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最终以乐乐的胜利而告终,于是三人就成了三世同堂!

    “来,初初,叫声叔叔……“不是不想当奶奶吗,那就让她叫叔叔。

    “皮痒了厚实是不是?“若不是他在开车,故意她早就一脚踹过去。

    “老爷爷,白胡子老爷爷,哈哈哈……“一旁的安乐觉得很有趣,忙着瞎起哄。

    “哪有胡子!不就面皮皱了点,头发都没白呢,我这是未老先衰,乐乐,还是叫叔叔得了,听起来怪怪的,很不习惯。“

    “未老先衰?这个理由可以,准了,乐乐,就叫叔叔!“

    “初初,去帝辉还是煌腾?不过好像煌腾的东西要好点,高端货,还可以定制。我们定制一款,而后先买个便宜货勉强凑合着先用,怎么样?“

    东方很有钱,有钱到什么程度,他的吃穿用度都是专门定制,外面出现同款,那绝对就是假冒。可就是这样耗费,就算一年花掉一座金山,那也连九牛一毛都没达到!

    说他富可敌国都不为过,安初若只知道他很有钱,难以估计。

    安初若是服装设计师,看他那一身行头就知道价值不菲,甚至一套衣服都足以让一个普通老百姓少奋斗几年甚至几十年。

    不过比起冷寂华和叶商默,到底还是差了点,毕竟他出生寒门,白手起家,而人家身后可是一个皇朝的底蕴积累,根本不能相比。

    所以市面上所卖的哪怕是高端奢侈品在他眼里也成了便宜货,即便限量版他也基本上不用。以前安初若经常笑话他矫情,他就装,即使这样那也脱不开贫寒的出身,可千万别忘本,不知自己几斤几两不知轻重。

    如果别人说这话早就被他列为黑名单了,老死不相往来,但安初若知根知底,哪怕说的再怎么不堪,那都是事实,既然是事实,他有什么好辩解的。

    再说他用的天经地义,又不是偷抢来的钱财,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人上人,这可是一种荣耀,算得上青年才俊,年轻有为。

    他有他的骄傲,曾经有多少富婆仗着手里有几个钱,想侮辱他,让他当小白脸?成为那些个肮脏女人的入幕之宾?

    想都休想,看着都让人恶心的想吐。

    还是他家初初最好,当然如果这个对象换成安初若,他可以倒贴,钱交给她,而后他可以游手好闲让她养他,而他只要伺候好她就可以了。

    反正他也腻了娱乐圈的那种生活,可惜人家不领情,钱可以买到好多东西,甚至人心。但她不吃这一套,钱在她眼里如粪土,她想要钱,还不是信手拈来。

    不过幸亏她没入那个圈,要不然天天有人想着潜规则她,即使她自己想置身事外都无可奈何,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指不定哪天就着了道,人心险恶,防不胜防。

    “还是去帝辉好了,煌腾是那家伙的地盘,我们去了指不定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还不等安初若回答,东方自己就选择好了,再说这里离帝辉近,况且食帝就在帝辉,那可是吃饭的好地方。

    “去帝辉。“安初若也赞同他的话,现在的冷寂华让她感到很陌生,好像变了个人,可怕的难以想象。那个人还是不死心,不知道还会生出什么事来。

    曾经的恋人,如今的陌路,虽然她是主因,但他也有错。原以为好聚好散,各自安好,这样即使再见面一笑泯恩仇,还可以成为朋友,可是他现在的状态,根本不想做朋友,他想回到从前的那种日子,他在原地,而她早已经走向远方,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两个人注定要分离,又何必纠缠不休呢。

    她放过了自己,而他却不放过她。不但如此还把自己困于一隅之地,如困兽,最终伤害的还不是他自己,就这么想不开。

    她想他钻进了死胡同,把自己困死在里面,不想出来。唯有走出来才能有新的生活,如果一味执迷不悟,不但伤害了她,也伤害他自己,最终结果两败俱伤,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结果。毕竟相恋一场,她不希望两人最后变成那样的结局。

    帝辉,依然繁花若锦,人潮涌动,熙熙攘攘,诉说着市场的繁荣。

    两人都没有贵宾卡,所以走的是普通通道,跟人群挤在一起,随不至于人挨人,但对他们来说尤其是东方,已经算很挤的了。

    他出行从来都是有人开道,至少周围一米之内无人靠近,要不然他早就被那些疯狂的粉丝吞吃了,连骨头渣都不剩。

    不过这种感觉也不赖,好久没过上这种平凡的生活,对东方来说也是一种体验。

    “乐乐,自己下来走路,妈咪牵着你!“跟东方出门,安乐就从来不带脚,一直都是他抱着。抱着安乐就像抱着小时候的安初若,这对东方来说也是一种弥补的遗憾。

    “这么点重量,还能累着不成?“不让他抱安乐,东方首先不干了,他就喜欢抱着小家伙,哪怕抱一整天,一天到晚都不累。

    反而有种充实幸福感,现在她要剥夺他这种权利,他岂会同意?

    “不能太惯着,你就是太宠她了。“她这个当妈的都没他这么宠孩子。

    “我就是要宠着她!我们家的小公主我不宠难道让外人来宠吗?再说,我乐意,反正我们家有的是钱,以后我的东西都是她的,她只要开心就好。是不是,乐乐?“

    “叔叔最好了,但是我不要叔叔的东西,妈咪说过,不是自己的不要贪!等乐乐长大了,自己会赚很多很多钱,那样妈咪就不用这么辛苦的工作了……“

    “你就这么教她的?“东方不悦地看了安初若一眼,看来他得把安乐给掰回来!

    “乐乐,妈咪赚钱是不是很辛苦?“

    “当然,妈咪都没时间陪我玩!“

    “那你想不想妈咪不辛苦,天天陪你玩?“

    “可是那样我们会饿死……“

    “怎么会饿死呢,不是还有叔叔吗?再说乐乐不是还没长大,不能帮妈咪,可是叔叔可以啊,叔叔可以赚很多钱养你和妈咪,那样不就可以帮到你妈咪了?“

    “不行,叔叔又不是我爹哋……“要是爹哋在的话,那她和妈咪就可以天天在一起玩了。

    在她心里,爹哋妈咪才是一家人,她们可以用爹哋的钱,可是叔叔?又不能跟她们生活在一起,怎么可以拿别人的钱呢!

    安初若倒是意外地看了安乐一眼,乐乐从没在她面前问爹哋的事,可是在她心里一定很想爹哋吧?她不由得心疼地揉了揉她的脑袋,是她对不起小家伙,没给她一个完整的家。

    “乐乐,那叔叔做你的爹哋好不好?“同样心疼的还有东方,虽然安初若没说,安乐的父亲到底是谁,以前不知道,但经历昨晚之后,他想他大概明白了。

    那个人应该还不知道小家伙的存在吧!如果那个人知道他还有个女儿,估计更不会善罢甘休了,他有些担忧地看了眼安初若,或许她回来并非是件好事。

    可是纸包不住火,乐乐的存在终究会暴露,要是他来抢人,到底是冷家血脉,他不可能放弃乐乐的抚养权吧。

    那人势大力大,只手遮天,安初若斗得过吗?

    如果他把乐乐带走那无疑于要了安初若的命,想当初她冒着生命危险生下这么个小人儿,甚至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也要保住这个小家伙,又怎么可能让她脱离自己的视线?

    那时候她会退一步回到那人的身边吗?

    “东方,玩笑过头了!“小孩子不懂事,他一个大人还不懂事吗?安初若刮了一眼东方,眼里的警告意味明显,别在小孩子面前胡言乱语。

    倒是安乐歪着小脑袋想了想,一副小大人的样子摇了摇头:“叔叔是叔叔,爹哋是爹哋,叔叔怎么可以做爹哋呢?“

    “乐乐不喜欢叔叔吗?“那个无良爹哋不知道在哪里呢,小家伙还这么惦记着,这让东方很吃味,真是白疼人了。

    但他却甘之如饴,他想总有一天会取代那个位置。

    “喜欢啊!乐乐最喜欢叔叔了。“当然最爱的是妈咪,小家伙咬着手指头巴眨着眼睛,喜欢是喜欢,但是当爹哋?

    “那想不想天天跟叔叔在一起?如果叔叔成了乐乐的爹哋,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东方,你有完没完。“安初若实在听不下去,跟一个小家伙谈这么复杂的问题,她听得懂吗?

    当然这话是说给她听的,但她却充耳不闻当做什么都没听到。

    “妈咪……“大概被东方逼急了,安乐伸手要安初若抱抱,她觉得这个问题好难呢。

    “叔叔跟你开玩笑呢!“安初若笑着伸手接过安乐,轻拍着她的背安抚。

    小家伙有点兴致缺缺,小脑袋安静地趴在她的肩膀上双手搂着她的脖子不吵不闹,刚才出门的兴奋一扫而空,有些闷闷不乐。

    安初若知道她肯定在想她的那个不曾见过面的爹哋了,以前或许有也会想,但今天东方提到了,尤其明显。

    到底还是自个妈咪好,被东方这么一闹,都不大理他了。

    不过小孩子健忘,指不定明天就忘记了。东方暗自有些懊恼,他好像有点操之过急了,虽然对孩子有些亏欠,但这话迟早要问的,而他有点迫不及待了,尤其是见到那个男人之后,压力骤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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