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小船继续的回到港口,我们离开了整整一个月,在一个月时间里,我们太想家了。
我们回来的时候没有跟大家特别说明,因为是想给大家一个临时的惊喜。
站在码头门口,我就听到里面传来咳嗽声。我知道那锦堂两天的事真的身体有些不是很好,他一心一意帮山寨排除解忧,虽然它不是山寨帮主的责任,担子都掉在他身上。加上他日夜操劳和早晚气温差别大,被有些感冒。
等我整理行李准备跟他一起的时候,推门进去,便看见他就穿戴整齐,腰板挺直的站在窗口,还是那么风流倜傥,一副花~花~公子的形象,桀骜不驯的气质犹如王者。
那锦堂看着这座上~海的成城市,淡淡的一笑:“上~海我们终于又回来了。”
那锦堂挽着我下了码头,回到家的感觉真好。上~海算是我第二个故乡,我对这里也有更多的亲切的感情,一个月未归,我看什么都觉得亲切。这是自然而然的心理行为,如果我跟他们讲,我们在山寨里面经历过就是一生的劫难,他们会如何去想这个事,一定认为我是在吹牛,别人在说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甚至可以想象中小马六聊天时候,我敢断言,他们一定会扬言要跟着我一起再来过来。
我实在压抑不住,情不自禁的放开了那锦堂,在人~流中张开双臂,旁若无人的高声呼喊:“我回家了!”
那个风吹上着那锦堂的黑色风衣,她看着我眼睛带着浓浓的的宠爱的笑容,目光非常的柔和和温柔。民国28年。我们重新回到这个上~海滩,望着上~海滩林立高楼大厦,深深呼吸着清爽的江风,眉头舒展,心胸一开阔。除了生活了十六年的孤儿院,我已经把这里当做我的第二个故乡。我们又回到令我魂牵梦瑶的东方大都市。
在这里我开始,写起了我人生的下一段。岁月正好,我们正当青春末笙时。
那锦堂事先通知兄弟们来把一些行李运回公馆里,本来我们是要坐着公司开来的车子接着我们回去。但是很久没有回来的感觉,我和那锦堂对我们也有心有灵犀一点通。
“随便走走?”他说。
“想踏实的踩在土地上。”我答。
来接我们的世界有些茫然,那锦堂说:“到外滩上去,从南京路边要绕一下,最后转到东路口。”
我笑的道:“你这么回来,还没得好好休息这么几天就要到你们仁晟社公司去了,老爷子他们知道我们回来,但是不知道我们现在就回到了。”
我突然想明白过来,一脸的恶作剧说:“等下我们就给他们来个突然袭击!吓的他们七魂落魄。”
“得好好看书,别乱用成语,七魂落魄是用在死人身上。”他的嘴角一勾,露出看戏的笑意。
一个月前不见,我感觉上~海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一样,其实不是,只是我们吃的苦头太多了。
现在的上海,似乎依然是那么繁华,十里洋场反而更加奢靡华丽。南京路依旧是风香扑鼻,气派傲然。由人引起注意的是吉普车上坐着牛高马大的的英国士兵,楼着花枝招展的中国女子招摇过市。在旁边看到了上海市民并没有停下脚步观察这奇特的一幕,但是我看到市民的目光偷偷带更多的带着鄙视,连我都非常的鄙视这些,看来大家和我一样都是司空见惯。
我们的车子开到新世界入口,有一对驻防的部队雄赳赳的开车过来。他们的车队非常大,占据了整个马路的中间,他们现在是这个城市的强者,所以大家对他们都有惮忌三分。
当然我们的车子也不例外,因为那锦堂想要低调走,不想引起别人过多要注意,所以我跟他就当下了车,他牵着我的手,在人流量中挤来挤去。
突然这个时候,有一个人推开了我一下,我只是瞧着样子的样子,完全是小阿飞的现象,小阿飞在人群中用力一挤,他近距离的逼问那锦堂:“要不要换新钞?”
我看着他对我们穷追不舍,这简直是在关东面前耍大刀,这个样子简直是我当时闯到上~海时的样子,我估计心里很不耐烦的说着不够标准的当地方言:“阿拉勿有!”
但是我很意外,手机能听到他说了一句标准的上~海话,因为我们给他的回复是让大失所望,当我们今天因为他从山寨回来穿得有些朴素,他恶言恶语的说:“搓那侬小赤佬,玩起大爷来哦。”
连我都能看出门道,那锦堂当然也不例外。
那锦堂搭搭我的肩膀,眼神暗示我下,我顺着他的眼光低头一看,我还没料到他这么快早就出手了,他已经从我包真掏出我的东西,竟然掏出了一大半,连同那把著名的菜刀也顺手给撸了。这简直在太上皇头上,我猫九九在混江湖的时候,我看他的年龄可能还在穿着开裆裤流着鼻涕。
我也是火气,一把逮住小阿飞的胳膊,一脸嫌弃的跟他说:“哪个教你这样的这样对付你的老前辈了,别的东西你可以拿去我那把菜刀,你可以还我吧,我那把菜刀已经有很多人是刀下之鬼。当然也不缺少你这一个小鬼!”
那个小孩会吃痛,我用了最大力气按住他的胳膊,帮我对付那种小阿飞我还是有一把力气的。只见小阿飞脸色苍白,看来也是一个类似于牛八的人---会喊不会打!
小阿飞痛苦的喊道:“女侠,饶命,哎呦……”他的声音倒是发给猪猪的惨叫。
我做戏一样把他三甩两甩的甩了出去,这个家伙倒是机灵,他用右手放到嘴里。打了一个响亮而尖锐的长哨,这下可招了五六个黑衣黑裤的小混混,样子大约是十来岁左右。
那锦堂帽子带得很低,小混混估计看的出他的真实面目,都不屑一顾的看着我们两个。
现在的事情是七个人围着我们两个人,他们把团团帮我们围住气势汹汹,倒是一副打架的姿态。
人群朝我们这边聚集过来,当街打架看着斗殴,是目前不用买票的好戏,谁不愿意看,免费的午餐天下人都喜欢。
我们不想这么高调,但是这几个小混混完全是想在人群中杨威利明名,估计也是出过社会的小混混,正值春风得意,不知所谓的年龄。
那锦堂站在人群中,饶有兴趣的看着这几个人,他们就不知道那锦堂的名字,如果他们知道后,这几个十几岁上面绝对定会望风而逃,这完全是在我们的地盘上面了,自己的小阿飞真是应了那句“太岁爷上动土,”我不要暗暗的发笑。
那锦堂他要出手的时候,我拉住他的手臂:“”太久不打架了,我说真骨头都有些痒痒的,留一两个给我对付。就算是下船后活动筋骨,在船上呆呆就快把我憋坏了。可好?”
“好。”
那锦堂不会把这些人看在眼里,他下午之后就把剩下的几个人打趴在地上,我也对着弱小的两个人大打出手,把他们把他四面开花,满地找牙。
打完之后我含泪自己的拍拍手掌,像那个小阿飞伸手:“菜刀。”
小阿飞马上懂得起,战战兢兢的拿出了菜刀递给我,嘴里面还在不断的求饶:“女侠,大侠,饶命啊!”
看来我们回到上~海第一件事居然是打架斗殴,想来也是不错的经历,我们两个同时放声大笑,真是痛快自己。
我对着小阿飞皱着眉头说:“你姑奶奶魂江湖的时候,哦,坑蒙拐骗倒是没少做过,但是绝对不会像你这种人做抢劫,简直是无理取闹!”
正当我们要离开的时候,突然旁边有一个炸雷般的响声响起:“两位大侠,伤了这么多人,怎么也要有个交待,总不能说走就走!”
当我一回头的时候,眼前这个男子穿着黑衣服,梳着小分头,油光发亮,只见他大咧咧地撩开开人群,冲着这帮小混混大声的喊道:“起来,都给我起来,你们这帮小赤佬,我才去办事两天回来,你们就在这里给我丢人现眼!”
我这笑容笑得像菊花一般开心。
那锦堂也露出神秘莫测的微笑。
我眼前的人,是化成了灰,我都会认识的人:小马六!
见风使舵的小阿飞都从地上窜了起来,怂着脑袋,低眉顺眼快速闪到小马六的身后,迫不及待,纷纷叫嚷:“”六爷,那个小赤佬好厉害!是他把我们打趴的!”
我笑意盈盈的望着来者,只见小马六目露凶光,他非常有气势的甩了一下自己的发型,几乎是斜着眼睛看着我们,好显示他的玩世不恭与强大。刚才我们看了简直是雕虫小技。
我也洋洋得意的双手叉腰,仿佛在看着他唱戏一般搞笑。在我记忆中小马六的何时变得如此耀武扬威?看来日子越发好过,居然连小徒弟都有了。
小马六的目光跟我相对的时候,他一秒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立马给我露出了一个海阔天空的笑容,看样子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做了个和他真实本性一样的动作,那就是抓抓脑袋。
随后100米冲刺的速度跑到我面前,完全是一副不顾形象的欣喜若狂的喊叫:“哎呀,猫大!小老大!你终于回来啦!要想死你们了!”他边说边热泪盈眶,不断的用手擦在脸上掉下了眼泪,可以看得出他是何等的震惊和狂喜,开心的不知道如何才好,又是不停的拍手,又是不停的跺脚。
可以理解他的这种心情的,因为我们至小一起长大,基本没有出现过分离,这一个月的分离已经足够的漫长。
但我心情也是极度开心,或者是兴奋的要死。看来我真不会表现出来,毕竟我是咱们老大嘛,我用巴掌拍了下他的头,一副看着他问铁不成钢的样子,毫不留情面地吼着他:“学牛八梳小分头,丑!”我招呼一个巴掌给他。
他笑着摸着脑袋。
“你姑奶奶我都没有同意,你敢收养小徒弟。胆大!”我又招呼他一个巴掌。
他的表情简直是笑开了花。
“你让我这么徒弟竟然敢欺师灭祖,该打!”我又毫不客气的赏了他另外一个巴掌,去做个飞腿做一个结束。
他的表情简直是像中了一个金元宝,眼睛笑眯眯的。一声别别羞羞的说道:“打,该打,我们都可想死你了猫大。我们天天还在那念叨,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再不回来我们就要到山上去找你们去了。”
但他得意忘乎所以之时,突然意识到他的大老板就在他眼前,他也是狗腿,见风使舵的马上像那锦堂抱拳鞠躬,狗腿似的笑容:“小老大你可回来了,我们也一样想你。”
“嗯。”现在的那锦堂在他们心目中就是个高不可攀的老大,这种威严气势压人是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更不敢像对我这样嘻嘻哈哈的放肆。
当那锦堂现在的气势越来越威严,时间在他身上沉淀出更加王者气质。
看着小马六那个样子,我也不禁的笑起来,这就是我们跟这帮有油渣相处的模式,这是十几年来改变不了的。不会说太多深情话语,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打算原谅他徒弟小阿飞们的盲撞,这些何尝不像当年中的我们,年少无知,凭着一腔满腔热血以为一个拳头一个骗局的混世江湖之中,我仿佛看到了我曾经的影子,何尝不是以为一把菜刀能跨世于傲笑江湖。
现如今,经历过更多的是是非非之后,我幡然领悟到,想要主宰这个世界,除了一把菜刀,还有更多的胆略,胆识以及你的财富,甚至包括这里的人脉,更鬼则是你的运气成分在里面也会影响你的走势。
但是我猫九九偏不信这个邪,虽然我不再是一厢情愿的弄个头破血流,但是内心激荡的热血,对世界的欲望,我依然保持着那一颗勇敢的心。我不愿意轻易的放弃,就有一本书所说的:王候将相,宁有种乎。
我看的这些徒弟,反而越看越开心一样,他们一双双黑溜溜眼睛也在望着我,脸上充满了大多的不惑,不解。
曾经的我们,现在的他们。
我们回来的时候没有跟大家特别说明,因为是想给大家一个临时的惊喜。
站在码头门口,我就听到里面传来咳嗽声。我知道那锦堂两天的事真的身体有些不是很好,他一心一意帮山寨排除解忧,虽然它不是山寨帮主的责任,担子都掉在他身上。加上他日夜操劳和早晚气温差别大,被有些感冒。
等我整理行李准备跟他一起的时候,推门进去,便看见他就穿戴整齐,腰板挺直的站在窗口,还是那么风流倜傥,一副花~花~公子的形象,桀骜不驯的气质犹如王者。
那锦堂看着这座上~海的成城市,淡淡的一笑:“上~海我们终于又回来了。”
那锦堂挽着我下了码头,回到家的感觉真好。上~海算是我第二个故乡,我对这里也有更多的亲切的感情,一个月未归,我看什么都觉得亲切。这是自然而然的心理行为,如果我跟他们讲,我们在山寨里面经历过就是一生的劫难,他们会如何去想这个事,一定认为我是在吹牛,别人在说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甚至可以想象中小马六聊天时候,我敢断言,他们一定会扬言要跟着我一起再来过来。
我实在压抑不住,情不自禁的放开了那锦堂,在人~流中张开双臂,旁若无人的高声呼喊:“我回家了!”
那个风吹上着那锦堂的黑色风衣,她看着我眼睛带着浓浓的的宠爱的笑容,目光非常的柔和和温柔。民国28年。我们重新回到这个上~海滩,望着上~海滩林立高楼大厦,深深呼吸着清爽的江风,眉头舒展,心胸一开阔。除了生活了十六年的孤儿院,我已经把这里当做我的第二个故乡。我们又回到令我魂牵梦瑶的东方大都市。
在这里我开始,写起了我人生的下一段。岁月正好,我们正当青春末笙时。
那锦堂事先通知兄弟们来把一些行李运回公馆里,本来我们是要坐着公司开来的车子接着我们回去。但是很久没有回来的感觉,我和那锦堂对我们也有心有灵犀一点通。
“随便走走?”他说。
“想踏实的踩在土地上。”我答。
来接我们的世界有些茫然,那锦堂说:“到外滩上去,从南京路边要绕一下,最后转到东路口。”
我笑的道:“你这么回来,还没得好好休息这么几天就要到你们仁晟社公司去了,老爷子他们知道我们回来,但是不知道我们现在就回到了。”
我突然想明白过来,一脸的恶作剧说:“等下我们就给他们来个突然袭击!吓的他们七魂落魄。”
“得好好看书,别乱用成语,七魂落魄是用在死人身上。”他的嘴角一勾,露出看戏的笑意。
一个月前不见,我感觉上~海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一样,其实不是,只是我们吃的苦头太多了。
现在的上海,似乎依然是那么繁华,十里洋场反而更加奢靡华丽。南京路依旧是风香扑鼻,气派傲然。由人引起注意的是吉普车上坐着牛高马大的的英国士兵,楼着花枝招展的中国女子招摇过市。在旁边看到了上海市民并没有停下脚步观察这奇特的一幕,但是我看到市民的目光偷偷带更多的带着鄙视,连我都非常的鄙视这些,看来大家和我一样都是司空见惯。
我们的车子开到新世界入口,有一对驻防的部队雄赳赳的开车过来。他们的车队非常大,占据了整个马路的中间,他们现在是这个城市的强者,所以大家对他们都有惮忌三分。
当然我们的车子也不例外,因为那锦堂想要低调走,不想引起别人过多要注意,所以我跟他就当下了车,他牵着我的手,在人流量中挤来挤去。
突然这个时候,有一个人推开了我一下,我只是瞧着样子的样子,完全是小阿飞的现象,小阿飞在人群中用力一挤,他近距离的逼问那锦堂:“要不要换新钞?”
我看着他对我们穷追不舍,这简直是在关东面前耍大刀,这个样子简直是我当时闯到上~海时的样子,我估计心里很不耐烦的说着不够标准的当地方言:“阿拉勿有!”
但是我很意外,手机能听到他说了一句标准的上~海话,因为我们给他的回复是让大失所望,当我们今天因为他从山寨回来穿得有些朴素,他恶言恶语的说:“搓那侬小赤佬,玩起大爷来哦。”
连我都能看出门道,那锦堂当然也不例外。
那锦堂搭搭我的肩膀,眼神暗示我下,我顺着他的眼光低头一看,我还没料到他这么快早就出手了,他已经从我包真掏出我的东西,竟然掏出了一大半,连同那把著名的菜刀也顺手给撸了。这简直在太上皇头上,我猫九九在混江湖的时候,我看他的年龄可能还在穿着开裆裤流着鼻涕。
我也是火气,一把逮住小阿飞的胳膊,一脸嫌弃的跟他说:“哪个教你这样的这样对付你的老前辈了,别的东西你可以拿去我那把菜刀,你可以还我吧,我那把菜刀已经有很多人是刀下之鬼。当然也不缺少你这一个小鬼!”
那个小孩会吃痛,我用了最大力气按住他的胳膊,帮我对付那种小阿飞我还是有一把力气的。只见小阿飞脸色苍白,看来也是一个类似于牛八的人---会喊不会打!
小阿飞痛苦的喊道:“女侠,饶命,哎呦……”他的声音倒是发给猪猪的惨叫。
我做戏一样把他三甩两甩的甩了出去,这个家伙倒是机灵,他用右手放到嘴里。打了一个响亮而尖锐的长哨,这下可招了五六个黑衣黑裤的小混混,样子大约是十来岁左右。
那锦堂帽子带得很低,小混混估计看的出他的真实面目,都不屑一顾的看着我们两个。
现在的事情是七个人围着我们两个人,他们把团团帮我们围住气势汹汹,倒是一副打架的姿态。
人群朝我们这边聚集过来,当街打架看着斗殴,是目前不用买票的好戏,谁不愿意看,免费的午餐天下人都喜欢。
我们不想这么高调,但是这几个小混混完全是想在人群中杨威利明名,估计也是出过社会的小混混,正值春风得意,不知所谓的年龄。
那锦堂站在人群中,饶有兴趣的看着这几个人,他们就不知道那锦堂的名字,如果他们知道后,这几个十几岁上面绝对定会望风而逃,这完全是在我们的地盘上面了,自己的小阿飞真是应了那句“太岁爷上动土,”我不要暗暗的发笑。
那锦堂他要出手的时候,我拉住他的手臂:“”太久不打架了,我说真骨头都有些痒痒的,留一两个给我对付。就算是下船后活动筋骨,在船上呆呆就快把我憋坏了。可好?”
“好。”
那锦堂不会把这些人看在眼里,他下午之后就把剩下的几个人打趴在地上,我也对着弱小的两个人大打出手,把他们把他四面开花,满地找牙。
打完之后我含泪自己的拍拍手掌,像那个小阿飞伸手:“菜刀。”
小阿飞马上懂得起,战战兢兢的拿出了菜刀递给我,嘴里面还在不断的求饶:“女侠,大侠,饶命啊!”
看来我们回到上~海第一件事居然是打架斗殴,想来也是不错的经历,我们两个同时放声大笑,真是痛快自己。
我对着小阿飞皱着眉头说:“你姑奶奶魂江湖的时候,哦,坑蒙拐骗倒是没少做过,但是绝对不会像你这种人做抢劫,简直是无理取闹!”
正当我们要离开的时候,突然旁边有一个炸雷般的响声响起:“两位大侠,伤了这么多人,怎么也要有个交待,总不能说走就走!”
当我一回头的时候,眼前这个男子穿着黑衣服,梳着小分头,油光发亮,只见他大咧咧地撩开开人群,冲着这帮小混混大声的喊道:“起来,都给我起来,你们这帮小赤佬,我才去办事两天回来,你们就在这里给我丢人现眼!”
我这笑容笑得像菊花一般开心。
那锦堂也露出神秘莫测的微笑。
我眼前的人,是化成了灰,我都会认识的人:小马六!
见风使舵的小阿飞都从地上窜了起来,怂着脑袋,低眉顺眼快速闪到小马六的身后,迫不及待,纷纷叫嚷:“”六爷,那个小赤佬好厉害!是他把我们打趴的!”
我笑意盈盈的望着来者,只见小马六目露凶光,他非常有气势的甩了一下自己的发型,几乎是斜着眼睛看着我们,好显示他的玩世不恭与强大。刚才我们看了简直是雕虫小技。
我也洋洋得意的双手叉腰,仿佛在看着他唱戏一般搞笑。在我记忆中小马六的何时变得如此耀武扬威?看来日子越发好过,居然连小徒弟都有了。
小马六的目光跟我相对的时候,他一秒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立马给我露出了一个海阔天空的笑容,看样子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做了个和他真实本性一样的动作,那就是抓抓脑袋。
随后100米冲刺的速度跑到我面前,完全是一副不顾形象的欣喜若狂的喊叫:“哎呀,猫大!小老大!你终于回来啦!要想死你们了!”他边说边热泪盈眶,不断的用手擦在脸上掉下了眼泪,可以看得出他是何等的震惊和狂喜,开心的不知道如何才好,又是不停的拍手,又是不停的跺脚。
可以理解他的这种心情的,因为我们至小一起长大,基本没有出现过分离,这一个月的分离已经足够的漫长。
但我心情也是极度开心,或者是兴奋的要死。看来我真不会表现出来,毕竟我是咱们老大嘛,我用巴掌拍了下他的头,一副看着他问铁不成钢的样子,毫不留情面地吼着他:“学牛八梳小分头,丑!”我招呼一个巴掌给他。
他笑着摸着脑袋。
“你姑奶奶我都没有同意,你敢收养小徒弟。胆大!”我又招呼他一个巴掌。
他的表情简直是笑开了花。
“你让我这么徒弟竟然敢欺师灭祖,该打!”我又毫不客气的赏了他另外一个巴掌,去做个飞腿做一个结束。
他的表情简直是像中了一个金元宝,眼睛笑眯眯的。一声别别羞羞的说道:“打,该打,我们都可想死你了猫大。我们天天还在那念叨,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再不回来我们就要到山上去找你们去了。”
但他得意忘乎所以之时,突然意识到他的大老板就在他眼前,他也是狗腿,见风使舵的马上像那锦堂抱拳鞠躬,狗腿似的笑容:“小老大你可回来了,我们也一样想你。”
“嗯。”现在的那锦堂在他们心目中就是个高不可攀的老大,这种威严气势压人是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更不敢像对我这样嘻嘻哈哈的放肆。
当那锦堂现在的气势越来越威严,时间在他身上沉淀出更加王者气质。
看着小马六那个样子,我也不禁的笑起来,这就是我们跟这帮有油渣相处的模式,这是十几年来改变不了的。不会说太多深情话语,一切尽在不言中。
我打算原谅他徒弟小阿飞们的盲撞,这些何尝不像当年中的我们,年少无知,凭着一腔满腔热血以为一个拳头一个骗局的混世江湖之中,我仿佛看到了我曾经的影子,何尝不是以为一把菜刀能跨世于傲笑江湖。
现如今,经历过更多的是是非非之后,我幡然领悟到,想要主宰这个世界,除了一把菜刀,还有更多的胆略,胆识以及你的财富,甚至包括这里的人脉,更鬼则是你的运气成分在里面也会影响你的走势。
但是我猫九九偏不信这个邪,虽然我不再是一厢情愿的弄个头破血流,但是内心激荡的热血,对世界的欲望,我依然保持着那一颗勇敢的心。我不愿意轻易的放弃,就有一本书所说的:王候将相,宁有种乎。
我看的这些徒弟,反而越看越开心一样,他们一双双黑溜溜眼睛也在望着我,脸上充满了大多的不惑,不解。
曾经的我们,现在的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