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草席 作者:耿相臣
第三十四节
红草席 作者:耿相臣
第三十四节
沿着莲花山上崎岖的羊肠小路,钻过一片片勉强可以穿行的低矮的松柏树林,翻过老风口,韩家栋来到北面的山脚下。在一位正在地里锄草的老农指点下,他顾不得歇口气,沿着一条两边全是花椒树和姜地的小沙石路,来到了几乎全是石头房子的林家庄的村南头。
韩家栋正转着脑袋四处撒摸,想找人打听打听,突然见一个挎着框子的中年男子正从村里大步流星走出来,他急忙迎上前去问道:“大叔,麻烦您,林建军家在哪里?”
“林建军?就是那个独眼龙?”黑脸膛的中年男子停住脚步,乜斜着眼睛,眼角挂着讥诮的笑意,不屑一顾地问道。
“独眼龙”三个字,加上中年男子出人意料的鄙夷表情,让韩家栋心里猛然一震。然而,在得到他的肯定后,中年男子还是不厌其烦地说出了林家的具体位置。他急忙面带微笑道完谢,继续朝村里走去。
韩家栋一只肩上背着那只里面全是衣服的包袱,一只手提着那只破旧而鼓鼓囊囊的黄帆布提包,怀着难以言状的复杂心情,终于走进了林建军家。
一声低沉、凝涩、含混的“家里有人吗”,把林建军的妻子从屋里引了出来。
走到屋门口,望着院子里从天而降的韩家栋,蓝天秀恍若隔世,如在梦中,一时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几乎毫无意识地从他手里接过那只被山上的树枝划破了几道口子的包袱,又脑子几乎一片空白地把他迎进了屋里。
“你的,我是说,林建军,他咋没在家?”一番简短而不够流畅的相互问候之后,韩家栋虽然有些支吾,不知该如何称呼蓝天秀的现任丈夫,但终于找到了自认为比较适宜的话题。
“他在莱山钢厂干临时工,平时不回来。”
“噢,那倒怪好!”韩家栋说完,怕她误会了他的意思,又急忙解释:“我是说,我是说,能在城里上班,总比在家里忙活好。”
“你先喝点水歇歇,我给你做点饭去。”蓝天秀把茶壶里冲好水,放到韩家栋的跟前,然后木木呆呆地转身要出去。
“不用忙活,我在家里吃过了。”韩家栋说着,把那张存款单从上衣兜里掏出来,放到了身边的桌子上。“除了衣裳和鞋子,你的存款单,我也一块儿捎来了。”
“你手头上一直怪紧巴,你拿回去取出来花了吧。”蓝天秀尽量保持平静,往后退了几步,慢慢地坐在床沿上。
望着坐在椅子上略显局促、表情木然的韩家栋,蓝天秀感到他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虽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却又像远在天涯,只能遥遥相望。这个曾让她一见倾心,这个曾经让她疼爱过,这个曾经带给她无限快乐和幸福的男人,为啥又成了别人的丈夫?对,是他爽约在前,先给人家做了新郎,她才一气之下改嫁跟了别人。他看上去又黑又瘦,倦容满面,昔日明亮的眸子里饱含着浓浓的忧思;先前的话语总是那么风趣幽默、充满激情和力量,哪像现在,吞吞吐吐,磕磕巴巴,瘪巴得就像又细又长的干豆角。他咋这样憔悴,难道他现在和吴有爱过得并不开心?
望着腰身已显做母亲在望的前妻,在这炎热的三伏天里,脸和手不但没被晒黑,反而比从前还要白皙,韩家栋认定她现在吃穿不愁,并不像在他韩家的时候那样起早贪黑,生活窘迫。再看看她这宽敞明亮的砖瓦房、整洁的庭院和满屋子应有尽有的陈设,他感到了一丝宽慰。看来日子过得蛮不错;那就好,那就好!
“有爱咋样,你们过得还好吧?”蓝天秀打破了又一阵长长的沉寂。
韩家栋鼻子一酸,两眼一湿,鼻音囔囔地回答:“我哪里和她在一块儿来。她为啥给家里写了那样一封离谱的信,我到现在还怪纳闷呢。”
“她走之前不是在你那里住过一夜嘛!”蓝天秀宁可相信他说的统统是假话,是为了骗她而撒的弥天大谎,否则太残酷了,太让她无法接受了。
“她是在那里住过一夜,可那是为了躲避吴家找她。前几天我才在泰城碰见了她。不是她告诉你又结了婚,我还一直蒙在鼓里呢。”韩家栋还想把他“阳痿不举”的病情如实透露给她,借以证明他和吴有爱之间啥事都没发生,可转念又怕她知道了会更加替他担心,便只好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唉——咋会这样呢,咋会这样呢?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蓝天秀顿觉天旋地转,两眼发直,像傻了一样,嘴里自言自语,眼泪夺眶而出。
蓝天秀是满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而嫁到林家庄的,但她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虽然偏僻但却山明水秀的小山村,并甘愿在这里终老一生。
林家庄几乎四面环山;南边不远就是莲花山,抬头就能看见西南方向的望岳峰。在村庄北面的山上,枣树、梨树、山楂、柿子、栗子和花椒树漫山遍野,同时还大面积栽种优质黄姜。一条常年水流不断的小河,从东北方向潺潺而来,绕过村子往西南方向哗哗流去。沿着小河逆流而上,三十里开外就是莱山县城;而沿着小河顺流而下,七八里远就是莱山、平阳和临关三县交界处最大的集镇——闻名遐迩的榆树镇。小小村庄,晨闻鸡鸣,暮见炊烟,小桥流水,树木葱茏,如同掩藏在绿草丛中的一朵鲜艳的奇葩,仿佛世外桃源,让人乐不思蜀。
林建军有位远房舅舅,曾在部队干了二十多年,前几年才转业回到莱山县,成了一介政府官员。林建军能摇身一变成了半个城里人,全靠他这位头顶乌纱帽亲戚的鼎力相助。
林建军现在一星期回家一趟,风雨无阻。为了回家方便,他结婚前便买上了一辆爬坡性能良好的载重自行车。他现在每个月都雷打不动地准时把领到的工资如数交到妻子的手中,然后再从蓝天秀的手里领出一个月的生活费。蓝天秀嫌麻烦,让他把零花和生活费直接扣除,剩下多少就给她多少。他说不行,那样做是目无领导,并且一定要收支两条线。他现在的户口本上写的虽然还是农民,干活拿得还是铁锨,但这铁锨已经不是用来铲土铲粪的那种普通铁锨,而是那种个头大得多,用来往炼钢炉里添煤掏灰的工具。他的感觉,他已经不是农民,而是地地道道的工人阶级。他的这种感觉,传染给了全体林家庄人,也最终传染给了他的妻子蓝天秀。蓝天秀最早对这种感觉内心里充满了厌恶,想起来就面红耳赤,但她后来却是有意识地培养了这种感觉。因为随着对林建军越来越多的了解,她最终体会到,如果没有这种优越感做支撑,在她的心目中,他林建军实在无法和韩家栋相提并论。她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就像酒鬼借酒逃避现实。可是,换一个角度来理解,酒虽然要了许多酒鬼的命,但也可能救了更多酒鬼的命。蓝天秀认为,她现在就是被救了命的那种自我陶醉在五光十色里的酒鬼。
蓝天秀改嫁到林家后,很快就发现有了身孕。因为有上一次小产的痛苦经历,所以她这次格外地小心谨慎。“习惯性流产”,她很小就知道,虽然那时朦胧不解,但现在却很清楚这对渴望做母亲的女人究竟意味着什么。而她的三嫂兼小姑子林建娥,自从见到蓝天宝的女儿雪儿后,见她肤白如雪,发黑如墨,眉清目秀,可人的小鼻子小嘴,喜欢得不得了,好像捡到了一个天大的宝贝;她还曾异常天真地跟蓝天宝偷偷商量,说他们不再另要孩子了,要把他们的爱全部献给雪儿,结果被蓝天宝笑话了一顿,说她傻,说她呆,说她憨得不透气。每当见到林建娥和雪儿母女情深的样子,联想到她和韩家栋的那个孩子如果顺利生下来的话,和雪儿也差不多大了,她总是既羡慕还暗自神伤。
有一回,蓝天宝又骑着摩托车驮着林建娥和雪儿来了,李金环接着过来把蓝天秀喊了过去。蓝天秀见了自己可爱的侄女,抱在怀里亲了又亲,就是不愿意还给林建娥,又过了一回当娘的瘾。她还跟林建娥开起了玩笑,“建娥,我要是真没了当娘的命,你就把雪儿让给我吧”。而林建娥却十分认真地回答,“开玩笑,开玩笑!你没了当娘的命,就想要了我的命。娘,您听听,天秀真会开玩笑”
第三十四节
第三十四节
第三十四节
红草席 作者:耿相臣
第三十四节
沿着莲花山上崎岖的羊肠小路,钻过一片片勉强可以穿行的低矮的松柏树林,翻过老风口,韩家栋来到北面的山脚下。在一位正在地里锄草的老农指点下,他顾不得歇口气,沿着一条两边全是花椒树和姜地的小沙石路,来到了几乎全是石头房子的林家庄的村南头。
韩家栋正转着脑袋四处撒摸,想找人打听打听,突然见一个挎着框子的中年男子正从村里大步流星走出来,他急忙迎上前去问道:“大叔,麻烦您,林建军家在哪里?”
“林建军?就是那个独眼龙?”黑脸膛的中年男子停住脚步,乜斜着眼睛,眼角挂着讥诮的笑意,不屑一顾地问道。
“独眼龙”三个字,加上中年男子出人意料的鄙夷表情,让韩家栋心里猛然一震。然而,在得到他的肯定后,中年男子还是不厌其烦地说出了林家的具体位置。他急忙面带微笑道完谢,继续朝村里走去。
韩家栋一只肩上背着那只里面全是衣服的包袱,一只手提着那只破旧而鼓鼓囊囊的黄帆布提包,怀着难以言状的复杂心情,终于走进了林建军家。
一声低沉、凝涩、含混的“家里有人吗”,把林建军的妻子从屋里引了出来。
走到屋门口,望着院子里从天而降的韩家栋,蓝天秀恍若隔世,如在梦中,一时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几乎毫无意识地从他手里接过那只被山上的树枝划破了几道口子的包袱,又脑子几乎一片空白地把他迎进了屋里。
“你的,我是说,林建军,他咋没在家?”一番简短而不够流畅的相互问候之后,韩家栋虽然有些支吾,不知该如何称呼蓝天秀的现任丈夫,但终于找到了自认为比较适宜的话题。
“他在莱山钢厂干临时工,平时不回来。”
“噢,那倒怪好!”韩家栋说完,怕她误会了他的意思,又急忙解释:“我是说,我是说,能在城里上班,总比在家里忙活好。”
“你先喝点水歇歇,我给你做点饭去。”蓝天秀把茶壶里冲好水,放到韩家栋的跟前,然后木木呆呆地转身要出去。
“不用忙活,我在家里吃过了。”韩家栋说着,把那张存款单从上衣兜里掏出来,放到了身边的桌子上。“除了衣裳和鞋子,你的存款单,我也一块儿捎来了。”
“你手头上一直怪紧巴,你拿回去取出来花了吧。”蓝天秀尽量保持平静,往后退了几步,慢慢地坐在床沿上。
望着坐在椅子上略显局促、表情木然的韩家栋,蓝天秀感到他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虽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却又像远在天涯,只能遥遥相望。这个曾让她一见倾心,这个曾经让她疼爱过,这个曾经带给她无限快乐和幸福的男人,为啥又成了别人的丈夫?对,是他爽约在前,先给人家做了新郎,她才一气之下改嫁跟了别人。他看上去又黑又瘦,倦容满面,昔日明亮的眸子里饱含着浓浓的忧思;先前的话语总是那么风趣幽默、充满激情和力量,哪像现在,吞吞吐吐,磕磕巴巴,瘪巴得就像又细又长的干豆角。他咋这样憔悴,难道他现在和吴有爱过得并不开心?
望着腰身已显做母亲在望的前妻,在这炎热的三伏天里,脸和手不但没被晒黑,反而比从前还要白皙,韩家栋认定她现在吃穿不愁,并不像在他韩家的时候那样起早贪黑,生活窘迫。再看看她这宽敞明亮的砖瓦房、整洁的庭院和满屋子应有尽有的陈设,他感到了一丝宽慰。看来日子过得蛮不错;那就好,那就好!
“有爱咋样,你们过得还好吧?”蓝天秀打破了又一阵长长的沉寂。
韩家栋鼻子一酸,两眼一湿,鼻音囔囔地回答:“我哪里和她在一块儿来。她为啥给家里写了那样一封离谱的信,我到现在还怪纳闷呢。”
“她走之前不是在你那里住过一夜嘛!”蓝天秀宁可相信他说的统统是假话,是为了骗她而撒的弥天大谎,否则太残酷了,太让她无法接受了。
“她是在那里住过一夜,可那是为了躲避吴家找她。前几天我才在泰城碰见了她。不是她告诉你又结了婚,我还一直蒙在鼓里呢。”韩家栋还想把他“阳痿不举”的病情如实透露给她,借以证明他和吴有爱之间啥事都没发生,可转念又怕她知道了会更加替他担心,便只好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唉——咋会这样呢,咋会这样呢?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蓝天秀顿觉天旋地转,两眼发直,像傻了一样,嘴里自言自语,眼泪夺眶而出。
蓝天秀是满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而嫁到林家庄的,但她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个虽然偏僻但却山明水秀的小山村,并甘愿在这里终老一生。
林家庄几乎四面环山;南边不远就是莲花山,抬头就能看见西南方向的望岳峰。在村庄北面的山上,枣树、梨树、山楂、柿子、栗子和花椒树漫山遍野,同时还大面积栽种优质黄姜。一条常年水流不断的小河,从东北方向潺潺而来,绕过村子往西南方向哗哗流去。沿着小河逆流而上,三十里开外就是莱山县城;而沿着小河顺流而下,七八里远就是莱山、平阳和临关三县交界处最大的集镇——闻名遐迩的榆树镇。小小村庄,晨闻鸡鸣,暮见炊烟,小桥流水,树木葱茏,如同掩藏在绿草丛中的一朵鲜艳的奇葩,仿佛世外桃源,让人乐不思蜀。
林建军有位远房舅舅,曾在部队干了二十多年,前几年才转业回到莱山县,成了一介政府官员。林建军能摇身一变成了半个城里人,全靠他这位头顶乌纱帽亲戚的鼎力相助。
林建军现在一星期回家一趟,风雨无阻。为了回家方便,他结婚前便买上了一辆爬坡性能良好的载重自行车。他现在每个月都雷打不动地准时把领到的工资如数交到妻子的手中,然后再从蓝天秀的手里领出一个月的生活费。蓝天秀嫌麻烦,让他把零花和生活费直接扣除,剩下多少就给她多少。他说不行,那样做是目无领导,并且一定要收支两条线。他现在的户口本上写的虽然还是农民,干活拿得还是铁锨,但这铁锨已经不是用来铲土铲粪的那种普通铁锨,而是那种个头大得多,用来往炼钢炉里添煤掏灰的工具。他的感觉,他已经不是农民,而是地地道道的工人阶级。他的这种感觉,传染给了全体林家庄人,也最终传染给了他的妻子蓝天秀。蓝天秀最早对这种感觉内心里充满了厌恶,想起来就面红耳赤,但她后来却是有意识地培养了这种感觉。因为随着对林建军越来越多的了解,她最终体会到,如果没有这种优越感做支撑,在她的心目中,他林建军实在无法和韩家栋相提并论。她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就像酒鬼借酒逃避现实。可是,换一个角度来理解,酒虽然要了许多酒鬼的命,但也可能救了更多酒鬼的命。蓝天秀认为,她现在就是被救了命的那种自我陶醉在五光十色里的酒鬼。
蓝天秀改嫁到林家后,很快就发现有了身孕。因为有上一次小产的痛苦经历,所以她这次格外地小心谨慎。“习惯性流产”,她很小就知道,虽然那时朦胧不解,但现在却很清楚这对渴望做母亲的女人究竟意味着什么。而她的三嫂兼小姑子林建娥,自从见到蓝天宝的女儿雪儿后,见她肤白如雪,发黑如墨,眉清目秀,可人的小鼻子小嘴,喜欢得不得了,好像捡到了一个天大的宝贝;她还曾异常天真地跟蓝天宝偷偷商量,说他们不再另要孩子了,要把他们的爱全部献给雪儿,结果被蓝天宝笑话了一顿,说她傻,说她呆,说她憨得不透气。每当见到林建娥和雪儿母女情深的样子,联想到她和韩家栋的那个孩子如果顺利生下来的话,和雪儿也差不多大了,她总是既羡慕还暗自神伤。
有一回,蓝天宝又骑着摩托车驮着林建娥和雪儿来了,李金环接着过来把蓝天秀喊了过去。蓝天秀见了自己可爱的侄女,抱在怀里亲了又亲,就是不愿意还给林建娥,又过了一回当娘的瘾。她还跟林建娥开起了玩笑,“建娥,我要是真没了当娘的命,你就把雪儿让给我吧”。而林建娥却十分认真地回答,“开玩笑,开玩笑!你没了当娘的命,就想要了我的命。娘,您听听,天秀真会开玩笑”
第三十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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