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第一百二十二章 异世征途之魔法传奇(十
里约路的清晨,是繁忙喧嚣的,身为凯米尔联邦东部最大的一个边境城市,它与罗菲亚神圣帝国所属的克里马仅仅隔着一个狭长的沼泽带遥遥相看,天气晴好的时候,据说站在里约路城外的朗科利山最高峰眺望,还能清晰无疑地一览整个沼泽带全貌和克里马的城门以及前街。
进出口贸易能带来的巨额利益让这座边塞城市长期挤满了大批的商队,应运而生的各种服务设施也蓬勃发展,驿馆、车马行,兵器装备店,草药店,餐馆,各个行业工会,一个毗邻着一个,门前永远都聚居着一堆又一堆的人。
一辆辆空空的平板车一字排开,堆满了整个城市的街口、路面和驿馆门口,粗壮的苦力汉子光着膀子,把一袋袋的货物运送上车,每当一辆车满载货物后,就会有人牵着高大的驼马,前来整辕套车,这是商人们预定的附近车马行的上门服务工作。
驼马是一种类似骆驼的动物,能负重,速度又不慢,更重要的是,它极其善于在湿软环境下行走,是这里最重要的运输工具,将驼马都套上车后,车马行的人拿出了大批的草料,将所有的驼马都喂的饱饱地,接下去的两三天中,它们是没有机会再吃任何东西了。
等这些都弄好后,商队的人就会将绣有家族徽章或是商号的锦旗覆盖在货物上,一车货物就算装卸好了,这时候,就是闲闲等在佣兵工会门前的冒险者们的时刻了,他们纷纷蜂拥上前,高声地自我推销着。
“老板,雇用我吧,我有二级武士等级,已经几十次平安地从雾隐沼泽回来了,我只要80个银币就好。”
“不,雇我吧,我70个银币就能做,我也有十几次平安无事从雾隐沼泽回来的经验,雇佣我绝对没错的。”
“雇我吧,我是盗贼,沼泽那里的地形我最熟悉了,雇了我,我保证能带人两天半内就从沼泽通过。”
··········
七嘴八舌的嘈杂声音中,有需要的商人们或是商人的下仆们,会仔细地问着问题,测试身手,挑选其中一些符合资格的人出来,作为商队的护送保镖,当然,也有财大气粗的大商队,有私有的武装护卫团,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临时招募佣兵。
草药店的伙计估摸着双方交易的差不多了,也开始在店门口高声喊着,吸引了不少接到了任务的佣兵们前去购买。
“沼泽专用防滑靴,只要3个银币一双,保证不会让你陷入泥地中,还有防治眩晕的清醒剂,和驱虫药售卖,止血药剂和金创药也在特惠活动中,来看一看啊,旅途在外,安全第一,早做筹谋,受益无穷啊~~~”
“什么才能保障你的生命,是锋利的武器,是坚固的护具,是趁手的工具,这里应有尽有,快来看一看啊,特别推荐沼泽专用套装,一套在手,能胜任应付沼泽一切突发情况,不看后悔,不买更后悔啊~”
武器装备行的同样不甘示弱,仿佛要比拼肺活量似地大声喊着,话音落下,又是一拨佣兵们大批涌入。
而随着一个商队的整装完毕,原本坐在各酒馆、餐厅,甚至在街角站着的一些零散旅客也开始有动作了,他们纷纷站起,向着商队负责人走去。
“看,那支商队要走了,我们快去问问,能不能搭个团,一起走。”
“恩,是啊,希望碰上一支经验丰富的商队吧。”
“经验丰富也没什么用,关键还是运气吧,不过大队人马上路总比就我们两走好,希望不会被雾隐了。”
随风而过,留下了只言片语。
一番交涉后,各个商队都接纳了不少人,收取了他们的搭团费,还有想跟着一起走的,却被告知商队雇佣的佣兵团所能保护的上限人数已经达到了,请他们找下一波愿意带人的商队,一些后来的只能遗憾地纷纷散去。
随着一个个商队的出发,街道空了下来,然后又被下一波等候出发的商队们接上,重复着上述的步骤。
此时,坐落于市中心,里约路城里最豪华的驿馆里,又有一个商队等待出发了,只不过,这批商队明显实力更强,一排排的货车一字排开,几乎占据了门外的半个广场,装卸的苦力汉子们聚拢了近一百多人,忙活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将所有的货物都装上了车,而拉车的驼马也非寻常,身上的脂肪厚厚堆起,健硕非常,一看就是耐力绝佳。
看着这手笔,一些佣兵们开始蠢蠢欲动了,就在脚步打算向那边靠拢时,一面旗帜扬起,然后轻轻盖在了货物上,看清上面绣着的家族徽章后,所有的佣兵都停下了,然后又继续蹲了回去。
“我说谁那么大手笔,原来是金雀花家族。”
“可惜了,本想着那家实力这么雄厚,出任务钱应该不少呢。”
“谁叫人家有家族骑士团啊,根本不需要我们这些佣兵来保护。”
“是啊,不过没看见管事的克里夫先生啊,平时都是他负责这里的商队的,也没见到金雀花骑士团的人。”
“应该还没来吧。”
几个佣兵们正小声讨论着,远处,传来了一阵整齐的踢踏声,片刻,随着声音靠近,就看见一个约有两百多人的小方队,迈着整齐均一的步伐,小跑着向这边前进,每个人都是一身极其正统的骑士装束,将全身护的密不透风,做工考究的银色盔甲锃亮夺目,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所有人的盔甲左胸口位置,还都阳刻了一朵金色五瓣龙爪型花朵,每个人手中都提着长枪,打磨精良的枪身在阳光下泛着刺眼的光泽,威慑力惊人。
看到这支队伍,周围的人一瞬间寂静了下,这个骑士方队一路前行,最后在驿馆大门前停了下来,在清场并驱散了里面一些无关人员后,他们井然有序地自动分开,列阵,成两排相对而站,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周围的佣兵和旅人们好奇地东张西望,才发现,骑士团的人只是先锋,后面还有人,在向着这边缓缓靠近。
当先一人骑着一匹毫无一丝杂色的雪白高头大马,相得益彰的是,马上的人也是个让人眼前一亮的英俊男子,高鼻深目,金发蓝眼,身姿英武,身上的骑士盔甲虽然也是银白色的,却嵌饰着优雅的花纹,怎么看都是一副精英中的精英的形象。
“那男人是谁?长的倒是人模狗样的。”一个佣兵有些酸溜溜地说着。
“咦?那不是金雀花骑士团的团长,克莱斯勒·汉密尔顿吗?很少看见他出任务的,这次的买卖看来不小呢。”伴随着惊呼,一个佣兵给出了解答。
“就是他?那个才25岁,就已经是大剑师的天才?”这下子,开头的那个佣兵一扫嫉妒之色,带着些吃惊的神色望了过去。
伴随着两人的低语,后面又是三辆马车缓缓驶来,在最后一辆马车旁边,同样跟着一个骑马的人,只不过那人全身都包裹在了黑斗篷里,什么都看不见,只能从身形判断,是个高大的男子。
三辆马车缓缓的通过了骑士团组成的人墙,然后停了下来,周围的佣兵们屏声,密切注意着里面的一举一动。
第一辆车的车门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管家服的中年男子从车上下来,然后向着第二辆车走了过去,他微微弯了腰后,打开了车门,一个穿着黑色魔法师袍的男人随之走下了车。
“是克里夫先生,那个男人,我记得,好像是米格斯魔法师,负责里约路这里的家族魔法师。”
很快有佣兵认出了第一个男人,在略微琢磨了下后,第二个魔法师的身份也被人认了出来,不过看到这两个在里约路已经算是金雀花家族高级代表的男人们也只是坐在了前两辆车里,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到了最后那辆装饰极为高贵优雅的车上。
此时,克莱斯勒也姿态潇洒地跳下了马,站在第三辆马车前,他微微屈膝,单脚下跪,行了个极其正式的骑士礼后,才站起身,打开了车门,向着里面伸出了一只手,道。
“爱雪薇琪小姐,嘉拉迪雅大人,请下车。”
伴随着话语落下,一双赛雪欺霜般的皓白玉腕从里探出,搭上了克莱斯勒的手,随之,一个穿着华丽绿色丝袍的年轻少女探身出来,站定后,她略微理了理自己宽大的裙摆,才仰起了脸,她的脸上蒙了一层面纱,看不清相貌,只有一头似金子般灿烂、如云般茂密蓬松的秀发流泻身后,边上还点缀着一件黄金嵌红宝石的麦穗状发饰。
少女开口了,声音也是清脆动听,此时却是略有一丝嗔怪。
“克莱斯勒,都说了不用行这么大礼,我不喜欢。”
“爱雪薇琪小姐,请让我以这个方式表达对您的忠诚。”
克莱斯勒的嗓音极悦耳,彬彬有礼的笑容中,更暗藏了一丝温情,顿了下,他才略带恭敬地看向了车厢里面,提点了自家迷糊的小姐一句。
“而且,这也是我对嘉拉迪雅大人的敬意。”
这两人这么一站,旁边人看来,活脱脱一副贵族少女与守护骑士的典范形象。
“听见了吗?爱雪薇琪?那不是金雀花家族大小姐的名字?”
“也应该是未来的家族继承人吧,本家的子嗣就只有那位小姐吧,不过,我还是第一次看见真人啊。”
“人家是凯米尔联邦第一实权家族,怎么可能这么容易让你见到。”
“也不知道这次为什么连大小姐都出动了?发生了什么事?”
一些知道些内情的人低声交头接耳着,然后,在众人的揣度中,就看见爱雪薇琪娇憨地低叫一声,冲着克莱斯勒亲昵的笑笑。
“啊,我都忘了,嘉拉迪雅大人也在呢,克莱斯勒,刚才错怪你了。”
说着,她微微侧身,转头再度看向了车厢里。
“对不起呢,嘉拉迪雅大人,是我失礼了。”
在众人好奇的视线中,之前骑在马上的黑衣斗篷男子,此时也是上前一步,伸出手去,一双玉洁晶莹、纤细白皙的小手轻巧地搭上去后,一个同样全身裹在黑色斗篷里的女子下了车。
“爱雪薇琪小姐,不用介意。”
这个女子的声线从容优雅,语调间含着一丝凛然在上的高贵感和淡然感。
此时克里夫和那个魔法师也上前来了,一行几人,一路攀谈着,进入了驿馆,只留下骑士团的人在外面守卫着,周围的佣兵们和旅人们看没有热闹可看了,也纷纷散去了。
在安置了两位小姐后,克莱斯勒从驿馆出来,一路向着他们在广场上暂时驻扎的营地走去,明天就要出发了,他还需要做些最后的安全检视工作,还没过去,老远就听见了两声不耐烦的大喝不分先后的响起。
“滚开,我们不需要佣兵。”
“走,走开,去找其他商队,我们不接受散客搭团。”
无礼的言辞,让克莱斯勒的眉心微微拧了起来,他朝前望去,就看见距离不远的两个方向上,他的手下各自拦着一两个人,快步走到之前让人滚的部下面前,克莱斯勒严厉地质问道。
“你刚才那是什么态度?骑士守则被你记到哪里去了,我不是说过,不许仗势欺人吗?”
看是自己的长官,那个骑士惶恐地行礼道。
“对不起,团长,是这个兽人想让我们雇佣他,可是和他说了我们不要人,他还不停纠缠,我才····”
“够了,下次再被我发现你这种行为,你就离开团里吧,下去吧。”
克莱斯勒打断了辩解,责备了一句,挥手让人退下后,才转头看着眼前的兽人,这是一个熊人,高大威猛,足有近两米高,他只在下半身围了一条破旧的皮草裙,露出了毛茸茸的上半身,腰间别着一把开山斧,脸上粗硬的鬃毛根根竖起,一脸气呼呼的,瞪着他们。
似乎因为看到出现了一个衣着华丽高贵,一看就是贵族的骑士大人,这个兽人突然就局促了起来,他搓了搓手,一脸忐忑,笨嘴拙舌地呐呐道。
“我力气很大,你们雇我不会吃亏的,我不要很多钱,只要能糊口就行了···”
克莱斯勒温和的一笑,耐心细致地解释了很久,才让这个叫威尔的兽人终于明白了过来,他们不招人,送走了熊人,他再度向着另一方争执的人走去。
那边是两个人,一男一女,克莱斯勒快速扫了眼,男人似乎比他大一点,身形高大,一身战士短打装扮,身后背着一柄大的夸张的重剑,顶着一头墨绿冲天发,显得格外英姿勃发,长相也是爽朗明快,眼眸开阖间,似有神光内敛,看着很有豪气的一个男人,他身边是个十几岁的黑发少女,克莱斯勒特意看了下她的眼睛,发觉不是紫色后,才否定了她亚魔族的身份,这个少女也是一身朴素的灰色衣裙,容貌清秀,但她安静地站在那,自有一种娴静端方的文雅气质,并不像一般平民人家的女儿,总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上不了台面。
这两人的气度让克莱斯勒不敢小觑,本来就很平易近人的他,此时的态度更显得平和,拦住了已经打算离开的两人,他客气地致歉了一句,才解释道。
“真是遗憾,时机不巧,我们这次无法带人一起走,如果你有困难,我可以帮你联系一个商队。”
男人停住了脚步,洒脱地笑了笑,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的样子,他只是爽快地回了一句,就带着身边的少女离开了。
“没什么的,不行就算了,商队我们自己找就行,不用麻烦了。”
解决了突发的两件事,克莱斯勒集合了骑士团的所有人,大声训话着。
“今天好好休息下,之后的几天里都给我打起精神来,我不想看见有犯困的人存在,一定要保护好爱雪薇琪小姐和嘉拉迪雅大人。”
“誓死护卫金雀花家族,绝不辱命!”
底下的骑士齐声应和,手中长枪指向天空,气势勃勃。
第二天,克莱斯勒带着金雀花骑士团,和爱雪薇琪他们乘坐的三辆马车,以及一百多辆货车,在破晓之前,出发了,接下去的近三天里,他们要不眠不休的急行,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那个横亘与罗菲亚神圣帝国和凯米尔联邦之间的雾隐沼泽。
雾隐沼泽,艾法里斯大陆十大禁地之一,公认为表面危险系数最小的禁地,里面栖息的魔兽并不是很强,甚至还不如一些普通森林和沼泽里的魔兽等级高,可这不能抹杀它的危险性,关键就在于它名字的由来,雾隐。
这片沼泽时不时会起大雾,本来不过是一个寻常的自然现象,可每次大雾过后,所有在沼泽里行走的商队都会不知所踪,而失踪的人也再没有回来过,曾经有人组织探险队将沼泽翻了个底朝天,可别说没找到失踪的人下落,甚至连预想中的尸骨都没有找到过,他们就像是凭空消失了般。
雾隐沼泽不知道吞噬了多少商队,无论是魔法师,战士,还是盗贼,无论是精灵,兽人,亚魔族,还是亚神族,这个沼泽无差别地吞噬了一切经过的生物,甚至连大魔导师和剑圣这样实力强横,几乎可以扭转天地的人,都无法逃脱这个命运,没有人例外。
可人们依旧前仆后继地进入沼泽,只因为从凯米尔联邦的边境城市里约路出发,纵向穿越沼泽只需短短的三天,但如果绕开沼泽带,再进入罗菲亚神圣帝国,却长达三个月,而商机有时就是和时间比赛,所以,即使有着潜在的威胁性,大部分的人宁愿冒险,赌一丝运气,也不愿花费更多的时间,毕竟大雾发生的规律虽然不可循,可从几天发生一次,到几个月才发生一次,甚至几年才发生一次的情况,都曾出现过。
作者有话要说:顶锅盖上来了,虽然事情真的很多,但毕竟很久没更了,想抽我的也没办法了,真的是太忙了,我毕业了,然后又开始读研了,从阿德莱德搬到了卧龙岗,联系两边的学校,办理毕业手续和入学手续,适应新城市,来这里后又搬了两次家,真的是忙的脚不沾地,现在总算家也搬好了,这个城市也稍微习惯点了,学校也上正轨了,所以,有心情写文了,只不过不要太期待我的速度,只能说一句,这文真的是不会坑的,放心吧。
进出口贸易能带来的巨额利益让这座边塞城市长期挤满了大批的商队,应运而生的各种服务设施也蓬勃发展,驿馆、车马行,兵器装备店,草药店,餐馆,各个行业工会,一个毗邻着一个,门前永远都聚居着一堆又一堆的人。
一辆辆空空的平板车一字排开,堆满了整个城市的街口、路面和驿馆门口,粗壮的苦力汉子光着膀子,把一袋袋的货物运送上车,每当一辆车满载货物后,就会有人牵着高大的驼马,前来整辕套车,这是商人们预定的附近车马行的上门服务工作。
驼马是一种类似骆驼的动物,能负重,速度又不慢,更重要的是,它极其善于在湿软环境下行走,是这里最重要的运输工具,将驼马都套上车后,车马行的人拿出了大批的草料,将所有的驼马都喂的饱饱地,接下去的两三天中,它们是没有机会再吃任何东西了。
等这些都弄好后,商队的人就会将绣有家族徽章或是商号的锦旗覆盖在货物上,一车货物就算装卸好了,这时候,就是闲闲等在佣兵工会门前的冒险者们的时刻了,他们纷纷蜂拥上前,高声地自我推销着。
“老板,雇用我吧,我有二级武士等级,已经几十次平安地从雾隐沼泽回来了,我只要80个银币就好。”
“不,雇我吧,我70个银币就能做,我也有十几次平安无事从雾隐沼泽回来的经验,雇佣我绝对没错的。”
“雇我吧,我是盗贼,沼泽那里的地形我最熟悉了,雇了我,我保证能带人两天半内就从沼泽通过。”
··········
七嘴八舌的嘈杂声音中,有需要的商人们或是商人的下仆们,会仔细地问着问题,测试身手,挑选其中一些符合资格的人出来,作为商队的护送保镖,当然,也有财大气粗的大商队,有私有的武装护卫团,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临时招募佣兵。
草药店的伙计估摸着双方交易的差不多了,也开始在店门口高声喊着,吸引了不少接到了任务的佣兵们前去购买。
“沼泽专用防滑靴,只要3个银币一双,保证不会让你陷入泥地中,还有防治眩晕的清醒剂,和驱虫药售卖,止血药剂和金创药也在特惠活动中,来看一看啊,旅途在外,安全第一,早做筹谋,受益无穷啊~~~”
“什么才能保障你的生命,是锋利的武器,是坚固的护具,是趁手的工具,这里应有尽有,快来看一看啊,特别推荐沼泽专用套装,一套在手,能胜任应付沼泽一切突发情况,不看后悔,不买更后悔啊~”
武器装备行的同样不甘示弱,仿佛要比拼肺活量似地大声喊着,话音落下,又是一拨佣兵们大批涌入。
而随着一个商队的整装完毕,原本坐在各酒馆、餐厅,甚至在街角站着的一些零散旅客也开始有动作了,他们纷纷站起,向着商队负责人走去。
“看,那支商队要走了,我们快去问问,能不能搭个团,一起走。”
“恩,是啊,希望碰上一支经验丰富的商队吧。”
“经验丰富也没什么用,关键还是运气吧,不过大队人马上路总比就我们两走好,希望不会被雾隐了。”
随风而过,留下了只言片语。
一番交涉后,各个商队都接纳了不少人,收取了他们的搭团费,还有想跟着一起走的,却被告知商队雇佣的佣兵团所能保护的上限人数已经达到了,请他们找下一波愿意带人的商队,一些后来的只能遗憾地纷纷散去。
随着一个个商队的出发,街道空了下来,然后又被下一波等候出发的商队们接上,重复着上述的步骤。
此时,坐落于市中心,里约路城里最豪华的驿馆里,又有一个商队等待出发了,只不过,这批商队明显实力更强,一排排的货车一字排开,几乎占据了门外的半个广场,装卸的苦力汉子们聚拢了近一百多人,忙活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将所有的货物都装上了车,而拉车的驼马也非寻常,身上的脂肪厚厚堆起,健硕非常,一看就是耐力绝佳。
看着这手笔,一些佣兵们开始蠢蠢欲动了,就在脚步打算向那边靠拢时,一面旗帜扬起,然后轻轻盖在了货物上,看清上面绣着的家族徽章后,所有的佣兵都停下了,然后又继续蹲了回去。
“我说谁那么大手笔,原来是金雀花家族。”
“可惜了,本想着那家实力这么雄厚,出任务钱应该不少呢。”
“谁叫人家有家族骑士团啊,根本不需要我们这些佣兵来保护。”
“是啊,不过没看见管事的克里夫先生啊,平时都是他负责这里的商队的,也没见到金雀花骑士团的人。”
“应该还没来吧。”
几个佣兵们正小声讨论着,远处,传来了一阵整齐的踢踏声,片刻,随着声音靠近,就看见一个约有两百多人的小方队,迈着整齐均一的步伐,小跑着向这边前进,每个人都是一身极其正统的骑士装束,将全身护的密不透风,做工考究的银色盔甲锃亮夺目,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所有人的盔甲左胸口位置,还都阳刻了一朵金色五瓣龙爪型花朵,每个人手中都提着长枪,打磨精良的枪身在阳光下泛着刺眼的光泽,威慑力惊人。
看到这支队伍,周围的人一瞬间寂静了下,这个骑士方队一路前行,最后在驿馆大门前停了下来,在清场并驱散了里面一些无关人员后,他们井然有序地自动分开,列阵,成两排相对而站,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周围的佣兵和旅人们好奇地东张西望,才发现,骑士团的人只是先锋,后面还有人,在向着这边缓缓靠近。
当先一人骑着一匹毫无一丝杂色的雪白高头大马,相得益彰的是,马上的人也是个让人眼前一亮的英俊男子,高鼻深目,金发蓝眼,身姿英武,身上的骑士盔甲虽然也是银白色的,却嵌饰着优雅的花纹,怎么看都是一副精英中的精英的形象。
“那男人是谁?长的倒是人模狗样的。”一个佣兵有些酸溜溜地说着。
“咦?那不是金雀花骑士团的团长,克莱斯勒·汉密尔顿吗?很少看见他出任务的,这次的买卖看来不小呢。”伴随着惊呼,一个佣兵给出了解答。
“就是他?那个才25岁,就已经是大剑师的天才?”这下子,开头的那个佣兵一扫嫉妒之色,带着些吃惊的神色望了过去。
伴随着两人的低语,后面又是三辆马车缓缓驶来,在最后一辆马车旁边,同样跟着一个骑马的人,只不过那人全身都包裹在了黑斗篷里,什么都看不见,只能从身形判断,是个高大的男子。
三辆马车缓缓的通过了骑士团组成的人墙,然后停了下来,周围的佣兵们屏声,密切注意着里面的一举一动。
第一辆车的车门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管家服的中年男子从车上下来,然后向着第二辆车走了过去,他微微弯了腰后,打开了车门,一个穿着黑色魔法师袍的男人随之走下了车。
“是克里夫先生,那个男人,我记得,好像是米格斯魔法师,负责里约路这里的家族魔法师。”
很快有佣兵认出了第一个男人,在略微琢磨了下后,第二个魔法师的身份也被人认了出来,不过看到这两个在里约路已经算是金雀花家族高级代表的男人们也只是坐在了前两辆车里,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到了最后那辆装饰极为高贵优雅的车上。
此时,克莱斯勒也姿态潇洒地跳下了马,站在第三辆马车前,他微微屈膝,单脚下跪,行了个极其正式的骑士礼后,才站起身,打开了车门,向着里面伸出了一只手,道。
“爱雪薇琪小姐,嘉拉迪雅大人,请下车。”
伴随着话语落下,一双赛雪欺霜般的皓白玉腕从里探出,搭上了克莱斯勒的手,随之,一个穿着华丽绿色丝袍的年轻少女探身出来,站定后,她略微理了理自己宽大的裙摆,才仰起了脸,她的脸上蒙了一层面纱,看不清相貌,只有一头似金子般灿烂、如云般茂密蓬松的秀发流泻身后,边上还点缀着一件黄金嵌红宝石的麦穗状发饰。
少女开口了,声音也是清脆动听,此时却是略有一丝嗔怪。
“克莱斯勒,都说了不用行这么大礼,我不喜欢。”
“爱雪薇琪小姐,请让我以这个方式表达对您的忠诚。”
克莱斯勒的嗓音极悦耳,彬彬有礼的笑容中,更暗藏了一丝温情,顿了下,他才略带恭敬地看向了车厢里面,提点了自家迷糊的小姐一句。
“而且,这也是我对嘉拉迪雅大人的敬意。”
这两人这么一站,旁边人看来,活脱脱一副贵族少女与守护骑士的典范形象。
“听见了吗?爱雪薇琪?那不是金雀花家族大小姐的名字?”
“也应该是未来的家族继承人吧,本家的子嗣就只有那位小姐吧,不过,我还是第一次看见真人啊。”
“人家是凯米尔联邦第一实权家族,怎么可能这么容易让你见到。”
“也不知道这次为什么连大小姐都出动了?发生了什么事?”
一些知道些内情的人低声交头接耳着,然后,在众人的揣度中,就看见爱雪薇琪娇憨地低叫一声,冲着克莱斯勒亲昵的笑笑。
“啊,我都忘了,嘉拉迪雅大人也在呢,克莱斯勒,刚才错怪你了。”
说着,她微微侧身,转头再度看向了车厢里。
“对不起呢,嘉拉迪雅大人,是我失礼了。”
在众人好奇的视线中,之前骑在马上的黑衣斗篷男子,此时也是上前一步,伸出手去,一双玉洁晶莹、纤细白皙的小手轻巧地搭上去后,一个同样全身裹在黑色斗篷里的女子下了车。
“爱雪薇琪小姐,不用介意。”
这个女子的声线从容优雅,语调间含着一丝凛然在上的高贵感和淡然感。
此时克里夫和那个魔法师也上前来了,一行几人,一路攀谈着,进入了驿馆,只留下骑士团的人在外面守卫着,周围的佣兵们和旅人们看没有热闹可看了,也纷纷散去了。
在安置了两位小姐后,克莱斯勒从驿馆出来,一路向着他们在广场上暂时驻扎的营地走去,明天就要出发了,他还需要做些最后的安全检视工作,还没过去,老远就听见了两声不耐烦的大喝不分先后的响起。
“滚开,我们不需要佣兵。”
“走,走开,去找其他商队,我们不接受散客搭团。”
无礼的言辞,让克莱斯勒的眉心微微拧了起来,他朝前望去,就看见距离不远的两个方向上,他的手下各自拦着一两个人,快步走到之前让人滚的部下面前,克莱斯勒严厉地质问道。
“你刚才那是什么态度?骑士守则被你记到哪里去了,我不是说过,不许仗势欺人吗?”
看是自己的长官,那个骑士惶恐地行礼道。
“对不起,团长,是这个兽人想让我们雇佣他,可是和他说了我们不要人,他还不停纠缠,我才····”
“够了,下次再被我发现你这种行为,你就离开团里吧,下去吧。”
克莱斯勒打断了辩解,责备了一句,挥手让人退下后,才转头看着眼前的兽人,这是一个熊人,高大威猛,足有近两米高,他只在下半身围了一条破旧的皮草裙,露出了毛茸茸的上半身,腰间别着一把开山斧,脸上粗硬的鬃毛根根竖起,一脸气呼呼的,瞪着他们。
似乎因为看到出现了一个衣着华丽高贵,一看就是贵族的骑士大人,这个兽人突然就局促了起来,他搓了搓手,一脸忐忑,笨嘴拙舌地呐呐道。
“我力气很大,你们雇我不会吃亏的,我不要很多钱,只要能糊口就行了···”
克莱斯勒温和的一笑,耐心细致地解释了很久,才让这个叫威尔的兽人终于明白了过来,他们不招人,送走了熊人,他再度向着另一方争执的人走去。
那边是两个人,一男一女,克莱斯勒快速扫了眼,男人似乎比他大一点,身形高大,一身战士短打装扮,身后背着一柄大的夸张的重剑,顶着一头墨绿冲天发,显得格外英姿勃发,长相也是爽朗明快,眼眸开阖间,似有神光内敛,看着很有豪气的一个男人,他身边是个十几岁的黑发少女,克莱斯勒特意看了下她的眼睛,发觉不是紫色后,才否定了她亚魔族的身份,这个少女也是一身朴素的灰色衣裙,容貌清秀,但她安静地站在那,自有一种娴静端方的文雅气质,并不像一般平民人家的女儿,总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上不了台面。
这两人的气度让克莱斯勒不敢小觑,本来就很平易近人的他,此时的态度更显得平和,拦住了已经打算离开的两人,他客气地致歉了一句,才解释道。
“真是遗憾,时机不巧,我们这次无法带人一起走,如果你有困难,我可以帮你联系一个商队。”
男人停住了脚步,洒脱地笑了笑,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的样子,他只是爽快地回了一句,就带着身边的少女离开了。
“没什么的,不行就算了,商队我们自己找就行,不用麻烦了。”
解决了突发的两件事,克莱斯勒集合了骑士团的所有人,大声训话着。
“今天好好休息下,之后的几天里都给我打起精神来,我不想看见有犯困的人存在,一定要保护好爱雪薇琪小姐和嘉拉迪雅大人。”
“誓死护卫金雀花家族,绝不辱命!”
底下的骑士齐声应和,手中长枪指向天空,气势勃勃。
第二天,克莱斯勒带着金雀花骑士团,和爱雪薇琪他们乘坐的三辆马车,以及一百多辆货车,在破晓之前,出发了,接下去的近三天里,他们要不眠不休的急行,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那个横亘与罗菲亚神圣帝国和凯米尔联邦之间的雾隐沼泽。
雾隐沼泽,艾法里斯大陆十大禁地之一,公认为表面危险系数最小的禁地,里面栖息的魔兽并不是很强,甚至还不如一些普通森林和沼泽里的魔兽等级高,可这不能抹杀它的危险性,关键就在于它名字的由来,雾隐。
这片沼泽时不时会起大雾,本来不过是一个寻常的自然现象,可每次大雾过后,所有在沼泽里行走的商队都会不知所踪,而失踪的人也再没有回来过,曾经有人组织探险队将沼泽翻了个底朝天,可别说没找到失踪的人下落,甚至连预想中的尸骨都没有找到过,他们就像是凭空消失了般。
雾隐沼泽不知道吞噬了多少商队,无论是魔法师,战士,还是盗贼,无论是精灵,兽人,亚魔族,还是亚神族,这个沼泽无差别地吞噬了一切经过的生物,甚至连大魔导师和剑圣这样实力强横,几乎可以扭转天地的人,都无法逃脱这个命运,没有人例外。
可人们依旧前仆后继地进入沼泽,只因为从凯米尔联邦的边境城市里约路出发,纵向穿越沼泽只需短短的三天,但如果绕开沼泽带,再进入罗菲亚神圣帝国,却长达三个月,而商机有时就是和时间比赛,所以,即使有着潜在的威胁性,大部分的人宁愿冒险,赌一丝运气,也不愿花费更多的时间,毕竟大雾发生的规律虽然不可循,可从几天发生一次,到几个月才发生一次,甚至几年才发生一次的情况,都曾出现过。
作者有话要说:顶锅盖上来了,虽然事情真的很多,但毕竟很久没更了,想抽我的也没办法了,真的是太忙了,我毕业了,然后又开始读研了,从阿德莱德搬到了卧龙岗,联系两边的学校,办理毕业手续和入学手续,适应新城市,来这里后又搬了两次家,真的是忙的脚不沾地,现在总算家也搬好了,这个城市也稍微习惯点了,学校也上正轨了,所以,有心情写文了,只不过不要太期待我的速度,只能说一句,这文真的是不会坑的,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