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9章节
掰夫是个技术活[快穿]_御书屋 作者: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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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夫是个技术活[快穿]_御书屋 作者: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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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秣心快提到嗓子眼,他思想还停留在父母那辈灌注的思想里,认为去酒吧都是一些不学好的,虽然知道不该这么想,但他根本没有办法这么……想。
电话消音了很久,等苏秣察觉的时候已经挂断了。
他出了一手冷汗。
手机铃声再响的时候,对面已经安静了很多,安静到可以听到对方那边偶尔汽车鸣笛的声音。
“爸爸。”
是秦初的声音,隔着一个手机显得沙哑而有磁性。
苏秣问:“你在哪儿?”
“我在哪儿爸爸不是知道吗?”秦初轻笑一声而后道:“爸爸不是不要我了吗,我在哪里都无所谓的吧,如果没有别得事的话我先挂了,这边还有活动。”
秦初坐在路边点了一根烟,坏学生标配就是打架、抽烟、染黄头发,他没做过坏学生,依旧还是学了抽烟。
第一口抽到嘴里是苦的,第二口有些涩,等真正吞云吐雾起来很快就能尝到其中妙处,魂不知何归,还能想一些异想天开的事情。
人最快活的时候能做到的事情不过也就是这些了。
他贪婪听着对话那边苏秣的声音,他把刚刚接他电话的那个人狠狠揍了一顿,被父亲看见了所有肮脏形迹,这是他怎么也不容许的。如果已经被知道了呢?那大概也有破罐子破摔,看看能不能引起男人一丝一毫的怜惜,可他不想太恶劣。
秦初以为苏秣会破口大骂,骂他不思进取,不务正业,没有一个学生的样子。
“秦初,回家吧。”
秦初忘了本质上苏秣还是一个温柔的人。
也对,如果不温柔怎么可能让他讨厌的人进了门,如果不温柔当初也不会领养他。
“太晚了打不到车。”夜雾茫茫他不能从中得到一丝一毫的心安,烟灰烫了手,只一下,很快又被风吹散成粉末散在四处。
街头有几盏孤灯,和店里灯火通明刺人眼的灯光不同,淡橘色,让人感觉凉薄的暖色调,还不如灯火通明的另一个世界。
苏秣抓了车钥匙道:“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朝阳街111号。”
苏秣到得时候秦初就坐在店外面的台阶上,少年眼神格外深邃,甚至有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成熟。
立秋的晚风是凉的,秦初穿着宽大的体恤在风里越发单薄无助:“我以为你不要我了。”他笑着叹了一口气,指间夹着的香烟按在地上被掐灭。
太患得患失,太叛逆,也不够理智,他只会一昧用身上刺去伤害眼前这个男人,可他忍不住。
店nei的灯光透出来,苏秣点了下秦初的额头,那个地方有一块疤,看得时候只能看见隐约的轮廓,只有用手真正去摸的才能知道这条疤到底有多长。
差不多两三厘米,触感像树皮。
“没去医院看?”
秦初半闭着眼睛道:“去看了。”
口子砸的很深血也流了一路不止,不知道是不是流血过多的原因,中途晕了一下等再醒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了,在急症,一大群穿着白大褂的围着他。
头已经不晕了。
秦初很快制止了那些想对他脑门做什么的医生:“我没有钱,也不会有人替我付钱。”他没买药,简单的包扎花掉了他身上唯一的一百块。
伤口疼了几天,后来就不疼了,留了一条疤,一开始看着狰狞,后来也还好。
秦初笑道:“是不是还挺帅气的?”
苏秣脱下外套披在秦初身上:“那个疤是我砸的?”
秦初道:“不疼。”身体上的伤口只疼一时,伤疤好了就不会再疼,真正会让人隐隐作痛不会因为这一点小事。
他总患得患失,追求的抓不住,想要奋力一搏,却发现连外人都比不上。喜欢的得不到,不喜欢的就像地上的尘埃,随处可见……不值一提。
这情况下他只能竭力控制自己,不能轻易表露他丧心病狂的喜欢,他要做个爸爸喜欢的乖孩子,那些音暗想法被埋在最底层不见天日。
他变成了两个人,一个还能笑着表现出一个乖儿子该有的言行,另一个偏执疯狂……锁起来,把这个男人锁起来。
这样的思想坏掉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彻底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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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秣心快提到嗓子眼,他思想还停留在父母那辈灌注的思想里,认为去酒吧都是一些不学好的,虽然知道不该这么想,但他根本没有办法这么……想。
电话消音了很久,等苏秣察觉的时候已经挂断了。
他出了一手冷汗。
手机铃声再响的时候,对面已经安静了很多,安静到可以听到对方那边偶尔汽车鸣笛的声音。
“爸爸。”
是秦初的声音,隔着一个手机显得沙哑而有磁性。
苏秣问:“你在哪儿?”
“我在哪儿爸爸不是知道吗?”秦初轻笑一声而后道:“爸爸不是不要我了吗,我在哪里都无所谓的吧,如果没有别得事的话我先挂了,这边还有活动。”
秦初坐在路边点了一根烟,坏学生标配就是打架、抽烟、染黄头发,他没做过坏学生,依旧还是学了抽烟。
第一口抽到嘴里是苦的,第二口有些涩,等真正吞云吐雾起来很快就能尝到其中妙处,魂不知何归,还能想一些异想天开的事情。
人最快活的时候能做到的事情不过也就是这些了。
他贪婪听着对话那边苏秣的声音,他把刚刚接他电话的那个人狠狠揍了一顿,被父亲看见了所有肮脏形迹,这是他怎么也不容许的。如果已经被知道了呢?那大概也有破罐子破摔,看看能不能引起男人一丝一毫的怜惜,可他不想太恶劣。
秦初以为苏秣会破口大骂,骂他不思进取,不务正业,没有一个学生的样子。
“秦初,回家吧。”
秦初忘了本质上苏秣还是一个温柔的人。
也对,如果不温柔怎么可能让他讨厌的人进了门,如果不温柔当初也不会领养他。
“太晚了打不到车。”夜雾茫茫他不能从中得到一丝一毫的心安,烟灰烫了手,只一下,很快又被风吹散成粉末散在四处。
街头有几盏孤灯,和店里灯火通明刺人眼的灯光不同,淡橘色,让人感觉凉薄的暖色调,还不如灯火通明的另一个世界。
苏秣抓了车钥匙道:“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朝阳街111号。”
苏秣到得时候秦初就坐在店外面的台阶上,少年眼神格外深邃,甚至有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成熟。
立秋的晚风是凉的,秦初穿着宽大的体恤在风里越发单薄无助:“我以为你不要我了。”他笑着叹了一口气,指间夹着的香烟按在地上被掐灭。
太患得患失,太叛逆,也不够理智,他只会一昧用身上刺去伤害眼前这个男人,可他忍不住。
店nei的灯光透出来,苏秣点了下秦初的额头,那个地方有一块疤,看得时候只能看见隐约的轮廓,只有用手真正去摸的才能知道这条疤到底有多长。
差不多两三厘米,触感像树皮。
“没去医院看?”
秦初半闭着眼睛道:“去看了。”
口子砸的很深血也流了一路不止,不知道是不是流血过多的原因,中途晕了一下等再醒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了,在急症,一大群穿着白大褂的围着他。
头已经不晕了。
秦初很快制止了那些想对他脑门做什么的医生:“我没有钱,也不会有人替我付钱。”他没买药,简单的包扎花掉了他身上唯一的一百块。
伤口疼了几天,后来就不疼了,留了一条疤,一开始看着狰狞,后来也还好。
秦初笑道:“是不是还挺帅气的?”
苏秣脱下外套披在秦初身上:“那个疤是我砸的?”
秦初道:“不疼。”身体上的伤口只疼一时,伤疤好了就不会再疼,真正会让人隐隐作痛不会因为这一点小事。
他总患得患失,追求的抓不住,想要奋力一搏,却发现连外人都比不上。喜欢的得不到,不喜欢的就像地上的尘埃,随处可见……不值一提。
这情况下他只能竭力控制自己,不能轻易表露他丧心病狂的喜欢,他要做个爸爸喜欢的乖孩子,那些音暗想法被埋在最底层不见天日。
他变成了两个人,一个还能笑着表现出一个乖儿子该有的言行,另一个偏执疯狂……锁起来,把这个男人锁起来。
这样的思想坏掉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彻底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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