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芳瞪了宋玉华一眼,“还不是大妞,懒在床上不肯起来,也不知道我这是哪辈子造的孽,竟然生出个懒货。”
宋玉华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记忆里林小芳一直都是这个德行,好似一天不说她吃饭都不香,而你越是顶嘴,她就越来劲。
宋玉华低下头,一边懒洋洋的除着草,一边理着自己纷乱如麻的脑子,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几个穿着绿军装的人走了过来,和生产队队长说了几句话,队长宋大龙找了个高地站了上去。
“大家先停一下,听我说。”
见大家伙儿应声停下,王大龙满意的抬起了下巴,装模作样的理了理衣襟,“咳咳,县里边儿来人了,部队上来招人的,只要满了18岁的,都可以去当兵,有谁愿意去的,做完活儿后,记得来我家登记一下,时间只有三天,过时不候啊!”
这一个通知,就像一记响雷般在宋玉华的耳边炸开,她猛地扭头看向一旁的林小芳,“妈,这是一九七几年来着?”
林小芳一拧眉,“七七年,五月二十八,你脑子都干什么吃的,亏你还是念过书的人。”
其实所谓的念过书,也不过是读完小学,就算她学习很好,次次第一,但林小芳和宋明根都觉得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嘛,还不如将钱留着让宋耀祖读书,可惜宋耀祖不是个争气的。
“七七年,五月二十八……”宋玉华将这几个字在口中反复嚼几遍,眼眸越来越亮。
一九七七年,这一年,宋玉华刚刚十八岁,这一年,顾军参军去了,也正是这一年,宋玉华被逼嫁给刘二。
“我竟然回来了,我回来了!”
宋玉华语气从迷茫到坚定,随即陷入一种狂喜当中半响才冷静下来。
她在心里发誓,虽然不知什么原因,既然命运让她重活一世,那么这一世,她一定要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
弄明白也想明白之后,宋玉华觉得自己身上轻松了不少,就连心情也好得不得了,看着这地,看着这人,都觉得亲切得很。
但是这种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她被踹了一脚,险些直接摔在地里。
吓了一跳的宋玉华抬头望去,林小芳正瞪着她,“又偷懒,赶紧的,要是今天除不完这块地,你就别回去。”
宋玉华翻个白眼,指着坐在地面打着哈欠的宋耀祖,“就知道说我,你怎么不说他呢?”
“他?他是谁?他是你弟!你个没良心的,你以后嫁出去还指望着你弟给你撑腰呢,你现在竟然还敢说他,我跟你说……”
听着林小芳又开始喋喋不休的唠叨,再看看宋耀祖得意的脸色,宋玉华瞥了瞥嘴,别逗了,指望他,要不是他想娶媳妇儿没钱,她也不至于被嫁给刘二,就为那几十块的彩礼。
几十块钱在当时的确算得上一笔巨款,然而见过世面身价曾经几十万的宋玉华现在并不将这点钱看在眼里。
宋玉华也懒得打断林小芳的话,提着锄头来到地的另一边,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日头西斜,收工之后回到家,用过晚饭,宋玉华就想朝顾军家跑,两人虽然是同一个村儿的,但一个村头一个村尾,还是有些距离。然而她大门还没迈出去,就被林小芳抓回来,脸色不善的看着她,“又想跑哪去?”
宋玉华无奈,只好灰溜溜的往屋里走,洗碗扫地喂鸡,忙完之后,天都完全黑了。
农村的晚上不比大城市里,一旦黑下来是伸手不见五指,连路都看不清楚,而且周围都是静悄悄的,树影婆娑,特别可怕。
宋玉华望着夜色里叹了口气,看来只有明天再去找他了。
第二天,宋玉华从地里回来,将锄头一放,趁林小芳去做饭的时间直接跑了出去,她挑着小路走,一路上也没碰着个人,到了顾军家,却发现他家没人。
宋玉华坐在牛棚的玉米杆里,等了大概半个小时,才看见顾军和他哥还有他爹娘一同走了回来。
此时的顾军也才二十岁,正是年轻活力的时候,身姿挺拔双眼明亮,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反着光,纵使只穿了一身粗布衣服,她却觉得耀眼得不得了。
只是想起死前顾军跟她说过的话,她鼻尖酸涩,眼眶也红了起来。
宋玉华从小就和顾军玩得好,这是村里人都知道的,顾军的母亲见到她愣了一下,打了招呼后便进了屋子,留下一句:“你们聊,我们先进去做饭。”
说完,还将顾军的爸爸和哥哥也一同拉进了屋。
顾军看着眼前的人,有些不自在的摸了摸后脑勺,“你怎么来了?”
宋玉华紧紧盯着他,抿了抿嘴,这是她重活一世后第一次见到顾军,心里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干脆直截了当的问道:“你是不是要去当兵?”
“你怎么知道的?”顾军有些奇怪,明明他们也是刚去和队长说的,消息不可能传的这么快啊。
“能不去吗?”宋玉华低下头低声问道,右手却抓住了顾军的衣摆一角。
顾军认真的想了下,然后摇头,“都说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不想后悔一辈子。再说了,你小时候不是说过,特别崇拜当兵的吗,还说长大了要嫁给兵大哥。”
说到最后一句,顾军微微有些脸红,不敢正视宋玉华的脸,却又忍不住频频偷瞄。
眼泪又开始在眼眶里聚集,宋玉华克制不住自己,一把抱住顾军,带着哭腔道:“可是我舍不得你啊。”
宋玉华突然的动作的动作吓了顾军一跳,一张脸顿时涨红了起来,心花怒放却又窘迫不堪不该如何是好,一双手犹豫了又犹豫才下定决心将人抱住。
“我会回来的。”然后风风光光的娶你。
知道顾军是下定了决心,宋玉华也不想因为自己而强制改变他的想法,轻轻推开怀里的人,抹净脸上的泪水,宋玉华笑了,宛若三月的春风。
“我会等你的。”
宋玉华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记忆里林小芳一直都是这个德行,好似一天不说她吃饭都不香,而你越是顶嘴,她就越来劲。
宋玉华低下头,一边懒洋洋的除着草,一边理着自己纷乱如麻的脑子,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几个穿着绿军装的人走了过来,和生产队队长说了几句话,队长宋大龙找了个高地站了上去。
“大家先停一下,听我说。”
见大家伙儿应声停下,王大龙满意的抬起了下巴,装模作样的理了理衣襟,“咳咳,县里边儿来人了,部队上来招人的,只要满了18岁的,都可以去当兵,有谁愿意去的,做完活儿后,记得来我家登记一下,时间只有三天,过时不候啊!”
这一个通知,就像一记响雷般在宋玉华的耳边炸开,她猛地扭头看向一旁的林小芳,“妈,这是一九七几年来着?”
林小芳一拧眉,“七七年,五月二十八,你脑子都干什么吃的,亏你还是念过书的人。”
其实所谓的念过书,也不过是读完小学,就算她学习很好,次次第一,但林小芳和宋明根都觉得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干嘛,还不如将钱留着让宋耀祖读书,可惜宋耀祖不是个争气的。
“七七年,五月二十八……”宋玉华将这几个字在口中反复嚼几遍,眼眸越来越亮。
一九七七年,这一年,宋玉华刚刚十八岁,这一年,顾军参军去了,也正是这一年,宋玉华被逼嫁给刘二。
“我竟然回来了,我回来了!”
宋玉华语气从迷茫到坚定,随即陷入一种狂喜当中半响才冷静下来。
她在心里发誓,虽然不知什么原因,既然命运让她重活一世,那么这一世,她一定要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
弄明白也想明白之后,宋玉华觉得自己身上轻松了不少,就连心情也好得不得了,看着这地,看着这人,都觉得亲切得很。
但是这种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她被踹了一脚,险些直接摔在地里。
吓了一跳的宋玉华抬头望去,林小芳正瞪着她,“又偷懒,赶紧的,要是今天除不完这块地,你就别回去。”
宋玉华翻个白眼,指着坐在地面打着哈欠的宋耀祖,“就知道说我,你怎么不说他呢?”
“他?他是谁?他是你弟!你个没良心的,你以后嫁出去还指望着你弟给你撑腰呢,你现在竟然还敢说他,我跟你说……”
听着林小芳又开始喋喋不休的唠叨,再看看宋耀祖得意的脸色,宋玉华瞥了瞥嘴,别逗了,指望他,要不是他想娶媳妇儿没钱,她也不至于被嫁给刘二,就为那几十块的彩礼。
几十块钱在当时的确算得上一笔巨款,然而见过世面身价曾经几十万的宋玉华现在并不将这点钱看在眼里。
宋玉华也懒得打断林小芳的话,提着锄头来到地的另一边,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日头西斜,收工之后回到家,用过晚饭,宋玉华就想朝顾军家跑,两人虽然是同一个村儿的,但一个村头一个村尾,还是有些距离。然而她大门还没迈出去,就被林小芳抓回来,脸色不善的看着她,“又想跑哪去?”
宋玉华无奈,只好灰溜溜的往屋里走,洗碗扫地喂鸡,忙完之后,天都完全黑了。
农村的晚上不比大城市里,一旦黑下来是伸手不见五指,连路都看不清楚,而且周围都是静悄悄的,树影婆娑,特别可怕。
宋玉华望着夜色里叹了口气,看来只有明天再去找他了。
第二天,宋玉华从地里回来,将锄头一放,趁林小芳去做饭的时间直接跑了出去,她挑着小路走,一路上也没碰着个人,到了顾军家,却发现他家没人。
宋玉华坐在牛棚的玉米杆里,等了大概半个小时,才看见顾军和他哥还有他爹娘一同走了回来。
此时的顾军也才二十岁,正是年轻活力的时候,身姿挺拔双眼明亮,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反着光,纵使只穿了一身粗布衣服,她却觉得耀眼得不得了。
只是想起死前顾军跟她说过的话,她鼻尖酸涩,眼眶也红了起来。
宋玉华从小就和顾军玩得好,这是村里人都知道的,顾军的母亲见到她愣了一下,打了招呼后便进了屋子,留下一句:“你们聊,我们先进去做饭。”
说完,还将顾军的爸爸和哥哥也一同拉进了屋。
顾军看着眼前的人,有些不自在的摸了摸后脑勺,“你怎么来了?”
宋玉华紧紧盯着他,抿了抿嘴,这是她重活一世后第一次见到顾军,心里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干脆直截了当的问道:“你是不是要去当兵?”
“你怎么知道的?”顾军有些奇怪,明明他们也是刚去和队长说的,消息不可能传的这么快啊。
“能不去吗?”宋玉华低下头低声问道,右手却抓住了顾军的衣摆一角。
顾军认真的想了下,然后摇头,“都说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不想后悔一辈子。再说了,你小时候不是说过,特别崇拜当兵的吗,还说长大了要嫁给兵大哥。”
说到最后一句,顾军微微有些脸红,不敢正视宋玉华的脸,却又忍不住频频偷瞄。
眼泪又开始在眼眶里聚集,宋玉华克制不住自己,一把抱住顾军,带着哭腔道:“可是我舍不得你啊。”
宋玉华突然的动作的动作吓了顾军一跳,一张脸顿时涨红了起来,心花怒放却又窘迫不堪不该如何是好,一双手犹豫了又犹豫才下定决心将人抱住。
“我会回来的。”然后风风光光的娶你。
知道顾军是下定了决心,宋玉华也不想因为自己而强制改变他的想法,轻轻推开怀里的人,抹净脸上的泪水,宋玉华笑了,宛若三月的春风。
“我会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