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奸商(全) 作者:叶忆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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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世奸商(全) 作者:叶忆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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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懂的。

    ☆、第5章 敲诈公主 (1271字)

    凌云把目光转移到自己无缘的未婚妻身上,“公主殿下。”

    老爹那没戏了,还有一个有钱的无缘的老婆。

    琳琅公主的心,咯噔一跳,凌云摇了摇头,目光似乎要穿过雪白的墙壁,望穿这滚滚红尘,凌云的声音哀戚而婉转,“我曾经以为,我们可以风花雪月的爱一场,桃花树下一相逢,你色如春花,倾国倾城,我的心……”还是以一分钟75下的频率跳动,果然自己就是天生的gay啊!“但是,我爱的只是男人,但是我还是祝你可以找个英俊不凡又能文能武的强悍男子。”不强悍的受不住她啊!

    “公主殿下,也许你不知道,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你知道么,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所以自己跑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穿越成这个蛇蝎美人的未婚夫,还是一个气绝身亡未婚夫,可见自己前世有多么的罪孽深重啊!

    “而你我在这茫茫尘世中相逢,就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这种孽缘降临到自己头上,莫不是观音姐姐觉得自己不够帅,凌云颇有些苦恼地想。

    “在这样桃花初绽,鸟语花香的时节,你我的缘分就走到了尽头,你不打算送我些什么?”凌云用折扇挡住脸,十分羞涩地道。

    琳琅公主吸了一口气,这还是那个懦弱无能,胆小怯弱的凌云吗?这整个一成了精的浪荡子。

    琳琅公主摘下手上的镯子,递给凌云。

    凌云童鞋很淡定地接了过去。

    “公主殿下,在下身无长物,身边唯有这把折扇陪伴我多年,如今就送给你吧。”凌云合上手中的折扇,双手平托,颇为郑重地把手中的折扇递个了琳琅公主。

    琳琅公主被凌云炯炯有神的目光看的头皮发毛,但想到到底是凌云的一片心意,就接了过去。

    “公主殿下,你不打算送我个回礼什么的?”失去了扇子的遮掩,凌云童鞋一脸的奸商样,十分明显。

    “回礼?”要不是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遇,琳琅公主说不定要磨牙了。“我不是已经送过了。”

    “琳琅公主,那是纪念我们缘分的,怎么能同呢?”凌云童鞋十分无耻地道。

    琳琅公主摘下手下的戒指,“给你。”

    凌云童鞋双目放光,但是还是十分冷静地从琳琅公主手上接过戒指。凌云童鞋清了清喉咙,在这个分别的时候,就让我作首诗送给公主殿下吧,“云想衣裳花想容,楼台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琳琅公主被怔住了,一时间呆呆愣愣地站在那里,“好诗。”

    “过奖。”凌云童鞋十分谦虚地道,脸色有些微微发红。剽窃这种事,坐起来,他还是会有些心里负罪的,果然他还是太善良了,李白都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应该不会过来指责他吧。

    凌云童鞋走上前一步,拔下琳琅公主的发簪,“这只发簪,就作为临别赠礼吧。公主,再见……”再不相见……从此后上穷碧落下黄泉,若是再遇到这个该死的公主,他先去撞墙。

    凌云拂袖转身,纤细的身形,仿佛突然高大了起来。凌云握着手中的东西,这么个人不可貌相的公主,浑身上下看起来还是这只簪子最值钱一点,公主目光沉沉地看着凌云离去的方向,眼光透出一点不知所措。

    ☆、第6章 异界也有奸商 (1251字)

    异界也有奸商,这么点东西,居然卖了五个金币,凌傲天一共给了他两千三百二十六个金币,至于公主殿下的手镯,戒指,发簪,还没有脱手。

    彼时,凌云童鞋住在一间小小的,半个月也只要收费1个金币的小小的客栈里,凌云恶狠狠地倒腾着手中的草药,凌云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炼制迷药技术,这个技术是怎么有的呢?这是有渊源的,话说凌云童鞋是个能上能下的角色,但是在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角色中,他还是比较喜欢在上面。

    但是他的对象中,不乏身强力壮的角色,但是凌云童鞋还是保持高度的在上面的比例,这当然就要归功于他的迷药运用能力了。

    没有精钢钻,就别揽瓷器活,没有两把刷子,就别想在上面。

    聪明绝顶,绝顶聪明的凌云童鞋怎么能没有两把刷子呢?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会好死不死的被送来异界呢?

    他没有运气好到那些穿越到玄幻世界的主角,随便拉只神兽做保护神,也没有一遇到危险,就可以用宽广的胸怀接纳他的神器,所以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啊!他有什么?有的只是老天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玩笑。可是他不想劳筋骨,饿体肤啊!

    他从小就有个伟大的理想,有一天,他可以无忧无虑的躺在床上,吃了睡,睡了吃,好吧,大家不要误会,凌云童鞋的志向没有伟大到成为一只猪,据说,猪和人在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经过各种资深专家的研究后,被总结的既浅显又矛盾,好吧,请不要说矛盾,因为人本来就是个矛盾体,总结出来的结论是“猪永远是猪,而人有时候不是人。”

    多么一针见血啊,凌云童鞋曾因为这句话,发愤图强过,主要是因为另一个哲人深邃而沧桑的名言,“不是人的人比人活的好。”这位哲人是谁呢?好吧,这是个名字叫哲人的人说的,据说,他被关在某省某市的精神病医院里,继续思考生命的意义等问题。

    他只是个普通人,为什么要送他来这里,这里没有红酒没有香槟,最可怕的是没有没有给他付钱,然后又糊里糊涂被他吃了的款爷,天哪,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啊!为什么要他这么个善良可爱的普通人,来承受如此沉重的一切,苍天啊!大地啊,难道是因为他背地里腹诽过,厉害的神仙都去搞基了,观音姐姐没人爱了,其实,他真的是无心的啊。

    好吧,他错了,他真的知道错了,观音姐姐再给人家一次机会啊!凌云在心里仰天长啸。

    好吧,说普通,其实凌云童鞋也不怎么普通,好歹凌云童鞋比普通人长的帅一点点。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蓝颜薄命啊!可悲可叹可惜可怜。

    凌云童鞋吸了吸鼻子,以四十五度角,仰头望天,“阿嚏,”好吧,他感冒了。

    “没有感冒灵。”凌云擦了擦眼角的……好吧,不是泪水,而是眼屎。穿越的孩子真可怜,传说很多穿越的孩子,一到异界就被被退婚,被逐出家门,被赶出师门……

    凌云想现在他还没有被逐出师门,因为他没有师门。

    如果他有师门的话,他也一定会被逐出去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好吧,这其实只是凌云童鞋的直觉。都说女人的直觉很灵,那么凌云童鞋这样能0能1能2的,自然更灵一点。

    ☆、第7章 有关传说 (1251字)

    凌云双手托着下颌,手指在桌上轻叩,他在沉思,他深邃的目光,让人着迷,他不是在思考社会历史发展的永恒命题,也不在考虑生命本源的问题,疑惑是鸡蛋和鸡到底那个悲催的先出现当先锋的千年之谜,即使如此,他思考的问题,依旧很严肃认真,具有挑战性,他关乎凌云童鞋未来的前途是否光明,他在思考,公主首饰的销路问题。

    “传说,传说琳琅公主国色天香,传说他一舞动天下,一曲惊四方,传说,传说琳琅公主,有菩萨一般的心肠,天使一般的美貌。凌云背负着双手,站在庭院,果然传说只能是传说。

    那个公主长着一张克夫的脸,一下子就把自己的未来老公给吓死了,那公主蛇蝎心肠,直把凌云童鞋的心肝吓的砰砰乱跳,最可恶的是,那个公主居然诬陷他,要亵渎她,他凌云的品味就是再差,也不至于落魄到这种程度啊,他能上能下,前途广阔,怎么会为了一只不是公猪的公主,放弃自己的锦绣前程呢。

    凌云仰头望月,高手寂寞,知道真相的只有自己一个,煞那间,凌云似乎感悟到了那么点举世皆浊我独清的境界,这种寂寞啊!寂寞啊!真的是……好寂寞啊!

    “咕”肚子饿了,凌云捂着肚子,仁兄,你受苦了,再苦不能苦肚子,凌云童鞋点了一只鸡一只鸭一只鹅,据说,天朝的鸡鸭已经被和谐了,不知道这异界的鸡鸭有没有被和谐,大家千万不要误会,凌云童鞋点的是真的鸡鸭鹅。好吧,我这么说,有那么点越描越黑的味道,但是我的意思,希望大家可以理解,总的来说,凌云童鞋还是很纯、洁的。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纯洁的凌云童鞋一边吃的满嘴流油,一边再次把异界的奸商鄙夷了一番,这个该死的老板,居然敢收他三个金币,三个金币啊!跟打劫没什么两样了,终于在他的不屑努力下,终于让老板还了他一个铜币,一金币等于100银币,1银币等于100铜币,于是1铜币,大家懂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凌云童鞋的战果不够明显,而忽视人家的努力。

    “你有没有听说,凌宰相的儿子居然等不及地想亵渎公主,结果让宰相给逐出家门了。”一边的一个衣着普通的平民低声地道。

    “我也听说了,可是宰相的儿子居然说,他喜欢的是男人,不喜欢公主。”另一个人补充道。

    “他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资本,居然敢喜欢男人。”一边的一个人嗤笑着道。

    “我看哪,他一定是想给他脱罪,居然找了个这么烂的借口。”另一人附和道。

    彼时凌云童鞋一边啃着香喷喷的烧鸡,一边悲悯着这只烧鸡的命运。比光的速度更快的是什么,八卦的传播的传播速度,正所谓,一人传虚万人传实,所以啊!传说中多愁善感的琳琅公主,见到一只兔子受伤都会哭的公主,是不可能说假话的,虽然童鞋觉得,琳琅公主哭不是因为受伤的兔子,而是因为那只兔子的血,弄脏了她心爱的裙子,但是这只是凌云童鞋居心叵测的想法。所以啊,说假话的是凌云童鞋,于是凌云杯具加餐具的变成了一个色中饿鬼……

    凌云没有反驳呢,因为他正大口大口地吃着烧鸡,一边刚刚还完完整整的鸭子,已经变成了一堆的骨头。

    ☆、第8章 穷鬼的挑衅 (1482字)

    当凌云童鞋啃完了鸭子啃完了烤鸡,准备向烤鸭进发的时候,一把明晃晃的刀,“哗”地插在了桌子上,凌云童鞋抬起头,这一抬头,就见到了一个一身锦衣华服,眉目有些扭曲的公子,严格的来说,如果这个人的表情不是那么纠结的话,是凌云童鞋还能够接受的长相。

    随着那一刀的起落,本来就有些不稳的桌子,“砰”的四分五裂开来。旁边怕殃及池鱼的客人早就躲了起来,但是出于好奇心,凌云童鞋还是可以看到一双双好奇的眼睛。为什么异界人民的好奇心这么重呢?

    “是你要亵渎公主。”吏部尚书的儿子张梁恶狠狠地问道,那一张狰狞的脸染满了愤怒,他说的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凌云童鞋扬起手指,指向来人,众人的心一时间都提到了嗓子眼上,每一双眼睛里,都冒出了鸡血的光芒。“是你劈了桌子。”凌云童鞋说的更加肯定。

    “你该死。”张梁大吼道。

    “你要赔钱。”凌云童鞋和张梁的声音同时响了起来,分不清是谁压过了谁,然后张梁提起刀,就向着凌云童鞋冲了过来,然后,众人就看到了十分惊悚的一幕,凌云童鞋睁开了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理了理一头的青丝墨发,然后张梁眼睁睁,眼睁睁的倒了下去。

    凌云童鞋扬起右脚,把张梁踹了出去,这一脚有那么点无影脚的风范。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敢浪费他费尽心机调配的千年醉。知不知道,材料很贵,知不知道啊!这种衣是锦绣,腰缠玉佩的贵公子多半不知道。凌云泄愤似的在张梁身上踹了几脚。

    突然凌云童鞋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对着张梁的脸猛踹,

    “老板。”凌云童鞋悠然地转了个身,猫在柜台下面的老板颤巍巍,颤巍巍地抬起头,“公子有何吩咐。”

    “你看到,桌子不是我劈坏的,跟我没关系。”凌云童鞋申明道。

    “没关系,没关系,和您一丁点的关系都没有。”老板谄媚地道。

    凌云满意地点点头,看来刚刚他露的一手,还是有那么点震慑力的,想到这里,凌云童鞋就有那么点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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