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男神输血的日子 作者:西方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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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白血病小子又回来了?!”说话的人, 有着一双棕褐色的眼睛,面孔不似亚洲人。

    对面的男子,正用一套英国骨瓷杯沏着红茶。闻言,用一口正宗的港普道:“曲曜, 你也别担心,一个活不长的小子而已。”

    名为曲曜的男子点了点头:“我倒是想让病魔早日战胜这小子,可这小子似乎命硬得很。”

    “他命再硬,也改变不了患过白血病这个事实。老爷子不是傻子,女儿嫁的不好,外孙又患过血癌,到底怎么看待你这个旁亲,他心里有数的。”

    曲曜不屑一顾:“更何况,宋楌可不像我一样,年纪轻轻就在公司历练了,是不是?”

    “这当然。”男子笑了笑:“所以,你今天也不必去讨好那个孩子。”

    仿佛被看穿了心思,曲曜举起了茶杯:“你觉得我没信心?不,我对自己是最有信心的。”

    “你有信心,你只是不信任老爷子而已。”

    说话的两个人,一个叫曲曜,一个叫凌豪,都是曲振华老爷子的旁亲。他们谈论的,自然就是老爷子和他外孙宋楌这件事了。

    曲振华是香港的地产大佬,70年代从内地过来发的家。这些年来,老爷子老了,越发想念亲女儿曲窈的好,自然而然,就亲近起外孙宋楌,这不,过年刚刚见过面,现在又把外孙喊来。

    宋楌是曲家的顺位继承人,可他的身份就是个笑话。

    “……一个初中文化的破司机,以为救了大小姐,就能上天了……”曲曜嘲笑道:“这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他们说的,自然就是宋楌的父亲宋一博了。这个离过婚的乡巴佬,人生潦倒之际,当了曲老爷子的司机,后来又当了曲大小姐的司机,一次意外车祸,英雄救美,就抱回了美人归。这件事,香港的上流社交圈子都引为“笑谈”。

    更意外的是,曲大小姐为了满足丈夫回乡的想法,放弃了香港这边的基业,跑到了苏州城去创立了“aimee”品牌。

    这曲大小姐,在香港的时候,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是到了内地艰难创业,纯粹是自虐。没想到,自虐了这么多年,曲窈居然事业有成,儿子也长大了。

    但是在曲家旁亲的口中,宋楌有个绰号——

    “那个小破司机,我倒要看看,他这一回要给老爷子灌什么迷魂汤。”

    曲曜踌躇满志道。

    ****

    与此同时,香港曲家别墅内。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式庭院,会客大厅布置得古香古色。

    家具全部是明清家具,走道边呈设着一座紫檀博古纹架子,架子上琳琅满目,全部是货真价实的古董。

    客厅正中央,八扇立屏的瓷板画是民国的珠山八友汪野亭的作品“黄山八大景”。

    这布置,显然是大家手笔。

    宋楌落座以后,老人一双慈祥的眼睛,就落到了外孙的身上,他的面前摆着一正二副茶洗,全部是从景德镇定制的高档茶盏。

    “小楌,陪外公喝一杯茶。”

    话音刚落,女佣就用沸水浇壶身,过了这一道“温壶”的工序。再是香港人喝功夫茶的十道工序:乌龙入宫,悬壶高冲,春风拂面,熏洗仙颜,若琛出浴,玉液回壶,游山玩水,关公巡城……最后,女佣将茶倒入了两边主人的碗中。

    宋楌喝茶也一样的讲究,他按照功夫茶的规矩,以拇指与食指扶住杯沿,以中指抵住杯底——然后才一闻,二品,三轻呷。

    曲振华打开了话匣子:“你像你妈,喜欢欧洲人的那一套,平时不喝功夫茶,但没少喝咖啡吧?”

    “我喝不惯这东西。”宋楌倒也不加掩饰,主要是嫌麻烦。

    “苏州是个好地方,园林不错。你在那里长大,还是学了外国人的这一套。”曲振华叹了一口气:“听你妈说,明年去美国留学?”

    “是,去宾夕法尼亚大学。”

    “为什么不来上香港大学?我都跟港大的校长打过招呼了。”曲振华惋惜道:“你要是早点来香港上大学,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没接触曲家的生意。”

    “我要陪一个人,她就在内地长大的,如果带她来了香港,她什么都不习惯。”宋楌倒是不加掩饰,尤其是对女朋友的宠溺。

    “你的那位救命恩人?小唐?”曲振华笑了笑:“听你妈说,你们打算明年结婚?”

    宋楌点了点头:“最快今年年底。”

    “小楌,你刘阿姨前几个月来找过我,还拜托我,等你来到香港干事业以后,就把年年放在你身边照料。我当时答应了下来。”曲振华喝了一口茶:“不过看样子,还是把年年摆在内地好,那孩子和你不相配,你会害了她的。”

    宋楌淡淡道:“年年她跟我认识的早,那都是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我就快要结婚了,其余的人不想再谈。”

    “那个小唐,就有这么好吗?”曲振华很有兴趣。

    “……也不是好,就是习惯了,不想再改过来这个习惯。”

    宋楌很明白,其实唐释心并不好,她会惹事,会闹情绪,还会把他气得够呛……除了上进心极强这一点以外,其余的,她都很普通——尤其是和自己遇到过的那些女人相比。

    之所以对唐释心恋恋不忘,也无非就是习惯了。

    这个习惯,要从初二的那年开始。当时,他处在生死一线间,觉得人生就是在等一个死期。后来,骨髓捐赠人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这么称呼唐释心——我的骨髓捐赠人。于是,这等待的死期,就变成了等待她来。

    心里总需要一个支撑,才走的下去那么艰难的日子。

    这个支撑名叫骨髓,后来渐渐实体化,就实体化成了一个人。

    很巧合的是,这个人是个女的,性格很与众不同,没有一般女孩的温柔乖巧,却有着魅力十足的独立灵魂。她的深度深起来可以很深,和她探讨哲学和人生问题,她绝对是个行家。可是谈论感情问题,她却幼稚得像个孩子。

    他很想了解她,继而发现,这个支撑点,也有着她自己的支撑点,却不是爱情。

    这样的灵魂和气质,感染了他。原来一个人可以可爱成那样,原来一个人,可以单纯成这样。

    然后,不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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