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是第一次骑马,大学时,我曾到内蒙古的一个同学家玩了一个暑假,所以勉强还能应付。

    反观这个死胖子,我从来就没听他说过他会骑马,但现在看来,他的骑术比我不知强了多少倍。

    追上洪开元后,二人又相互追逐了一段路,还是没见到村庄,但此刻,天色却已经晚了。

    见投宿无望,我们就慢了下来,开始信马由缰。

    想起之前的疑虑,我就问洪开元:“胖子,你是啥时候学会骑马的?”

    “嘿嘿,老子骑马的时候,你他妈估计连马毛都没见过吧!”洪开元哈哈大笑。

    “得瑟个毛线!”我白了他一眼,“老子问东你答西。”

    “有些年头喽,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大草原上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骑马!”洪开元忽然有些惆怅。“时间真他妈快啊,十几二十年转眼就过去了!”

    “握草,那么小学会了,现在还这么溜,鬼信啊!”

    “就为这事,我还每年找机会去草原玩!”洪开元叹了口气,继续道:“这人呐,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

    因为头一回听洪开元说这事,我不由就来了兴致:“怎么,你有个初恋在草原?”

    “滚!老子头一回矫情,你他妈就来扫兴!”洪开元啐了我一口。

    “说吧,以前还从没听你提起过这件事。”我笑着从兜里摸了支烟扔给他,自己也点了。

    狠抽了一口烟后,洪开元才缓缓地道:“其实,十三岁之前,我是在养父母家度过的。”

    我一怔,怎么也没料到会是这个答案。

    洪开元父母双全,而且还做得那么成功,他怎么还会有养父母的?虽然情绪被洪开元所感染,但我心中却开始疑惑起来。

    “可惜的是,现在他们都已经不在了。”洪开元长叹了一声,语气中竟然隐隐有些悲戚。

    我本来还想趁机问一句为什么的,但此刻,我只好闭上了嘴巴。

    “我的养父母也姓洪,从我记事起到十三岁,我就一直生活在那里。”洪开元抽着烟,缓缓地道。

    “那段时间里,我也一直以为他们是我的生身父母!”

    “所以,当我真正的父母出现时,我根本没法接受那个事实!”此刻,洪开元的眼神竟然开始迷离起来。

    认识洪开元这么久,我只知道他从来都是个没心没肺的浑人,性格豪爽急躁,对很多事看得不但透彻,而且还很淡然,所以,他一直也是那么的开心,让人丝毫也感觉不到那只不过是某种表象。

    但现在,在我面前的完全就是另一个人!

    我承认,很多时候我比他要矫情的得多,可作为朋友,直到此刻,我才发现,自己并不了解自己这位多年的朋友,还觉得的有些愧疚。

    很多人都觉得,男子汉顶天立地,粗线条,不似女人那般心思细腻且柔情万种。

    在我看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首先都是人,从出生那天开始就都拥有感情,并没有什么分别。

    更何况,现实中无数的活生生的例子都在说明着这个问题。

    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又是哪个多事儿的人,将男人和女人的情感作了区分,而且还弄得如此的尴尬!

    女人累了委屈了可以找人倾诉,哭泣和发泄,人们不但乐意接受,而且还多有怜悯之心。

    但男人如果这么做,到最后估计就只有俩字来形容——怪物!不但容易受到鄙视,甚至还会遭人唾弃!

    可惜的是,我无法来改变这一切人们早已习以为常的游戏规则。

    眼前的洪开元便是这样,因为和我一样,他也是个男人!

    所以,此时此刻,我唯一能做的一件事就是默默地倾听!

    “在之后的十多年里,我的心里一直都在抗拒着这个残酷的事实!所以,很多时候,我和父母的关系并不是很好。”

    “人们都说血浓于水,亲情不用言语便自然存在,但我的感觉却并非如此。”洪开元没有再看我,望着远处的山开始出神。

    认识洪开元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见识到,他还有如此感性的一面。

    “更为可惜的是,从我被父母领回后,就没再回过那里,直到他们去世。”

    “从此,这事就在我心里打了个结,无论我怎么设法,却始终再无办法释怀!”洪开元狠狠地嘬了一口烟后,将烟蒂摔在了地上。

    紧接着,他有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从那以后,我就将人们最常说却又最容易忽略的一句话当作了真理!——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别等将来后悔!”

    “所以,我心里依然还是快乐的!”

    “人这一辈子,说实话,无论是谁,贫穷或是富贵,在我看来,其实并不重要,也没并要比较。毕竟,所有人最终的结果还是一样的。”

    “唯一不同的是,各人有各人的精彩,也仅此而已!我的想法便是活出自己的精彩!”

    说完,洪开元忽然就笑了,搔首弄姿地虚空一摸头发,再一甩,冲我抛了个媚眼:“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本来已经完全入戏的我,被他这么忽然来这么一下,瞬间全部变味!

    “日,幸好我没吃太多!”我立刻干呕起来。

    “嘻嘻,今天真是大开眼界呀!”一个声音忽然传来,应该是个小女孩。

    我和洪开元立刻就被吓了一跳,连忙四下搜寻,但却没发现人影。

    “你俩不觉得这很肉麻吗?!”声音依然还在继续,是从道路左边的林子里传过来的。

    我们立刻就看了过去。

    不一会儿,一个扛着小药锄,拎着小竹篮的小姑娘从林子中大模大样地走了出来。

    看着天色已经晚了,这小

    同时被风曦拿走的还有神族二十四个人的基因序列,祁宇由此推测,觉得那首诗暗藏着一个秘密,并认定那二十四个人的基因是一组钥匙。

    在孚笛的提示下,祁宇和洪开元前往时空之门,进入了神族所发现的一颗暗星,在那里,完全就是一个世外桃源,二人进入后,经历了各种搞笑离奇的事情后,终于凑齐了二十四组基因序列,之后才返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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