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七腊八,腌鱼腌鸭”,进了腊月中下旬的那段时光,肉香会飘满每一个日子、每一条村巷、每一户农家……浓浓的年味萦绕在心头,一切都变得温馨可爱。年底睛好的日子里,走在乡下,竹竿上串的,墙上挂的,都是赶着太阳晒的鸡鸭鱼肉一类腊货,显现着江南农家于岁末年终之时的富足和丰润。有时,一个白生生的刚收拾好的猪头,就吊在屋檐下,沉醉一般眯着一对小眼,垂着两只肥大的耳朵,乍看去,犹似藏不住一脸的笑意。
当那个给彻底净了脸的“猪头三”,先是删去肥嘟嘟的领圈肉(也有人家保留不删),最后被拆去全部骨头时,撒上盐粒和花椒粒放入缸钵里,同砍成条块的腿肉和肋条肉混一起压实腌上半月左右,就可捞起来穿上细绳挂到阳光下,直到晒成深红油亮,才算真正入了味。记不起早先看的是周作人还是汪曾祺的文,说是上品的猪头,额头要宽,且额上的皮要皱一些,不知是否果真有道理。
猪头肉皮厚,胶质重,有嚼劲,质地才老到。过去我们这里有一种江南圩猪,此猪大肚塌腰马鞍背,耳超级大,嘴尖长,额上皱纹深厚,面相沧桑,生长缓慢,但肉质特别好,想来,其头上的风味自是十分了得。
在一些人眼里,腌猪头肉是上不了大雅之堂的,很难想象政要大佬或是丽人明星会去光顾一块腌猪头肉。但腌猪头肉确实是妙处天成,其奥秘玄要就在于肥瘦一体,徐疾有道,肥中有瘦,瘦中有肥,说肥不肥,说瘦不瘦。最肥的地方,长出一块精肉疙瘩;最精的所在,忽然又嵌有一线肥膘。我以为,最妙的当是猪鼻——亦就是猪拱嘴子,那是一块天生活肉,色素沉积几近紫红,咸香咸鲜,软糯而又有嚼劲,平易近人又不失惊艳。
问世间,情为何钟,当然更不能遗漏了那些被切成丝丝条条的猪耳朵……白白的筋镶在软糯的肉里,吃在口中,舌面发滑,咬起来脆嘣脆嘣的,总之是相当能引发你的佳兴。要是一辈子都没尝过,那真是太辜负自己一张嘴!
将腌猪头肉弄上桌,几乎没有任何烹饪技术含量,就是放在锅里蒸熟——至多在下面铺垫点千张就行了。即此一蒸,最能体现江南的民间元素,却又大气浑成,不拘小节。在农家的餐桌上,蒸出来的腌猪头肉,几乎就是一个走在乡村大地上的行吟诗人,在深浅肥瘦的生活真谛和浮想联翩之间,且行且歌,超越理性,又把握得住激情。
早先没有大棚蔬菜之说,到了正月底二月初蒜苗上来了,用蒜苗或是嫩而微脆的油菜薹炒腌猪头肉,那种香,那种鲜,真是能浸透和挤爆你舌间的每一个味蕾,让你充分感受着生命最美好与最热烈的欲望。
总而言之,腌猪头肉之美妙,浑如诗歌之于生活。所以如我这般深入浅出地享受着生活的人,也就顺理成章深深浅浅地热爱着腌猪头肉。
肴肉,又叫水晶肉蹄,为镇江一款名菜。她做出的肴肉,皮白肉红,卤冻透明,一块块晶莹发亮,煞是玲珑可爱。其香酥鲜嫩,一吃再吃仍津津有味,如果再蘸点姜醋,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其实,十多年前,我就在镇江本地尝过这清醇鲜香的水晶肴。
近乎透明胶状的猪皮,凝脂似的滑爽肥膏,胭脂红玉般的腱子肉,眼球被锁定的同时,阵阵清香已扑鼻而来……一尝之下,留下印象真是深刻。后来在街上看到有装在盒子里卖的镇江肴肉,就像我们曾在扬州、无锡和嘉兴知遇大狮子头与酱排骨以及火腿粽子那样,未及出手掏钞,已传言有人盛情给备了份放在车后备厢里了。
肴肉,说白了也就是一道猪蹄膀菜。提起猪蹄膀,各地都有,红烧蹄膀、五香蹄膀、酱蹄膀,而在乡下,用大海碗盛装的蹄膀,更是沉实实极有势头的压阵之菜,红白喜事若没有蹄膀上席就算不得大宴。
周庄刚热火时我去那里,就是满街卖“万三蹄膀”了,但那时能满处跑转的人,大多已是肚子微微凸起有点身份模样了,对于硬傍上财神爷沈万三的蹄膀,终觉太过酱赤肥厚油腻,不想肆意于口腹。相比之下,选料之严格、加工之精细、口味之鲜美的这水晶肴蹄,就很是有点曲径通幽的意味了。舍妹说,在镇江买肉时,只要跟师傅说声做肴肉,他就会帮你仔细剔出骨头来,再把肉切成四大块,回家做起来就省事多了。
剔了骨的猪蹄膀刮洗干净,用竹签在瘦肉上戳一些孔,然后均匀地洒上硝水,再抹上盐、八角、桂皮、花椒,以肉皮包裹住瘦肉腌上三天。锅里水烧沸,搁进一只竹垫,再放上重新用香料处理过的蹄膀。旺火烧沸后撇去浮沫,放入葱姜,绍酒,盖上锅盖,改小火煮两小时,将蹄膀上下翻转,再煮约两小时至蹄膀九成酥烂时捞出。
将蹄膀皮朝下放入平盒中,压平,舀入煮蹄膀的原汤。约一天后(天热需放进冰箱中),便成肴肉,取出切片即成。排列在青花碟中的嫣红嫩冻,颤颤发亮,恍如惊鸿一瞥之羞答答的春闺少女。
肴肉引诱人之处,在于肉质清香而醇酥,肥而不腻,瘦不嵌齿。但凡吃过肴肉的都知道,“水晶”指的就是肉皮,肉皮有嚼头而不梗,瘦肉有劲道而不韧。夹起一片肴肉,蘸着混有细姜末的镇江香醋吃入口中,肉香、醋酸与姜汁调和、互动的结果,会叫你想起三千年前就将治大国与烹小鲜一样操持的名相伊尹对于美食的感叹:“味之精微,口不能言也!”
当那个给彻底净了脸的“猪头三”,先是删去肥嘟嘟的领圈肉(也有人家保留不删),最后被拆去全部骨头时,撒上盐粒和花椒粒放入缸钵里,同砍成条块的腿肉和肋条肉混一起压实腌上半月左右,就可捞起来穿上细绳挂到阳光下,直到晒成深红油亮,才算真正入了味。记不起早先看的是周作人还是汪曾祺的文,说是上品的猪头,额头要宽,且额上的皮要皱一些,不知是否果真有道理。
猪头肉皮厚,胶质重,有嚼劲,质地才老到。过去我们这里有一种江南圩猪,此猪大肚塌腰马鞍背,耳超级大,嘴尖长,额上皱纹深厚,面相沧桑,生长缓慢,但肉质特别好,想来,其头上的风味自是十分了得。
在一些人眼里,腌猪头肉是上不了大雅之堂的,很难想象政要大佬或是丽人明星会去光顾一块腌猪头肉。但腌猪头肉确实是妙处天成,其奥秘玄要就在于肥瘦一体,徐疾有道,肥中有瘦,瘦中有肥,说肥不肥,说瘦不瘦。最肥的地方,长出一块精肉疙瘩;最精的所在,忽然又嵌有一线肥膘。我以为,最妙的当是猪鼻——亦就是猪拱嘴子,那是一块天生活肉,色素沉积几近紫红,咸香咸鲜,软糯而又有嚼劲,平易近人又不失惊艳。
问世间,情为何钟,当然更不能遗漏了那些被切成丝丝条条的猪耳朵……白白的筋镶在软糯的肉里,吃在口中,舌面发滑,咬起来脆嘣脆嘣的,总之是相当能引发你的佳兴。要是一辈子都没尝过,那真是太辜负自己一张嘴!
将腌猪头肉弄上桌,几乎没有任何烹饪技术含量,就是放在锅里蒸熟——至多在下面铺垫点千张就行了。即此一蒸,最能体现江南的民间元素,却又大气浑成,不拘小节。在农家的餐桌上,蒸出来的腌猪头肉,几乎就是一个走在乡村大地上的行吟诗人,在深浅肥瘦的生活真谛和浮想联翩之间,且行且歌,超越理性,又把握得住激情。
早先没有大棚蔬菜之说,到了正月底二月初蒜苗上来了,用蒜苗或是嫩而微脆的油菜薹炒腌猪头肉,那种香,那种鲜,真是能浸透和挤爆你舌间的每一个味蕾,让你充分感受着生命最美好与最热烈的欲望。
总而言之,腌猪头肉之美妙,浑如诗歌之于生活。所以如我这般深入浅出地享受着生活的人,也就顺理成章深深浅浅地热爱着腌猪头肉。
肴肉,又叫水晶肉蹄,为镇江一款名菜。她做出的肴肉,皮白肉红,卤冻透明,一块块晶莹发亮,煞是玲珑可爱。其香酥鲜嫩,一吃再吃仍津津有味,如果再蘸点姜醋,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其实,十多年前,我就在镇江本地尝过这清醇鲜香的水晶肴。
近乎透明胶状的猪皮,凝脂似的滑爽肥膏,胭脂红玉般的腱子肉,眼球被锁定的同时,阵阵清香已扑鼻而来……一尝之下,留下印象真是深刻。后来在街上看到有装在盒子里卖的镇江肴肉,就像我们曾在扬州、无锡和嘉兴知遇大狮子头与酱排骨以及火腿粽子那样,未及出手掏钞,已传言有人盛情给备了份放在车后备厢里了。
肴肉,说白了也就是一道猪蹄膀菜。提起猪蹄膀,各地都有,红烧蹄膀、五香蹄膀、酱蹄膀,而在乡下,用大海碗盛装的蹄膀,更是沉实实极有势头的压阵之菜,红白喜事若没有蹄膀上席就算不得大宴。
周庄刚热火时我去那里,就是满街卖“万三蹄膀”了,但那时能满处跑转的人,大多已是肚子微微凸起有点身份模样了,对于硬傍上财神爷沈万三的蹄膀,终觉太过酱赤肥厚油腻,不想肆意于口腹。相比之下,选料之严格、加工之精细、口味之鲜美的这水晶肴蹄,就很是有点曲径通幽的意味了。舍妹说,在镇江买肉时,只要跟师傅说声做肴肉,他就会帮你仔细剔出骨头来,再把肉切成四大块,回家做起来就省事多了。
剔了骨的猪蹄膀刮洗干净,用竹签在瘦肉上戳一些孔,然后均匀地洒上硝水,再抹上盐、八角、桂皮、花椒,以肉皮包裹住瘦肉腌上三天。锅里水烧沸,搁进一只竹垫,再放上重新用香料处理过的蹄膀。旺火烧沸后撇去浮沫,放入葱姜,绍酒,盖上锅盖,改小火煮两小时,将蹄膀上下翻转,再煮约两小时至蹄膀九成酥烂时捞出。
将蹄膀皮朝下放入平盒中,压平,舀入煮蹄膀的原汤。约一天后(天热需放进冰箱中),便成肴肉,取出切片即成。排列在青花碟中的嫣红嫩冻,颤颤发亮,恍如惊鸿一瞥之羞答答的春闺少女。
肴肉引诱人之处,在于肉质清香而醇酥,肥而不腻,瘦不嵌齿。但凡吃过肴肉的都知道,“水晶”指的就是肉皮,肉皮有嚼头而不梗,瘦肉有劲道而不韧。夹起一片肴肉,蘸着混有细姜末的镇江香醋吃入口中,肉香、醋酸与姜汁调和、互动的结果,会叫你想起三千年前就将治大国与烹小鲜一样操持的名相伊尹对于美食的感叹:“味之精微,口不能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