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等宠爱 作者:青丝着墨
分卷阅读73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的鹿尔和男主补上。
第四十七章
姜鹿尔在一路狂奔, 等她停下来时, 身上胳膊上都不知道在哪里被划了好几道口子。
因为摔了一跤, 鞋子也掉了一只。
她胡乱擦了擦脸。
污渍和血迹让她看起来平易近人了许多。
姜鹿尔站定下来, 阳光很烈, 背上的汗浸透了衣衫,她仰头看了看天, 然后看了看自己的影子,根据影子的位置判断了大致方向, 然后继续向前走去。短暂的喧嚣声后城市再次平静下来。
隐隐约约的海浪声拍打在悬崖上。
她想着,如果有一张船票,可以离开这里, 她愿意接受程砺曾经的建议, 在马六甲找一个信得过的店铺谋生。
比起脚上的痛, 心却是柔软的,这样的柔软,带着对新生活的期待, 而微微紧张。
而更细微的声音也悄无声息自心底涌~出,她摇了摇头,挥去那些念头。
静谧的巷道除了偶尔在外面玩水那些麦芽色的小小孩, 再没有其他人——忙碌的成年男人都在种植园或者船上为一家的口粮努力。
姜鹿尔隐隐听见传来喧嚣的人声时,放缓了脚步, 她一点点靠近前面,果然,大~片大~片的阳光从正前方照过来, 她看见了高大婆娑树和红花楹树,已经过了绚丽的花期,眼下树冠上挤挤挨挨结着长条的种子。
红花楹树在她的家乡很常见,每年六七月,满树赤红霞蔚般的花,一路相送,若是骑上马,打马而过,恍若穿梭在拔地而起的花丛,快意少年,自不必多说。
眼下绿影壁下的白马没有,白象到是有两只,象鸣震耳,背上背着枪的异族男人紧随其后,街道上的人或者驻足观望,或者匍匐在地,姜鹿尔有些奇怪,这是出了什么事?
等到象群和人群都走过,姜鹿尔看到了远处的教堂,年轻的神父站在教堂外,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姜鹿尔再上前一点,她黑沉沉的衣裳和狼狈的形容将她顺利混入了人群。
有几个商贩在议论。
甲商贩:“听说又打仗了。”
乙商贩:“谁,谁和谁?谁赢了?”
丙商贩:“谁知道呢?天天打来打去,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可怜的我们这些小本买卖的啊。”
甲商贩:“我老乡说是撞车了,谈赔偿没谈拢,哎呀,拖下来就被打了——肯定这帮人现在去助威呢。”
乙丙翻了个白眼:“打架和打仗——差别很大好么!你囤的那些锡米胆,与我两个,叫我压压惊。”
姜鹿尔再听不到有用的话,自顺着墙角警惕前行,终于走到教堂外间一街之隔的花丛处,她将剩下那只鞋子脱下来,拿在手上,翻来覆去慢慢修检,看来就像个行路人一般,只眼睛余光看着对面。
日头到了整天处,晒得一地滚烫,连阴凉处也透出焦灼来,日头一点点移动,四下一片热闹的平静。
姜鹿尔看着在阴凉处卖力招呼客人的摊贩,一只猕猴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它眼睛盯着水果铺子里面各种各种的绿果子,花猫将自己晒得发热的身体翻了个面,开始舔它的脚掌。
姜鹿尔咽了口唾沫,灼热叫她有些坐立难安。
程砺没有来。
为什么?她细细回想她的信,地址和时间绝对不会错。
简艾不是会在这些显而易见拆穿问题上撒谎的人。信肯定送到了。
那么他不来。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不愿来。姜鹿尔立刻否认了这种可能。
她为自己迅速和肯定的信任有些吃惊。
还有一种,是不能来。
他受伤了?——不,他的实力她曾经见过,只要他自己不想,能伤害他的人寥寥可数,而且,他现在并不是一个人。
还有一个答案,他身边和身后的人,经过仔细思考和判断,阻止了他的行动,毕竟,对他们而言,她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一文不值的人,并不值得为了她而去做不必要的冒险。
她忽然想不下去了,这种“不能来”和第一种“不愿来”其实,都是殊途同归。
姜鹿尔咬着嘴唇,有一种奇异的情绪在心里翻,她开始后悔那封信,那种隐隐带着少女情绪的试探。
闷热的午后,蝉鸣切切,没有风,即使有风,也只是将更热更腥的海风送过来。
等待变得毫无意义。姜鹿尔穿上鞋子站起来,碎碎的阳光透过树林照在她脸上,让她不得不眯起眼睛,她转过身去,沿着街道离开。
沿着这里一直走到最前面,在一处残垣断壁的城墙边,却叫她瞧见一个熟人,便是那头发花白的瘸子代书先生。
书摊上一颗碗口大的树,阳光西移,胡子白花花的老先生正一瘸一拐想要将摊位移到阴凉处。奈何人老体力不支,吭哧吭哧拖得满头大汗。
姜鹿尔不由自主走上前去,伸手帮他上了一把力气。
“谢谢啊,后生仔。”老先生擦了一把汗,抬头看姜鹿尔却愣了一愣。
姜鹿尔眼睛却盯着他上面刚刚晾干的一封家书,见得信中寥寥数语:母亲大人膝下,敬禀者……儿外大小俱安,请勿念为要。
信纸洁白,笔迹清瘦;。
代书先生用一旁的水罐倒出些水,用帕子润湿擦了擦手,笑:“你也识字?”他擦干净了手,这才又纸笔将落款金安名字写上。
“这家书,尤其给是长辈的,必要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否则一滴墨都叫他们想到天外去。”他解释自己净手的意思。
“你要写么。我便宜些算你。”
姜鹿尔瞧着这信比之前昌阿伯写时丰富了许多,想来价格也不便宜。
“上次一乱,这写信的生意也不好做,现在都是按封算——还加上代寄,一日还不得过去半日。”
姜鹿尔摇头:“我没有钱。”
代书先生又将她仔仔细细打量了一回,他忽然道:“这一封,谢谢你替我这老骨头做事——不收你钱罢。”
“可要自己写?”见她怔怔,代书先生倒也爽快,将那笔沾了沾墨递给她。
姜鹿尔接过笔,迟疑了许久,在纸上落笔,刚刚写得大哥二字,忽然心头一涩,她竟没有可以其他科眷顾之人。
她眼眶微热,一滴墨滚了下去。
信到底写好了,不过寥寥数字。
姜鹿尔却又有些迟疑,代书先生接过她的信笺,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给家人报个平安,比出人头地这样的赌气念头可实在的多。”
姜鹿尔知道他误会自己是因为年轻人的自尊在迟疑这一封信,她不知如何解释,只当默认了,谁知搁笔的时候,撞上了旁边的签筒,一桶签滚出一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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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的鹿尔和男主补上。
第四十七章
姜鹿尔在一路狂奔, 等她停下来时, 身上胳膊上都不知道在哪里被划了好几道口子。
因为摔了一跤, 鞋子也掉了一只。
她胡乱擦了擦脸。
污渍和血迹让她看起来平易近人了许多。
姜鹿尔站定下来, 阳光很烈, 背上的汗浸透了衣衫,她仰头看了看天, 然后看了看自己的影子,根据影子的位置判断了大致方向, 然后继续向前走去。短暂的喧嚣声后城市再次平静下来。
隐隐约约的海浪声拍打在悬崖上。
她想着,如果有一张船票,可以离开这里, 她愿意接受程砺曾经的建议, 在马六甲找一个信得过的店铺谋生。
比起脚上的痛, 心却是柔软的,这样的柔软,带着对新生活的期待, 而微微紧张。
而更细微的声音也悄无声息自心底涌~出,她摇了摇头,挥去那些念头。
静谧的巷道除了偶尔在外面玩水那些麦芽色的小小孩, 再没有其他人——忙碌的成年男人都在种植园或者船上为一家的口粮努力。
姜鹿尔隐隐听见传来喧嚣的人声时,放缓了脚步, 她一点点靠近前面,果然,大~片大~片的阳光从正前方照过来, 她看见了高大婆娑树和红花楹树,已经过了绚丽的花期,眼下树冠上挤挤挨挨结着长条的种子。
红花楹树在她的家乡很常见,每年六七月,满树赤红霞蔚般的花,一路相送,若是骑上马,打马而过,恍若穿梭在拔地而起的花丛,快意少年,自不必多说。
眼下绿影壁下的白马没有,白象到是有两只,象鸣震耳,背上背着枪的异族男人紧随其后,街道上的人或者驻足观望,或者匍匐在地,姜鹿尔有些奇怪,这是出了什么事?
等到象群和人群都走过,姜鹿尔看到了远处的教堂,年轻的神父站在教堂外,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除此之外,再无他人。
姜鹿尔再上前一点,她黑沉沉的衣裳和狼狈的形容将她顺利混入了人群。
有几个商贩在议论。
甲商贩:“听说又打仗了。”
乙商贩:“谁,谁和谁?谁赢了?”
丙商贩:“谁知道呢?天天打来打去,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可怜的我们这些小本买卖的啊。”
甲商贩:“我老乡说是撞车了,谈赔偿没谈拢,哎呀,拖下来就被打了——肯定这帮人现在去助威呢。”
乙丙翻了个白眼:“打架和打仗——差别很大好么!你囤的那些锡米胆,与我两个,叫我压压惊。”
姜鹿尔再听不到有用的话,自顺着墙角警惕前行,终于走到教堂外间一街之隔的花丛处,她将剩下那只鞋子脱下来,拿在手上,翻来覆去慢慢修检,看来就像个行路人一般,只眼睛余光看着对面。
日头到了整天处,晒得一地滚烫,连阴凉处也透出焦灼来,日头一点点移动,四下一片热闹的平静。
姜鹿尔看着在阴凉处卖力招呼客人的摊贩,一只猕猴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它眼睛盯着水果铺子里面各种各种的绿果子,花猫将自己晒得发热的身体翻了个面,开始舔它的脚掌。
姜鹿尔咽了口唾沫,灼热叫她有些坐立难安。
程砺没有来。
为什么?她细细回想她的信,地址和时间绝对不会错。
简艾不是会在这些显而易见拆穿问题上撒谎的人。信肯定送到了。
那么他不来。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不愿来。姜鹿尔立刻否认了这种可能。
她为自己迅速和肯定的信任有些吃惊。
还有一种,是不能来。
他受伤了?——不,他的实力她曾经见过,只要他自己不想,能伤害他的人寥寥可数,而且,他现在并不是一个人。
还有一个答案,他身边和身后的人,经过仔细思考和判断,阻止了他的行动,毕竟,对他们而言,她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一文不值的人,并不值得为了她而去做不必要的冒险。
她忽然想不下去了,这种“不能来”和第一种“不愿来”其实,都是殊途同归。
姜鹿尔咬着嘴唇,有一种奇异的情绪在心里翻,她开始后悔那封信,那种隐隐带着少女情绪的试探。
闷热的午后,蝉鸣切切,没有风,即使有风,也只是将更热更腥的海风送过来。
等待变得毫无意义。姜鹿尔穿上鞋子站起来,碎碎的阳光透过树林照在她脸上,让她不得不眯起眼睛,她转过身去,沿着街道离开。
沿着这里一直走到最前面,在一处残垣断壁的城墙边,却叫她瞧见一个熟人,便是那头发花白的瘸子代书先生。
书摊上一颗碗口大的树,阳光西移,胡子白花花的老先生正一瘸一拐想要将摊位移到阴凉处。奈何人老体力不支,吭哧吭哧拖得满头大汗。
姜鹿尔不由自主走上前去,伸手帮他上了一把力气。
“谢谢啊,后生仔。”老先生擦了一把汗,抬头看姜鹿尔却愣了一愣。
姜鹿尔眼睛却盯着他上面刚刚晾干的一封家书,见得信中寥寥数语:母亲大人膝下,敬禀者……儿外大小俱安,请勿念为要。
信纸洁白,笔迹清瘦;。
代书先生用一旁的水罐倒出些水,用帕子润湿擦了擦手,笑:“你也识字?”他擦干净了手,这才又纸笔将落款金安名字写上。
“这家书,尤其给是长辈的,必要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否则一滴墨都叫他们想到天外去。”他解释自己净手的意思。
“你要写么。我便宜些算你。”
姜鹿尔瞧着这信比之前昌阿伯写时丰富了许多,想来价格也不便宜。
“上次一乱,这写信的生意也不好做,现在都是按封算——还加上代寄,一日还不得过去半日。”
姜鹿尔摇头:“我没有钱。”
代书先生又将她仔仔细细打量了一回,他忽然道:“这一封,谢谢你替我这老骨头做事——不收你钱罢。”
“可要自己写?”见她怔怔,代书先生倒也爽快,将那笔沾了沾墨递给她。
姜鹿尔接过笔,迟疑了许久,在纸上落笔,刚刚写得大哥二字,忽然心头一涩,她竟没有可以其他科眷顾之人。
她眼眶微热,一滴墨滚了下去。
信到底写好了,不过寥寥数字。
姜鹿尔却又有些迟疑,代书先生接过她的信笺,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给家人报个平安,比出人头地这样的赌气念头可实在的多。”
姜鹿尔知道他误会自己是因为年轻人的自尊在迟疑这一封信,她不知如何解释,只当默认了,谁知搁笔的时候,撞上了旁边的签筒,一桶签滚出一支来。
分卷阅读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