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吃马
“那时候老大你还是19岁吧?老/二你不到16岁,唯有程黎风14岁。你们自己说,谁是第一个来到海城的?谁又是最后一个?连马都煮了吃了,败家玩意!”
提到将战马煮了吃,程大帅更是气的要骂人,军人最难的时候也没有吃战马的道理!他们倒好,为了不受苦,直接将马儿吃了,简直气死他了。
程礼尚颇有些不服气的说道:“这有什么啊,我和大哥在一起,我们两个人骑一个马,程黎风他没有兄弟,当然不敢吃自个儿的马了!”
他当时只想着如何让带着程历弦离开那个深山老林,哪里想了那么多。何况他们是两个人,吃掉一只马怎么了。
程大帅使劲敲着桌子,气的满面通红,程历弦羞愧的低下了头,他是年纪最大的,还让弟弟照顾,这是最让程沛看不起的。
“你们难道不知道马是行军打仗最主要的东西?马吃了你们拿两条腿和敌人跑?我这是最后一次教导你们,一个个的再不争气就给老子有多远滚多远,就当没生过你们这群棒槌。”
后面的话让程历弦和程礼尚两个人惊呆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程沛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虎毒尚且都不食子,听程沛的意思是,再不争所谓的气就不认他们了?
两个人呆呆愣愣的看着程沛,程沛更是气的心肝肺疼,重重的拍着桌子骂道:“还不赶紧滚??”
警卫员见状急忙进来,好声好气的劝说着:“两位爷赶快走吧,大帅什么脾气你们还不知道,快快离开别再碍眼了。”
等两人反应过来,已经被半推半就的离书房十多米了,程礼尚还要进去理论,被程历弦一把拉住了:“够了,别去了。阿爸已经够生气了,你再去,就是火上浇油了,谁也保不住你!”
程礼尚眨巴着眼睛,他的五官最像大帅,浓眉大眼的,一张国字脸,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微微渗出了些汗水,这是在深秋了,哪儿还有汗?定是吓着了的。
“大,大哥,那怎么办?咱们可不能这样下去啊。”程礼尚眼巴巴吗看着程历弦,程历弦和大帅有着七分像,但他的皮肤却是白色的,颇有些儒雅的味道。
眨了眨眼睛,程历弦低声道:“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和我去我的院子里吧。”
程家一大家子都住在古色古香的大院儿里,虽然私底下都有自个儿的别墅,但姆妈都还和大帅在一块儿生活,他们当儿子的也不好分家。
便就都携着正房太太在程家里住着,那些小妾什么的,都像程黎风养安玲玉一样养在外面,养家里估摸着都会被吃了。
这边,两人一起进了程历弦的院子里,看到院子里的家具布施,程礼尚眼中划过一丝不自然。这儿,可比他的院子华贵多了。
一进书房,程礼尚就急急的说道:“大哥,要是任由程黎风这样下去,只怕整个程家都要是他的了凭什么啊?大哥我觉得你才应该是当家做主的,自古以来都是老大当家,长兄如父,他不过是个老三,怎么也轮不到他。”
程礼尚虽然是一副为程历弦着想的模样,实际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蟹蚌相争,渔翁得利。
程历弦喝了口茶水定神,而后淡淡的安抚了他一句:“好了,你别多想了。黎风本来能力就比我们两个要好,又在军中威望高,不然上次阿爸也不会默认我们弄出那样的事情。”
程礼尚端起茶碗咕嘟咕嘟的就喝光了,略微有些粗糙的手在满是胡渣的嘴上一抹,大大咧咧的就踩着茶几靠在欧式沙发上了,程历弦嘴角抽了抽,那是他最喜欢的鳄鱼皮沙发。
程礼尚和程历弦的儒雅睿智不一样,程历弦出国留洋三年,又在黄埔军校读了四年的军校,这才回到海城。
而程礼尚是从小程大帅扔在军营里长大的,没有程历弦的书生气,他身上有一种狂野的感觉,就像是土匪一样。
而程黎风给人的感觉是军阀世家的公子哥,将程历弦和程礼尚的气质柔和到了一起,形成了一股凛冽而又清冷的气质。
“哼,不过是个贱人生的贱种罢了。大哥,我绝不能忍,我只认你当程家的掌事人!那程黎风也不过是个踩着女人的罢了。若是没有他那个姨太太,我看昨日的宴会他也不会拿那么多资源!”
程礼尚咬牙切齿的恨不得要去弄死安玲玉,谁让那个女人长的那么妖媚,弄的督军们都对程黎风赞不绝口。
如牛眼般大小的双眸滴溜溜的转了转,程礼尚抬头看了一眼正在看报纸,时不时呡一口咖啡的程历弦,出声喊了他一句。
“哎?大哥,你说我们要是让安家和他们狗咬狗怎么样?安思晴可是明媒正娶的当家太太,他这样把人家晾在一边,带着外室参加各种宴会,恐怕不太好吧,不如我们……”
冷哼一声,程礼尚像是已经看到程黎风被安思晴缠的焦头烂额的模样,又颇为好心情的端起泡好的大红袍喝了一大半。
程历弦扶了扶金丝镶边的眼镜框,眉眼淡然,快速的头也没抬的就拒绝了程礼尚:“想都别想,阿爸是不会同意的。安家现在对我们来说很重要,你这么做,无异于饮鸩止渴。被阿爸发现赏一顿军棍都是轻的。”
“那怎么办?这么也不行那样也不行,究竟怎样才行?”听及,程礼尚如泄气般的皮球儿,微微有些垂头丧气,随意的踢了一脚精致大气的玻璃茶几。
程历弦见此,也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报纸,起身将煮好的牛奶倒入咖啡中,又加了一块儿冰糖,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你先别急,我打听了,刘昊刘督军你知道的吧?他家的公子哥,据说很不喜欢程黎风,以及程黎风的那个外室。你说……咱们是不是可以来一个借刀杀人?”
提到将战马煮了吃,程大帅更是气的要骂人,军人最难的时候也没有吃战马的道理!他们倒好,为了不受苦,直接将马儿吃了,简直气死他了。
程礼尚颇有些不服气的说道:“这有什么啊,我和大哥在一起,我们两个人骑一个马,程黎风他没有兄弟,当然不敢吃自个儿的马了!”
他当时只想着如何让带着程历弦离开那个深山老林,哪里想了那么多。何况他们是两个人,吃掉一只马怎么了。
程大帅使劲敲着桌子,气的满面通红,程历弦羞愧的低下了头,他是年纪最大的,还让弟弟照顾,这是最让程沛看不起的。
“你们难道不知道马是行军打仗最主要的东西?马吃了你们拿两条腿和敌人跑?我这是最后一次教导你们,一个个的再不争气就给老子有多远滚多远,就当没生过你们这群棒槌。”
后面的话让程历弦和程礼尚两个人惊呆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程沛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虎毒尚且都不食子,听程沛的意思是,再不争所谓的气就不认他们了?
两个人呆呆愣愣的看着程沛,程沛更是气的心肝肺疼,重重的拍着桌子骂道:“还不赶紧滚??”
警卫员见状急忙进来,好声好气的劝说着:“两位爷赶快走吧,大帅什么脾气你们还不知道,快快离开别再碍眼了。”
等两人反应过来,已经被半推半就的离书房十多米了,程礼尚还要进去理论,被程历弦一把拉住了:“够了,别去了。阿爸已经够生气了,你再去,就是火上浇油了,谁也保不住你!”
程礼尚眨巴着眼睛,他的五官最像大帅,浓眉大眼的,一张国字脸,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微微渗出了些汗水,这是在深秋了,哪儿还有汗?定是吓着了的。
“大,大哥,那怎么办?咱们可不能这样下去啊。”程礼尚眼巴巴吗看着程历弦,程历弦和大帅有着七分像,但他的皮肤却是白色的,颇有些儒雅的味道。
眨了眨眼睛,程历弦低声道:“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和我去我的院子里吧。”
程家一大家子都住在古色古香的大院儿里,虽然私底下都有自个儿的别墅,但姆妈都还和大帅在一块儿生活,他们当儿子的也不好分家。
便就都携着正房太太在程家里住着,那些小妾什么的,都像程黎风养安玲玉一样养在外面,养家里估摸着都会被吃了。
这边,两人一起进了程历弦的院子里,看到院子里的家具布施,程礼尚眼中划过一丝不自然。这儿,可比他的院子华贵多了。
一进书房,程礼尚就急急的说道:“大哥,要是任由程黎风这样下去,只怕整个程家都要是他的了凭什么啊?大哥我觉得你才应该是当家做主的,自古以来都是老大当家,长兄如父,他不过是个老三,怎么也轮不到他。”
程礼尚虽然是一副为程历弦着想的模样,实际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蟹蚌相争,渔翁得利。
程历弦喝了口茶水定神,而后淡淡的安抚了他一句:“好了,你别多想了。黎风本来能力就比我们两个要好,又在军中威望高,不然上次阿爸也不会默认我们弄出那样的事情。”
程礼尚端起茶碗咕嘟咕嘟的就喝光了,略微有些粗糙的手在满是胡渣的嘴上一抹,大大咧咧的就踩着茶几靠在欧式沙发上了,程历弦嘴角抽了抽,那是他最喜欢的鳄鱼皮沙发。
程礼尚和程历弦的儒雅睿智不一样,程历弦出国留洋三年,又在黄埔军校读了四年的军校,这才回到海城。
而程礼尚是从小程大帅扔在军营里长大的,没有程历弦的书生气,他身上有一种狂野的感觉,就像是土匪一样。
而程黎风给人的感觉是军阀世家的公子哥,将程历弦和程礼尚的气质柔和到了一起,形成了一股凛冽而又清冷的气质。
“哼,不过是个贱人生的贱种罢了。大哥,我绝不能忍,我只认你当程家的掌事人!那程黎风也不过是个踩着女人的罢了。若是没有他那个姨太太,我看昨日的宴会他也不会拿那么多资源!”
程礼尚咬牙切齿的恨不得要去弄死安玲玉,谁让那个女人长的那么妖媚,弄的督军们都对程黎风赞不绝口。
如牛眼般大小的双眸滴溜溜的转了转,程礼尚抬头看了一眼正在看报纸,时不时呡一口咖啡的程历弦,出声喊了他一句。
“哎?大哥,你说我们要是让安家和他们狗咬狗怎么样?安思晴可是明媒正娶的当家太太,他这样把人家晾在一边,带着外室参加各种宴会,恐怕不太好吧,不如我们……”
冷哼一声,程礼尚像是已经看到程黎风被安思晴缠的焦头烂额的模样,又颇为好心情的端起泡好的大红袍喝了一大半。
程历弦扶了扶金丝镶边的眼镜框,眉眼淡然,快速的头也没抬的就拒绝了程礼尚:“想都别想,阿爸是不会同意的。安家现在对我们来说很重要,你这么做,无异于饮鸩止渴。被阿爸发现赏一顿军棍都是轻的。”
“那怎么办?这么也不行那样也不行,究竟怎样才行?”听及,程礼尚如泄气般的皮球儿,微微有些垂头丧气,随意的踢了一脚精致大气的玻璃茶几。
程历弦见此,也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报纸,起身将煮好的牛奶倒入咖啡中,又加了一块儿冰糖,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你先别急,我打听了,刘昊刘督军你知道的吧?他家的公子哥,据说很不喜欢程黎风,以及程黎风的那个外室。你说……咱们是不是可以来一个借刀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