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盟第三研究所
任务梗概投放到了大屏幕上已经有大半日光景。
杨玉英坐在办公室里凝眉沉思。
她在时盟虽然还算是一新人,但也执行过很多次任务,在这方面可谓经验丰富。本以为无论什么样的任务都难让她愁了。
可这回的任务,光看梗概就让人感觉很是奇葩。
就连当年‘燕忘川’那个任务,也没这么闹心。
而且,她怎么就同这挖心挖肾这事分不开了?
说是某一位面降下灭世灾劫,生出一孽龙,该孽龙永生不灭,若真将其斩杀,天地同陨灭。
偏连它的吐息都能污染大地,龙又天性狂躁,诸神佛仙皆抵挡不住,只能将其引入归墟,用药使其陷入沉睡。
孽龙不醒,世界不灭。
可药物很难长久地起作用,而且越用效果越差,众神也越发无力。
后有一擅长天衍的天神,推衍了一番,推衍出生机在人间。
果然,不久后药神行走世间,在归墟龙眠之地捡到一个女孩,女孩根骨绝佳,灵气天成,药神一时动念,为她取名玉英,传授其大药之术。
玉英心思纯澈,日行一善,修炼大药之术,修炼途中步步灾劫也不以为苦,终于修为有成。
修成之日,就在归墟之上,玉英途中相遇的有情人因种种误会,亲手将其心肝剖出,投入归墟。
这孽龙食后,便能再次昏睡千年。
天地有感,众生得此妙法,大为喜悦。
玉英魂魄长游归墟,千年期将至,便再入轮回,获取人身,虽记忆全无,但冥冥中依旧重修大药之术,修成之日,以情为药引,药成喂龙,再为人间争取千年。
大药之术难修,只有玉英能成。
如是轮转,年至北宋仁宗年间,又逢千年之期将近,玉英轮回后被带入药王庄修行。
这一回她的有情人降生到一乡绅之家,为一读书人,意外被玉英所救,与玉英相恋,奈何书生多情,不光爱生玉英,还爱慕玉英身边小使女。
使女说是使女,但出身来历也是不凡。
她叫余娉,生于青丘,是一只有百年道行的小妖狐,不知何故流落在外,差点落到邪道手中,被玉英救了回去,余娉为了报恩,死活不走,坚持留在玉英身边做一使女,虽为使女,药王庄上下待她如客人一般,玉英也只当多一玩伴。
随着时日临近,玉英渐能感应到天命,隐约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数,可值此之际,恋人与使女私奔,她忽然深感倦怠,觉得自己前世今生都十分可悲。
时盟观察人员就看到这个位面直接向毁灭的危险线上倾倒,登时大惊,于是生成一个任务——守望者要前往那个位面,无论用什么手段,也要让大药成功投入归墟。
也就是说,守望者得逼人家小姑娘挖心挖肝。
杨玉英:“……臣妾真做不到啊!”
历劫万次,证得无上果,只为挖出心肝做大药,永镇孽龙三千年……说来到是心情激荡,可人家姑娘不愿意,难道没有道理?
杨玉英看完梗概,又看了看详细资料。
余聘是妖狐,也在修行中,大药的事她知道一点,但知道得不算太清楚,只知要拿玉英的心肝炼药一事,便道,既我夺你爱人,对你不起,我便给你寻几副心肝去还债。
于是来到人间作恶。
杨玉英:“……难道不应该是她把自己的心肝献出去?一般话本里,写这样的情节都是这么写才是。”
她继续看后面,后面还有很莫名其妙的内容,余聘做下恶事,被她父母得知,父母心下大急,连忙赶过来把女儿捉了回去,说要把她关在青丘清修五百年,以示惩罚。
同余聘私奔的那位书生容芝,就是有情人,得知世间出了挖心剖肝的事,居然误以为此事是玉英做的,十分痛苦,痛定思痛,去衙门告发去了。
然后和她有同样名字的那位女修,在凡间人人喊打,被一群道士高人围攻,人人皆说她已入了魔,因为害怕履行自己的天命,不肯献出心来,于是就行邪道,害人命。
偏那真正做下案子的余聘已离开凡间,玉英就算想要分辨,又如何能分辨得清?
她的修行之路与常人不同,不可杀伤人命,按照命运演算的结果,她在各种桎梏之下,终于冤死在旁人刀下。
“如果资料没错,这个与我同名的姑娘什么都不知道,她一直跋山涉水为那些贫苦人家治病,纵然可能稍稍想要黑化一下,但也只是心中想了想而已?”
杨玉英托着下巴缩在软椅里,一张娇俏的芙蓉玉面上流露出一点难受,“这任务真没法做啊。”
她要怎么劝人家姑娘让书生来挖心?
站在门口来给她送任务书的前辈,心一下子就软了,长叹一声,苦笑道:“这个位面的命运和规则就是如此,我们能说出它一千个,一万个不合理,但是依旧要按照规则去做。”
“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随意拨弄某个位面的命运,稍一不慎,带来的便是巨大的灾难。”
前辈把任务书放在杨玉英的桌前,“我进时盟四十六年,也就是近两年才真正明白,你我等人,乍一看每时每刻都在做各种逆天改命的事,但其实我们才是被命运束缚最深的人,一定要学会尊重命运,学会看低自己,千万不能生出,认为自己无所不能的骄娇二气。”
杨玉英沉默片刻:“和她商量商量,咱去替她死一死行不行?捐躯这活儿,我虽然不很熟,但能学的,至于需要一个有情人……人的情多种多样,也未必需要爱情。”
前辈沉吟片刻:“我想想,大药之术……嗯,如果对方甘愿,这似乎也能操作。”
杨玉英松了口气。
把与原主谈判的事交托给时盟的专家,自己便去准备东西。
考虑到这个位面神仙妖鬼皆有,她连忙先装备了欧阳雪的角色卡。
一应准备完毕,一脚跨越光门,冰冷的雨珠随着狂风扑面而至,杨玉英扫了眼系统日志,当即叹气。
余聘那只小狐狸已经做下了几桩血案,这可有点危险。
她心念一动,欧阳雪就立在身前。
“你先去捉狐狸。”
虽是一个人,但杨玉英还是习惯说出口。
“回青丘清修,就算惩罚了?分明是奖励吧。至于我,哎,还是我先想办法找人做个不在场证明为好。”
杨玉英坐在山头上托腮沉思片刻,轻轻拍了下膝盖,“按照‘故事’的逻辑,玉英既然已经感应到了自己的命运,现在丢了有情人小书生,她就应该再赶紧去找一个才是。”
“千年之期,只剩下三年,故意去找有情人当然是很不公平,可这事既是必须要做的,玉英本身肯定是顾不上公平还是不公平了。”
杨玉英一笑,不肯再走荒山野岭,也拐了一个方向,直奔襄阳而去。
襄阳最近很热闹。
系统日志里记载,襄阳王过寿,八贤王也去赴宴,此时襄阳郡里的达官贵人,恐怕也就是稍稍比东京城少了些。
如果不是事发在东京,她去东京也合适。
……
“……书接上回,《列子》有言,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实惟无底之谷,其下无底,名曰归墟。八纮九野之水,天汉之流,莫不注之,而无增无减焉。”
“我们今日所讲,便是凡尘俗世之外的,世人不可深究之地引起来的一段故事。”
“话说千万年之前,有一孽龙,乃吞噬世间孽债而生,生来便有无尽贪欲,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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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留县郊,离县城三十里的梅花弯内,因一年四季可以赏花而得名,整个开封地界的文人雅士,常至此吟诗作对,偶有留下墨宝,到也让这一荒野之地得了些许人气热闹。
梅花弯的朔月客栈,本正是为了书生们所建,可惜书生们实在是显少至此落脚,幸而客栈老板会做买卖,时常找些说书先生,杂耍艺人前来助兴,仗着离东京不远,今朝商业繁茂,来往的商旅不少,一时这生意到还能经营得下去。
是日,窗外忽然一声雷响,眼看着乌云蔽日,大雨将至。
展昭赶紧把窗外晾着的外套收回去,这才推开客房的门,疾步而出,下了楼,一眼就看到公孙先生坐在东边窗前,目光似定在门口,神色间若有所思。
公孙先生那个算卦测字的长招牌被收拢在他手边,还有点占位置,他迟疑了下,出门在外自然是不好多讲究,到底还是委委屈屈地挤着那个招牌占了个位置。
展昭洗了洗茶,替公孙先生倒了一杯。
“先生在看什么?”
“那位。”
展昭顺着公孙先生的视线看过去,就见窗边坐一男子,高冠博带,一身道袍,是个道士。
他桌前放着个一把华丽的乌木剑鞘,雕刻古朴,线条流畅,剑鞘上雕有仙山宝殿看着颇为精致。
这道士也生得仙风道骨,让人一见心惊……可周围的人到似是没多注意?
想必是真正有道之人。
展昭收回心神,叹了口气,他们这案子都要急得火烧眉毛,着实没有精力去想别的。
半个月里,光一小小陈留县就死了六个人,还失踪了四个,其中一个失踪之人,更是已致仕的陈御史家的千金,那是他们那位陛下都挂在心上的人物。
陈留县令写给他们开封府的折子,那真是字字血泪,眼看着像是连死的心都有了。
展昭和公孙策两个人乔装打扮,人到陈留,已经在这家朔月客栈里呆了三日。
实是因为公孙策精通卜算之术,只看四柱八字,这客栈掌柜家的女儿,同此次事件中的死者和失踪的人都是水命。
也不只如此,反正以公孙策卜算,认为在这朔月客栈,或可有所斩获,两个人便来了。
可惜三日来,一无所获,两个人正闲坐,店小二就过来送点心,公孙先生轻笑,拉住人递了一块碎银子过去,笑问:“我听人说,县里好像有大事发生,小二哥能不能同我们兄弟详细讲讲?”
陈留出了如此大案,左近消息都传疯了,客栈里一大半的客人都在谈论此事,店小二也不奇怪有人问,利索收起银子,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详述了一遍,四处一张望,又神神秘秘地道:“……诸位今天算是问着人了,小的虽然不知道犯下这大事的是个什么凶人,可陈御史的千金失踪的那天,曾在我们客栈打尖。”
“那天我正好在雅间伺候,曾听陈家千金说,她来的时候路上遇见个特别奇怪的女郎,那女郎十分自来熟,追着便问她可有意中人什么的,陈家千金十分不快便让身边的健仆把人驱走了,结果当天晚上,人就丢了!要我说,或许是有精通易容术的采花大盗,半路上踩点呢。”
店小二正说得热闹,旁边路过的掌柜便翻了个白眼:“小乙,你要是闲着,赶紧给客官把粥拎上来,胡咧咧什么。”
说着,掌柜的轰走了店小二,低头赔笑道,“列为客官莫听那小子胡诌,他惯会胡说八道的。”
旁边便有一打扮花里胡哨的年轻人笑道:“可不是胡说八道,陈家女郎咱也不是没见过,若你我为采花大盗,会采她?我爹去年还让我娶她来着,拼着挨了一顿家法,誓死不从。”
他同坐之人齐齐大笑,显然都是一群油头粉面的纨绔公子。
“荒唐,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荒唐啊!”
几人正说话,忽有人朗声怒道。
众人回头,就见客栈门前,一书生站在客栈门口,油纸伞上的水流如注,他此时收了伞,正怒瞪那几个纨绔子。
“你说什么!”
在座的这几个公子哥勃然大怒,当即起身抄起身边佩剑。
如今东京这一片流行佩剑,但凡是读书人,公子哥,会武不会武的,都爱带一把剑在身边,属于时尚。
不过看这几个公子拔剑的动作,大约都会几手粗浅把式,将将不至于弄伤自己的程度。
几人正要动手,却见人影一闪,那书生就捂着脸惨叫一声,撞在了墙上,两行鼻血伴着两颗牙落下。
公子哥:咦?
任务梗概投放到了大屏幕上已经有大半日光景。
杨玉英坐在办公室里凝眉沉思。
她在时盟虽然还算是一新人,但也执行过很多次任务,在这方面可谓经验丰富。本以为无论什么样的任务都难让她愁了。
可这回的任务,光看梗概就让人感觉很是奇葩。
就连当年‘燕忘川’那个任务,也没这么闹心。
而且,她怎么就同这挖心挖肾这事分不开了?
说是某一位面降下灭世灾劫,生出一孽龙,该孽龙永生不灭,若真将其斩杀,天地同陨灭。
偏连它的吐息都能污染大地,龙又天性狂躁,诸神佛仙皆抵挡不住,只能将其引入归墟,用药使其陷入沉睡。
孽龙不醒,世界不灭。
可药物很难长久地起作用,而且越用效果越差,众神也越发无力。
后有一擅长天衍的天神,推衍了一番,推衍出生机在人间。
果然,不久后药神行走世间,在归墟龙眠之地捡到一个女孩,女孩根骨绝佳,灵气天成,药神一时动念,为她取名玉英,传授其大药之术。
玉英心思纯澈,日行一善,修炼大药之术,修炼途中步步灾劫也不以为苦,终于修为有成。
修成之日,就在归墟之上,玉英途中相遇的有情人因种种误会,亲手将其心肝剖出,投入归墟。
这孽龙食后,便能再次昏睡千年。
天地有感,众生得此妙法,大为喜悦。
玉英魂魄长游归墟,千年期将至,便再入轮回,获取人身,虽记忆全无,但冥冥中依旧重修大药之术,修成之日,以情为药引,药成喂龙,再为人间争取千年。
大药之术难修,只有玉英能成。
如是轮转,年至北宋仁宗年间,又逢千年之期将近,玉英轮回后被带入药王庄修行。
这一回她的有情人降生到一乡绅之家,为一读书人,意外被玉英所救,与玉英相恋,奈何书生多情,不光爱生玉英,还爱慕玉英身边小使女。
使女说是使女,但出身来历也是不凡。
她叫余娉,生于青丘,是一只有百年道行的小妖狐,不知何故流落在外,差点落到邪道手中,被玉英救了回去,余娉为了报恩,死活不走,坚持留在玉英身边做一使女,虽为使女,药王庄上下待她如客人一般,玉英也只当多一玩伴。
随着时日临近,玉英渐能感应到天命,隐约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数,可值此之际,恋人与使女私奔,她忽然深感倦怠,觉得自己前世今生都十分可悲。
时盟观察人员就看到这个位面直接向毁灭的危险线上倾倒,登时大惊,于是生成一个任务——守望者要前往那个位面,无论用什么手段,也要让大药成功投入归墟。
也就是说,守望者得逼人家小姑娘挖心挖肝。
杨玉英:“……臣妾真做不到啊!”
历劫万次,证得无上果,只为挖出心肝做大药,永镇孽龙三千年……说来到是心情激荡,可人家姑娘不愿意,难道没有道理?
杨玉英看完梗概,又看了看详细资料。
余聘是妖狐,也在修行中,大药的事她知道一点,但知道得不算太清楚,只知要拿玉英的心肝炼药一事,便道,既我夺你爱人,对你不起,我便给你寻几副心肝去还债。
于是来到人间作恶。
杨玉英:“……难道不应该是她把自己的心肝献出去?一般话本里,写这样的情节都是这么写才是。”
她继续看后面,后面还有很莫名其妙的内容,余聘做下恶事,被她父母得知,父母心下大急,连忙赶过来把女儿捉了回去,说要把她关在青丘清修五百年,以示惩罚。
同余聘私奔的那位书生容芝,就是有情人,得知世间出了挖心剖肝的事,居然误以为此事是玉英做的,十分痛苦,痛定思痛,去衙门告发去了。
然后和她有同样名字的那位女修,在凡间人人喊打,被一群道士高人围攻,人人皆说她已入了魔,因为害怕履行自己的天命,不肯献出心来,于是就行邪道,害人命。
偏那真正做下案子的余聘已离开凡间,玉英就算想要分辨,又如何能分辨得清?
她的修行之路与常人不同,不可杀伤人命,按照命运演算的结果,她在各种桎梏之下,终于冤死在旁人刀下。
“如果资料没错,这个与我同名的姑娘什么都不知道,她一直跋山涉水为那些贫苦人家治病,纵然可能稍稍想要黑化一下,但也只是心中想了想而已?”
杨玉英托着下巴缩在软椅里,一张娇俏的芙蓉玉面上流露出一点难受,“这任务真没法做啊。”
她要怎么劝人家姑娘让书生来挖心?
站在门口来给她送任务书的前辈,心一下子就软了,长叹一声,苦笑道:“这个位面的命运和规则就是如此,我们能说出它一千个,一万个不合理,但是依旧要按照规则去做。”
“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随意拨弄某个位面的命运,稍一不慎,带来的便是巨大的灾难。”
前辈把任务书放在杨玉英的桌前,“我进时盟四十六年,也就是近两年才真正明白,你我等人,乍一看每时每刻都在做各种逆天改命的事,但其实我们才是被命运束缚最深的人,一定要学会尊重命运,学会看低自己,千万不能生出,认为自己无所不能的骄娇二气。”
杨玉英沉默片刻:“和她商量商量,咱去替她死一死行不行?捐躯这活儿,我虽然不很熟,但能学的,至于需要一个有情人……人的情多种多样,也未必需要爱情。”
前辈沉吟片刻:“我想想,大药之术……嗯,如果对方甘愿,这似乎也能操作。”
杨玉英松了口气。
把与原主谈判的事交托给时盟的专家,自己便去准备东西。
考虑到这个位面神仙妖鬼皆有,她连忙先装备了欧阳雪的角色卡。
一应准备完毕,一脚跨越光门,冰冷的雨珠随着狂风扑面而至,杨玉英扫了眼系统日志,当即叹气。
余聘那只小狐狸已经做下了几桩血案,这可有点危险。
她心念一动,欧阳雪就立在身前。
“你先去捉狐狸。”
虽是一个人,但杨玉英还是习惯说出口。
“回青丘清修,就算惩罚了?分明是奖励吧。至于我,哎,还是我先想办法找人做个不在场证明为好。”
杨玉英坐在山头上托腮沉思片刻,轻轻拍了下膝盖,“按照‘故事’的逻辑,玉英既然已经感应到了自己的命运,现在丢了有情人小书生,她就应该再赶紧去找一个才是。”
“千年之期,只剩下三年,故意去找有情人当然是很不公平,可这事既是必须要做的,玉英本身肯定是顾不上公平还是不公平了。”
杨玉英一笑,不肯再走荒山野岭,也拐了一个方向,直奔襄阳而去。
襄阳最近很热闹。
系统日志里记载,襄阳王过寿,八贤王也去赴宴,此时襄阳郡里的达官贵人,恐怕也就是稍稍比东京城少了些。
如果不是事发在东京,她去东京也合适。
……
“……书接上回,《列子》有言,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焉,实惟无底之谷,其下无底,名曰归墟。八纮九野之水,天汉之流,莫不注之,而无增无减焉。”
“我们今日所讲,便是凡尘俗世之外的,世人不可深究之地引起来的一段故事。”
“话说千万年之前,有一孽龙,乃吞噬世间孽债而生,生来便有无尽贪欲,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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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留县郊,离县城三十里的梅花弯内,因一年四季可以赏花而得名,整个开封地界的文人雅士,常至此吟诗作对,偶有留下墨宝,到也让这一荒野之地得了些许人气热闹。
梅花弯的朔月客栈,本正是为了书生们所建,可惜书生们实在是显少至此落脚,幸而客栈老板会做买卖,时常找些说书先生,杂耍艺人前来助兴,仗着离东京不远,今朝商业繁茂,来往的商旅不少,一时这生意到还能经营得下去。
是日,窗外忽然一声雷响,眼看着乌云蔽日,大雨将至。
展昭赶紧把窗外晾着的外套收回去,这才推开客房的门,疾步而出,下了楼,一眼就看到公孙先生坐在东边窗前,目光似定在门口,神色间若有所思。
公孙先生那个算卦测字的长招牌被收拢在他手边,还有点占位置,他迟疑了下,出门在外自然是不好多讲究,到底还是委委屈屈地挤着那个招牌占了个位置。
展昭洗了洗茶,替公孙先生倒了一杯。
“先生在看什么?”
“那位。”
展昭顺着公孙先生的视线看过去,就见窗边坐一男子,高冠博带,一身道袍,是个道士。
他桌前放着个一把华丽的乌木剑鞘,雕刻古朴,线条流畅,剑鞘上雕有仙山宝殿看着颇为精致。
这道士也生得仙风道骨,让人一见心惊……可周围的人到似是没多注意?
想必是真正有道之人。
展昭收回心神,叹了口气,他们这案子都要急得火烧眉毛,着实没有精力去想别的。
半个月里,光一小小陈留县就死了六个人,还失踪了四个,其中一个失踪之人,更是已致仕的陈御史家的千金,那是他们那位陛下都挂在心上的人物。
陈留县令写给他们开封府的折子,那真是字字血泪,眼看着像是连死的心都有了。
展昭和公孙策两个人乔装打扮,人到陈留,已经在这家朔月客栈里呆了三日。
实是因为公孙策精通卜算之术,只看四柱八字,这客栈掌柜家的女儿,同此次事件中的死者和失踪的人都是水命。
也不只如此,反正以公孙策卜算,认为在这朔月客栈,或可有所斩获,两个人便来了。
可惜三日来,一无所获,两个人正闲坐,店小二就过来送点心,公孙先生轻笑,拉住人递了一块碎银子过去,笑问:“我听人说,县里好像有大事发生,小二哥能不能同我们兄弟详细讲讲?”
陈留出了如此大案,左近消息都传疯了,客栈里一大半的客人都在谈论此事,店小二也不奇怪有人问,利索收起银子,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详述了一遍,四处一张望,又神神秘秘地道:“……诸位今天算是问着人了,小的虽然不知道犯下这大事的是个什么凶人,可陈御史的千金失踪的那天,曾在我们客栈打尖。”
“那天我正好在雅间伺候,曾听陈家千金说,她来的时候路上遇见个特别奇怪的女郎,那女郎十分自来熟,追着便问她可有意中人什么的,陈家千金十分不快便让身边的健仆把人驱走了,结果当天晚上,人就丢了!要我说,或许是有精通易容术的采花大盗,半路上踩点呢。”
店小二正说得热闹,旁边路过的掌柜便翻了个白眼:“小乙,你要是闲着,赶紧给客官把粥拎上来,胡咧咧什么。”
说着,掌柜的轰走了店小二,低头赔笑道,“列为客官莫听那小子胡诌,他惯会胡说八道的。”
旁边便有一打扮花里胡哨的年轻人笑道:“可不是胡说八道,陈家女郎咱也不是没见过,若你我为采花大盗,会采她?我爹去年还让我娶她来着,拼着挨了一顿家法,誓死不从。”
他同坐之人齐齐大笑,显然都是一群油头粉面的纨绔公子。
“荒唐,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荒唐啊!”
几人正说话,忽有人朗声怒道。
众人回头,就见客栈门前,一书生站在客栈门口,油纸伞上的水流如注,他此时收了伞,正怒瞪那几个纨绔子。
“你说什么!”
在座的这几个公子哥勃然大怒,当即起身抄起身边佩剑。
如今东京这一片流行佩剑,但凡是读书人,公子哥,会武不会武的,都爱带一把剑在身边,属于时尚。
不过看这几个公子拔剑的动作,大约都会几手粗浅把式,将将不至于弄伤自己的程度。
几人正要动手,却见人影一闪,那书生就捂着脸惨叫一声,撞在了墙上,两行鼻血伴着两颗牙落下。
公子哥: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