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 相依相存
说这些时,宁方远那看似单薄清俊的身形里,似藏着千刀万剑。
欲敛锋芒,却因此锋芒更『露』。
肝胆相照,相依相存?
这个比贵女的身份更吸引安安。
谁人不想有一个能肝胆相照铁血换肠的战友,谁人不想有一个相依相存的兄长。
可是……
宁方远言罢转身欲走。
安安起身,拉住他衣襟,他回头。
安安说道,“不用等过几天,我现在就可以回答你。”
“哦?”
宁方远站住,看向那只拉着他衣襟的手,安安放下拉他衣襟的手。
“不管你信是不信,我从来没有想过去攀附权贵,也从来没有想过要飞上枝头上凤凰。我所想过的日子,不过是一日三餐,往来自由,随心而行。”
往来自由,随心而行?
这世界谁又不想如此,可很多时候由不得你。
宁方远没有反驳,只看着她,静静的等她下面的话。
“至于,你说的,将来有朝一日,你离开安南,而我或许因为写话本的事暴『露』身份,为自己带来危险,又因为无自保之力受人胁迫,你点你大可放心,我写话本画画不为是为了赚几个养命钱,你答应过我,等《天眼》完结之后,再给我一笔份红,如今《天眼》赚的不少,想来分红也不会少。等它完结,只要你一句话,我便从此封笔,这世上,再没有云梦真人,或者,由你再推出一个人来顶替云梦真人再来经营也未尝不可。”
说到这里,安安心都在滴血。
为了云梦真人这个笔名,她这几个月可真真是呕心呖血,这个笔名不止是她的心血,还承载着她的希望。
可是,如果只是为了保全这个笔名,就要牺牲她的未来,委身宅院,将自己的终身托给那不认得的什么狗屁候夫人,然后再和斗鸡眼一样,与那些不知所谓的后宅『妇』人争风吃醋鸡『毛』算皮,她就浑身冒冷汗。
有了钱,就算她不再写话本,等解决了阮家的事,再在城中买些下人置办宅院,天下地大,什么生意她都做得。
宁方远眼中眸光微闪。
一般的文人,笔名有了一定成就,为了保住那些成就,可以说,恨不得倾其所有。
她却说弃就弃,丝毫不拖泥带水。
更甚者,居然还提出让他再推出一人来占住她的辛苦成果。
若果他真的推出这样一个人来坐在她的成就之上,那么她此生都不再可能正名,不会有人再将她与云梦真人连在一起,那些心血就白费了,可是,却是安全了。
安安说完虽然肉疼,却因为已经做了决定一脸轻松,抬头看宁方远,“我最大的愿望不过是能重新当阮家的主人。”
“阮家能轮得到你做主?”
宁方远复又坐下,带着玩味的笑意看着她。
“很快就可以轮到了。”
安安也坐了下来,她似在看宁方远,却又不似在看他,而像是在看灵魂中的自己,带着审视的目光。
“或许,你会说我短视,一个小小的阮家,又算得了什么?”
“可是,就是这小小的阮家才是我的根本,离开了这里,便是失去了根本的浮萍,那个时候,我又是什么?依附大树的菟丝花而已。每天陷入争斗,为了保住本就不属于自己的那份东西,每日里绞尽脑汁。非我不愿助你,而是我助不了你,个『性』使然,也是因为,不想自己饮毒,如我所写的《云娘传之曾许诺》中一样,后宅多是阴私龌蹉,你不想死就要使出想活的龌蹉,就要得到一些龌蹉,有了欲就有恨,恨就是那毒酒,我不想恨,相比之下,我更想爱。”
饮毒?
说得真的好。
宁方远脸上的玩味却是更甚,那自以为得意使着龌蹉将他赶出侯府的韩氏可不就是在饮毒。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要报父仇,也记得你之前说过,要赶走阮老大一家……”这不是恨难道是爱?你不是才说更想爱吗?
这话说出,显然就是有点打安安脸的意味。
有的人,和和气气能更近一步。
有的人,只有在尖锐的时候『露』出爪牙,才会失了防备,让人走近内心。
他想更了解她。
安安小脸一白,“我只说我更想爱,却没有说,我没有恨,只不过这些恨并不是来自我个人的私欲,父仇不共戴天,自然要报,母乃血亲,受污离家,自然要寻回,了结那些之后,这个家,就算不如父亲在的时候那般光耀,却一定会和睦如初。”
这些并不是宁方远抓住的重点,他抓住的重点是——
“父仇?那个杀你父亲的程四昨儿个不见了,难不成是被你除掉了?”
今天他从县衙离开,那程家的人正好过来报案,说他家四公子不见了。
这程四虽然不着调,就算养了个外室,但无论如何晚上却是一定会回家,他昨夜未归,伺候的小厮也不知道他上了哪,程家遣了所有人在城里找了整整一个晚上,都没有一点音讯,这才让人报的案。
宁方远意味深长的看着安安。
他说让她跟他入京。
她拒绝的甚是坚决。
引经据典,什么浮萍,什么大树,菟丝花,饮毒,一环一环,思维缜密,没有一句废话,句句掐中要害。
可是,她听到程四的名字,连眼神都没有动『荡』一下,镇定的令人发指。
宁方远可还记得,第一次听她说起那个程四,她愤怒得不行,两只眼睛都冒着火光,咬牙切齿,恨不得杀而后快。
如今却是这般老身入定,丝豪没有波澜起伏。
如果一定要说有,就是听到程四不见的时候,有那么一点惊诧。
大概是惊诧,他为什么知道程四不见了。
还怀疑到了她。
“是你,对吗?”
宁方远轻笑着上下打量安安,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到底只是个十三四岁的丫头,就算能写出《天眼》,聪慧无比,但终究还是太嫩。
可他实在想不到,眼前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丫头,是怎么将那五大三粗的程四给降伏并没有留下丝毫破绽。百镀一下“农女水灵灵:爷一宠成瘾爪书屋”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欲敛锋芒,却因此锋芒更『露』。
肝胆相照,相依相存?
这个比贵女的身份更吸引安安。
谁人不想有一个能肝胆相照铁血换肠的战友,谁人不想有一个相依相存的兄长。
可是……
宁方远言罢转身欲走。
安安起身,拉住他衣襟,他回头。
安安说道,“不用等过几天,我现在就可以回答你。”
“哦?”
宁方远站住,看向那只拉着他衣襟的手,安安放下拉他衣襟的手。
“不管你信是不信,我从来没有想过去攀附权贵,也从来没有想过要飞上枝头上凤凰。我所想过的日子,不过是一日三餐,往来自由,随心而行。”
往来自由,随心而行?
这世界谁又不想如此,可很多时候由不得你。
宁方远没有反驳,只看着她,静静的等她下面的话。
“至于,你说的,将来有朝一日,你离开安南,而我或许因为写话本的事暴『露』身份,为自己带来危险,又因为无自保之力受人胁迫,你点你大可放心,我写话本画画不为是为了赚几个养命钱,你答应过我,等《天眼》完结之后,再给我一笔份红,如今《天眼》赚的不少,想来分红也不会少。等它完结,只要你一句话,我便从此封笔,这世上,再没有云梦真人,或者,由你再推出一个人来顶替云梦真人再来经营也未尝不可。”
说到这里,安安心都在滴血。
为了云梦真人这个笔名,她这几个月可真真是呕心呖血,这个笔名不止是她的心血,还承载着她的希望。
可是,如果只是为了保全这个笔名,就要牺牲她的未来,委身宅院,将自己的终身托给那不认得的什么狗屁候夫人,然后再和斗鸡眼一样,与那些不知所谓的后宅『妇』人争风吃醋鸡『毛』算皮,她就浑身冒冷汗。
有了钱,就算她不再写话本,等解决了阮家的事,再在城中买些下人置办宅院,天下地大,什么生意她都做得。
宁方远眼中眸光微闪。
一般的文人,笔名有了一定成就,为了保住那些成就,可以说,恨不得倾其所有。
她却说弃就弃,丝毫不拖泥带水。
更甚者,居然还提出让他再推出一人来占住她的辛苦成果。
若果他真的推出这样一个人来坐在她的成就之上,那么她此生都不再可能正名,不会有人再将她与云梦真人连在一起,那些心血就白费了,可是,却是安全了。
安安说完虽然肉疼,却因为已经做了决定一脸轻松,抬头看宁方远,“我最大的愿望不过是能重新当阮家的主人。”
“阮家能轮得到你做主?”
宁方远复又坐下,带着玩味的笑意看着她。
“很快就可以轮到了。”
安安也坐了下来,她似在看宁方远,却又不似在看他,而像是在看灵魂中的自己,带着审视的目光。
“或许,你会说我短视,一个小小的阮家,又算得了什么?”
“可是,就是这小小的阮家才是我的根本,离开了这里,便是失去了根本的浮萍,那个时候,我又是什么?依附大树的菟丝花而已。每天陷入争斗,为了保住本就不属于自己的那份东西,每日里绞尽脑汁。非我不愿助你,而是我助不了你,个『性』使然,也是因为,不想自己饮毒,如我所写的《云娘传之曾许诺》中一样,后宅多是阴私龌蹉,你不想死就要使出想活的龌蹉,就要得到一些龌蹉,有了欲就有恨,恨就是那毒酒,我不想恨,相比之下,我更想爱。”
饮毒?
说得真的好。
宁方远脸上的玩味却是更甚,那自以为得意使着龌蹉将他赶出侯府的韩氏可不就是在饮毒。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要报父仇,也记得你之前说过,要赶走阮老大一家……”这不是恨难道是爱?你不是才说更想爱吗?
这话说出,显然就是有点打安安脸的意味。
有的人,和和气气能更近一步。
有的人,只有在尖锐的时候『露』出爪牙,才会失了防备,让人走近内心。
他想更了解她。
安安小脸一白,“我只说我更想爱,却没有说,我没有恨,只不过这些恨并不是来自我个人的私欲,父仇不共戴天,自然要报,母乃血亲,受污离家,自然要寻回,了结那些之后,这个家,就算不如父亲在的时候那般光耀,却一定会和睦如初。”
这些并不是宁方远抓住的重点,他抓住的重点是——
“父仇?那个杀你父亲的程四昨儿个不见了,难不成是被你除掉了?”
今天他从县衙离开,那程家的人正好过来报案,说他家四公子不见了。
这程四虽然不着调,就算养了个外室,但无论如何晚上却是一定会回家,他昨夜未归,伺候的小厮也不知道他上了哪,程家遣了所有人在城里找了整整一个晚上,都没有一点音讯,这才让人报的案。
宁方远意味深长的看着安安。
他说让她跟他入京。
她拒绝的甚是坚决。
引经据典,什么浮萍,什么大树,菟丝花,饮毒,一环一环,思维缜密,没有一句废话,句句掐中要害。
可是,她听到程四的名字,连眼神都没有动『荡』一下,镇定的令人发指。
宁方远可还记得,第一次听她说起那个程四,她愤怒得不行,两只眼睛都冒着火光,咬牙切齿,恨不得杀而后快。
如今却是这般老身入定,丝豪没有波澜起伏。
如果一定要说有,就是听到程四不见的时候,有那么一点惊诧。
大概是惊诧,他为什么知道程四不见了。
还怀疑到了她。
“是你,对吗?”
宁方远轻笑着上下打量安安,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到底只是个十三四岁的丫头,就算能写出《天眼》,聪慧无比,但终究还是太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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