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孤鸿等人走后,住在客栈中的叶子恒、青衣、青菡等人也出了客栈。不一会儿,客栈周边歇息的人也开始上路。不到正午,客栈以及周边基本上没人了。因为这个时候,谁都不会愿意慢别人一步,慢上一步,可能就要错过许多好东西。

    沙漠中的客栈,向来都是特立独行的存在,这大漠之星更是最为特别的。这座客栈总共有四处建筑,前面两处才是住客人的,至于后面,却是明明确确的标着禁地,闲人莫入。既然是闲人莫入,那从这后面走出来的自然就不是闲人。

    这是三个人,确切来说,是三个男人。那站在中间的一人身着红衣,乌黑的长发披散在两间,皮肤比女人的都还要白嫩几分,看上去仿佛就是一娇滴滴的大姑娘。只是那一双斜斜的浓眉却给他添了几分英气,眼中透着的无形煞气,更是令人不敢直视他。跟在他身边的两人都是身着黑衣,强壮的身子与他他相比有些格格不入,但这两人却是稍微走在后面一点,以此突出红衣人的突出地位。

    “韩东他们到哪里了!”红衣人薄唇轻启,声音中更是带些阴柔的味道。

    “他们三天前从长安出发,今日正午时分能达到这里!”其中一个人恭敬的答道。

    “嗯,今天的太阳不错,咱们就晒着太阳等他们!”红衣人再次开口。那两个壮汉闻言,急忙回到屋里抬出一张躺椅。红衣人躺在上面,闭着眼睛,只听他又道:“将这几盆菊花给换了,真是脆弱,一点风雨,就将它们摧残成这样,看着心烦!”

    “是!”其中一个大汉走上去,将那菊花抬走,另一人拿了扫帚,将掉落的花瓣扫去。

    正午时分,太阳越来越烈,红衣人睁开眼睛,却是直直的看向天边的太阳,那极盛的光芒,对他却是半点伤害都没有。在这时,一队人马自沙丘出现,他们不是别人,正是韩东、江道方二人以及他们的手下。

    “见过判官大人!”韩东与江道方齐齐行礼。阎罗殿有三大判官,善于易容的多面判官苏伊,点穴功夫第一的铁笔判官武学扬,以及出招便论生死的生死判官红帘。原来这红衣人正是阎罗殿最为恐怖的生死判官,传说他的武功只在鬼面阎罗之下,至于有多高,倒是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敢去试,因为试过的人都已经死了。

    “好了,不用多礼,此次飞云城的事,殿主大人会亲自前来,你我不过是走在前面招呼这些寻宝的罢了!”生死判官说道。

    “殿主万金之躯,也要到这沙漠里来吗?”江道方眼中有惊色,也有喜色。

    红帘淡淡道:“殿主大人的心思,岂是我等能够揣测的?只要把交代下来的事情做好,那便行了!”

    “是!”江道方有些承受不住红帘那淡然的目光。

    “对了,听说你们在成都被几个黄毛小子给耍了一道?”红帘看向韩东,说道。

    韩东想起沈孤鸿四人,眼中杀机一闪,道:“让判官大人见笑了!”

    红帘道:“这几个人昨晚上在这里闹腾了一夜,这次飞云城的事,你可以解决自己的私事,记住,阎罗殿的威名,不是谁能够损坏的,你身为六大使者之一,这场子应该不用本座来给你找回来吧?”

    韩东抱拳,道:“属下知道了!”

    “好了,你们就快些跟上去吧,在这几天,估计会有大风暴,他们虽然有藏宝图,但经过大风暴之后,沙漠中所有的路线都会变,若没有人引导,他们难以进入飞云城中的。”红帘说道。

    “判官大人,属下想问一句,那飞云城中真有宝藏吗?”江道方降了阎罗殿没多久,对于阎罗殿要做的事,都很是好奇。要说飞云城中没有宝藏,那阎罗殿不应该会费这么大的周章,要说是有宝藏的话,为何阎罗殿的人不悄悄取了就是,引这些江湖人前去,将宝藏都拿了,阎罗殿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不该问的就不要问,否则性命是怎样丢的都不知道!”红帘双目一红,煞气弥漫开来,一股无形的气势涌出,江道方闷哼一声,身子退去几步才停下来。当下他心中当真是惊骇万分,以他的武功,在蜀中之地称雄绰绰有余,可是在红帘的面前,随意一击,竟然令得他生出毫无还手余地之感。

    “去吧,不要再啰嗦了,否则就赶不上他们了!”红帘眼睛已经闭上,仿佛一切已经与他无关 。

    江道方与韩东出了客栈,便沿着众人走的路走去。

    下过雨后的沙漠,比起没有下之前并没有多少差别,火辣辣的太阳依旧悬挂在高空,滚烫的沙子依旧令人厌烦。沈孤鸿四人骑着骆驼,走在大队伍的中央。

    “不管是干粮还是水,在这沙漠都极为重要,沈兄有能力将那些人全都给杀了,但却是没有,还分给他们粮食,看来沈兄确实当得侠者称号!”说话的是二十五六岁左右的男子,在长安城时,叶子恒请赖丐包笑设下赖局,欲要将沈孤鸿的灵宝弓给夺去,当时这男子曾帮沈孤鸿说过话。

    “兄台过奖了,看来昨晚上兄台就在不远处看着我们呢!”沈孤鸿看向这人,只见他肤色略显黝黑,身材中等,浓眉如刷,一双虎目蕴含着一种别人难有的狂野,双臂一动一止,仿佛都有万钧之力。

    “正是,当时我正想着来帮沈兄一把的,可是沈兄当真是神武,在下佩服!”这人说道。

    沈孤鸿道:“咱们都聊了这么久了,还未请教高姓大名呢!”

    “不敢,在下萧凛,兰州人!”这男子说道。

    沈孤鸿点头:“原来是萧兄,幸会!”

    萧凛只是微微一笑,一口整齐的牙齿洁白无垢。却在这时,只见得一女子骑着骆驼走了上来,她穿的的是中原女子所穿的寻常服饰,但整个人同萧凛一般,都透着一股子野性。特别是那双妙目,一看就能令人难忘,那是火辣与柔情兼并而释放出来的炽热光芒,她的鼻子比起中原女子要高少许多,雪白的肌肤却是中原女子难以匹及的。她就像是这沙漠中一团烈火,也是一坛子极为烈的烧酒。

    “哥哥,你在跟他们说什么?你认识他们?”女子的声音极为好听,那是北方人独具的特色。

    萧凛道:“认识。”当下萧凛又向沈孤鸿几人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妹妹萧瑟瑟。”

    沈孤鸿几人也都一一统了姓名,萧瑟瑟的性格极是开朗,不一会儿,便与觅芳等人打成一片。

    “姐姐,你长得真美!”萧瑟瑟看着觅芳,由衷赞道。

    觅芳与沈孤鸿一起在太白书院长大,彼此之间极为熟悉,倒是不觉得有谁美不美的,她也是第一次受到别人夸赞,当下脸色不由微微泛红,看了沈孤鸿一眼。但只是一瞧,便急忙转开,生怕被沈孤鸿发现。

    “妹妹你也长得很好看!”觅芳也夸了萧瑟瑟一句。

    “是吗?在宫······家里,许多人也都这么说的,而且我也是我们那里长得最好看的姑娘,将来我的夫君,必须是一位勇猛过人的铁汉,他必须要有赫赫功名!”萧瑟瑟煞有介事的说道。

    觅芳哪能想到萧瑟瑟的性子如此大大咧咧?这些话在江南,要是谁敢这么说的话,那就真的没救了,更不要说是出自那些尚未出家的女子了。不过好在江湖儿女,并没有那么多的礼节,萧瑟瑟这种敢说敢做的性子,觅芳极为喜欢。

    “妹妹一定会找到这样的夫君的!”觅芳随口一句,但是又开口,又觉得不是事儿。

    萧瑟瑟见觅芳扭捏的样子,便是哼道:“我看姐姐也是豪爽之人,原来也是像那些待字闺中的大家闺秀一般,什么都不敢说,更是不敢做,将自己的一切都交于别人主宰,我们北方人,可不是南方那些闺中的娇娘,若是哪天有机会,我也要上战场去拼搏一番,立下功名。”

    萧瑟瑟虽是女子之身,但一言一行,均是透着一股豪迈之气,这倒是让许多须眉男都要自愧不如。她声音颇大,周围的人均是听到。

    叶子恒道:“这女子的性子竟然如此刚烈,倒有几分天波府杨家佘太君的风采!莫不是杨家人化名来的?”他说话时是看向青衣的,语气中则是带着几分调侃之意,显然不是要夸萧瑟瑟,而是取笑一番。

    青衣闻言,笑道:“佘太君她老人家乃是我大宋的女中豪杰,天下无人不敬仰,我百花阁中的人,莫不她老人家当做神一般,叶公子这番话语,是对老太君她老人家不敬啊!”

    叶子恒哈哈一笑,道:“青衣仙子说的是,在下知错了!”

    萧瑟瑟虽然隔叶子恒等人有一段距离,但是还是能听到叶子恒二人的谈话,当下她道:“对,佘太君也是我崇拜的人,我也要做她那样的女人!”

    觅芳听着,倒是不知道该如何答话了,当下杨家在朝中名声极响,忠烈之名更是天下皆知,谁敢胡乱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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