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雄成长手册 作者:我即江湖
分卷阅读86
是做那浇水施肥的匠人,尽己所能地照顾他。可这里物资如此缺乏,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呀!
马车到了将军府,里头已经有四五个亲兵打扮的人在来回搬运东西,甲逊下了马要抱赵元下来,赵元从他胳膊下面自己跳了下去。这一路虽然赵谌虽然无意锻炼赵元,但环境毕竟不如绛城的中军府,赵元还是慢慢脱了一些娇气,变得——按照魏宏的说法——变得皮实了不少。
立春和立夏忙着指挥人搬东西,赵元哒哒哒跑了进去。
位于边关的将军府有着鲜明的北地建筑风格,高高的院墙,防走水的屋顶,没有绛城高门府邸里绿荫荫的花园子、雕梁画栋的房梁檐角和各式各样的影壁月洞门,反而前后都有一个大青石铺地的校场,利落干净,充满了粗狂的野性。
……以上是赵小元的视角。
实际上立春一踏入这座府邸,就一脸嫌弃,立夏更是大惊小怪地叫道:“这哪儿能住人那!咱们府里下人住的后罩房好歹也比这里多个小花园子,怎么这儿连个垂花门都没有?”她一边往里四处打量一边抱怨,“姐姐你看看,这前头倒是大得能跑马,可连几颗树都不曾有,冬天风吹冷夏天日头晒的,后头也没甚个湖啊亭子的,摆宴在哪儿摆?万一要来个客人……”
立春拍了她一下,嗔道:“摆甚么宴?郎君来这儿是领兵打仗的,这处遭了大难,哪儿还有人有心思飨宴哩!”她说着就叹了口气,“好在咱们人不多,既没有女眷,也不须那些个排场忌讳的。”
赵元懒得听女人们絮叨,自个儿进到第二进正房。这里的房子竟没有沿廊,只基座高些,跨个两三级台阶一个大门槛就进了屋,屋里倒铺了一层色泽艳丽织花繁复的长毛地衣,只是内室里却是正儿八经的火炕了。
许是一直有人住的关系,屋里并不潮湿,细小的摆件都没有,但大件的诸如十锦槅子,黑漆的卧柜和妆台,方几矮几案几俱都齐全,房里的帷幔是那种厚厚的毡子料,只用锦缎镶了面,还是八成新。
他满意地在自个儿和老爹未来几年的卧室里兜了一圈,就出去了。
甲逊正和几个亲卫一人夹着俩儿箱笼进来,看见赵元就道:“小郎主别乱跑,府里人进进出出地小心给拐了去!”
赵元冲他翻了个白眼,这话除了加个“小郎主”的尊称,其内容就跟招呼小猫小狗似的!他不满地哼了一声,跟着甲逊往第二进厢房去,那里反正没人住,干脆充作仓库放一些贵重物品。
“我的大红枣呢?”他看着甲逊放下箱笼,大冬天的甩了一把汗。
甲逊拎着赵元的领子把他挪到不挡路的一边,嘴里道:“你的大红枣还在吃奶,得等断奶了才能给你送来。”
对,这也是赵元喜欢这个新家的原因之一。中军府虽然也有校场,但比较小,想要跑马不大可能。但是那会儿他还小,便是矮种马没人帮助都上不去。这次在行军路上,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赵元都是待在他爹的马背上,赵谌同志便顺便教他怎么控缰绳,怎么安抚马匹,甚至答应把在路上出生的一匹马崽送给他。
赵谌这回带出来的战马,都是大宛马与中原良驹交配得来,极为珍贵。这些用来的配种的大宛马还是百年前大宛进贡给赵国,由御马苑小心繁养直到如今,一旦混种,也超不过四代。因为大宛马不知何种原因,与本地马交配几代后就渐渐失去繁育能力,三四代后产下的马匹基本已经看不出大宛马的基因。
赵小元的大红枣,就是一匹最成功的的第二代杂交马,身体强壮,而且兼具灵巧和速度。
“小马离不开阿娘,唉,快点长大就好了。”某元嘀嘀咕咕地跟在甲逊屁股后头,“那你一会儿带我去看看呗,感情要从小培养,时间太长,我怕大红枣忘了我呀。”
真是个小话唠!
甲逊搬了几趟东西,他家小郎主就缀在屁股后头絮叨了了多久,虽然这种待遇很少见,但是酸爽过头耳朵就受不了了。他拍拍手下,示意剩下的交给对方,然后转身八字腿蹲下来看着赵小元。
赵元后退一步,警惕地瞅着他:“……干、干甚?”
甲逊坏笑了一下,朝他勾勾手指:“小郎主来,属下带你上城楼子看看。”
“你别想害我犯错,”赵元一脸“我已经识破你的诡计”的表情盯着他,“小孩怎么能随意上城楼?到时挨揍的可是我!”
“你以后迟早在军营里头混,早些去没人会说你,走吧!”甲逊忍不住伸手捏捏他的小脸,趁他没反应把他抱起来就往外头走。
然后就被赵元差点揉成猪头。
边境的府城还有个不同,就是街上可以随意跑马。当然,这跟现在街上太过空旷也有一定关系。甲逊骑马带着赵元小步颠着,抬头就可以看到远处高高的城墙。
北边似乎什么都很高大,城墙,院墙,树,马,还有人。赵元坐在甲逊前头,看着两旁的店铺,都有高高的门槛,偶尔院子里探出一棵树,树干都笔直笔直的,拼命往天上伸,似乎为了长个头费去了所有营养,连树叶都没几片。
甲逊见赵元看得出神,就单手抱着他指着路边一家食肆问:“这一家卖的羊肉饼吃不吃?”
赵元闻闻空气里的香气,就直点头。甲逊也不下去,驱马到食肆门口,从怀里掏出几铢扔给守在门口的老头:“给我包四个饼。”
那老头就从一口大锅里捞出热气腾腾的羊肉,剁成肉茸塞进切开的饼里,然后把饼贴着炉火烘烤几下,撒上些胡椒子,用油纸包着伸手递给甲逊。从头到尾一言不发,面无表情的。
赵元忍不住瞥他几眼,那老头许是见到小娃娃,终于从满脸皱纹的老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也显得格外僵硬。
甲逊眉头一皱,直接驾马走开。他用抱着赵元的手摸摸他的大脑门,自己捏着一块饼让赵元吃。
“你别去看他们了,趁热赶紧吃。”
赵元闷闷应了一声,就伸头咬了一口。这里的羊都是从关外买来的,那是指不打仗的时候,羊肉十分新鲜,卤汁醇厚,夹在酥得掉渣的饼里一口下去简直能幸福到骨子里。可是出乎意料的,赵元却从中吃出了一点苦味。
“城里怎么只有老人?”他仰头问甲逊。
甲逊正用粗糙的手指替他擦去嘴角的渣滓,闻言漫不经心道:“年轻的要么征去了军营,要么死了,像这种开着店不走的,估计儿子还在当兵吧。”
赵元小眉头就皱成一团。方才那老人家可上了年纪,既有儿子,也当是娶妻
分卷阅读86
-
分卷阅读86
是做那浇水施肥的匠人,尽己所能地照顾他。可这里物资如此缺乏,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呀!
马车到了将军府,里头已经有四五个亲兵打扮的人在来回搬运东西,甲逊下了马要抱赵元下来,赵元从他胳膊下面自己跳了下去。这一路虽然赵谌虽然无意锻炼赵元,但环境毕竟不如绛城的中军府,赵元还是慢慢脱了一些娇气,变得——按照魏宏的说法——变得皮实了不少。
立春和立夏忙着指挥人搬东西,赵元哒哒哒跑了进去。
位于边关的将军府有着鲜明的北地建筑风格,高高的院墙,防走水的屋顶,没有绛城高门府邸里绿荫荫的花园子、雕梁画栋的房梁檐角和各式各样的影壁月洞门,反而前后都有一个大青石铺地的校场,利落干净,充满了粗狂的野性。
……以上是赵小元的视角。
实际上立春一踏入这座府邸,就一脸嫌弃,立夏更是大惊小怪地叫道:“这哪儿能住人那!咱们府里下人住的后罩房好歹也比这里多个小花园子,怎么这儿连个垂花门都没有?”她一边往里四处打量一边抱怨,“姐姐你看看,这前头倒是大得能跑马,可连几颗树都不曾有,冬天风吹冷夏天日头晒的,后头也没甚个湖啊亭子的,摆宴在哪儿摆?万一要来个客人……”
立春拍了她一下,嗔道:“摆甚么宴?郎君来这儿是领兵打仗的,这处遭了大难,哪儿还有人有心思飨宴哩!”她说着就叹了口气,“好在咱们人不多,既没有女眷,也不须那些个排场忌讳的。”
赵元懒得听女人们絮叨,自个儿进到第二进正房。这里的房子竟没有沿廊,只基座高些,跨个两三级台阶一个大门槛就进了屋,屋里倒铺了一层色泽艳丽织花繁复的长毛地衣,只是内室里却是正儿八经的火炕了。
许是一直有人住的关系,屋里并不潮湿,细小的摆件都没有,但大件的诸如十锦槅子,黑漆的卧柜和妆台,方几矮几案几俱都齐全,房里的帷幔是那种厚厚的毡子料,只用锦缎镶了面,还是八成新。
他满意地在自个儿和老爹未来几年的卧室里兜了一圈,就出去了。
甲逊正和几个亲卫一人夹着俩儿箱笼进来,看见赵元就道:“小郎主别乱跑,府里人进进出出地小心给拐了去!”
赵元冲他翻了个白眼,这话除了加个“小郎主”的尊称,其内容就跟招呼小猫小狗似的!他不满地哼了一声,跟着甲逊往第二进厢房去,那里反正没人住,干脆充作仓库放一些贵重物品。
“我的大红枣呢?”他看着甲逊放下箱笼,大冬天的甩了一把汗。
甲逊拎着赵元的领子把他挪到不挡路的一边,嘴里道:“你的大红枣还在吃奶,得等断奶了才能给你送来。”
对,这也是赵元喜欢这个新家的原因之一。中军府虽然也有校场,但比较小,想要跑马不大可能。但是那会儿他还小,便是矮种马没人帮助都上不去。这次在行军路上,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赵元都是待在他爹的马背上,赵谌同志便顺便教他怎么控缰绳,怎么安抚马匹,甚至答应把在路上出生的一匹马崽送给他。
赵谌这回带出来的战马,都是大宛马与中原良驹交配得来,极为珍贵。这些用来的配种的大宛马还是百年前大宛进贡给赵国,由御马苑小心繁养直到如今,一旦混种,也超不过四代。因为大宛马不知何种原因,与本地马交配几代后就渐渐失去繁育能力,三四代后产下的马匹基本已经看不出大宛马的基因。
赵小元的大红枣,就是一匹最成功的的第二代杂交马,身体强壮,而且兼具灵巧和速度。
“小马离不开阿娘,唉,快点长大就好了。”某元嘀嘀咕咕地跟在甲逊屁股后头,“那你一会儿带我去看看呗,感情要从小培养,时间太长,我怕大红枣忘了我呀。”
真是个小话唠!
甲逊搬了几趟东西,他家小郎主就缀在屁股后头絮叨了了多久,虽然这种待遇很少见,但是酸爽过头耳朵就受不了了。他拍拍手下,示意剩下的交给对方,然后转身八字腿蹲下来看着赵小元。
赵元后退一步,警惕地瞅着他:“……干、干甚?”
甲逊坏笑了一下,朝他勾勾手指:“小郎主来,属下带你上城楼子看看。”
“你别想害我犯错,”赵元一脸“我已经识破你的诡计”的表情盯着他,“小孩怎么能随意上城楼?到时挨揍的可是我!”
“你以后迟早在军营里头混,早些去没人会说你,走吧!”甲逊忍不住伸手捏捏他的小脸,趁他没反应把他抱起来就往外头走。
然后就被赵元差点揉成猪头。
边境的府城还有个不同,就是街上可以随意跑马。当然,这跟现在街上太过空旷也有一定关系。甲逊骑马带着赵元小步颠着,抬头就可以看到远处高高的城墙。
北边似乎什么都很高大,城墙,院墙,树,马,还有人。赵元坐在甲逊前头,看着两旁的店铺,都有高高的门槛,偶尔院子里探出一棵树,树干都笔直笔直的,拼命往天上伸,似乎为了长个头费去了所有营养,连树叶都没几片。
甲逊见赵元看得出神,就单手抱着他指着路边一家食肆问:“这一家卖的羊肉饼吃不吃?”
赵元闻闻空气里的香气,就直点头。甲逊也不下去,驱马到食肆门口,从怀里掏出几铢扔给守在门口的老头:“给我包四个饼。”
那老头就从一口大锅里捞出热气腾腾的羊肉,剁成肉茸塞进切开的饼里,然后把饼贴着炉火烘烤几下,撒上些胡椒子,用油纸包着伸手递给甲逊。从头到尾一言不发,面无表情的。
赵元忍不住瞥他几眼,那老头许是见到小娃娃,终于从满脸皱纹的老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也显得格外僵硬。
甲逊眉头一皱,直接驾马走开。他用抱着赵元的手摸摸他的大脑门,自己捏着一块饼让赵元吃。
“你别去看他们了,趁热赶紧吃。”
赵元闷闷应了一声,就伸头咬了一口。这里的羊都是从关外买来的,那是指不打仗的时候,羊肉十分新鲜,卤汁醇厚,夹在酥得掉渣的饼里一口下去简直能幸福到骨子里。可是出乎意料的,赵元却从中吃出了一点苦味。
“城里怎么只有老人?”他仰头问甲逊。
甲逊正用粗糙的手指替他擦去嘴角的渣滓,闻言漫不经心道:“年轻的要么征去了军营,要么死了,像这种开着店不走的,估计儿子还在当兵吧。”
赵元小眉头就皱成一团。方才那老人家可上了年纪,既有儿子,也当是娶妻
分卷阅读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