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能让人好好睡个觉了吗?”
天还没黑,未央就感应到屋子周围,多了许多污秽的气息,和之前德卡拉身上的气息有些相似,却又略有不同,恐怕是使魔之类的东西。
这是打算盯梢吗?
未央被人监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之前德安监视她的时候,都没敢这么明目张胆,没想到这些吸血鬼,倒是胆大的很啊!
血这么臭,是怕别人注意不到吗?
“大小姐,您醒了?已经做好晚餐了,您稍等一下,我去端出来。”
听到有吃的,睡了一天肚子已经前胸贴后背的未央,十分期待地坐在了餐厅的饭桌前。
结果端上来的东西,让她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了。
“这是冰镇b型血,抄人红a型……”
一桌子满满的,全都是用血做的料理,那红彤彤和褐色的玩意,看到就让人稍微有点反胃。
可李明媚在这桌饭菜上面的用工,让未央不忍心浪费她的良苦用心,这桌玩意怕是做了很久,还花了很多心思吧!
对于别人的好心,未央还是不那么愿意去糟蹋的,那样就显得太没品了。
可是才端起装在高脚杯里的b型血喝了一口,鲜红的液体就从嘴里全部像瀑布一样流了出来,太难喝了!
“怎么了?大小姐不喜欢b型吗?那我去换别的!”
李明媚看到未央这个样子,以为她是挑食不喜欢喝b型的血,想要转身却被未央阻止了。
“不!不用了!这一桌全换了吧!给我做点普通人类吃的食物,对了!来个蛋包饭吧!那个就行了!”
未央虽然是用了吸血鬼的模板,可是她并非真正的吸血鬼,对于血族的食物鲜血那是敬谢不敏,只好召唤出昨晚吃了德卡拉的那只狗,让它将桌子上面的血料理全吃了。
“好……好的!马上就给您准备!”
一看到昨晚那条狗出现,李明媚就表情僵硬,身体一直在后退,尤其是当狗在看她的时候,很干脆地拔腿就跑,一溜烟就不见人影了。
没想到居然会怕狗怕成这个样子,未央也是觉得有些好笑。
而这狗见到满桌的鲜血,高兴得尾巴到处甩,只是那副凶悍的摸样,完全让人不觉得可爱。
桌上丰盛的血料理全部喂了狗,仿佛秋风扫落叶一样,干干净净的一点不剩。
大狗吃完后,居然不在是之前那种,满身都是眼睛的摸样,而是变成了普通的哈士奇,匍匐在未央的脚边,用自己毛绒绒的脑袋,蹭着未央光洁的小腿,一副撒娇的摸样。
见到如此乖巧,未央也就没让这使魔回到自己的影子里。
虽然可能会吓到李明媚,但她觉得身边带着条狗也不错,只是周围监视这屋子的使魔有点碍眼,未央最后施加了一个遮蔽法术才感觉好点。
“大小姐,您要的蛋包饭……来了!”
端着蛋包饭出来的李明媚,看到了蹲在未央脚边的哈士奇,脸上开心的表情突然凝固了。
甚至差点将自己手里的蛋包饭给丢了,好在最后还是稳住了发抖的双手,一点点地蹭到未央身边,将蛋包饭从饭桌对面放到了未央面前。
做完这番动作后,发现未央脚边的大狗没有搭理她的意思,紧张才终于缓和一些,只是她仍旧不敢靠近未央,只是站在了两米外,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地上趴着,假寐的巨型犬,生怕它突然跳起来咬人。
“狗有那么可怕吗?不用怕它,没有我的命令是不会攻击人类的,嗯……你的蛋包饭做的不错!”
未央咬了一口勺子里的蛋包饭,觉得嘴里满是鸡蛋被煎个金黄的香味,里面的炒饭也一粒粒的,十分美味。
蛋包饭未央除了吃过不少,但除了妹妹做的,好像还没哪个人做的能比李明媚好吃,就连亚子都稍有不及,这可真是意外。
“多谢夸奖,只要大小姐喜欢就好,您……能不能让它别在盯着我看了!我害怕!”
李明媚还是真的很怕狗呢!
因为她开口说话,地上的哈士奇抬头看了她一眼,就吓得她不动声色地又往后挪了几步,直到狗不在看她才停下来,看的未央也是想笑。
不过未央随即想到,自己得让李明媚不要在做血料理,她之前把德卡拉喂狗,现在好像还没消化干净,短时间内狗不进食也可以了。
而且如果它饿了,也可以去找点别的什么吃,比如食尸鬼就是很不错的食物,完全没有必要自己去摄取血液,像个真正的吸血鬼一样。
“对了,以后就做普通的食物好了,我不是必须要喝血的。”
要是天天面对三餐都是血料理,虽热吃不死人,但未央怕自己会先疯掉,她不是真正的吸血鬼啊!
“这个?是红酒吗?”
澄清的红色液体,并不像血液那么粘稠,未央拿起来晃了一下,并没有沾在杯子的透明壁上,看起来像挺高档的酒。
因为经常和马婷婷在一起,对于一些高档产品还是稍微有那么点鉴别力的,这酒一看就不像普通那种几十块钱一瓶的,未央认为她们现在并没有那么多的钱,来用在这种奢侈品上。
“对啊!地下室下面还有一个酒窖,里面满满的都是八二年的红酒,如果这些拿出去卖的话,我们就不愁钱用了!噫!别……别瞪我!”
说到这酒,李明媚就非常兴奋,貌似也忘了旁边有狗,直接冲到未央面前拍着桌子,结果被狗一瞪她又缩了回去。
“还是别卖了,留着吧!下次给我准备普通点的饮料就好!不要浪费!”
这么古老的红酒卖一瓶少一瓶,未央也不是很喜欢喝酒,不打算糟蹋那么好的东西,留着说不定以后有用。
她越来越好奇,这栋房子的原主人到底是什么人,这么会有这么多的奢侈品,这怕不是富得流油的古老家族吧!
不然普通有钱人,也不一定买的到真的82年的红酒。
这些,怕不是从以前就一直窖藏着,直到现在才被李明媚开封的吧!
酒这东西很多人都好这口,说不定今后要办什么事的时候,可以用来当个人情,未央自从离开家之后,越来越找回上一世的感觉,开始越发独立自主起来。
在那个家里娇生惯养的气息,只是经过一天就完全褪去,剩下的全是干练。
“听您的,接下来我们要干什么,招牌已经做好了,您要开始开店了吗?”
天还没黑,未央就感应到屋子周围,多了许多污秽的气息,和之前德卡拉身上的气息有些相似,却又略有不同,恐怕是使魔之类的东西。
这是打算盯梢吗?
未央被人监视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之前德安监视她的时候,都没敢这么明目张胆,没想到这些吸血鬼,倒是胆大的很啊!
血这么臭,是怕别人注意不到吗?
“大小姐,您醒了?已经做好晚餐了,您稍等一下,我去端出来。”
听到有吃的,睡了一天肚子已经前胸贴后背的未央,十分期待地坐在了餐厅的饭桌前。
结果端上来的东西,让她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了。
“这是冰镇b型血,抄人红a型……”
一桌子满满的,全都是用血做的料理,那红彤彤和褐色的玩意,看到就让人稍微有点反胃。
可李明媚在这桌饭菜上面的用工,让未央不忍心浪费她的良苦用心,这桌玩意怕是做了很久,还花了很多心思吧!
对于别人的好心,未央还是不那么愿意去糟蹋的,那样就显得太没品了。
可是才端起装在高脚杯里的b型血喝了一口,鲜红的液体就从嘴里全部像瀑布一样流了出来,太难喝了!
“怎么了?大小姐不喜欢b型吗?那我去换别的!”
李明媚看到未央这个样子,以为她是挑食不喜欢喝b型的血,想要转身却被未央阻止了。
“不!不用了!这一桌全换了吧!给我做点普通人类吃的食物,对了!来个蛋包饭吧!那个就行了!”
未央虽然是用了吸血鬼的模板,可是她并非真正的吸血鬼,对于血族的食物鲜血那是敬谢不敏,只好召唤出昨晚吃了德卡拉的那只狗,让它将桌子上面的血料理全吃了。
“好……好的!马上就给您准备!”
一看到昨晚那条狗出现,李明媚就表情僵硬,身体一直在后退,尤其是当狗在看她的时候,很干脆地拔腿就跑,一溜烟就不见人影了。
没想到居然会怕狗怕成这个样子,未央也是觉得有些好笑。
而这狗见到满桌的鲜血,高兴得尾巴到处甩,只是那副凶悍的摸样,完全让人不觉得可爱。
桌上丰盛的血料理全部喂了狗,仿佛秋风扫落叶一样,干干净净的一点不剩。
大狗吃完后,居然不在是之前那种,满身都是眼睛的摸样,而是变成了普通的哈士奇,匍匐在未央的脚边,用自己毛绒绒的脑袋,蹭着未央光洁的小腿,一副撒娇的摸样。
见到如此乖巧,未央也就没让这使魔回到自己的影子里。
虽然可能会吓到李明媚,但她觉得身边带着条狗也不错,只是周围监视这屋子的使魔有点碍眼,未央最后施加了一个遮蔽法术才感觉好点。
“大小姐,您要的蛋包饭……来了!”
端着蛋包饭出来的李明媚,看到了蹲在未央脚边的哈士奇,脸上开心的表情突然凝固了。
甚至差点将自己手里的蛋包饭给丢了,好在最后还是稳住了发抖的双手,一点点地蹭到未央身边,将蛋包饭从饭桌对面放到了未央面前。
做完这番动作后,发现未央脚边的大狗没有搭理她的意思,紧张才终于缓和一些,只是她仍旧不敢靠近未央,只是站在了两米外,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地上趴着,假寐的巨型犬,生怕它突然跳起来咬人。
“狗有那么可怕吗?不用怕它,没有我的命令是不会攻击人类的,嗯……你的蛋包饭做的不错!”
未央咬了一口勺子里的蛋包饭,觉得嘴里满是鸡蛋被煎个金黄的香味,里面的炒饭也一粒粒的,十分美味。
蛋包饭未央除了吃过不少,但除了妹妹做的,好像还没哪个人做的能比李明媚好吃,就连亚子都稍有不及,这可真是意外。
“多谢夸奖,只要大小姐喜欢就好,您……能不能让它别在盯着我看了!我害怕!”
李明媚还是真的很怕狗呢!
因为她开口说话,地上的哈士奇抬头看了她一眼,就吓得她不动声色地又往后挪了几步,直到狗不在看她才停下来,看的未央也是想笑。
不过未央随即想到,自己得让李明媚不要在做血料理,她之前把德卡拉喂狗,现在好像还没消化干净,短时间内狗不进食也可以了。
而且如果它饿了,也可以去找点别的什么吃,比如食尸鬼就是很不错的食物,完全没有必要自己去摄取血液,像个真正的吸血鬼一样。
“对了,以后就做普通的食物好了,我不是必须要喝血的。”
要是天天面对三餐都是血料理,虽热吃不死人,但未央怕自己会先疯掉,她不是真正的吸血鬼啊!
“这个?是红酒吗?”
澄清的红色液体,并不像血液那么粘稠,未央拿起来晃了一下,并没有沾在杯子的透明壁上,看起来像挺高档的酒。
因为经常和马婷婷在一起,对于一些高档产品还是稍微有那么点鉴别力的,这酒一看就不像普通那种几十块钱一瓶的,未央认为她们现在并没有那么多的钱,来用在这种奢侈品上。
“对啊!地下室下面还有一个酒窖,里面满满的都是八二年的红酒,如果这些拿出去卖的话,我们就不愁钱用了!噫!别……别瞪我!”
说到这酒,李明媚就非常兴奋,貌似也忘了旁边有狗,直接冲到未央面前拍着桌子,结果被狗一瞪她又缩了回去。
“还是别卖了,留着吧!下次给我准备普通点的饮料就好!不要浪费!”
这么古老的红酒卖一瓶少一瓶,未央也不是很喜欢喝酒,不打算糟蹋那么好的东西,留着说不定以后有用。
她越来越好奇,这栋房子的原主人到底是什么人,这么会有这么多的奢侈品,这怕不是富得流油的古老家族吧!
不然普通有钱人,也不一定买的到真的82年的红酒。
这些,怕不是从以前就一直窖藏着,直到现在才被李明媚开封的吧!
酒这东西很多人都好这口,说不定今后要办什么事的时候,可以用来当个人情,未央自从离开家之后,越来越找回上一世的感觉,开始越发独立自主起来。
在那个家里娇生惯养的气息,只是经过一天就完全褪去,剩下的全是干练。
“听您的,接下来我们要干什么,招牌已经做好了,您要开始开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