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摩原以为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地收获一大箱财宝,可惜事与愿违,只好悻悻地返回了家中。后来越想越不甘心,求而不得的怨恨,令他萌生了新的生财念头。于是,回家后的第二日,他又辞别了家人,匆匆踏上了前往桑比兰德都城——伊赛的旅程。
桑比兰德是由东大陆一个较为古老的贵族——桑比家族于莱佩濂大历1233年创建的,距今已有一百二十一年,勉强算是历史较为悠久的国家之一。不过,桑比兰德的现任国主却并非贵族出身,而是十几年前领导平民起义、推翻了桑比家族的统治的平民领袖——坷拉。
坷拉是于十二年前正式登上王位的,掌权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下令诛杀桑比家族所有的成员,无论老少,一个都没有放过。但桑比兰德并没有因此变得更好,十二年间,这片原是东大陆最肥沃、最适宜耕种的土地,如今却连军队都快养不活了。境内荒地逐年扩大,即便是那些曾经丰收过的肥沃湿润的耕地,也逐渐被人们弃之不理,此中缘由亦与现任国主坷拉脱不开干系。
事实上,坷拉能够当上桑比兰德的国王,并非因为他有多么杰出的领导才能或征战经验,而是全凭一张煽动人心的嘴,在幸运的时机中捡了个大便宜。坷垃原本出身于桑比兰德一个平民家庭,自小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却对贵族们的奢华生活极为向往。虽然没读过几天书,也几乎没出过远门,却天生巧舌如簧,总能哄得旁人为他喝彩连连。尽管有人对他不屑一提,但也有很多人欣赏他、崇拜他。毕竟,自古以来皆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自然规律。
众所周知,桑比兰德向来盛产美人,令周边邻国垂涎不已,尤其是西北部的邻居——东大陆第一大国赫里岚谛,常常以武力施压,逼迫当时的桑比兰德王向其进贡美人。
在东大陆,雌性地位自古都非常低下,但雌性的多寡却关系着国家的人口数量,甚至决定了军事力量。在战争期间,军队往往会毫不留情地消灭敌国的雄性人口,无论年纪大小,并不择手段地从敌国夺取更多的雌性。通过这种手段,迅速增加本国的未来人口,同时削弱敌国未来潜在的战斗力,以达到彻底摧毁一个国家的目的。
莱佩濂大历1342年初,东大陆最强大的国家——赫里岚谛在桑比兰德西北部边境陈兵百万,逼迫桑比兰德每年必须向赫里岚谛进贡一批数量十分可观的雌性。当时的桑比兰德王自然明白,进贡雌性不过是个开战的借口罢了,赫里岚谛的野心绝非仅仅只是一批雌性而已,其目的在于吞并桑比兰德。
为了抵抗东大陆当时实力最强盛的赫里岚谛大军,桑比兰德不得不以倾国之力迎战,桑比兰德王率军亲征,决意与赫里岚谛血战到底。那一次,仅留下区区一万名士兵留守都城伊赛,也正是这个不得已的决策令他腹背受敌,以至丢失了王权。
在那场声势浩大的战役中,赫里岚谛大军士气高昂、所向披靡。而桑比兰德王却有些意气用事,没几日,桑比兰德便溃不成军了,伤亡十分惨重,最后只剩下几千人仓惶逃回国都。已经胜券在握的赫里岚谛原本打算乘胜追击,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将桑比兰德并入赫里岚谛的版图,怎奈天不从人愿,赫里岚谛东部的邻国——纳博兰德却偏偏在这个要紧关头乘虚进犯其东部边境,待身在南部战场的赫里岚谛王收到消息时,纳博兰德人已经攻破了赫里岚谛东部边境的一座大城。
因此,赫里岚谛王不得不放弃追击桑比兰德的残兵败将,火速收兵转而赶往东部边境,去阻止纳博兰德人的进犯。毕竟当时的桑比兰德眼看已成不了气候了,所以赫里岚谛王并不担心,打算先解决掉纳博兰德那个燃眉之患,然后再回头来收拾桑比兰德的残局。
然而,赫里岚谛王却不曾料到,与纳博兰德人的这一战,竟持续了将近两年时间。而之前桑比兰德那一战,却是白白地给他人做了嫁衣,此后永远与这片广阔肥沃的土地失之交臂了。
在同一时期,平民出身的擅长投机取巧的坷拉,已经瞄准了这个国难当头的时机。
坷垃虽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却谙熟巧言令色之道,凭着一张嘴皮子四处游说,以“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享有荣华富贵的权利”这一句在等级森严的东大陆来说,应是极其叛逆却又十足正义而诱人的口号,成功地煽动了举国平民跟他一同起义。于是,这帮迅速笼络而来的乌合之众,便在那个非常的历史缝隙中捡到了一个天大的便宜。
坷垃的口号轻而易举地激发了许多与他背景相似的民众的渴望与幻想,人们把所有的希望和抱负全都寄托在了坷垃的身上,并以各种溢美之词追捧他,赋予他神明般的地位。一时间,坷垃从一介平民跃居为了桑比兰德民众的精神领袖,迅速赢得了平民们的拥戴和崇拜。
于是,他率领着这支庞大的平民之军,到处打砸抢烧,摧毁了国内所有的军事设施和贵族宅邸,仗着人多势众,毫不费力地攻下了仅有一万名守兵的都城伊赛,并顺利占领了王宫。而当时那位被赫里岚谛所败、从战场上带着几千名残兵败将、仓惶逃回伊赛的桑比兰德王,无异于是自投罗网。坷垃就这样轻易而迅速地夺得了桑比兰德的统治权,成为了东大陆历史上第一个幸运的捡漏王。
坷垃掌权之后,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的确是实现了自己当初那个口号所喊的目标——“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享有荣华富贵的权利”。自那以后,桑比家族这支古老的贵族血脉便彻底断绝了。而那些和桑比家族没有血缘关系的旧贵族,则全都成了坷拉的奴隶,坷垃以当众作践他们为乐,比旧贵族往日所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坷垃本是平民出身,自然知道如何打动民心,尽管手段卑劣,却让平民们获得了报复的快感,也使他愈发深受民众的拥戴。
坷垃的成功和名望,足以令举国民众相争模仿,他们对坷垃的狂热崇拜已经到了盲目的地步。没有人怀疑过他的品性是多么的自私奢靡而毫无价值,人们的崇拜令他从一个游手好闲的无赖变成了幻想中的民族英雄。
坷垃那句“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享有荣华富贵的权利”的口号,也成为了当代桑比兰德民众的信仰,举国上下整整一代人的言行观念都深受坷垃的影响,成日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坷垃那样,过上不劳而获的奢侈生活。
历史上任何一个真正伟大的人,其成就都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但坷垃显然不是个伟大之人。他没有什么真才实学,治国之道就更别提了,即便手握王权,也改变不了他实际上只是个目光短浅、自私自利的庸俗之辈的事实。其实无才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无德。在坷垃统治下的桑比兰德,还远远不如被他所推翻的上一代贵族的统治。而今居住在都城伊赛的这些所谓的贵族,都是当年曾与坷拉一同游手好闲、后来又追随他起义的乌合之众。自从当上了贵族,这群臭味相投的家伙便开始毫无节制地挥霍桑比兰德的财富,成日过着奢华糜烂的生活。
但也正由于这群所谓的贵族以身作则地实践了“人人都享有荣华富贵的权利”的梦想,使得贫困潦倒的桑比兰德民众都以他们为榜样,成天做着不劳而获、享受荣华富贵的美梦。但实际上,除了少数与坷垃亲近的追随者能够有幸成为贵族以外,其余所有的人都只是坷垃和新贵们踏上富贵之路的垫脚石罢了。剩下的绝大多数随他起义的乌合之众,除了短暂的狂热以外,仍旧几乎一无所获。
坷垃夺得桑比兰德的统治权之后,国民的生活质量非但没有任何改善,反而更糟糕了。深受偶像坷垃的影响,人们渐渐失去了通过辛勤劳作获得丰收的热情,桑比兰德上下几乎没有人设想过这个国家的未来。人们的思想中充斥着好逸恶劳的欲望,导致那些曾经丰收过的沃土都渐渐变成了荒地。
跟那群盲目的民众相比,坷垃或许是聪明了那么一点点,但充其量也只不过是顺应民意罢了。桑比兰德今日的萧条绝非坷垃一个人的“壮举”,而是举国民众的集体欲望所创造的结果。毕竟,这世上大多数人都喜欢崇拜小丑,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生命赋予他们的智慧,甘愿随波逐流、任人摆布。当然,他们终将也会为自己的懒惰付出相应的代价。
现年五十二岁的坷拉,自登基为王以来的十二年间,成日吃喝玩乐,几乎没有什么烦恼。这段时间难得有些操心,是因为他最宠爱的那位刚入手没多久的王妃,在花园里赏花的时候,不小心被毒物给蛰伤了,已经病怏怏地在床上躺了许多天。要知道,这位新王妃是坷拉所见过的最美丽的雌性,别说王宫了,就是整个东大陆,恐怕也难以找到第二个比她更美的雌性了,就此失去未免太可惜。但可恼的是,王宫里那群没用的医者全都束手无策,坷拉只好发布了一道悬赏令,尽管尝试的人有增无减,结果却依旧令人堪忧。
美人已有多日不能陪同坷拉行乐,令他忧心忡忡。这一天,他又听说王宫外有一名声称有办法医治王妃的平民求见,而且那平民非常笃定地说,天下间只有他一人知道那种万无一失的治疗方法。于是,坷拉急不可待地让人将那个平民带进王宫来询问。
来者正是古摩。他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王宫的铺张奢华令他赞叹不已,不由得愈加羡慕起了坷垃。大家原本都是平民出身,年岁相差不多,坷垃早已在王宫里安享荣华富贵了,而他却仍要在山中辛苦劳作,不禁有些愤懑不平。但若是可以获得一大箱财宝,即便不能享尽奢华,至少也不必再终日挥汗如雨了。
“你说你有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可以治好美人的伤病?”坷拉迫不及待地问道。
古摩抬起头,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这个曾经的平民、当今的国王,除了脸色略微发白以外,胖得令人羡慕,可见他养尊处优、不曾有过任何劳累。坷垃头上戴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大王冠,衣装奢华至极,令古摩移不开眼睛,光是那身行头就足以让他全家几辈子吃喝不愁了。
“喂,我问你话呢,赶紧回答。”坷拉面有愠色地催促道。
“哦,抱歉!因为陛下实在威武俊美,令我一时失了神。”古摩赶紧放低姿态,为了打动坷拉,让他对异兽产生兴趣,古摩刻意夸张了事实。“在我的家乡,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中藏着一只神秘的异兽。那异兽的血不但能够解毒疗伤,还能延年益寿、使人长生不老。无论伤情如何,只要将那异兽的血滴在伤口上就能迅速愈合,几日之后便完好如初,甚至连疤痕都不会留下。”
“真有那么神奇的异兽?为何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坷拉怀疑道。毕竟最近夸下海口的人实在太多了,但至今也没有一个人能够治好他的美人。
“我敢以性命担保,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古摩急忙解释道,“以前,我常常在那座山中打猎,也曾受过很严重的伤,但每次只要用那异兽的血滴在伤口上,都能立即止血愈合。”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直接把那只异兽抓来?”虽然仍有疑虑,但长生不老的诱惑已经成功打动了坷垃,令他再也无法忽略,不由得开始蠢蠢欲动。
“陛下有所不知,那异兽并非普通野兽,它非常有灵性,一旦察觉危险,就会立即躲起来,而且体型硕大,以我一人之力根本抓不住。”
“既然抓不住,那你又是如何得到它的血为自己疗伤的呢?”坷拉不禁怀疑道。
“呃……”古摩暗自计较了一番,赶紧真假参半地为自己圆了谎。“因为,在那异兽还很小的时候,曾经被一只猛兽咬伤,当时我打猎正好路过,见它可怜,便好心救了它,从此得到了它的信任。后来有一次,我在打猎时不小心受了伤,它就把我带到了它的巢穴,然后咬了自己一口,把血滴在我的伤口上……由此,我才得知了那只异兽的血液竟然可以媲美神药。”
“原来如此!”长生不老的诱惑,令坷拉轻易地相信了古摩拙劣的谎言,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快告诉我那只异兽的巢穴在哪里?”
直到这时,古摩才不慌不忙地说道:“那异兽所在之处地势十分险峻,而且,它的巢穴藏在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能够找得到。”
“那就由你来带路吧,我再派出一千名士兵,不信抓不到那只异兽。”坷拉蠢蠢欲试。
“陛下,”古摩踌躇地示意,“若是我把陛下带到了异兽的巢穴,那悬赏令中的一大箱财宝……”
“哼!你担心什么?等抓到那只异兽,它的血要是真的治好了我的美人,我自然会赏你一箱财宝。我是这个国家的国王,难道还会骗你吗?”坷拉不悦地说道。
“我当然不是在怀疑陛下,”古摩生怕即将到手的财宝又溜掉,赶忙解释道,“只是确认一下而已。”
于是,翌日,坷拉就迫不及待地召集了一千名士兵,跟着古摩,浩浩荡荡地朝那座据说藏有异兽的高山出发了。
桑比兰德是由东大陆一个较为古老的贵族——桑比家族于莱佩濂大历1233年创建的,距今已有一百二十一年,勉强算是历史较为悠久的国家之一。不过,桑比兰德的现任国主却并非贵族出身,而是十几年前领导平民起义、推翻了桑比家族的统治的平民领袖——坷拉。
坷拉是于十二年前正式登上王位的,掌权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下令诛杀桑比家族所有的成员,无论老少,一个都没有放过。但桑比兰德并没有因此变得更好,十二年间,这片原是东大陆最肥沃、最适宜耕种的土地,如今却连军队都快养不活了。境内荒地逐年扩大,即便是那些曾经丰收过的肥沃湿润的耕地,也逐渐被人们弃之不理,此中缘由亦与现任国主坷拉脱不开干系。
事实上,坷拉能够当上桑比兰德的国王,并非因为他有多么杰出的领导才能或征战经验,而是全凭一张煽动人心的嘴,在幸运的时机中捡了个大便宜。坷垃原本出身于桑比兰德一个平民家庭,自小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却对贵族们的奢华生活极为向往。虽然没读过几天书,也几乎没出过远门,却天生巧舌如簧,总能哄得旁人为他喝彩连连。尽管有人对他不屑一提,但也有很多人欣赏他、崇拜他。毕竟,自古以来皆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自然规律。
众所周知,桑比兰德向来盛产美人,令周边邻国垂涎不已,尤其是西北部的邻居——东大陆第一大国赫里岚谛,常常以武力施压,逼迫当时的桑比兰德王向其进贡美人。
在东大陆,雌性地位自古都非常低下,但雌性的多寡却关系着国家的人口数量,甚至决定了军事力量。在战争期间,军队往往会毫不留情地消灭敌国的雄性人口,无论年纪大小,并不择手段地从敌国夺取更多的雌性。通过这种手段,迅速增加本国的未来人口,同时削弱敌国未来潜在的战斗力,以达到彻底摧毁一个国家的目的。
莱佩濂大历1342年初,东大陆最强大的国家——赫里岚谛在桑比兰德西北部边境陈兵百万,逼迫桑比兰德每年必须向赫里岚谛进贡一批数量十分可观的雌性。当时的桑比兰德王自然明白,进贡雌性不过是个开战的借口罢了,赫里岚谛的野心绝非仅仅只是一批雌性而已,其目的在于吞并桑比兰德。
为了抵抗东大陆当时实力最强盛的赫里岚谛大军,桑比兰德不得不以倾国之力迎战,桑比兰德王率军亲征,决意与赫里岚谛血战到底。那一次,仅留下区区一万名士兵留守都城伊赛,也正是这个不得已的决策令他腹背受敌,以至丢失了王权。
在那场声势浩大的战役中,赫里岚谛大军士气高昂、所向披靡。而桑比兰德王却有些意气用事,没几日,桑比兰德便溃不成军了,伤亡十分惨重,最后只剩下几千人仓惶逃回国都。已经胜券在握的赫里岚谛原本打算乘胜追击,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将桑比兰德并入赫里岚谛的版图,怎奈天不从人愿,赫里岚谛东部的邻国——纳博兰德却偏偏在这个要紧关头乘虚进犯其东部边境,待身在南部战场的赫里岚谛王收到消息时,纳博兰德人已经攻破了赫里岚谛东部边境的一座大城。
因此,赫里岚谛王不得不放弃追击桑比兰德的残兵败将,火速收兵转而赶往东部边境,去阻止纳博兰德人的进犯。毕竟当时的桑比兰德眼看已成不了气候了,所以赫里岚谛王并不担心,打算先解决掉纳博兰德那个燃眉之患,然后再回头来收拾桑比兰德的残局。
然而,赫里岚谛王却不曾料到,与纳博兰德人的这一战,竟持续了将近两年时间。而之前桑比兰德那一战,却是白白地给他人做了嫁衣,此后永远与这片广阔肥沃的土地失之交臂了。
在同一时期,平民出身的擅长投机取巧的坷拉,已经瞄准了这个国难当头的时机。
坷垃虽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却谙熟巧言令色之道,凭着一张嘴皮子四处游说,以“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享有荣华富贵的权利”这一句在等级森严的东大陆来说,应是极其叛逆却又十足正义而诱人的口号,成功地煽动了举国平民跟他一同起义。于是,这帮迅速笼络而来的乌合之众,便在那个非常的历史缝隙中捡到了一个天大的便宜。
坷垃的口号轻而易举地激发了许多与他背景相似的民众的渴望与幻想,人们把所有的希望和抱负全都寄托在了坷垃的身上,并以各种溢美之词追捧他,赋予他神明般的地位。一时间,坷垃从一介平民跃居为了桑比兰德民众的精神领袖,迅速赢得了平民们的拥戴和崇拜。
于是,他率领着这支庞大的平民之军,到处打砸抢烧,摧毁了国内所有的军事设施和贵族宅邸,仗着人多势众,毫不费力地攻下了仅有一万名守兵的都城伊赛,并顺利占领了王宫。而当时那位被赫里岚谛所败、从战场上带着几千名残兵败将、仓惶逃回伊赛的桑比兰德王,无异于是自投罗网。坷垃就这样轻易而迅速地夺得了桑比兰德的统治权,成为了东大陆历史上第一个幸运的捡漏王。
坷垃掌权之后,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的确是实现了自己当初那个口号所喊的目标——“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享有荣华富贵的权利”。自那以后,桑比家族这支古老的贵族血脉便彻底断绝了。而那些和桑比家族没有血缘关系的旧贵族,则全都成了坷拉的奴隶,坷垃以当众作践他们为乐,比旧贵族往日所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坷垃本是平民出身,自然知道如何打动民心,尽管手段卑劣,却让平民们获得了报复的快感,也使他愈发深受民众的拥戴。
坷垃的成功和名望,足以令举国民众相争模仿,他们对坷垃的狂热崇拜已经到了盲目的地步。没有人怀疑过他的品性是多么的自私奢靡而毫无价值,人们的崇拜令他从一个游手好闲的无赖变成了幻想中的民族英雄。
坷垃那句“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享有荣华富贵的权利”的口号,也成为了当代桑比兰德民众的信仰,举国上下整整一代人的言行观念都深受坷垃的影响,成日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坷垃那样,过上不劳而获的奢侈生活。
历史上任何一个真正伟大的人,其成就都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但坷垃显然不是个伟大之人。他没有什么真才实学,治国之道就更别提了,即便手握王权,也改变不了他实际上只是个目光短浅、自私自利的庸俗之辈的事实。其实无才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无德。在坷垃统治下的桑比兰德,还远远不如被他所推翻的上一代贵族的统治。而今居住在都城伊赛的这些所谓的贵族,都是当年曾与坷拉一同游手好闲、后来又追随他起义的乌合之众。自从当上了贵族,这群臭味相投的家伙便开始毫无节制地挥霍桑比兰德的财富,成日过着奢华糜烂的生活。
但也正由于这群所谓的贵族以身作则地实践了“人人都享有荣华富贵的权利”的梦想,使得贫困潦倒的桑比兰德民众都以他们为榜样,成天做着不劳而获、享受荣华富贵的美梦。但实际上,除了少数与坷垃亲近的追随者能够有幸成为贵族以外,其余所有的人都只是坷垃和新贵们踏上富贵之路的垫脚石罢了。剩下的绝大多数随他起义的乌合之众,除了短暂的狂热以外,仍旧几乎一无所获。
坷垃夺得桑比兰德的统治权之后,国民的生活质量非但没有任何改善,反而更糟糕了。深受偶像坷垃的影响,人们渐渐失去了通过辛勤劳作获得丰收的热情,桑比兰德上下几乎没有人设想过这个国家的未来。人们的思想中充斥着好逸恶劳的欲望,导致那些曾经丰收过的沃土都渐渐变成了荒地。
跟那群盲目的民众相比,坷垃或许是聪明了那么一点点,但充其量也只不过是顺应民意罢了。桑比兰德今日的萧条绝非坷垃一个人的“壮举”,而是举国民众的集体欲望所创造的结果。毕竟,这世上大多数人都喜欢崇拜小丑,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生命赋予他们的智慧,甘愿随波逐流、任人摆布。当然,他们终将也会为自己的懒惰付出相应的代价。
现年五十二岁的坷拉,自登基为王以来的十二年间,成日吃喝玩乐,几乎没有什么烦恼。这段时间难得有些操心,是因为他最宠爱的那位刚入手没多久的王妃,在花园里赏花的时候,不小心被毒物给蛰伤了,已经病怏怏地在床上躺了许多天。要知道,这位新王妃是坷拉所见过的最美丽的雌性,别说王宫了,就是整个东大陆,恐怕也难以找到第二个比她更美的雌性了,就此失去未免太可惜。但可恼的是,王宫里那群没用的医者全都束手无策,坷拉只好发布了一道悬赏令,尽管尝试的人有增无减,结果却依旧令人堪忧。
美人已有多日不能陪同坷拉行乐,令他忧心忡忡。这一天,他又听说王宫外有一名声称有办法医治王妃的平民求见,而且那平民非常笃定地说,天下间只有他一人知道那种万无一失的治疗方法。于是,坷拉急不可待地让人将那个平民带进王宫来询问。
来者正是古摩。他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王宫的铺张奢华令他赞叹不已,不由得愈加羡慕起了坷垃。大家原本都是平民出身,年岁相差不多,坷垃早已在王宫里安享荣华富贵了,而他却仍要在山中辛苦劳作,不禁有些愤懑不平。但若是可以获得一大箱财宝,即便不能享尽奢华,至少也不必再终日挥汗如雨了。
“你说你有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可以治好美人的伤病?”坷拉迫不及待地问道。
古摩抬起头,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这个曾经的平民、当今的国王,除了脸色略微发白以外,胖得令人羡慕,可见他养尊处优、不曾有过任何劳累。坷垃头上戴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大王冠,衣装奢华至极,令古摩移不开眼睛,光是那身行头就足以让他全家几辈子吃喝不愁了。
“喂,我问你话呢,赶紧回答。”坷拉面有愠色地催促道。
“哦,抱歉!因为陛下实在威武俊美,令我一时失了神。”古摩赶紧放低姿态,为了打动坷拉,让他对异兽产生兴趣,古摩刻意夸张了事实。“在我的家乡,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中藏着一只神秘的异兽。那异兽的血不但能够解毒疗伤,还能延年益寿、使人长生不老。无论伤情如何,只要将那异兽的血滴在伤口上就能迅速愈合,几日之后便完好如初,甚至连疤痕都不会留下。”
“真有那么神奇的异兽?为何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坷拉怀疑道。毕竟最近夸下海口的人实在太多了,但至今也没有一个人能够治好他的美人。
“我敢以性命担保,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古摩急忙解释道,“以前,我常常在那座山中打猎,也曾受过很严重的伤,但每次只要用那异兽的血滴在伤口上,都能立即止血愈合。”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直接把那只异兽抓来?”虽然仍有疑虑,但长生不老的诱惑已经成功打动了坷垃,令他再也无法忽略,不由得开始蠢蠢欲动。
“陛下有所不知,那异兽并非普通野兽,它非常有灵性,一旦察觉危险,就会立即躲起来,而且体型硕大,以我一人之力根本抓不住。”
“既然抓不住,那你又是如何得到它的血为自己疗伤的呢?”坷拉不禁怀疑道。
“呃……”古摩暗自计较了一番,赶紧真假参半地为自己圆了谎。“因为,在那异兽还很小的时候,曾经被一只猛兽咬伤,当时我打猎正好路过,见它可怜,便好心救了它,从此得到了它的信任。后来有一次,我在打猎时不小心受了伤,它就把我带到了它的巢穴,然后咬了自己一口,把血滴在我的伤口上……由此,我才得知了那只异兽的血液竟然可以媲美神药。”
“原来如此!”长生不老的诱惑,令坷拉轻易地相信了古摩拙劣的谎言,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快告诉我那只异兽的巢穴在哪里?”
直到这时,古摩才不慌不忙地说道:“那异兽所在之处地势十分险峻,而且,它的巢穴藏在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能够找得到。”
“那就由你来带路吧,我再派出一千名士兵,不信抓不到那只异兽。”坷拉蠢蠢欲试。
“陛下,”古摩踌躇地示意,“若是我把陛下带到了异兽的巢穴,那悬赏令中的一大箱财宝……”
“哼!你担心什么?等抓到那只异兽,它的血要是真的治好了我的美人,我自然会赏你一箱财宝。我是这个国家的国王,难道还会骗你吗?”坷拉不悦地说道。
“我当然不是在怀疑陛下,”古摩生怕即将到手的财宝又溜掉,赶忙解释道,“只是确认一下而已。”
于是,翌日,坷拉就迫不及待地召集了一千名士兵,跟着古摩,浩浩荡荡地朝那座据说藏有异兽的高山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