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看过去,这是一只普通的大铜鼎。
而从表面的腐蚀程度不难猜测,应该有些年头了。
它的外形比较粗糙,表面未经过打磨,显得坑坑洼洼的,再加上锈迹斑驳,实在是不上相。
不过,江风用鹰眼去扫,发现了铜鼎内部的结构竟然十分的复杂,它的里面有很多无法解释的通道,纵横交汇,遍布了整个大铜鼎。
江风初步认定,这个四足大铜鼎绝非普通之物,也绝非寻常百姓家冬季用于取暖所用的炭炉,而不出意外应该是一个大号的丹炉!
“小弟弟,你们这个大铜鼎卖不卖?”江风朝着大黄狗的狗盆子指了指。
“大哥哥,原来你说的是这个呀,嘿嘿嘿,以前据说是我们小伙计取暖用的炭炉,后来都嫌弃个头太大,占地方,便挪到院子里给大黄狗当了狗盆子使。”小伙计笑道:“大哥哥,你跟我开玩笑吧,你不会真想买这个狗盆子吧!”
“真想买!”
小伙计摸了摸脑门,摇摇头。
一个废旧的连炭炉都不能当的大铜鼎,这能卖几个钱呀,但是他自己不敢做主,让江风在院子里石墩上坐等,自己则是飞快的跑到前面柜台,把那个老账房先生请过来。
“黄爷爷,这位大哥哥看上了大铜鼎,你给他开个价吧。”小伙计一板一正的说道。
老帐房戴着老花镜,凑到江风近前,大概看清楚江风的模样,微微一笑道:“年轻人,你真的要买它吗?”
“老先生,你就开个价吧,如果合适的话,我马上付给你钱。”江风毫不犹豫的说道。
“嗯,大铜鼎也就是卖个废铜的价,你若有意,就拿十个银锭好了!”老帐房淡淡的说道。
小伙计蓦然一惊,他可想不到老帐房张嘴便狮子大开口,一下子竟然要这么多钱。一个废旧的大铜鼎,还是狗盆子,能卖一两个银锭就算不错了。
“黄爷爷……这……”小伙计觉得不太合适。
老帐房歪过头瞪了小伙计一眼,小伙计知道自己多嘴,连忙退到后面。他一个小伙计实在没什么发言权。
“十个银锭吗?”江风笑道:“那就十个银锭好了,不过,老先生,你先让人把这个大铜鼎清洗干净了,我总不能带着狗食走吧……”
“没问题!”
老帐房吩咐小伙计喊过来两个身强力壮的伙计,嘿哟嘿哟的抬起大铜鼎。
大黄狗见自己的狗盆子被人抬走,还有些不舍,小伙计却给它立刻换了一个铜盆子,并倒上一些新鲜的狗食。
不久,两个伙计很卖力的把四足大铜鼎擦拭干净,这时大铜鼎比之前要好看多了。
老帐房还想问江风怎么把大铜鼎带走,是不是雇辆马车什么的,毕竟大铜鼎很重,恐怕江风一个人搬不动。
江风要带走大铜鼎自然不是什么问题,他走到大铜鼎跟前,伸手抓住了大铜鼎的一只耳朵,轻轻的一拉。
众目睽睽之下,这个半米多高,体重达到几百斤的大铜鼎便在眼皮子底下消失不见。
就这一下,小伙计,老帐房以及两个干活的伙计,全都惊呆。他们只不过是普通人,可不懂什么储物戒指。
在众人吃惊的眼神中,江风把钱如数交于瞠目结舌的老帐房,还不忘朝小伙计挥挥手,转身离开。
……
江风得了两件称心如意的东西,心满意足,就不把心思放在淘东西上了,很快的找到花月影,陪着花月影买了几件小饰品,二人返回客栈。
回到客栈之后,江风谎称自己太累了,想休息一下,其实就算江风不说,花月影自己也累了,于是二人各自回房。
和江风同在一间屋住的杨博宇不在,想必他早就出去玩去了,估计不到天黑晚饭时间,他是回不来的。
这样最好,江风关紧了房门。
坐在床头的桌子前,一翻手,先把那三个骨箭和大红鹰的头骨取出来,摆放在桌上。
把玩一番三只骨箭,随后收回龙戒。
这时江风将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个半成品大红鹰的头骨上。
如果把头骨当成艺术品也勉强说得过去,因为这只大红鹰的头骨从外观看,造型独特,还挺有欣赏价值的,比起牛头鹿角更具有观赏性。
但这并不是重点,江风买下大红鹰的头骨可不仅仅为了当装饰品。
“唰”
妖雨被江风取出,在大红鹰的头骨上轻轻一划,头骨便一分两开。
有鹰眼的透视功能,江风自然能看到大红鹰头骨里面的东西,当断开头骨,终于用肉眼看清楚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江风的眼神变得火辣起来。
不出所料,这是一枚大红鹰的魂核。
不过,这枚魂核无论从质地上还是外观上都优于一般的魂核,更为重要的一点,这枚魂核为赤红色的,发出刺眼的红芒,比红宝石还要鲜艳夺目。
另外,除了品质不错,它的个头也比起一般的魂核要大不少,如果说一般的魂核只有核桃那么大,这枚魂核就有小鸡蛋大小,真难以想象一个并不算特别大的大红鹰头骨里面竟然蕴藏着一枚巨大的魂核。
江风小心的把魂核抠出来,放在手心里。
虽然魂核看起来红彤彤的,可是入手温凉,一点感觉不到烫手。
江风双手捧着魂核,感受着魂核内蕴藏的海量的灵力,简直爱不释手。
心里凭添无数期待。
一直把玩了很长时间,他才端正心态,着手准备炼化这枚魂核。
之所以看中大红鹰的头骨,主要因为它是火属性的,如果幸运的话,炼化魂核的同时,会获得大红鹰的某些天赋神通。
当然,这些是可遇不可求的。也就是说,有可能获得,也不一定获得。
至于能不能获得,那就要看自己的运气,还要看魂核能不能与自己相匹配。
而如果不匹配,那他只能得到魂核的能量。
江风脱掉鞋子,盘膝打坐在床上,将魂核放在两个手掌心的中间,缓缓闭上了眼睛。
……
(本章完)
而从表面的腐蚀程度不难猜测,应该有些年头了。
它的外形比较粗糙,表面未经过打磨,显得坑坑洼洼的,再加上锈迹斑驳,实在是不上相。
不过,江风用鹰眼去扫,发现了铜鼎内部的结构竟然十分的复杂,它的里面有很多无法解释的通道,纵横交汇,遍布了整个大铜鼎。
江风初步认定,这个四足大铜鼎绝非普通之物,也绝非寻常百姓家冬季用于取暖所用的炭炉,而不出意外应该是一个大号的丹炉!
“小弟弟,你们这个大铜鼎卖不卖?”江风朝着大黄狗的狗盆子指了指。
“大哥哥,原来你说的是这个呀,嘿嘿嘿,以前据说是我们小伙计取暖用的炭炉,后来都嫌弃个头太大,占地方,便挪到院子里给大黄狗当了狗盆子使。”小伙计笑道:“大哥哥,你跟我开玩笑吧,你不会真想买这个狗盆子吧!”
“真想买!”
小伙计摸了摸脑门,摇摇头。
一个废旧的连炭炉都不能当的大铜鼎,这能卖几个钱呀,但是他自己不敢做主,让江风在院子里石墩上坐等,自己则是飞快的跑到前面柜台,把那个老账房先生请过来。
“黄爷爷,这位大哥哥看上了大铜鼎,你给他开个价吧。”小伙计一板一正的说道。
老帐房戴着老花镜,凑到江风近前,大概看清楚江风的模样,微微一笑道:“年轻人,你真的要买它吗?”
“老先生,你就开个价吧,如果合适的话,我马上付给你钱。”江风毫不犹豫的说道。
“嗯,大铜鼎也就是卖个废铜的价,你若有意,就拿十个银锭好了!”老帐房淡淡的说道。
小伙计蓦然一惊,他可想不到老帐房张嘴便狮子大开口,一下子竟然要这么多钱。一个废旧的大铜鼎,还是狗盆子,能卖一两个银锭就算不错了。
“黄爷爷……这……”小伙计觉得不太合适。
老帐房歪过头瞪了小伙计一眼,小伙计知道自己多嘴,连忙退到后面。他一个小伙计实在没什么发言权。
“十个银锭吗?”江风笑道:“那就十个银锭好了,不过,老先生,你先让人把这个大铜鼎清洗干净了,我总不能带着狗食走吧……”
“没问题!”
老帐房吩咐小伙计喊过来两个身强力壮的伙计,嘿哟嘿哟的抬起大铜鼎。
大黄狗见自己的狗盆子被人抬走,还有些不舍,小伙计却给它立刻换了一个铜盆子,并倒上一些新鲜的狗食。
不久,两个伙计很卖力的把四足大铜鼎擦拭干净,这时大铜鼎比之前要好看多了。
老帐房还想问江风怎么把大铜鼎带走,是不是雇辆马车什么的,毕竟大铜鼎很重,恐怕江风一个人搬不动。
江风要带走大铜鼎自然不是什么问题,他走到大铜鼎跟前,伸手抓住了大铜鼎的一只耳朵,轻轻的一拉。
众目睽睽之下,这个半米多高,体重达到几百斤的大铜鼎便在眼皮子底下消失不见。
就这一下,小伙计,老帐房以及两个干活的伙计,全都惊呆。他们只不过是普通人,可不懂什么储物戒指。
在众人吃惊的眼神中,江风把钱如数交于瞠目结舌的老帐房,还不忘朝小伙计挥挥手,转身离开。
……
江风得了两件称心如意的东西,心满意足,就不把心思放在淘东西上了,很快的找到花月影,陪着花月影买了几件小饰品,二人返回客栈。
回到客栈之后,江风谎称自己太累了,想休息一下,其实就算江风不说,花月影自己也累了,于是二人各自回房。
和江风同在一间屋住的杨博宇不在,想必他早就出去玩去了,估计不到天黑晚饭时间,他是回不来的。
这样最好,江风关紧了房门。
坐在床头的桌子前,一翻手,先把那三个骨箭和大红鹰的头骨取出来,摆放在桌上。
把玩一番三只骨箭,随后收回龙戒。
这时江风将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个半成品大红鹰的头骨上。
如果把头骨当成艺术品也勉强说得过去,因为这只大红鹰的头骨从外观看,造型独特,还挺有欣赏价值的,比起牛头鹿角更具有观赏性。
但这并不是重点,江风买下大红鹰的头骨可不仅仅为了当装饰品。
“唰”
妖雨被江风取出,在大红鹰的头骨上轻轻一划,头骨便一分两开。
有鹰眼的透视功能,江风自然能看到大红鹰头骨里面的东西,当断开头骨,终于用肉眼看清楚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江风的眼神变得火辣起来。
不出所料,这是一枚大红鹰的魂核。
不过,这枚魂核无论从质地上还是外观上都优于一般的魂核,更为重要的一点,这枚魂核为赤红色的,发出刺眼的红芒,比红宝石还要鲜艳夺目。
另外,除了品质不错,它的个头也比起一般的魂核要大不少,如果说一般的魂核只有核桃那么大,这枚魂核就有小鸡蛋大小,真难以想象一个并不算特别大的大红鹰头骨里面竟然蕴藏着一枚巨大的魂核。
江风小心的把魂核抠出来,放在手心里。
虽然魂核看起来红彤彤的,可是入手温凉,一点感觉不到烫手。
江风双手捧着魂核,感受着魂核内蕴藏的海量的灵力,简直爱不释手。
心里凭添无数期待。
一直把玩了很长时间,他才端正心态,着手准备炼化这枚魂核。
之所以看中大红鹰的头骨,主要因为它是火属性的,如果幸运的话,炼化魂核的同时,会获得大红鹰的某些天赋神通。
当然,这些是可遇不可求的。也就是说,有可能获得,也不一定获得。
至于能不能获得,那就要看自己的运气,还要看魂核能不能与自己相匹配。
而如果不匹配,那他只能得到魂核的能量。
江风脱掉鞋子,盘膝打坐在床上,将魂核放在两个手掌心的中间,缓缓闭上了眼睛。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