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下,五万匈奴疾骑已然列阵完毕。不过,他们没有汉家士兵一般严阵以待,而是用着他们特有的游走阵型,看似无迹可寻、却时刻瞅着最合适的准备状态,准备一举而入。
阵前,于夫罗的左首坐着一名个头中等的少将。年纪看来不大,但身材剽悍敦稳,两鬓和下巴上已经密布起粗糙的短髯,头发和眼珠微微有些发黄,左颈处还一块新添手掌大小的烧伤疤痕,正是于夫罗的儿子刘豹。刘豹一身匈奴人打扮,天青色头巾,天青色的战袍和绑腿,五颜六色、镶着小件银饰品的袖口和领口。
而坐在于夫罗右首的,却不是于夫罗的弟弟呼厨泉。而是一位披发矮肥的家伙,只不过,这家伙并没有完全披发,相反是将头顶中央剃得光秃秃地,只留两端垂下的头发揪成一绺绺的小辫。胸前还挂着数不清的金银和宝石的项链,一副珠光宝气的鲜卑贵族打扮。
此人正是匈奴的右贤王去卑,去卑之父是匈奴王室,但其母却是鲜卑人。所以,他的打扮有些不伦不类。之所以成为于夫罗的部下,是因为匈奴内部大乱后,去卑的部落几经拼杀战伐,沦为了一个中等部落,被于夫罗击败后,便降了于夫罗。而他也是在于夫罗的支捧下,才得到了匈奴右贤王的尊荣,由此十分感念于夫罗的恩德。
“父亲,您真的相信那个马超吗?”刘豹摸了摸脖颈处的疤痕,看着长安城上那些来来回回走动布防的士兵,颇有些兴致蹒跚的问道:在刘豹看来,攻下这个长安城,简直如探囊取物一般。
仔细看看,那城门居然还是用破碎石块仓促堆砌,这岂能阻挡得了自己身后大军的一轮冲锋?更不要提,那些被投石机击碎的城墙,有的地方直接就可以驾马直接登上.......汉人赖以为豪、匈奴祖先为之扼腕叹息的长安,难道就是这般模样?
“相信?”于夫罗笑了笑,看到自己的儿子毕竟有些年轻气盛后,皱了皱眉,教谕道:“狼能相信苍鹰的承诺吗?”
“不能吧?........”刘豹没有理解父亲的意思,迟疑问道:“苍鹰为何要向狼许下承诺?狼能做到事,苍鹰照样能做到。”
“这就是汉人与我们匈奴人的不同。”于夫罗听到刘豹的反问,问到了要点,心中欣慰不少,开口解释道:“那只苍鹰,要顾及自己的名声,不肯亲自动手擒下这只兔子,便请我们这群狼来帮忙。而这只可怜的兔子,居然拿了一支胡萝卜来求我们不要咬他........汉人真是有意思。”
“那苍鹰又答应了给狼群什么?”刘豹有些明白了,接口问道。
“他给了狼群整整一片草原!”于夫罗说到这里,眼中不禁流露出了渴盼的光芒,但随即,那光芒黯淡下去后,他接着说道:“但可惜狼群没有任何能力,要求那只苍鹰履行承诺.......甚至有可能,那草原还处在它的俯视下。”
“那既然这样,我们为何又要帮助那只苍鹰?”
“因为苍鹰要的是整个天空!狼群敌不过他,只能隐忍、屈服!”于夫罗说到这里,不由有些不甘,回头怒视刘豹,开口问道:“难道狼群还会选择和兔子为伍,一同去攻击那只苍鹰吗?!”
“左贤王,从你的口中,我听说过那个小皇帝。倒是觉得,长安城里的那个小孩子,不应该是只兔子,而是一只狐狸。或许,我们可以占了它的窝,毁了他的一切,但偏偏放了这只狐狸,然后告诉它,这一切都是苍鹰让我们做的.......”去卑听完于夫罗父子的对话之后,看到两人都陷入一阵沉默,不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苍鹰的眼光,俯视着整个大地........”于夫罗眼中一亮,但却这般阴奉阳违般说道。
“可这是在狐狸窝当中。”去卑岂能不明白于夫罗的意思,奸笑回道:“汉人有句话,叫做狡兔三窟。既然兔子都知道给自己准备几条退路,更何况他还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呢?”
“不错,我的右贤王。”于夫罗大笑,挥手拍了拍去卑的肩膀,扬鞭一指道:“那现在,就让我们去狐狸窝当中,拿一些他的财宝吧!我听说汉人的皇宫当中,可是有不少好东西啊!!”
瞬间,在于夫罗鞭子落下的一刹那,整个匈奴兵阵便如蓄势待发的狼群得到了头狼的嚎叫,纷纷按照事先就安排好的命令,一bo波开始冲击长安城。
“狗日的!那些匈奴骑兵没有盾牌,为何还能挡住我们的弩箭?!”李傕立于城头,看到匈奴骑兵发动了第一波的冲击后,立时发现,匈奴疾骑灵活异常,城上射下的箭支,他们几乎在马上都能轻松躲过。即便是偶尔中箭,也没有立时被射倒在地。
“将军太过小瞧匈奴戎狄了。”李傕身旁,突然轻轻传来一个柔美如女子的嗓音。李傕回头,如当初见贾诩一般,恭敬抱拳道:“还请董先生教我。”
董昭面色红润,肤白如婴,然身材不高,略显胖敦,若是只听声音或从背后看去,只怕会被人认成一丰腴女子。幸好,他颌下的胡须,给了他男性明显的特征。
董昭智谋出众,原本为袁绍先后任命为参军事、巨鹿太守、魏郡太守,功勋卓著。当时黑山军张燕以部众数万,屡犯魏郡,董昭先与之遣使往来,通交易市买,暗地以厚币结纳间谍,秘密离间黑山诸军将帅,再乘虚讨伐,于是大破黑山。两日之中,破敌文书竟然三次传至袁绍的案几,可见之才能名望,不在‘文和乱武’前的贾诩之下。
而他此时能在长安,是因为张邈与袁绍有隙,而董昭之弟董访却偏偏在张邈部下,所以袁绍受谗要降罪于他。董昭得知消息,自告奋勇自请为进京使者,原想免除祸患,却不知,长安已纷乱至斯。
“自秦朝之后,世人皆知士兵装备的坚实与否,会极大地影响着军队整体的战斗力。匈奴人深谙此道,非常重视士兵的保护,他们不像汉朝士兵靠盾牌保护自己,而代之以更省劲、更坚固的盔甲来装备自身,形成“尽为甲骑”、机动灵活而又庞大的匈奴骑兵。”董昭说着,看到李傕的亲卫已经砍死一员登上城头的匈奴士兵,指着那新鲜的尸体,继续向李傕说道:
“据昭所知,匈奴的头盔仍为青铜质地,素面无沿,盔顶有方钮,两侧护耳下方有系穿带子的小洞,两面开口,佩戴可不分前后。这样的头部防护在激烈的肉搏战中,能对士兵所起到的良好保护作用。而他们的铠甲也是青铜制成,呈鱼鳞状密布,显得非常坚实。分前后两片,由众多的圆形青铜甲片组合而成,甲片之间原应用皮条连系........咦?此乃何物?”
董昭说着,脸色渐渐就有些变了,匍匐快步走向那尸体处时,丝毫不管那尸体浑身的污血和破碎的脏器,一把摘下他的头盔,惊异道:“这,这怎么可能?!”
阵前,于夫罗的左首坐着一名个头中等的少将。年纪看来不大,但身材剽悍敦稳,两鬓和下巴上已经密布起粗糙的短髯,头发和眼珠微微有些发黄,左颈处还一块新添手掌大小的烧伤疤痕,正是于夫罗的儿子刘豹。刘豹一身匈奴人打扮,天青色头巾,天青色的战袍和绑腿,五颜六色、镶着小件银饰品的袖口和领口。
而坐在于夫罗右首的,却不是于夫罗的弟弟呼厨泉。而是一位披发矮肥的家伙,只不过,这家伙并没有完全披发,相反是将头顶中央剃得光秃秃地,只留两端垂下的头发揪成一绺绺的小辫。胸前还挂着数不清的金银和宝石的项链,一副珠光宝气的鲜卑贵族打扮。
此人正是匈奴的右贤王去卑,去卑之父是匈奴王室,但其母却是鲜卑人。所以,他的打扮有些不伦不类。之所以成为于夫罗的部下,是因为匈奴内部大乱后,去卑的部落几经拼杀战伐,沦为了一个中等部落,被于夫罗击败后,便降了于夫罗。而他也是在于夫罗的支捧下,才得到了匈奴右贤王的尊荣,由此十分感念于夫罗的恩德。
“父亲,您真的相信那个马超吗?”刘豹摸了摸脖颈处的疤痕,看着长安城上那些来来回回走动布防的士兵,颇有些兴致蹒跚的问道:在刘豹看来,攻下这个长安城,简直如探囊取物一般。
仔细看看,那城门居然还是用破碎石块仓促堆砌,这岂能阻挡得了自己身后大军的一轮冲锋?更不要提,那些被投石机击碎的城墙,有的地方直接就可以驾马直接登上.......汉人赖以为豪、匈奴祖先为之扼腕叹息的长安,难道就是这般模样?
“相信?”于夫罗笑了笑,看到自己的儿子毕竟有些年轻气盛后,皱了皱眉,教谕道:“狼能相信苍鹰的承诺吗?”
“不能吧?........”刘豹没有理解父亲的意思,迟疑问道:“苍鹰为何要向狼许下承诺?狼能做到事,苍鹰照样能做到。”
“这就是汉人与我们匈奴人的不同。”于夫罗听到刘豹的反问,问到了要点,心中欣慰不少,开口解释道:“那只苍鹰,要顾及自己的名声,不肯亲自动手擒下这只兔子,便请我们这群狼来帮忙。而这只可怜的兔子,居然拿了一支胡萝卜来求我们不要咬他........汉人真是有意思。”
“那苍鹰又答应了给狼群什么?”刘豹有些明白了,接口问道。
“他给了狼群整整一片草原!”于夫罗说到这里,眼中不禁流露出了渴盼的光芒,但随即,那光芒黯淡下去后,他接着说道:“但可惜狼群没有任何能力,要求那只苍鹰履行承诺.......甚至有可能,那草原还处在它的俯视下。”
“那既然这样,我们为何又要帮助那只苍鹰?”
“因为苍鹰要的是整个天空!狼群敌不过他,只能隐忍、屈服!”于夫罗说到这里,不由有些不甘,回头怒视刘豹,开口问道:“难道狼群还会选择和兔子为伍,一同去攻击那只苍鹰吗?!”
“左贤王,从你的口中,我听说过那个小皇帝。倒是觉得,长安城里的那个小孩子,不应该是只兔子,而是一只狐狸。或许,我们可以占了它的窝,毁了他的一切,但偏偏放了这只狐狸,然后告诉它,这一切都是苍鹰让我们做的.......”去卑听完于夫罗父子的对话之后,看到两人都陷入一阵沉默,不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苍鹰的眼光,俯视着整个大地........”于夫罗眼中一亮,但却这般阴奉阳违般说道。
“可这是在狐狸窝当中。”去卑岂能不明白于夫罗的意思,奸笑回道:“汉人有句话,叫做狡兔三窟。既然兔子都知道给自己准备几条退路,更何况他还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呢?”
“不错,我的右贤王。”于夫罗大笑,挥手拍了拍去卑的肩膀,扬鞭一指道:“那现在,就让我们去狐狸窝当中,拿一些他的财宝吧!我听说汉人的皇宫当中,可是有不少好东西啊!!”
瞬间,在于夫罗鞭子落下的一刹那,整个匈奴兵阵便如蓄势待发的狼群得到了头狼的嚎叫,纷纷按照事先就安排好的命令,一bo波开始冲击长安城。
“狗日的!那些匈奴骑兵没有盾牌,为何还能挡住我们的弩箭?!”李傕立于城头,看到匈奴骑兵发动了第一波的冲击后,立时发现,匈奴疾骑灵活异常,城上射下的箭支,他们几乎在马上都能轻松躲过。即便是偶尔中箭,也没有立时被射倒在地。
“将军太过小瞧匈奴戎狄了。”李傕身旁,突然轻轻传来一个柔美如女子的嗓音。李傕回头,如当初见贾诩一般,恭敬抱拳道:“还请董先生教我。”
董昭面色红润,肤白如婴,然身材不高,略显胖敦,若是只听声音或从背后看去,只怕会被人认成一丰腴女子。幸好,他颌下的胡须,给了他男性明显的特征。
董昭智谋出众,原本为袁绍先后任命为参军事、巨鹿太守、魏郡太守,功勋卓著。当时黑山军张燕以部众数万,屡犯魏郡,董昭先与之遣使往来,通交易市买,暗地以厚币结纳间谍,秘密离间黑山诸军将帅,再乘虚讨伐,于是大破黑山。两日之中,破敌文书竟然三次传至袁绍的案几,可见之才能名望,不在‘文和乱武’前的贾诩之下。
而他此时能在长安,是因为张邈与袁绍有隙,而董昭之弟董访却偏偏在张邈部下,所以袁绍受谗要降罪于他。董昭得知消息,自告奋勇自请为进京使者,原想免除祸患,却不知,长安已纷乱至斯。
“自秦朝之后,世人皆知士兵装备的坚实与否,会极大地影响着军队整体的战斗力。匈奴人深谙此道,非常重视士兵的保护,他们不像汉朝士兵靠盾牌保护自己,而代之以更省劲、更坚固的盔甲来装备自身,形成“尽为甲骑”、机动灵活而又庞大的匈奴骑兵。”董昭说着,看到李傕的亲卫已经砍死一员登上城头的匈奴士兵,指着那新鲜的尸体,继续向李傕说道:
“据昭所知,匈奴的头盔仍为青铜质地,素面无沿,盔顶有方钮,两侧护耳下方有系穿带子的小洞,两面开口,佩戴可不分前后。这样的头部防护在激烈的肉搏战中,能对士兵所起到的良好保护作用。而他们的铠甲也是青铜制成,呈鱼鳞状密布,显得非常坚实。分前后两片,由众多的圆形青铜甲片组合而成,甲片之间原应用皮条连系........咦?此乃何物?”
董昭说着,脸色渐渐就有些变了,匍匐快步走向那尸体处时,丝毫不管那尸体浑身的污血和破碎的脏器,一把摘下他的头盔,惊异道:“这,这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