搬东西的时候,我的警察兄弟大卫给我打来手机:

    “老实交待,是不是攀了高枝?”

    这话让我吓了一跳,我问:“你怎么说这种话?”

    大卫说:“如实招来。”

    我承认处了一个女朋友。

    “是不是社长家的千金?”

    “大哥,你咋这也知道?”

    大卫说:“那就对了嘛。”

    我问:“大哥,什么意思呢?”

    大卫告诉我,前天公安局邀请媒体领导召开治安工作会议,他正好与我们社长坐一块。一聊,是正宗老乡。大卫便问报社是不是有个谈天记者?社长说有。大卫说那小伙不错,挺勤奋敬业的。社长笑了笑,说,那小子正与我女儿处朋友呢!

    我听着吓出一身冷汗,我赶紧说:“大哥,你可要给小弟美言几句啊!”

    大卫笑道:“知道自己有案底了吧,害怕了吧?”

    我确实有点后怕了,我央求道:“大哥,我那可是过去的事啊!”

    电话那端传来大卫哈哈哈哈的笑声,声音几次折断,就像他笑岔气的那样子。末了,他说:“放心吧,坏小子,你的陈年烂事我可是帮你瞒着的。”

    我感激涕零,说:“大哥侠义!我一定要把这篇追踪报道写好,算是报答大哥对小弟的关照!”

    邹健正趴在桌上整理着他的客户档案,“跟谁打电话呢,一口的马屁味!”他抬起头骂我道。

    我看见厚厚的电话本上一串串名字与电话号码被他红蓝黄涂抹得色彩斑斓。他告诉我:“这些全是我潜在的客户,也是我未来的朋友。红色表示最有希望合作的,蓝色表示可以继续联系的,黄色的便是拉出去枪毙的了。”顿了顿,他说,“奶奶的,这每个名字都代表着岛城千万或者亿万的财富啊!”

    我笑了笑,说:“你牛,你一炒地贩子,掌控着岛城的经济命脉。”

    邹健说:“子不是曰过:泡妞,要泡贤淑美女;交友,要交有钱人。”

    我无语地摇了摇头。

    我再一次提醒自己,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本份纯朴的乡村计生小干事了,我们岛城这个大染缸已经把他染得黑白难辨了。

    我还是告诉了他:“我……要搬走了,我回来搬东西的。”

    他愣了一下,抬起头,望着我,“你是不是还在记恨我举报了你与老师?”他问。

    我笑了笑,摇了摇头。

    “那为什么搬呢?”

    我当然不敢告诉他我搬去女友家,我担心这样会刺激他。我只是平淡地说,报社考虑我应该有个安静的写稿环境,给分了间房子。

    他一脸羡慕,一脸失落,说:“我就知道你有本事,你是个鸟人,你迟早会飞走的——有句话怎么说的,鸟择什么而居?”

    “鸟择高枝而栖。” 我说。

    “对对对,到底是记者。”他嘿嘿地笑着,“鸟人,你是鸟人。一定会飞走的。”他念叨着,收拾桌上的电话本。

    说心里话,我也有些难过。毕竟,我们一起在这儿蜗居了两年,我这一搬走,他将孤单一人。我说,“我请你吃个饭吧。”他一摆手,说:“我请你吧——算是为你这个鸟人送行。”

    邹健与我去了家湖南菜馆。

    我们要了两瓶啤酒,一人一瓶。邹健把瓶盖打开,脖子一仰,喝了一口。他把嘴一抹,“告诉你一件事,”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前天我在岛城酒吧遇到了她。”

    “谁?”我问。

    “我那未婚妻啊!”他沮丧地摇了摇头,说道,“浓妆艳抹花枝招展,陪客人喝酒。”

    “你没跟她聊聊?”我问。

    “没有。”他摇了摇头,一脸无奈。“我已经死心了……”他似乎是自言自语,“不过,有时候还是惦记她,担心她过得不好。”

    “你干嘛不告诉她,你现在发财在望,可以娶回她了呀!”我有些玩笑的口吻说。

    “我没有那么下贱吧?”他撇了下嘴,“妈的,惹上病就麻烦了。”他骂道。

    “她知道自己做什么,后果自己负责。”我说。

    “不说这些了,继续喝酒。”他一仰头,又喝了一大口。“我也要搬家,想找个好点的房子。”他说。

    我点了点头。

    “这几天正在做一笔大的。”他说。

    “相信你能成。”我说。

    “成了就买房买车。”

    “那老婆的事呢?”

    他嘿嘿一笑,道:“不急,等钱多多了,再找个带劲的,把损失补回来!”

    多少年后,成为岛城著名炒地大王的邹健向我承认,那个时候,娶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成了他疯狂而不择手段赚钱的动力。我当然明白,正是那个梦游之夜,注定了这颗岛城商界新星的冉冉升起,也奠定了这个岛城钻石花痴的横空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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