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作者:鬼面苏妖
分卷阅读90
不露,只是抬头看他。
麦加加被看得有些紧张,梗着脖子有些不敢看他眼睛,涨红了张脸,这才别别扭扭地出声。
“那啥,我以后不找别人了。”
“我给你当男人好不好呀,就、就你一个人的!”
“你有了我,姓瘟的就没理由找你啦!”
周桃缓步上楼,轻声问,“什么我一个人的?”
麦加加脸都红透了,眼睛却很亮,扭捏不过一瞬,他就兴冲冲跑过去了。
兴致勃勃提议,“那个姓瘟的不是老来烦你嘛,影响多不好,明天我就搬过来,你觉得怎么样?”
“哎呀,你性子就是太好了,被这种人缠上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他小心翼翼睨了眼周桃的脸色,颇不要脸地拍着胸膛表示,“我对付这种人最拿手了。”
“哦?”周桃此刻已经牵起他的手,一步一步往房里带。
麦加加还毫无所觉,蹭在身旁跟着走,嘴里絮絮叨叨念个没完儿。
门板轻轻阖上,周桃背靠着门板,挑高眉笑了下,不动声色地靠近他,“那如果你没办好,又当如何?”
被刺激到智商负值的麦加加,握着拳信誓旦旦,“不可能,我这人说到做到,你可别小看我,哼!”
“若没做到,没做到……我、我……”
“你当如何?”周桃步步紧逼。
小孩似有所见,身子略后退了半步,强自镇定,“哼,到时再说。”
周桃一听失笑,这孩子挖个坑把自己埋了,还挺得意呢。
不过,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吧。
没了温寅,日子总是要过,冰冷的寒冬过去,他想,他愿意做好全新的准备去迎接他的小太阳的到来。
-------------- ☆end ------------
作者有话要说:有其他想要的番外吗?
☆、第五十五章
容安曾经有一个很爱很爱的人------他的男朋友。
不过,那是他去乡下支教前的事情了。
和他一起被分配到费乡支教的还有两个同学,一男一女,打扮都挺时髦的。
乡下的生活很苦,穷乡僻壤,还时不时地断电,要去集市得坐两个小时的牛车,这是个小山坳里的小村子,但是容安喜欢这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平静而踏实。
到费乡支教第三天,其中一个男同学回去了,又过两天,女同学也回去了,乡长捧着破旧的烟袋子,蹲在泥泞的沙石路看着牛车走远,闷不吭声地吧嗒吧嗒抽着烟。
费乡实在太穷了,乡亲们能有出息的都把孩子送出去了,剩下一些老人和不愿抛下故土出去混日子土生土长的中青年人,没有一个人愿意留下来。
容安在路边站了会儿,走过去扶乡长起来,“走吧。”
乡长惊喜的眼神,和孩子们依赖崇拜又敬仰的目光让他无法抛下胸中的责任感,随那两个同学一样潇洒离去。
费乡的夜晚很安静,不到八点附近的住所就都熄了灯。
容安住的地方不偏,但是很僻静,前院挖了个莲花池,在夜风下吹来一阵浅淡的花香。屋里点了熏蚊子的药草,晚上的饭菜里有一个大大的澄黄的荷包蛋,甚至他能想象得到,每天清晨房门前会被放下一束束扎得整整齐齐的野花和几个果子,那是支教的学生送来的。
大概唯一的不好就是山里没什么信号,打电话出去难,打进来的电话也断断续续地并不流畅,容安试图发了信息出去却没什么反应,在话费自动扣完后,他也就将那支价值昂贵、意义特殊的白色手机扔到了衣服堆里,再没想起过。
早上给容安送饭的是乡长家的二姑娘,一个笑起来甜甜,扎着两个黑亮的大辫子的女孩子。
她不会说普通话,地方口音也重,但是每次容安教她的时候却十分兴奋,然后在每次送饭过来时,操着那口生硬不熟练的普通话喊他,“吃饭啦!”
二姑娘年纪挺小,至少在容安看来,一个还不满十八岁的女孩子,真的挺小的。
但是乡下里十七八岁嫁人的却是常事儿,所以别看二姑娘年纪不大,却已经有了慕少艾的小心思,每次送饭来不是偷着在青菜底下藏几块肉,就是在青菜上面卧个蛋,偶尔趁容安不注意,将他衣服收洗出去还顺带帮补衣服,然后在容安支教的教室外边,默默地注视他。
那时候,容安想,一辈子那么长,费乡未必不能成为他就此长眠的地方。
孰不知,费乡外面的世界早已被某人搅得天翻地覆。
耿鑫已经连着半个多月没有睡好过,每天起床,床畔边再没有他熟悉的那人,厨房里再没有那个担心他胃不好早早起来为他煲粥的人,明明屋子里的摆设还是那样熟悉,书房里那人喜欢的画本还摆在桌旁,但是这里却再也不是他心安寄眠的地方了。
耿鑫坐在床边看着衣柜里空荡荡的一边,觉得整颗心都空了。
其实他并不喜欢和容安吵架,那是个连吵架都只会沉默的男人,不善言辞,却会用实际行动来关爱他、包容他的人。
但是那天,他实在太生气了,明知容安绝对无法忍受这样的话题,他还是毫不留情地用这个话题来刺激他,甚至口不择言地用一些激烈的话语来羞辱他。
犹记得,容安那时苍白无血色的面孔,默默无言地用那双清粼粼地眼睛望着自己,倔强地问着,你一直就是这样看我的?
那时盛怒,早已破罐子破摔,更下不得台阶,愣是顶着那样凄厉的眼神毫不理亏地反问,难道你觉得不是?
明明心里后悔地要死,明明是那么希望他决然反驳,但最后也只是看着他惨笑着走开,就如之前每次吵架之后为了给对方一个冷却的时间和空间,选择暂时离开的样子。
如耿鑫这样自小含着金汤勺长大的人,自然无法理会容安的心情,他为自己的口不择言而懊悔,却从未试着去挽回什么,也许是先爱上的先输,容安又一直是那样能包容人的性子,所以耿鑫也只以为过几天容安就会回来,到那时自己再服个软就能和好如初。
却不知,在他出差几天后回来,衣柜就空出了大半,容安把他所有的贴身物品都带走了,除了少数几件自己送给他的,能带走的似乎都带走了,一丝不剩。
床头柜前只留下一张纸条,我走了。
而彼时,容安已经包袱款款地带着他的行李去了费乡,耿鑫自然联系不到他。
于是,耿鑫疯了,尤其在知晓容安下乡支教,不知何时归来时,他就已经处在奔溃的边沿。
很多年以后,耿鑫是这样评价当时的自己的。
:
我骄傲一生,但我从没想过会有人成为我一生的骄傲,不是我的孩子,我的事业,他是我爱人
分卷阅读90
-
分卷阅读90
不露,只是抬头看他。
麦加加被看得有些紧张,梗着脖子有些不敢看他眼睛,涨红了张脸,这才别别扭扭地出声。
“那啥,我以后不找别人了。”
“我给你当男人好不好呀,就、就你一个人的!”
“你有了我,姓瘟的就没理由找你啦!”
周桃缓步上楼,轻声问,“什么我一个人的?”
麦加加脸都红透了,眼睛却很亮,扭捏不过一瞬,他就兴冲冲跑过去了。
兴致勃勃提议,“那个姓瘟的不是老来烦你嘛,影响多不好,明天我就搬过来,你觉得怎么样?”
“哎呀,你性子就是太好了,被这种人缠上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他小心翼翼睨了眼周桃的脸色,颇不要脸地拍着胸膛表示,“我对付这种人最拿手了。”
“哦?”周桃此刻已经牵起他的手,一步一步往房里带。
麦加加还毫无所觉,蹭在身旁跟着走,嘴里絮絮叨叨念个没完儿。
门板轻轻阖上,周桃背靠着门板,挑高眉笑了下,不动声色地靠近他,“那如果你没办好,又当如何?”
被刺激到智商负值的麦加加,握着拳信誓旦旦,“不可能,我这人说到做到,你可别小看我,哼!”
“若没做到,没做到……我、我……”
“你当如何?”周桃步步紧逼。
小孩似有所见,身子略后退了半步,强自镇定,“哼,到时再说。”
周桃一听失笑,这孩子挖个坑把自己埋了,还挺得意呢。
不过,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吧。
没了温寅,日子总是要过,冰冷的寒冬过去,他想,他愿意做好全新的准备去迎接他的小太阳的到来。
-------------- ☆end ------------
作者有话要说:有其他想要的番外吗?
☆、第五十五章
容安曾经有一个很爱很爱的人------他的男朋友。
不过,那是他去乡下支教前的事情了。
和他一起被分配到费乡支教的还有两个同学,一男一女,打扮都挺时髦的。
乡下的生活很苦,穷乡僻壤,还时不时地断电,要去集市得坐两个小时的牛车,这是个小山坳里的小村子,但是容安喜欢这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平静而踏实。
到费乡支教第三天,其中一个男同学回去了,又过两天,女同学也回去了,乡长捧着破旧的烟袋子,蹲在泥泞的沙石路看着牛车走远,闷不吭声地吧嗒吧嗒抽着烟。
费乡实在太穷了,乡亲们能有出息的都把孩子送出去了,剩下一些老人和不愿抛下故土出去混日子土生土长的中青年人,没有一个人愿意留下来。
容安在路边站了会儿,走过去扶乡长起来,“走吧。”
乡长惊喜的眼神,和孩子们依赖崇拜又敬仰的目光让他无法抛下胸中的责任感,随那两个同学一样潇洒离去。
费乡的夜晚很安静,不到八点附近的住所就都熄了灯。
容安住的地方不偏,但是很僻静,前院挖了个莲花池,在夜风下吹来一阵浅淡的花香。屋里点了熏蚊子的药草,晚上的饭菜里有一个大大的澄黄的荷包蛋,甚至他能想象得到,每天清晨房门前会被放下一束束扎得整整齐齐的野花和几个果子,那是支教的学生送来的。
大概唯一的不好就是山里没什么信号,打电话出去难,打进来的电话也断断续续地并不流畅,容安试图发了信息出去却没什么反应,在话费自动扣完后,他也就将那支价值昂贵、意义特殊的白色手机扔到了衣服堆里,再没想起过。
早上给容安送饭的是乡长家的二姑娘,一个笑起来甜甜,扎着两个黑亮的大辫子的女孩子。
她不会说普通话,地方口音也重,但是每次容安教她的时候却十分兴奋,然后在每次送饭过来时,操着那口生硬不熟练的普通话喊他,“吃饭啦!”
二姑娘年纪挺小,至少在容安看来,一个还不满十八岁的女孩子,真的挺小的。
但是乡下里十七八岁嫁人的却是常事儿,所以别看二姑娘年纪不大,却已经有了慕少艾的小心思,每次送饭来不是偷着在青菜底下藏几块肉,就是在青菜上面卧个蛋,偶尔趁容安不注意,将他衣服收洗出去还顺带帮补衣服,然后在容安支教的教室外边,默默地注视他。
那时候,容安想,一辈子那么长,费乡未必不能成为他就此长眠的地方。
孰不知,费乡外面的世界早已被某人搅得天翻地覆。
耿鑫已经连着半个多月没有睡好过,每天起床,床畔边再没有他熟悉的那人,厨房里再没有那个担心他胃不好早早起来为他煲粥的人,明明屋子里的摆设还是那样熟悉,书房里那人喜欢的画本还摆在桌旁,但是这里却再也不是他心安寄眠的地方了。
耿鑫坐在床边看着衣柜里空荡荡的一边,觉得整颗心都空了。
其实他并不喜欢和容安吵架,那是个连吵架都只会沉默的男人,不善言辞,却会用实际行动来关爱他、包容他的人。
但是那天,他实在太生气了,明知容安绝对无法忍受这样的话题,他还是毫不留情地用这个话题来刺激他,甚至口不择言地用一些激烈的话语来羞辱他。
犹记得,容安那时苍白无血色的面孔,默默无言地用那双清粼粼地眼睛望着自己,倔强地问着,你一直就是这样看我的?
那时盛怒,早已破罐子破摔,更下不得台阶,愣是顶着那样凄厉的眼神毫不理亏地反问,难道你觉得不是?
明明心里后悔地要死,明明是那么希望他决然反驳,但最后也只是看着他惨笑着走开,就如之前每次吵架之后为了给对方一个冷却的时间和空间,选择暂时离开的样子。
如耿鑫这样自小含着金汤勺长大的人,自然无法理会容安的心情,他为自己的口不择言而懊悔,却从未试着去挽回什么,也许是先爱上的先输,容安又一直是那样能包容人的性子,所以耿鑫也只以为过几天容安就会回来,到那时自己再服个软就能和好如初。
却不知,在他出差几天后回来,衣柜就空出了大半,容安把他所有的贴身物品都带走了,除了少数几件自己送给他的,能带走的似乎都带走了,一丝不剩。
床头柜前只留下一张纸条,我走了。
而彼时,容安已经包袱款款地带着他的行李去了费乡,耿鑫自然联系不到他。
于是,耿鑫疯了,尤其在知晓容安下乡支教,不知何时归来时,他就已经处在奔溃的边沿。
很多年以后,耿鑫是这样评价当时的自己的。
:
我骄傲一生,但我从没想过会有人成为我一生的骄傲,不是我的孩子,我的事业,他是我爱人
分卷阅读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