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颜 作者:姚颖怡
分卷阅读19
小姐有好亲事,她的三小姐却什么都没有,反而没了清白。
这事儿不能就这样算了,金家怎么也轮不到五小姐得势!
玲珑和杏雨嗑着瓜子聊着闲天,却等不来宋秀珠。玲珑打个呵欠,对杏雨说:“宋太太八成是不会来了,外面太阳挺好,咱们到院子里做针线去,母亲的夏袜还没缝好呢。”
“小姐,您说宋太太怎会不来呢?”杏雨满头雾水,她鼓足劲儿想帮小姐吵架,可是要吵架的主儿却没来。
玲珑笑笑:“宋太太又不像三姐姐那么犯浑,这些首饰从哪儿来的,三姐姐不知道,她心里最有数。这种没脸的事她才不会来呢,不过这会儿她定是边哭边说她有多可怜,说不定一屋子的人都在陪她哭呢。”
杏雨瞪大眼睛,小姑娘十三岁,有点倔有点泼辣,玲珑还有亲人,她却只有小姐一个亲人。
“小姐,您是怎么知道的?”
“猜的。”玲珑笑嘻嘻的。女人的美分为很多种,冯婉容娇俏艳丽,宋秀珠就是弱不禁风,年轻时她就是这样,总像是不敢说话似的,我见犹怜。
这一下午果然没有人再来,玲珑把母亲的夏袜缝好了,雪白的夏缎上绣了牡丹,叶子用银针细细勾了,衬得那朵花也有了灵气。
“小姐的绣功真好,咱们一起学的,可我怎么练也比不上小姐。”这是真的,玲珑的这双手比起普通人都要灵活,她和杏雨都是跟着老宅的绣娘们学的刺绣,也没见玲珑怎么刻苦,她绣的花样就连那些技艺高超的绣娘们也赞不绝口。
金乌西沉,把院子里染成金红,玲珑深吸一口气,空气清新,还有草木的清香。
看着夜色越来越深,她回屋换上夜行衣,冲着杏雨竖起手指做个嘘的动作。
比起前世,她的身手还差着很多,所以最近每天晚上,她都会出门,有时飞檐走壁,有时就是奔跑,她要尽快恢复自己的能力。
这一世,她和前生一样,没有人可以依靠,她不但要靠自己,还要照顾母亲,所以她决不能做个弱者。
每天晚上都要出门,玲珑对京城已很熟悉,她能很机灵就避开巡夜的兵士,但她从没有溜门撬锁。
并非是她想改邪归正,而是她并没有用心踩点,对于职业偷儿来说,不踩点就收菜是很业余的。
别以为当偷儿的就可以独来独往,那是完全错误的。一个合格的偷儿,除了会踩点还要会销赃。
玲珑还不知道京城里的销赃规矩,所以她不能轻举妄动。
已是夏日,但还并不热,夜里有些凉爽,微风吹在脸上很舒服。玲珑在夜色里奔跑,忽然她看到了一匹马。
夜色是黑的,马也是黑的,马上的人更是黑的。
想不到又遇到这个人了,玲珑站在一户人家的飞檐下,冲他打个招呼。
嗨,夜禁的时候遇到人类已是不容易,何况还是熟人呢。
第二十一章 夜未央
大黑马跑过去又返回来,两人都是黑巾遮面,但和玲珑一样,那人也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小贼坯子,又碰到你了,上马,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玲珑猜得没错,这人是太孤独了,一个人玩耍很潇洒,也很无聊。
这次玲珑没等他的鞭子卷过来,已经飞身上马,大黑马立起身子,想把她扔下去,被主人拽拽耳朵,这才不太情愿地扭扭屁|股,算是接受了。
玲珑看着好奇,问道:“拽它耳朵就可以啦?”
那人轻笑:“我拽可以,别人不行。”
玲珑又问:“咱们去哪里?”
那人道:“有个地方,我盯了很久,一直没舍得去动,今天有你正好,咱们一起去,到时分你一些。”
玲珑撇撇嘴,要么是你缺个把风的,要么就是你缺个显摆的对象,所以你才舍不得。
两人策马如风,在大路上驰骋,白日里喧闹繁华的帝京街道此时寂静安宁,看不到一个行人。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发出轻脆的嗒嗒声。
不久,他们便来到一处高墙外面,那人从怀里摸出几只烟火递给玲珑:“有情况就把烟火点燃。”
说完,他几个起落,人便消失在高墙里面。
玲珑打个哈欠,前世她还真没有干过给人把风的差事,想不到现在干了两次了。没有主人,大黑马有些不耐烦,在地上跺着蹄子,想把玲珑从背上扔下来。
玲珑学着那人拽住大黑马的两只耳朵,恐吓道:“再不老实就把你做成马肉火锅,你信不信?”
大黑马当然听不懂她的话,但却真的安静下来,大鼻孔喘着粗气,任由玲珑在它背上为所欲为。
玲珑不会把风,她可没有给别人当助手的经验,所以她仰面朝天,躺在马背上,看着漫天星斗。她记得上次她就是这样被那人绑在马背上,现在发现,这个姿势其实也挺舒服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玲珑已经开始打瞌睡了,那人才从墙头上出现,他飞身一跃,便落到马背上,若不是玲珑闪得快,他就坐到她肚子上了。
“你怎么要这么久?”当贼的哪能磨磨蹭蹭,这样不把自己害死也会害了同伴。
那人轻笑:“那家的厨子正在做宵夜,我就等他做好了,这才一并拿出来。”
玲珑摇摇头,这样不务正业的贼,她还是头一回遇到。
正在这时,只听院内传来一声尖叫:“有贼啊,有贼啊!”
两人再不敢停留,大黑马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
“怎么这么快就被人发现了?”玲珑问道,按理说这人偷的不是珠宝也是古玩,大多也是要到第二天才能被人发现,这家人也太过警觉了。
那人叹口气:“想来是他们发现刚做的宵夜不翼而飞了吧,也真是吝啬。”
两人一马在城西的桃树亭停了下来,这桃树亭四周都是桃林,春日里的景色美不胜收,眼下已是夏日,桃花早已落尽,枝繁叶茂,白日里别有一番景致,夜晚就显得有几分阴森。
做贼的人当然不会害怕,两人翻身下马,找了块大青石坐下来准备分赃。
那人却从怀里掏出一只布包,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是豆沙包和豆腐皮的小包子,糕饼还热着,一看就是刚刚出锅。
“那家的宵夜就吃这个,真没品味,也不怕噎着。”玲珑腹诽。
那人闻言却又像变戏法似的从身后的大包袱里取出一只砂锅!
砂锅里装着的,竟是一锅竹荪鸡汤,还加了火腿在里面。
这砂锅一直在那人身上背着,竟然一滴也没有洒出来。
砂锅摆好,那人又继续从口袋里掏东西,这次掏出来的是两只汝窑白瓷莲花碗和两把配套的汤勺。
难怪他要等那么久才出来,这竹荪火腿鸡汤煲起来需要火候。
“这是哪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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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有好亲事,她的三小姐却什么都没有,反而没了清白。
这事儿不能就这样算了,金家怎么也轮不到五小姐得势!
玲珑和杏雨嗑着瓜子聊着闲天,却等不来宋秀珠。玲珑打个呵欠,对杏雨说:“宋太太八成是不会来了,外面太阳挺好,咱们到院子里做针线去,母亲的夏袜还没缝好呢。”
“小姐,您说宋太太怎会不来呢?”杏雨满头雾水,她鼓足劲儿想帮小姐吵架,可是要吵架的主儿却没来。
玲珑笑笑:“宋太太又不像三姐姐那么犯浑,这些首饰从哪儿来的,三姐姐不知道,她心里最有数。这种没脸的事她才不会来呢,不过这会儿她定是边哭边说她有多可怜,说不定一屋子的人都在陪她哭呢。”
杏雨瞪大眼睛,小姑娘十三岁,有点倔有点泼辣,玲珑还有亲人,她却只有小姐一个亲人。
“小姐,您是怎么知道的?”
“猜的。”玲珑笑嘻嘻的。女人的美分为很多种,冯婉容娇俏艳丽,宋秀珠就是弱不禁风,年轻时她就是这样,总像是不敢说话似的,我见犹怜。
这一下午果然没有人再来,玲珑把母亲的夏袜缝好了,雪白的夏缎上绣了牡丹,叶子用银针细细勾了,衬得那朵花也有了灵气。
“小姐的绣功真好,咱们一起学的,可我怎么练也比不上小姐。”这是真的,玲珑的这双手比起普通人都要灵活,她和杏雨都是跟着老宅的绣娘们学的刺绣,也没见玲珑怎么刻苦,她绣的花样就连那些技艺高超的绣娘们也赞不绝口。
金乌西沉,把院子里染成金红,玲珑深吸一口气,空气清新,还有草木的清香。
看着夜色越来越深,她回屋换上夜行衣,冲着杏雨竖起手指做个嘘的动作。
比起前世,她的身手还差着很多,所以最近每天晚上,她都会出门,有时飞檐走壁,有时就是奔跑,她要尽快恢复自己的能力。
这一世,她和前生一样,没有人可以依靠,她不但要靠自己,还要照顾母亲,所以她决不能做个弱者。
每天晚上都要出门,玲珑对京城已很熟悉,她能很机灵就避开巡夜的兵士,但她从没有溜门撬锁。
并非是她想改邪归正,而是她并没有用心踩点,对于职业偷儿来说,不踩点就收菜是很业余的。
别以为当偷儿的就可以独来独往,那是完全错误的。一个合格的偷儿,除了会踩点还要会销赃。
玲珑还不知道京城里的销赃规矩,所以她不能轻举妄动。
已是夏日,但还并不热,夜里有些凉爽,微风吹在脸上很舒服。玲珑在夜色里奔跑,忽然她看到了一匹马。
夜色是黑的,马也是黑的,马上的人更是黑的。
想不到又遇到这个人了,玲珑站在一户人家的飞檐下,冲他打个招呼。
嗨,夜禁的时候遇到人类已是不容易,何况还是熟人呢。
第二十一章 夜未央
大黑马跑过去又返回来,两人都是黑巾遮面,但和玲珑一样,那人也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小贼坯子,又碰到你了,上马,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玲珑猜得没错,这人是太孤独了,一个人玩耍很潇洒,也很无聊。
这次玲珑没等他的鞭子卷过来,已经飞身上马,大黑马立起身子,想把她扔下去,被主人拽拽耳朵,这才不太情愿地扭扭屁|股,算是接受了。
玲珑看着好奇,问道:“拽它耳朵就可以啦?”
那人轻笑:“我拽可以,别人不行。”
玲珑又问:“咱们去哪里?”
那人道:“有个地方,我盯了很久,一直没舍得去动,今天有你正好,咱们一起去,到时分你一些。”
玲珑撇撇嘴,要么是你缺个把风的,要么就是你缺个显摆的对象,所以你才舍不得。
两人策马如风,在大路上驰骋,白日里喧闹繁华的帝京街道此时寂静安宁,看不到一个行人。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发出轻脆的嗒嗒声。
不久,他们便来到一处高墙外面,那人从怀里摸出几只烟火递给玲珑:“有情况就把烟火点燃。”
说完,他几个起落,人便消失在高墙里面。
玲珑打个哈欠,前世她还真没有干过给人把风的差事,想不到现在干了两次了。没有主人,大黑马有些不耐烦,在地上跺着蹄子,想把玲珑从背上扔下来。
玲珑学着那人拽住大黑马的两只耳朵,恐吓道:“再不老实就把你做成马肉火锅,你信不信?”
大黑马当然听不懂她的话,但却真的安静下来,大鼻孔喘着粗气,任由玲珑在它背上为所欲为。
玲珑不会把风,她可没有给别人当助手的经验,所以她仰面朝天,躺在马背上,看着漫天星斗。她记得上次她就是这样被那人绑在马背上,现在发现,这个姿势其实也挺舒服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玲珑已经开始打瞌睡了,那人才从墙头上出现,他飞身一跃,便落到马背上,若不是玲珑闪得快,他就坐到她肚子上了。
“你怎么要这么久?”当贼的哪能磨磨蹭蹭,这样不把自己害死也会害了同伴。
那人轻笑:“那家的厨子正在做宵夜,我就等他做好了,这才一并拿出来。”
玲珑摇摇头,这样不务正业的贼,她还是头一回遇到。
正在这时,只听院内传来一声尖叫:“有贼啊,有贼啊!”
两人再不敢停留,大黑马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
“怎么这么快就被人发现了?”玲珑问道,按理说这人偷的不是珠宝也是古玩,大多也是要到第二天才能被人发现,这家人也太过警觉了。
那人叹口气:“想来是他们发现刚做的宵夜不翼而飞了吧,也真是吝啬。”
两人一马在城西的桃树亭停了下来,这桃树亭四周都是桃林,春日里的景色美不胜收,眼下已是夏日,桃花早已落尽,枝繁叶茂,白日里别有一番景致,夜晚就显得有几分阴森。
做贼的人当然不会害怕,两人翻身下马,找了块大青石坐下来准备分赃。
那人却从怀里掏出一只布包,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是豆沙包和豆腐皮的小包子,糕饼还热着,一看就是刚刚出锅。
“那家的宵夜就吃这个,真没品味,也不怕噎着。”玲珑腹诽。
那人闻言却又像变戏法似的从身后的大包袱里取出一只砂锅!
砂锅里装着的,竟是一锅竹荪鸡汤,还加了火腿在里面。
这砂锅一直在那人身上背着,竟然一滴也没有洒出来。
砂锅摆好,那人又继续从口袋里掏东西,这次掏出来的是两只汝窑白瓷莲花碗和两把配套的汤勺。
难怪他要等那么久才出来,这竹荪火腿鸡汤煲起来需要火候。
“这是哪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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