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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蒙王朝(H) 作者:小野兽/小爷不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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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蒙王朝
作者:小爷不是受
文案
生在皇家,羽歌夜从来就不需选择,也没有选择。外有北莽西凤虎视眈眈,内有神庙朝堂此消彼长,文武权谋不过是景帝一场游戏,兄弟相亲亲不过一张龙椅。醒掌天下权,醉卧壮汉膝。羽歌夜不过想要夜夜笙歌,醉笑千场。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羽歌夜 ┃ 配角:朝堂,神庙,江湖,圣道 ┃ 其它:总攻,1攻n受,全菊洁,无反攻
☆、1皇家四子
羽歌夜缓缓地从床上坐起,候在一边的宫人迅速走过来为他套上鞋子,早已打好水的铜盆里映出羽歌夜的脸来,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羽歌夜坐直,仆人拿过毛巾,沾湿了将他的脸细细擦湿,抹上一层脂膏,匀开满脸的泡沫,然后再用毛巾擦干,将羽歌夜及肩的头发梳开,然后又拿出一柄软毛小刷,沾着亮晶晶的精油,细细地刷着羽歌夜额头上的角,直到刷的晶莹如玉,才为羽歌夜戴上一顶能够将角都包进去的小帽。
恩,一切都很好。
羽歌夜伸手摸摸自己的角,心里翻腾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却不露声色,抬头打量铜镜中被小童瓜子伺候穿衣的自己,小小的包子脸上带着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让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可爱减弱了不少。
“殿下越来越俊了,额角怕是也要变色了呢。”小童瓜子笑着屈身整理他的衣角,脸上满是羡慕。他起身任由瓜子为他戴上随身的配饰,施施然走出房间,穿过种着细竹的方池,走出院门,沿着荷花池一路行到九曲廊桥,走上湖中间的翠霞亭,里面早已摆着饭桌,夏日天热,在荷花池边吃饭正好。
亭中已经坐着一个人,他穿着一身雍容的明黄色长袍,上面是繁复瑰丽的凤凰绣纹,头上戴着一顶简单的金冠,缠绕的金丝形如莲花,中间嵌着一粒梨黄色宝石。
“参见凤君。”羽歌夜身后的仆从全都跪在地上,羽歌夜双膝跪地,恭谨地说了声:“儿臣参见母君,恭祝母君万福金安。”
“快起来吧。”温和如琅轩美玉的声音响起,对着后面的仆从淡然道,“平身。”同时已伸手挽过羽歌夜。羽歌夜抬头,看着眼前人帅气俊逸,温良如玉的容貌,这副长相如果在中国,绝对是老少通吃,女性杀手,黄金大叔,不老传奇般的人物,然而在这个世界,他的身份却是自己的,母君。
从婴儿时的第一次睁眼,羽歌夜就知道这个人是自己幼年最大的依仗,让一个二十八岁的成年人再对一个男人产生孺慕之情,环境又是“自古天家少亲情”的皇宫大内,本来是极不可能的任务。但是眼前这个男人,却成功做到了。
“把那碗青脑黑莲羹端过来。”即使天天见面,凤君还是紧紧挽着羽歌夜的手,让人将温在小鼎中的瓷碗拿来。别看只是一碗黑如松墨的膏脂,却号称一寸膏胜十寸金,贵为四皇子的羽歌夜每日也只得一碗。也正是这逆天般的珍馔,让自小体弱多病的羽歌夜终于像个普通孩子一样长大。
知道若是自己不吃完,在这里的任何人都别想安生,羽歌夜乖乖吞下看着晶莹珍贵实则苦涩无比的东西。十一年来宫廷御厨改善过无数次,却始终改变不了这东西的味道,尤其是吃完之后喉咙里火烧一样的痛感,来源于两大主材之一的“炎犀瑞脑”,即使用上温补圣品“墨乳黑莲”也无法抵消。对从小到大的事情记忆深刻的羽歌夜,至今记得当年饱受各类医石药物荼毒的自己身子还是越来越虚弱,就是眼前这个笑得如沐春风的男人,抱着自己在天都神庙前跪了三天三夜,才从圣尊大祭司手中求来“青脑黑莲方”救了自己一条命。
而这位执意不给,最后是帝后同跪才终于答应的圣尊大祭司,另一个身份是羽歌夜的亲外公,他在将药方交出的一刻所说的话,羽歌夜至今都记得:“为了一个人事不知的孩子,浪费国力培育这种奢华之物,你真的觉得值得?日后你若被废,我定在羽月大祭钟上三击相庆,举国同欢!”
而这位名讳唐修意的凤君,毅然决然道:“如果在天下和母亲之间做个抉择,我选择后者!”
即使是苦苦求来的珍宝,在自己亲口尝过之后,唐修意还是滚滚泪流。但是从那一刻就知道这份债自己这辈子还不了的羽歌夜,却一声啼哭也没有的吞下了青脑黑莲膏。
转眼十一年过去,逆天洗髓之药真的让羽歌夜可以勉强称之为“正常孩子”,就连当年被视为奇珍的炎犀和黑莲,如今也经过不断改良,成了不会引发御史弹劾的过分奢靡之物。
前世二十八年的人生,让他明白有些苦必须承受,所以从小到大调理身体的种种苦楚,他都默默忍受。但是对外人来说,他却始终只是一个孩子,仿佛天生就知道自己身体的悲惨,所以对于任何苦难都默默忍受。贵为天家皇子又如何?锦衣玉食包裹下的身体,从来没享受过一天的自在舒服。所以这份错觉,让羽歌夜备受怜惜。一个二十八岁的灵魂蛰伏在孩童身体里,讨好长辈还不是小菜一碟?所以羽歌夜如今成为最得宠的四皇子,风头还盖过身为太子的二皇子,就不足为奇了。
吃过药,就开始用膳。亭子里已经候着一群人,执扇,扫尘,布菜,行菜,试菜,每道菜都要被试菜尝过,再由行菜送到羽歌夜碗里,他才能吃饭。脍精食细,价钱比卖相好,卖相比味道好,虽然从升斗小民变作帝王之子,他却并未觉得生活舒服到哪里去。
“你父皇今日早朝忙碌,就不过来了。”唐修意虽然是个男子,但是十一年来的感受,却真真让羽歌夜知道了什么是“母仪天下”四个字,而这样的男人,却让他分毫不觉得“娘气”,只觉得由衷的钦佩。
“恩。”羽歌夜笑着点头,没有丝毫怨言。怎么可能会有怨言呢?祖宗礼制,每月宿在中宫一日即可,他这个皇帝老爹可是每周都会宿在中宫一日,当天还会三餐相陪,这份殊荣,连先后都没有得到过。这个世界的一周不过六天,一月才十九天,一年二十个月,说唐修意宠冠后宫绝非虚言。这是十一岁的羽歌夜就能知道的事。
而二十八岁的“羽歌夜”,才能知道自己这位皇帝老爹生性风流,除了雷打不动的三宫六院,年轻的君子可是年年换,最近正得宠的是巡游西凉时被临幸的一位军中小校,风头跋扈的很,昨天还以承欢身重为由没来朝见凤君。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温和笑着的唐修意稳坐后宫十余年,怎么可能是一个小小的“使君”惹得起,羽歌夜不过旁观这位对自己无限纵容对别人却心狠手辣的母君如何折腾这位新使君罢了。
用过膳后,唐修意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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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爷不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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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皇家,羽歌夜从来就不需选择,也没有选择。外有北莽西凤虎视眈眈,内有神庙朝堂此消彼长,文武权谋不过是景帝一场游戏,兄弟相亲亲不过一张龙椅。醒掌天下权,醉卧壮汉膝。羽歌夜不过想要夜夜笙歌,醉笑千场。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羽歌夜 ┃ 配角:朝堂,神庙,江湖,圣道 ┃ 其它:总攻,1攻n受,全菊洁,无反攻
☆、1皇家四子
羽歌夜缓缓地从床上坐起,候在一边的宫人迅速走过来为他套上鞋子,早已打好水的铜盆里映出羽歌夜的脸来,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羽歌夜坐直,仆人拿过毛巾,沾湿了将他的脸细细擦湿,抹上一层脂膏,匀开满脸的泡沫,然后再用毛巾擦干,将羽歌夜及肩的头发梳开,然后又拿出一柄软毛小刷,沾着亮晶晶的精油,细细地刷着羽歌夜额头上的角,直到刷的晶莹如玉,才为羽歌夜戴上一顶能够将角都包进去的小帽。
恩,一切都很好。
羽歌夜伸手摸摸自己的角,心里翻腾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却不露声色,抬头打量铜镜中被小童瓜子伺候穿衣的自己,小小的包子脸上带着一副严肃认真的表情,让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可爱减弱了不少。
“殿下越来越俊了,额角怕是也要变色了呢。”小童瓜子笑着屈身整理他的衣角,脸上满是羡慕。他起身任由瓜子为他戴上随身的配饰,施施然走出房间,穿过种着细竹的方池,走出院门,沿着荷花池一路行到九曲廊桥,走上湖中间的翠霞亭,里面早已摆着饭桌,夏日天热,在荷花池边吃饭正好。
亭中已经坐着一个人,他穿着一身雍容的明黄色长袍,上面是繁复瑰丽的凤凰绣纹,头上戴着一顶简单的金冠,缠绕的金丝形如莲花,中间嵌着一粒梨黄色宝石。
“参见凤君。”羽歌夜身后的仆从全都跪在地上,羽歌夜双膝跪地,恭谨地说了声:“儿臣参见母君,恭祝母君万福金安。”
“快起来吧。”温和如琅轩美玉的声音响起,对着后面的仆从淡然道,“平身。”同时已伸手挽过羽歌夜。羽歌夜抬头,看着眼前人帅气俊逸,温良如玉的容貌,这副长相如果在中国,绝对是老少通吃,女性杀手,黄金大叔,不老传奇般的人物,然而在这个世界,他的身份却是自己的,母君。
从婴儿时的第一次睁眼,羽歌夜就知道这个人是自己幼年最大的依仗,让一个二十八岁的成年人再对一个男人产生孺慕之情,环境又是“自古天家少亲情”的皇宫大内,本来是极不可能的任务。但是眼前这个男人,却成功做到了。
“把那碗青脑黑莲羹端过来。”即使天天见面,凤君还是紧紧挽着羽歌夜的手,让人将温在小鼎中的瓷碗拿来。别看只是一碗黑如松墨的膏脂,却号称一寸膏胜十寸金,贵为四皇子的羽歌夜每日也只得一碗。也正是这逆天般的珍馔,让自小体弱多病的羽歌夜终于像个普通孩子一样长大。
知道若是自己不吃完,在这里的任何人都别想安生,羽歌夜乖乖吞下看着晶莹珍贵实则苦涩无比的东西。十一年来宫廷御厨改善过无数次,却始终改变不了这东西的味道,尤其是吃完之后喉咙里火烧一样的痛感,来源于两大主材之一的“炎犀瑞脑”,即使用上温补圣品“墨乳黑莲”也无法抵消。对从小到大的事情记忆深刻的羽歌夜,至今记得当年饱受各类医石药物荼毒的自己身子还是越来越虚弱,就是眼前这个笑得如沐春风的男人,抱着自己在天都神庙前跪了三天三夜,才从圣尊大祭司手中求来“青脑黑莲方”救了自己一条命。
而这位执意不给,最后是帝后同跪才终于答应的圣尊大祭司,另一个身份是羽歌夜的亲外公,他在将药方交出的一刻所说的话,羽歌夜至今都记得:“为了一个人事不知的孩子,浪费国力培育这种奢华之物,你真的觉得值得?日后你若被废,我定在羽月大祭钟上三击相庆,举国同欢!”
而这位名讳唐修意的凤君,毅然决然道:“如果在天下和母亲之间做个抉择,我选择后者!”
即使是苦苦求来的珍宝,在自己亲口尝过之后,唐修意还是滚滚泪流。但是从那一刻就知道这份债自己这辈子还不了的羽歌夜,却一声啼哭也没有的吞下了青脑黑莲膏。
转眼十一年过去,逆天洗髓之药真的让羽歌夜可以勉强称之为“正常孩子”,就连当年被视为奇珍的炎犀和黑莲,如今也经过不断改良,成了不会引发御史弹劾的过分奢靡之物。
前世二十八年的人生,让他明白有些苦必须承受,所以从小到大调理身体的种种苦楚,他都默默忍受。但是对外人来说,他却始终只是一个孩子,仿佛天生就知道自己身体的悲惨,所以对于任何苦难都默默忍受。贵为天家皇子又如何?锦衣玉食包裹下的身体,从来没享受过一天的自在舒服。所以这份错觉,让羽歌夜备受怜惜。一个二十八岁的灵魂蛰伏在孩童身体里,讨好长辈还不是小菜一碟?所以羽歌夜如今成为最得宠的四皇子,风头还盖过身为太子的二皇子,就不足为奇了。
吃过药,就开始用膳。亭子里已经候着一群人,执扇,扫尘,布菜,行菜,试菜,每道菜都要被试菜尝过,再由行菜送到羽歌夜碗里,他才能吃饭。脍精食细,价钱比卖相好,卖相比味道好,虽然从升斗小民变作帝王之子,他却并未觉得生活舒服到哪里去。
“你父皇今日早朝忙碌,就不过来了。”唐修意虽然是个男子,但是十一年来的感受,却真真让羽歌夜知道了什么是“母仪天下”四个字,而这样的男人,却让他分毫不觉得“娘气”,只觉得由衷的钦佩。
“恩。”羽歌夜笑着点头,没有丝毫怨言。怎么可能会有怨言呢?祖宗礼制,每月宿在中宫一日即可,他这个皇帝老爹可是每周都会宿在中宫一日,当天还会三餐相陪,这份殊荣,连先后都没有得到过。这个世界的一周不过六天,一月才十九天,一年二十个月,说唐修意宠冠后宫绝非虚言。这是十一岁的羽歌夜就能知道的事。
而二十八岁的“羽歌夜”,才能知道自己这位皇帝老爹生性风流,除了雷打不动的三宫六院,年轻的君子可是年年换,最近正得宠的是巡游西凉时被临幸的一位军中小校,风头跋扈的很,昨天还以承欢身重为由没来朝见凤君。
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温和笑着的唐修意稳坐后宫十余年,怎么可能是一个小小的“使君”惹得起,羽歌夜不过旁观这位对自己无限纵容对别人却心狠手辣的母君如何折腾这位新使君罢了。
用过膳后,唐修意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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