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站在一边,早就忍出内伤了,黑衣男又贱又聒噪,林夕真的很想让这蠢货赶紧去死,他是费了好大劲憋住,才忍到现在的。现在,终于听到我说要杀了这蠢货,林夕几乎是迫不及待接过匕首,跑到了黑衣男身边。
黑衣男吓得都要哭了,眼泪已经模糊了他的眼,他连忙跪到我的脚边,对我颤声祈求道:“求求你,不要杀我,我”
林夕不等他把话说完,直接从他身后一手捂住他的嘴,一手捏紧匕首在他脖子上快速抹了一下。
立刻,一股鲜血喷洒了出来,染红了地面!黑衣男,当场死亡!
林夕的动作干净利落,就跟杀一只鸡一样,解决完黑衣男之后,他还把沾血的匕首放在黑衣男的身上擦了擦,然后还给了我。
黑衣男倒在了地上,脖子一抹鲜红,他的一双眼还是撑大的,果然是死不瞑目!
我淡淡看着黑衣男的尸体,心里毫无波澜,更无惋惜同情,也许,他犯下的不是死罪,他可以有机会改过自新,而我,也总是喜欢给人机会,但对他,我一次机会都给不了,我在心里,早就给他定下了死刑,他必须死!
盯着他看了会,我才对着林夕说道:“我们走吧!”
接着,我和林夕一起回到了停车的地方,和来时一样,林夕坐进了副驾驶位,我上了车后座,跟等在这里的冯雪坐一起。
我一上车,冯雪就问我:“怎么这么久,你们不会对他做了什么吧?”
我很自然地回应道:“没有,就是教了他一点做人的道理,这样他以后才能学乖!”道理我是教了他,只是他没有学乖的机会了。
冯雪听完,相信了我,然后,她顿了下,又问我道:“那我们之前去省城抓了人,还是在那个什么乔爷的赌场抓的,不会有事吧?”先前冯雪一心只关注黑衣男,对于其他事她都没多余心思去想,现在冷静了下来,她才想起今天抓黑衣男终归是惹下了麻烦,所以她忍不住就有点担心。
我偏过头,看着她,轻松回道:“这都是小事,别放在心上!”
冯雪听到我这话,心里立即就安定了下来,她现在非常相信我,我说能搞定,就一定能搞定,我说不是事,那就肯定不是事。冯雪甚至觉得我有点无所不能了,她看了看我,然后微微笑了起来,这是释然和幸福的笑。
看见冯雪这样,我也心满意足了,这个缠绕她五年的噩梦,终于是清除了!
两辆车,载着我和冯雪,林夕以及他的五兄弟,离开了这片旧城区!
接下来的日子,我倒是没什么变化,毕竟,解决黑衣男,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不过,对于冯雪来说,这件事的解决,就是她心结的解开,她等于是重新活过了一回,或者说,她终于能够以全新的心态,面向生活,她终于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她仿佛又成了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她没有那么敏感脆弱了,她爱笑了,开朗了,也坚强了,她还回到了学校,正常上下学,怀着求知若渴的心,读书和学习。
冯雪变了,变回了从前的样子,这正是我想看到的,我就是希望给冯雪一个没有困扰的天空,让她自由翱翔。眼下,我要为她做的三件事,真正只剩最后一件了!
三天后,周六,中午,冯雪没有留校,也没有待在家,而是来到平民餐馆,在前台负责收银。其实现在饭店人手是够的,但冯雪喜欢在空余时间做做事,从前在她爸妈的小餐馆,她也是习惯了周末有空就帮忙,所以现在的大饭店即便不缺人,冯雪也改不了这个习惯。
我刚好也没什么事,就陪着冯雪一起在前台帮忙,收收钱,对对账啥的。事实上,简单一句话,我就想陪在冯雪身边,她在哪我在哪!
不过,这饭店也确实需要自己人定期对下账,毕竟,如今的饭店不比从前,这饭店规模大,且生意异常火爆,每天的流量都很大,所以在资金这一方面,最好有自己人盯着,不然容易出问题。冯雪做事比较细心,算账很有一手,很难有她出错的时候。而我,在这帮忙也是不亦乐乎,虽然我算是北昌暗中的地下之王,但在明面上,熟知我的人并不多,可以说,寻常老百姓大多数都不认识我,在他们眼中,戴老板和林夕比我要出名的多,所以,我在饭店帮忙,完全没有任何压力,我和冯雪,也算是过上了平凡又充实的生活。
下午一点,饭店生意依旧火爆,人气旺盛,等位的厅里,还有不少的人正坐在凳子上排队,饭店外硕大的停车场,也是停满了车子,连一个空车位都没有了。
这时,外头来了一辆百万级别的宝马车,车主寻不到空车位,不得已将车开到了饭店大门口,在这停了下来。可是,他刚停下,车子都没来得及熄火,就有保安凑过来说道:“这里不能停车,影响客人出入!”
宝马车主也是有身份的人,但他听了保安的话,还是按下了车窗,客客气气地说道:“你好,能不能通融下,我有个饭局,来晚了,大家都在等我,而这里又没车位,你就让我停一下,反正不影响其他车子的行驶!”
保安毫不犹豫,严辞拒绝道:“不行,门口不能停车,这是饭店的规矩,任何人都不能违背,你可以停到马路对面去!”
平民餐馆,在这里开业虽没几天,但它现在在北昌也算是一个比较知名的饭店了,饭店有饭店的规矩,保安向来严格执行,对于门口乱停车这类事情,保安绝不会姑息!目前为止,这类事已经出现过很多起了,每一次都是违者必究,任何人都不能有例外,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来头,来这吃饭,就要讲这里的规矩!
宝马车主吃了个瘪,也不敢多言,他只能乖乖开车驶离了门口。宝马车开走后,门口厅里等候吃饭的人,忍不住就发出了喁喁议论声:“哼,开个宝马车就以为自己了不起吗,还想搞特例!”
“是啊,他以为这里什么地方啊,也不看看这停车场多少豪车!”
“这人也是不了解这饭店的行情,来这么晚,还想有位子停车!”
“对啊,我都特意打车过来吃饭,因为我知道这个点肯定没车位停车!”
就在这时,一辆车呼啦一下,直接停在了饭店门口。
这是一辆普通的吉普车,车子算不上有多豪,但是,保安见了这辆车,却没有严令其离开,甚至默认了让它停在大门口。当然,这不是因为这保安胆小,也不是这保安没见过世面,而是这辆吉普车有一个牛逼哄哄的车牌号,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车牌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辆车子,就是身份的象征,比警车都要牛掰,保安是想拦也没资格拦,所以他只能把视线挪开,当作没看到。
吉普车停下后,车里面下来了一个人,这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他上身穿着一件军绿色的衬衣,下身则是一件宽松迷彩裤,脚穿一双靴子,整个人看起来英武干练。他头发很短,发型利索干脆,他的五官端正,剑眉星目,鼻子直挺,脸型刚毅,神色泰然。他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子军人的气息,自带气场。他一下车,就朝着饭店内走去。
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规矩,有些规矩只对普通人成立,却束缚不了一些身份非凡的人,比如这个自带气场的迷彩男,就仿佛没什么东西束缚得了他。不只是保安,就连等待的客人,见到这辆牛逼车牌的吉普车,都不敢对他乱停车有任何的异议,更是不敢议论,大家只是用膜拜的眼神,盯着这个不同凡响的迷彩男。
而迷彩男,却完全没在意旁人的目光,他只是以非常标准的姿态,大步往饭店里走着,走到厅内入口时,女迎宾马上笑盈盈对他问道:“先生,请问您有预约吗?”
迷彩男停下了脚步,简单地回应道:“我找人!”
女迎宾又恭敬地问道:“您找谁?”
迷彩男回道:“冯雪!”
女迎宾连忙说道:“哦,冯小姐呀,她在一楼前台!”
女迎宾话音刚落,迷彩男就已经走进了饭店大厅。
大厅前台,我正在给客人买单,而冯雪,刚刚肚子不舒服,去洗手间了,此时前台只有我一个人,这时候又是饭后买单高峰期,我一个人还是挺忙的。
等我刚好忙完,正坐下休息的时候,一个穿着迷彩裤的年轻男人突然来到了前台,他左右观看了两下,然后对我客气地问道:“你好,请问冯雪在哪?”
来了一个陌生男子,开口就是找冯雪,我闻言,心不由就咯噔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用警觉的目光扫了他几眼,随即问道:“你是谁?”
迷彩男看着我,露出了一个迷之微笑,然后对我说道:“我是她男朋友!”
黑衣男吓得都要哭了,眼泪已经模糊了他的眼,他连忙跪到我的脚边,对我颤声祈求道:“求求你,不要杀我,我”
林夕不等他把话说完,直接从他身后一手捂住他的嘴,一手捏紧匕首在他脖子上快速抹了一下。
立刻,一股鲜血喷洒了出来,染红了地面!黑衣男,当场死亡!
林夕的动作干净利落,就跟杀一只鸡一样,解决完黑衣男之后,他还把沾血的匕首放在黑衣男的身上擦了擦,然后还给了我。
黑衣男倒在了地上,脖子一抹鲜红,他的一双眼还是撑大的,果然是死不瞑目!
我淡淡看着黑衣男的尸体,心里毫无波澜,更无惋惜同情,也许,他犯下的不是死罪,他可以有机会改过自新,而我,也总是喜欢给人机会,但对他,我一次机会都给不了,我在心里,早就给他定下了死刑,他必须死!
盯着他看了会,我才对着林夕说道:“我们走吧!”
接着,我和林夕一起回到了停车的地方,和来时一样,林夕坐进了副驾驶位,我上了车后座,跟等在这里的冯雪坐一起。
我一上车,冯雪就问我:“怎么这么久,你们不会对他做了什么吧?”
我很自然地回应道:“没有,就是教了他一点做人的道理,这样他以后才能学乖!”道理我是教了他,只是他没有学乖的机会了。
冯雪听完,相信了我,然后,她顿了下,又问我道:“那我们之前去省城抓了人,还是在那个什么乔爷的赌场抓的,不会有事吧?”先前冯雪一心只关注黑衣男,对于其他事她都没多余心思去想,现在冷静了下来,她才想起今天抓黑衣男终归是惹下了麻烦,所以她忍不住就有点担心。
我偏过头,看着她,轻松回道:“这都是小事,别放在心上!”
冯雪听到我这话,心里立即就安定了下来,她现在非常相信我,我说能搞定,就一定能搞定,我说不是事,那就肯定不是事。冯雪甚至觉得我有点无所不能了,她看了看我,然后微微笑了起来,这是释然和幸福的笑。
看见冯雪这样,我也心满意足了,这个缠绕她五年的噩梦,终于是清除了!
两辆车,载着我和冯雪,林夕以及他的五兄弟,离开了这片旧城区!
接下来的日子,我倒是没什么变化,毕竟,解决黑衣男,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不过,对于冯雪来说,这件事的解决,就是她心结的解开,她等于是重新活过了一回,或者说,她终于能够以全新的心态,面向生活,她终于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她仿佛又成了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她没有那么敏感脆弱了,她爱笑了,开朗了,也坚强了,她还回到了学校,正常上下学,怀着求知若渴的心,读书和学习。
冯雪变了,变回了从前的样子,这正是我想看到的,我就是希望给冯雪一个没有困扰的天空,让她自由翱翔。眼下,我要为她做的三件事,真正只剩最后一件了!
三天后,周六,中午,冯雪没有留校,也没有待在家,而是来到平民餐馆,在前台负责收银。其实现在饭店人手是够的,但冯雪喜欢在空余时间做做事,从前在她爸妈的小餐馆,她也是习惯了周末有空就帮忙,所以现在的大饭店即便不缺人,冯雪也改不了这个习惯。
我刚好也没什么事,就陪着冯雪一起在前台帮忙,收收钱,对对账啥的。事实上,简单一句话,我就想陪在冯雪身边,她在哪我在哪!
不过,这饭店也确实需要自己人定期对下账,毕竟,如今的饭店不比从前,这饭店规模大,且生意异常火爆,每天的流量都很大,所以在资金这一方面,最好有自己人盯着,不然容易出问题。冯雪做事比较细心,算账很有一手,很难有她出错的时候。而我,在这帮忙也是不亦乐乎,虽然我算是北昌暗中的地下之王,但在明面上,熟知我的人并不多,可以说,寻常老百姓大多数都不认识我,在他们眼中,戴老板和林夕比我要出名的多,所以,我在饭店帮忙,完全没有任何压力,我和冯雪,也算是过上了平凡又充实的生活。
下午一点,饭店生意依旧火爆,人气旺盛,等位的厅里,还有不少的人正坐在凳子上排队,饭店外硕大的停车场,也是停满了车子,连一个空车位都没有了。
这时,外头来了一辆百万级别的宝马车,车主寻不到空车位,不得已将车开到了饭店大门口,在这停了下来。可是,他刚停下,车子都没来得及熄火,就有保安凑过来说道:“这里不能停车,影响客人出入!”
宝马车主也是有身份的人,但他听了保安的话,还是按下了车窗,客客气气地说道:“你好,能不能通融下,我有个饭局,来晚了,大家都在等我,而这里又没车位,你就让我停一下,反正不影响其他车子的行驶!”
保安毫不犹豫,严辞拒绝道:“不行,门口不能停车,这是饭店的规矩,任何人都不能违背,你可以停到马路对面去!”
平民餐馆,在这里开业虽没几天,但它现在在北昌也算是一个比较知名的饭店了,饭店有饭店的规矩,保安向来严格执行,对于门口乱停车这类事情,保安绝不会姑息!目前为止,这类事已经出现过很多起了,每一次都是违者必究,任何人都不能有例外,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来头,来这吃饭,就要讲这里的规矩!
宝马车主吃了个瘪,也不敢多言,他只能乖乖开车驶离了门口。宝马车开走后,门口厅里等候吃饭的人,忍不住就发出了喁喁议论声:“哼,开个宝马车就以为自己了不起吗,还想搞特例!”
“是啊,他以为这里什么地方啊,也不看看这停车场多少豪车!”
“这人也是不了解这饭店的行情,来这么晚,还想有位子停车!”
“对啊,我都特意打车过来吃饭,因为我知道这个点肯定没车位停车!”
就在这时,一辆车呼啦一下,直接停在了饭店门口。
这是一辆普通的吉普车,车子算不上有多豪,但是,保安见了这辆车,却没有严令其离开,甚至默认了让它停在大门口。当然,这不是因为这保安胆小,也不是这保安没见过世面,而是这辆吉普车有一个牛逼哄哄的车牌号,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车牌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辆车子,就是身份的象征,比警车都要牛掰,保安是想拦也没资格拦,所以他只能把视线挪开,当作没看到。
吉普车停下后,车里面下来了一个人,这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他上身穿着一件军绿色的衬衣,下身则是一件宽松迷彩裤,脚穿一双靴子,整个人看起来英武干练。他头发很短,发型利索干脆,他的五官端正,剑眉星目,鼻子直挺,脸型刚毅,神色泰然。他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子军人的气息,自带气场。他一下车,就朝着饭店内走去。
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规矩,有些规矩只对普通人成立,却束缚不了一些身份非凡的人,比如这个自带气场的迷彩男,就仿佛没什么东西束缚得了他。不只是保安,就连等待的客人,见到这辆牛逼车牌的吉普车,都不敢对他乱停车有任何的异议,更是不敢议论,大家只是用膜拜的眼神,盯着这个不同凡响的迷彩男。
而迷彩男,却完全没在意旁人的目光,他只是以非常标准的姿态,大步往饭店里走着,走到厅内入口时,女迎宾马上笑盈盈对他问道:“先生,请问您有预约吗?”
迷彩男停下了脚步,简单地回应道:“我找人!”
女迎宾又恭敬地问道:“您找谁?”
迷彩男回道:“冯雪!”
女迎宾连忙说道:“哦,冯小姐呀,她在一楼前台!”
女迎宾话音刚落,迷彩男就已经走进了饭店大厅。
大厅前台,我正在给客人买单,而冯雪,刚刚肚子不舒服,去洗手间了,此时前台只有我一个人,这时候又是饭后买单高峰期,我一个人还是挺忙的。
等我刚好忙完,正坐下休息的时候,一个穿着迷彩裤的年轻男人突然来到了前台,他左右观看了两下,然后对我客气地问道:“你好,请问冯雪在哪?”
来了一个陌生男子,开口就是找冯雪,我闻言,心不由就咯噔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用警觉的目光扫了他几眼,随即问道:“你是谁?”
迷彩男看着我,露出了一个迷之微笑,然后对我说道:“我是她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