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我还穿着你的外套_分节阅读_3
离婚之后我还穿着你的外套 作者:不问三九
离婚之后我还穿着你的外套_分节阅读_3
离婚之后我还穿着你的外套 作者:不问三九
高中分班的时候家里都让他学理科,结果原野私自就选了文科。文科班念了一年,又转去了理科班,念了俩月感觉没意思,又回了文科。家里想管都管不了,他主意太正了,家里说了也没用,说了也不会听。
原野上大学比同级学生小了三四岁,人家十八九岁上大学,原野大一那年才十五。提前定好了学管理类,结果填志愿的时候临时脑子一抽填了中文。在他身上好像就没有过什么按部就班顺理成章的事儿,什么事儿最后他肯定都能弄出点幺蛾子。这些家里都习惯了,知道他就这臭德行。
结果原野二十岁的时候突然回家说,他要结婚。
那时候是个夏天,原野嫌天热,剃了个光头,才刚长了一层胡须那么短的青皮。他当时撸着光秃秃的一颗脑袋,没脸没皮地笑着说:“老爹老妈,我要结婚。”
原安平那天震怒着把原野赶出去了。
他和方绍一谈朋友家里一直当他闹着玩儿的,就等着他哪天回家说分了。结果原野研究生还没毕业,回家说要和方绍一结婚。这事家里不会同意,就不可能。原野才二十,没定性的一个孩子,跟个拍电影的结婚?娱乐圈烂糟的事儿一堆,他们怎么可能让原野和娱乐圈的人结婚。
二十岁本来也领不了证,又过两年,原野二十二生日一过,第二天就和方绍一领了证。
领完证回家赖皮兮兮地再哄他爸妈。
他爸当时对他说:“你这是拿你自己当儿戏,你早晚要后悔。”
原野那时候正是眼高于顶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他点了点头说:“后悔我认了。人活着本来就是戏,怎么活都是戏,我的戏我自己演。”
那年原野还写了本书,叫《轴》。翻开书的第一页,作者介绍那里只有一句话——
原野不是什么作家,只是个轴人。
那年方绍一二十五,原野二十二。娱乐圈最年轻的一场婚礼,外界都当这是场笑话,摸不透他们俩到底是炒作还是就这么天真,总之多数都等着看他们到底哪年离。方绍一那么英俊,他那天穿着白色西装,高大俊朗,极帅极有魅力的人,把原野迷得眼睛都烧红了。原野当时开玩笑跟他说:“哎,以后咱俩要是离婚了,你就永远不能再穿白西装。”
方绍一当时看了他一眼,皱眉说:“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原野笑嘻嘻地说:“我说真的。”
人前两个人说话都得偷着说,脸上表情不变,从容得体的微笑始终挂着。只有两人能互相听到的方寸间,方绍一压低了声音在他旁边说:“小猴子别撒野。今天我结婚,关上你这破嘴。”
原野当时仰头哈哈笑着,浑一副臭无赖的傻样子。
方绍一那时看着原野的眼神是无奈又纵容的,他从来就拿这野猴子没办法。他始终是个坦荡的人,不屑于隐瞒恋情,也不在意影不影响以后发展,抛开所有不顾一切也要光明正大地恋爱结婚,把一场热烈滚烫的恋爱昭告全世界。向来低调沉稳的一个人,最张扬高调的一件事就是那场轰轰烈烈盛极一时的婚礼。
……
关洲问原野为什么离,因为什么。
原野一支烟抽完,剩下的烟头扔进酒杯里,拿起湿面巾展开擦了擦脸,擦完后淡淡地扔了句:“缘分尽了吧。”
结婚的时候原野二十出头,现在三十岁都过了几年。人生又到了一个新阶段,身边很多东西都不一样了。当初青春年少,恨不得整个世界都踩在脚底下,想要的必须到手,甩着大步肆意过人生。如今而立之年,有些读者已经打趣着叫他“野叔”。从“小原”到“野叔”,人生层层递增缓缓递减,减来减去,竟然把方绍一减没了。
原野“嗤”地一声笑了,站起来转身走了出去。房间里又闷又燥,出了门走廊里凉气兜头吹下来,霎时间就什么昏头涨脑的破乱思绪都没了。
节目正式录制之前又过来两个节目组的人跟他补了几份合同,吉小涛跟他说合同可以放心签,该谈的他们那边都谈过,找原野签只是走个流程,没什么问题。原野在电话里跟他说:“你们看没问题就行,我懒得看。”
吉小涛笑着说:“好的野哥,不用你费心管这些,你就当出门玩儿几趟吧。”
“嗯。”原野语气淡淡的,“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行,哥,你早点休息。”吉小涛和原野认识这么多年了,其实关系是很亲近的。只是他毕竟是方绍一助理,方绍一和原野两个人断得利利索索的,他也没法再跟原野打成一片,不是那么回事。
原野应了声,然后挂了电话。晚上十点,冲了个澡抽了根烟,其实该睡了。但是脑子里很精神,没什么困的意思。
想到那个节目让原野有点心烦,他向来讨厌有摄像机对着他拍。镜头让人拘谨,他这人又不喜欢被约束,把他框在方方正正的镜头里,像动物园表演的猴子,这不自由。方洲其实说得对,他脑子灌水了当初才会接这个。
原野开了电脑,不想写东西,只是随意地翻翻照片。他不喜欢被别人拍,可是他喜欢拍东西,从上学那会儿就喜欢。从取景器里看世界,就整个世界都是静止的,就算当时画面在动,但总归会停下来。美的丑的,开阔的还是蔽塞的,也无非都是无数个瞬间的集合,总会停止,总要定格。
照片不是按顺序排的,都是乱七八糟乱存。原野从来就不喜欢归整东西,以前的照片方绍一闲着不拍戏的时候就帮他好好弄弄,但是最近这一两年的照片都是瞎存的,没个规矩。
原野视线落在其中某张照片上,视线停留两秒,然后点开了它。
画面是一片灿烂的金色。阳光铺天盖地洒下来,照着小楼后院那片草坪。平平常常的一张照片,没什么美丑,就是觉得阳光好看,随手那么一按。现在一眼看过去,透过屏幕都能看见当时热烈耀眼的光。
原野的眼里像是平静的,他看着那张照片看了挺久,其间还皱起了眉。手摸到烟盒上,却还是收了回来。他最后笑了声,坐在椅子上放松地抻了抻胳膊。
夜深人静的,人脑子总是止不住想东想西。原野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潇洒,现在倒觉得偶尔矫情。
——他想那一小片地了。
算了,想了就去看看。
这个小楼原野在这儿住了十年,从他和方绍一结婚那年就在这儿住了。那年这边还算郊区,就几片别墅区,现在市区越扩越大,他们这边变成了市里一个区。原野有快一年没来过了,他一直也觉得这房子大,旷得慌。现在他住的那两居室就刚好,不大不小,他自己住正好。
恋耽美
离婚之后我还穿着你的外套_分节阅读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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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我还穿着你的外套 作者:不问三九
高中分班的时候家里都让他学理科,结果原野私自就选了文科。文科班念了一年,又转去了理科班,念了俩月感觉没意思,又回了文科。家里想管都管不了,他主意太正了,家里说了也没用,说了也不会听。
原野上大学比同级学生小了三四岁,人家十八九岁上大学,原野大一那年才十五。提前定好了学管理类,结果填志愿的时候临时脑子一抽填了中文。在他身上好像就没有过什么按部就班顺理成章的事儿,什么事儿最后他肯定都能弄出点幺蛾子。这些家里都习惯了,知道他就这臭德行。
结果原野二十岁的时候突然回家说,他要结婚。
那时候是个夏天,原野嫌天热,剃了个光头,才刚长了一层胡须那么短的青皮。他当时撸着光秃秃的一颗脑袋,没脸没皮地笑着说:“老爹老妈,我要结婚。”
原安平那天震怒着把原野赶出去了。
他和方绍一谈朋友家里一直当他闹着玩儿的,就等着他哪天回家说分了。结果原野研究生还没毕业,回家说要和方绍一结婚。这事家里不会同意,就不可能。原野才二十,没定性的一个孩子,跟个拍电影的结婚?娱乐圈烂糟的事儿一堆,他们怎么可能让原野和娱乐圈的人结婚。
二十岁本来也领不了证,又过两年,原野二十二生日一过,第二天就和方绍一领了证。
领完证回家赖皮兮兮地再哄他爸妈。
他爸当时对他说:“你这是拿你自己当儿戏,你早晚要后悔。”
原野那时候正是眼高于顶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他点了点头说:“后悔我认了。人活着本来就是戏,怎么活都是戏,我的戏我自己演。”
那年原野还写了本书,叫《轴》。翻开书的第一页,作者介绍那里只有一句话——
原野不是什么作家,只是个轴人。
那年方绍一二十五,原野二十二。娱乐圈最年轻的一场婚礼,外界都当这是场笑话,摸不透他们俩到底是炒作还是就这么天真,总之多数都等着看他们到底哪年离。方绍一那么英俊,他那天穿着白色西装,高大俊朗,极帅极有魅力的人,把原野迷得眼睛都烧红了。原野当时开玩笑跟他说:“哎,以后咱俩要是离婚了,你就永远不能再穿白西装。”
方绍一当时看了他一眼,皱眉说:“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原野笑嘻嘻地说:“我说真的。”
人前两个人说话都得偷着说,脸上表情不变,从容得体的微笑始终挂着。只有两人能互相听到的方寸间,方绍一压低了声音在他旁边说:“小猴子别撒野。今天我结婚,关上你这破嘴。”
原野当时仰头哈哈笑着,浑一副臭无赖的傻样子。
方绍一那时看着原野的眼神是无奈又纵容的,他从来就拿这野猴子没办法。他始终是个坦荡的人,不屑于隐瞒恋情,也不在意影不影响以后发展,抛开所有不顾一切也要光明正大地恋爱结婚,把一场热烈滚烫的恋爱昭告全世界。向来低调沉稳的一个人,最张扬高调的一件事就是那场轰轰烈烈盛极一时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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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洲问原野为什么离,因为什么。
原野一支烟抽完,剩下的烟头扔进酒杯里,拿起湿面巾展开擦了擦脸,擦完后淡淡地扔了句:“缘分尽了吧。”
结婚的时候原野二十出头,现在三十岁都过了几年。人生又到了一个新阶段,身边很多东西都不一样了。当初青春年少,恨不得整个世界都踩在脚底下,想要的必须到手,甩着大步肆意过人生。如今而立之年,有些读者已经打趣着叫他“野叔”。从“小原”到“野叔”,人生层层递增缓缓递减,减来减去,竟然把方绍一减没了。
原野“嗤”地一声笑了,站起来转身走了出去。房间里又闷又燥,出了门走廊里凉气兜头吹下来,霎时间就什么昏头涨脑的破乱思绪都没了。
节目正式录制之前又过来两个节目组的人跟他补了几份合同,吉小涛跟他说合同可以放心签,该谈的他们那边都谈过,找原野签只是走个流程,没什么问题。原野在电话里跟他说:“你们看没问题就行,我懒得看。”
吉小涛笑着说:“好的野哥,不用你费心管这些,你就当出门玩儿几趟吧。”
“嗯。”原野语气淡淡的,“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行,哥,你早点休息。”吉小涛和原野认识这么多年了,其实关系是很亲近的。只是他毕竟是方绍一助理,方绍一和原野两个人断得利利索索的,他也没法再跟原野打成一片,不是那么回事。
原野应了声,然后挂了电话。晚上十点,冲了个澡抽了根烟,其实该睡了。但是脑子里很精神,没什么困的意思。
想到那个节目让原野有点心烦,他向来讨厌有摄像机对着他拍。镜头让人拘谨,他这人又不喜欢被约束,把他框在方方正正的镜头里,像动物园表演的猴子,这不自由。方洲其实说得对,他脑子灌水了当初才会接这个。
原野开了电脑,不想写东西,只是随意地翻翻照片。他不喜欢被别人拍,可是他喜欢拍东西,从上学那会儿就喜欢。从取景器里看世界,就整个世界都是静止的,就算当时画面在动,但总归会停下来。美的丑的,开阔的还是蔽塞的,也无非都是无数个瞬间的集合,总会停止,总要定格。
照片不是按顺序排的,都是乱七八糟乱存。原野从来就不喜欢归整东西,以前的照片方绍一闲着不拍戏的时候就帮他好好弄弄,但是最近这一两年的照片都是瞎存的,没个规矩。
原野视线落在其中某张照片上,视线停留两秒,然后点开了它。
画面是一片灿烂的金色。阳光铺天盖地洒下来,照着小楼后院那片草坪。平平常常的一张照片,没什么美丑,就是觉得阳光好看,随手那么一按。现在一眼看过去,透过屏幕都能看见当时热烈耀眼的光。
原野的眼里像是平静的,他看着那张照片看了挺久,其间还皱起了眉。手摸到烟盒上,却还是收了回来。他最后笑了声,坐在椅子上放松地抻了抻胳膊。
夜深人静的,人脑子总是止不住想东想西。原野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潇洒,现在倒觉得偶尔矫情。
——他想那一小片地了。
算了,想了就去看看。
这个小楼原野在这儿住了十年,从他和方绍一结婚那年就在这儿住了。那年这边还算郊区,就几片别墅区,现在市区越扩越大,他们这边变成了市里一个区。原野有快一年没来过了,他一直也觉得这房子大,旷得慌。现在他住的那两居室就刚好,不大不小,他自己住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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