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狼戏叔 作者:汐木
群狼戏叔 作者:汐木
诺言、扶他上位,可事情还不能做的那么明目张胆,他正在一步步接近顶端,只是速度比他想象中要慢,家族内部支持等待何慕白归来的声音现在他还压不住,只能虚与委蛇……说到底,现在他信得过的心腹,就这么几个人罢了!
哼……虽说,也有可能是从尸体上趴下来的戒指……
但如果被家族里那些死忠于何慕白的人先找到尸体……自己就会立刻被列入怀疑的对象!
更何况……万一那家伙命大呢……
上位的战斗,从来都是残酷的,任何人也不例外——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
……
第一百一十三章真的弯了?
那之后——
一天……两天……三天……直到半个月后,每天都重复着相同或者类似的情形——
“诺!诺,你看你看,是我抓的……”
离诺正在院子里做饭,上次买了些调味品回来之后,连家里的伙食都越来越好了,常惹得邻居家的孩子们蹭饭,离诺在方大夫走了之后长长地松了口气,大难过去,日子越来越红火,干脆大大方方的除了免费给他们开小食堂还办起了义务小学校,其实他原先就有这想法,所以才会在上次让方大夫捎东西的时候、还买了墨汁和粉笔。
在被何慕白修葺好的整齐围墙的一头,用墨汁整整齐齐的抹了一面墙,教大家识字,还吸引来了不少村民围观、也跟着学了起来……离诺相信只是能够改变命运,虽然他自己并没能见证这句话,可是小孩子应该都市,这总错不了。
那些村民觉得过意不去,谁家做点炒菜什么的,也都喜欢往这里送点。
上午教大家念书识字,下午独自坐在院子里、拿着同样是上次拖方大夫捎回来的简陋本子和油笔,写一些随笔札记、诗歌散文什么的,仅是雅兴而已。反正原先他要干一天都干不了的体力活,现在有了何慕白这个傻子,完全不用担心……当然,这个傻子的脑袋是一天比一天好使,借着干活之后讨要表扬的时候,厚着脸皮蹭过来要“奖励”或者“讨价还价”的时候也越来越多!
——这就是离诺当初担心的,食髓知味的后果!
就像现在——
“你又去抓兔子了?”
离诺转过头,就看到何慕白一只手抓着一只全身脏兮兮的野兔子,兔子已经死了,没有估计错的话,又是被这家伙的蛮力用石头远远地打死的,快熬过整个冬天了,可这个季节,就算是在村子里,这样的美味猎物都是很难得的,应该要走到林子很深处才能找到。
离诺皱了皱眉头,他不是素食主义者,可总觉得这样实在是太残忍。
“恩恩……给诺诺补身体!诺诺好瘦……”
这样天真无邪的望着自己的目光,让离诺每次想要责备的话,总是说不出口——
“以后不许去林子太深的地方,找到柴火就回来知道么?里面很危险……”离诺终究还是叹了口气,面对这样的何慕白,他现在根本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今天想吃兔子了?”
这个人毁了他的一切,然后从方大夫的魔爪之下救了他,怀着一份傻乎乎的好心再次占有了他,却依旧每天追在他身后、为了讨他开心什么都肯做……无论是这个男人,还是这见鬼的命运,都让他无言以对!
“恩……吃兔兔好!可是诺、诺……我、我有礼物,给你——”
离诺愣了一下,这种荒凉的地方,他一个傻子去哪里找礼物?该不会是偷了村民的东西吧?一想到这一点,离诺俊美的脸顿时拉下来……可是,还没等他的脸拉到底,就见何慕白一直藏在身后的另一只手,淘气的拿出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东西在他眼前晃悠——
居然是一只灰色的小兔子!好小……
“诺、诺……送给你,开心吗?”
如今傻乎乎的何慕白,每天只以一件事情为己任,就是让离诺开心!
“唔……”
离诺不可思议的望着那小家伙……眼睛红红的,小小的,好可爱……不由自主的忘记了责备,双手把小兔子接过来,放着手心里,爱不释手……
人啊,真是残忍的动物,打死了它的母亲,却捧着它的孩子……可这种道理,跟傻子同样没得解释!
“你抱着它去屋里玩吧,午饭一会儿就好……”
想到自己刚才还在心里冤枉何慕白偷东西,离诺有点过意不去了。
离诺因为觉得最近有些累,所以今天让小孩子们都回家休息一天,难得清静的午餐,家里还突然多了这么个可爱的小东西,离诺的心情变得有点好了。
可是也正因为难得大白天家里能有没外人的时候,离诺说有别人的时候,不准亲近他、不然就生气……这傻子可是记得清清楚楚,他怕离诺生气、所以从来都不敢……可现在没外人,看这离诺在灶台前忙忙碌碌的美好身影,不知怎么,就像这小兔子不是抓在手里,而是在心里乱抓一样,何慕白坐不住了。
在屋子里溜达了一圈,把小兔子扣进一个有窟窿眼儿的破铝盆里,何慕白又出来了!
“你怎么又出来了?回屋里坐着吧!”
因为何慕白做的东西一定不能吃,所有在做饭这件事上,离诺放弃了“物尽其用”的原则,坚决不让他做这件事!
“诺……我陪你做饭吧……”
“随便你吧……啊……你摸哪里啊?”
这家伙居然一边说话,一边从背后抱住他的腰,一双手很不规矩的在他挺翘的臀部上乱摸起来!
“诺……我不影响你做饭,我就在后面轻轻的做……诺诺会高兴吧!”
何慕白居然自说自话的就动手扯他的裤子……动作很轻柔,效率却很高,不像方大夫那样笨手笨脚还下手那么重,以前驾轻就熟的事,现在就算忘记了,身体的记忆还是保持着很好的行动力,加上县城里买的廉价衣裤,连个裤带都没有、就用一条绳子栓在腰间,轻轻一拉……离诺那条肥肥大大、不合尺码的裤子便掉在了地上!
“唔……快住手!混蛋你……”
离诺慌得想要捂住害羞的地方,可是顾前不顾后……这可是青天白日,在院子里……这个傻子,简直就是混蛋透顶了!
“诺……要快乐……诺。喜欢诺……”
说不清楚……到底是他自己快乐还是要让这个人快乐,傻子的心思很简单,全都表现在直白的动作上——
颀长强壮的身体从背后自然产生的压迫感,只要他微微弯下腰,离诺便不由自主的双手撑着灶台,翘起性感的小屁股……何慕白看傻、还知道要就地取材!灶台边的香油被他在爱人羞涩的地方涂抹了不少,看上去连粉嫩的色泽都变得无限诱人……
恋耽美
群狼戏叔 作者:汐木
诺言、扶他上位,可事情还不能做的那么明目张胆,他正在一步步接近顶端,只是速度比他想象中要慢,家族内部支持等待何慕白归来的声音现在他还压不住,只能虚与委蛇……说到底,现在他信得过的心腹,就这么几个人罢了!
哼……虽说,也有可能是从尸体上趴下来的戒指……
但如果被家族里那些死忠于何慕白的人先找到尸体……自己就会立刻被列入怀疑的对象!
更何况……万一那家伙命大呢……
上位的战斗,从来都是残酷的,任何人也不例外——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
……
第一百一十三章真的弯了?
那之后——
一天……两天……三天……直到半个月后,每天都重复着相同或者类似的情形——
“诺!诺,你看你看,是我抓的……”
离诺正在院子里做饭,上次买了些调味品回来之后,连家里的伙食都越来越好了,常惹得邻居家的孩子们蹭饭,离诺在方大夫走了之后长长地松了口气,大难过去,日子越来越红火,干脆大大方方的除了免费给他们开小食堂还办起了义务小学校,其实他原先就有这想法,所以才会在上次让方大夫捎东西的时候、还买了墨汁和粉笔。
在被何慕白修葺好的整齐围墙的一头,用墨汁整整齐齐的抹了一面墙,教大家识字,还吸引来了不少村民围观、也跟着学了起来……离诺相信只是能够改变命运,虽然他自己并没能见证这句话,可是小孩子应该都市,这总错不了。
那些村民觉得过意不去,谁家做点炒菜什么的,也都喜欢往这里送点。
上午教大家念书识字,下午独自坐在院子里、拿着同样是上次拖方大夫捎回来的简陋本子和油笔,写一些随笔札记、诗歌散文什么的,仅是雅兴而已。反正原先他要干一天都干不了的体力活,现在有了何慕白这个傻子,完全不用担心……当然,这个傻子的脑袋是一天比一天好使,借着干活之后讨要表扬的时候,厚着脸皮蹭过来要“奖励”或者“讨价还价”的时候也越来越多!
——这就是离诺当初担心的,食髓知味的后果!
就像现在——
“你又去抓兔子了?”
离诺转过头,就看到何慕白一只手抓着一只全身脏兮兮的野兔子,兔子已经死了,没有估计错的话,又是被这家伙的蛮力用石头远远地打死的,快熬过整个冬天了,可这个季节,就算是在村子里,这样的美味猎物都是很难得的,应该要走到林子很深处才能找到。
离诺皱了皱眉头,他不是素食主义者,可总觉得这样实在是太残忍。
“恩恩……给诺诺补身体!诺诺好瘦……”
这样天真无邪的望着自己的目光,让离诺每次想要责备的话,总是说不出口——
“以后不许去林子太深的地方,找到柴火就回来知道么?里面很危险……”离诺终究还是叹了口气,面对这样的何慕白,他现在根本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今天想吃兔子了?”
这个人毁了他的一切,然后从方大夫的魔爪之下救了他,怀着一份傻乎乎的好心再次占有了他,却依旧每天追在他身后、为了讨他开心什么都肯做……无论是这个男人,还是这见鬼的命运,都让他无言以对!
“恩……吃兔兔好!可是诺、诺……我、我有礼物,给你——”
离诺愣了一下,这种荒凉的地方,他一个傻子去哪里找礼物?该不会是偷了村民的东西吧?一想到这一点,离诺俊美的脸顿时拉下来……可是,还没等他的脸拉到底,就见何慕白一直藏在身后的另一只手,淘气的拿出一个活蹦乱跳的小东西在他眼前晃悠——
居然是一只灰色的小兔子!好小……
“诺、诺……送给你,开心吗?”
如今傻乎乎的何慕白,每天只以一件事情为己任,就是让离诺开心!
“唔……”
离诺不可思议的望着那小家伙……眼睛红红的,小小的,好可爱……不由自主的忘记了责备,双手把小兔子接过来,放着手心里,爱不释手……
人啊,真是残忍的动物,打死了它的母亲,却捧着它的孩子……可这种道理,跟傻子同样没得解释!
“你抱着它去屋里玩吧,午饭一会儿就好……”
想到自己刚才还在心里冤枉何慕白偷东西,离诺有点过意不去了。
离诺因为觉得最近有些累,所以今天让小孩子们都回家休息一天,难得清静的午餐,家里还突然多了这么个可爱的小东西,离诺的心情变得有点好了。
可是也正因为难得大白天家里能有没外人的时候,离诺说有别人的时候,不准亲近他、不然就生气……这傻子可是记得清清楚楚,他怕离诺生气、所以从来都不敢……可现在没外人,看这离诺在灶台前忙忙碌碌的美好身影,不知怎么,就像这小兔子不是抓在手里,而是在心里乱抓一样,何慕白坐不住了。
在屋子里溜达了一圈,把小兔子扣进一个有窟窿眼儿的破铝盆里,何慕白又出来了!
“你怎么又出来了?回屋里坐着吧!”
因为何慕白做的东西一定不能吃,所有在做饭这件事上,离诺放弃了“物尽其用”的原则,坚决不让他做这件事!
“诺……我陪你做饭吧……”
“随便你吧……啊……你摸哪里啊?”
这家伙居然一边说话,一边从背后抱住他的腰,一双手很不规矩的在他挺翘的臀部上乱摸起来!
“诺……我不影响你做饭,我就在后面轻轻的做……诺诺会高兴吧!”
何慕白居然自说自话的就动手扯他的裤子……动作很轻柔,效率却很高,不像方大夫那样笨手笨脚还下手那么重,以前驾轻就熟的事,现在就算忘记了,身体的记忆还是保持着很好的行动力,加上县城里买的廉价衣裤,连个裤带都没有、就用一条绳子栓在腰间,轻轻一拉……离诺那条肥肥大大、不合尺码的裤子便掉在了地上!
“唔……快住手!混蛋你……”
离诺慌得想要捂住害羞的地方,可是顾前不顾后……这可是青天白日,在院子里……这个傻子,简直就是混蛋透顶了!
“诺……要快乐……诺。喜欢诺……”
说不清楚……到底是他自己快乐还是要让这个人快乐,傻子的心思很简单,全都表现在直白的动作上——
颀长强壮的身体从背后自然产生的压迫感,只要他微微弯下腰,离诺便不由自主的双手撑着灶台,翘起性感的小屁股……何慕白看傻、还知道要就地取材!灶台边的香油被他在爱人羞涩的地方涂抹了不少,看上去连粉嫩的色泽都变得无限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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