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支开祸害
颜云兮说这话的时候,眼泪汪汪的看着颜灵,令颜灵有一瞬间的心软和不忍,不过很快她便反应过来了。
“该死!这个颜云兮可真是个红颜祸水!我还是个女人呢,都险些被她这楚楚可怜的模样给说的心软了,怪不得慕远笙那么喜欢她!看来以后要减少她们两人之间的接触了!”颜灵想道。
随即,颜灵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为难:“妹妹......这儿......”
似乎是早就料到了颜灵会这样说,颜云兮又低下了头闷闷的说道:“姐姐,说到底,慕远笙是一个外人,咱们才是亲姐妹,不该为了一个男人破坏了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过我现在一时半会想不开,要么,你们两个暂时离开一阵子吧,不然我看到你们就......”
说到这里,颜云兮又呜呜的哭了起来,令颜灵坐立难安。
颜云兮知道,自己的这个要求可能会令颜灵很为难,但是她一定会带着慕远笙暂时离开这里的,等他们两人离开了,就算他们之前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她颜云兮也有把握把大权重新夺回来,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两个人暂时支开,不然她一边要应付这两个人,一边要寻找自己的母亲,还要提防沈三爷那边的人,实在是有些疲于应对。
如颜云兮所想那般,颜灵果真开始为难了。
从刚才颜云兮的表现来看,她只知道自己和慕远笙在一起了,对于旁的事情似乎一点都不知道,若是这样的话,在做好准备之后,她是可以暂时离开一阵子令这个蠢货放心,不过她就怕事情有变,到时候自己好不容易握在手里的大权又会被夺走。
颜灵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答应颜云兮的要求,毕竟这个妹妹是个蠢货,放着那么多资源不知道如何利用,就算暂时的离开一阵子又能怎么样呢?
更何况,她和慕远笙虽然已经结婚了,但是因为慕远笙心里觉得对不起颜云兮,一直不肯带她去蜜月旅行,刚好趁着这个时间出去游玩一圈。
“好,妹妹,姐姐答应你!”
听到颜灵答应了自己的要求,颜云兮的脸上这才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不过这笑容比哭还难看。
颜灵走后不久,慕远笙来了。
早在颜云兮回来的那一刻,慕远笙便得到了消息,但他不敢过来,因为颜灵还在,若是颜灵还在场,很多话他都不方便说,而且容易激怒颜灵再一次对颜云兮下手。
看着已经许久未见的颜云兮完好无损的站在自己的面前,慕远笙的心里悲喜交加,喜的是,她没事,悲的是,这场浩劫,是他亲手带给她的。
颜云兮只是瞥了一眼慕远笙便要离开,对于这个见异思迁的男人,她没什么好说的。
“云兮!”
慕远笙有些激动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令颜云兮的心中传来一丝痛苦的感觉,不过脚步却没有半分停留。
“以后不准这个男人再踏入颜家半步!”
这是两人重逢后,慕远笙听到的第一句话。
说完之后,颜云兮冷冷的看了一眼慕远笙,随后便上了楼,一进门就把房门反锁了,随后把自己的身体扔到了床上。
尽管知道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但事都做了,就别说你错了。
说不难过是假的,毕竟那是自己的初恋。
颜云兮将自己的脸埋进被子里,任由眼泪无声的落下。刚才在颜灵的面前落泪,不过是在演戏,现在的泪,才是真的。
那几年的感情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当欧阳晨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距离自己昏迷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在这期间,一直都是他的助理在身边照顾。
“少爷,您醒了。”助理发现欧阳晨醒了,立刻走上前来询问了他的感受,随后叫了医生过来检查,确认他的身体没有什么异常了,这才把病房的门关上,开始汇报在他昏迷的这几天内发生的所有事情。
欧阳晨静静的听着,面上没有丝毫表情,令人根本看不出来这是平日里那个爱笑的暖男,毕竟,这才是他真实面目。
“他没有查出来吧?”欧阳晨淡淡的问道。
“回少爷,没有。”
得知林寒尧没有发现是他动的手脚,欧阳晨这才放下心来。林寒尧,你想跟我斗?只要我还没死,你就别想过消停。
被颜云兮派的人赶出来之后,慕远笙去了酒吧喝酒,尽管周围的音乐声很大,但他还是依稀听到了自己手机的铃声一直在响。
掏出手机一看,是颜灵打来的。
慕远笙的眉头下意识的皱了起来,眼中也闪过一丝厌恶,不过还是耐着性子拿着手机来到了相对安静一些的洗手间,随后接通了电话。
“喂?你在哪儿呢?怎么还不回来?”
颜灵有些暴躁的声音在电话那端传来,令慕远笙也觉得有些不耐烦:“酒吧。”
听到慕远笙说自己在酒吧,而且电话里面确实传来隐隐约约的吵闹音乐声,颜灵反而放下心来了,因为她很了解慕远笙的性子,他不是那种爱去寻欢作乐的人,即使去了酒吧,也只是去喝酒罢了,只要他不是在颜家见颜云兮,她倒不会管太多。
“唔,那你少喝点,一会儿准备回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有些事想要和你说。”
听到颜灵这话,慕远笙也没有了继续喝酒的兴趣,直接把现在所在的位置告诉了她,随后说道:“过来接我吧,不喝了。”
不一会儿,颜灵便赶了过来,在人群中穿梭了一阵子之后,她看到了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卡座那儿的慕远笙。
慕远笙看上去喝了不少酒,桌上摆着几瓶已经空掉的伏特加,还有一瓶香槟没有开封,似乎是酒吧送的。
“走吧。”颜灵一边说着一边扶着慕远笙朝着外面走去,待上了车,又细心的为他系好安全带。
慕远笙闭着眼睛任由颜灵折腾,脑海中如乱麻一般。
“该死!这个颜云兮可真是个红颜祸水!我还是个女人呢,都险些被她这楚楚可怜的模样给说的心软了,怪不得慕远笙那么喜欢她!看来以后要减少她们两人之间的接触了!”颜灵想道。
随即,颜灵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为难:“妹妹......这儿......”
似乎是早就料到了颜灵会这样说,颜云兮又低下了头闷闷的说道:“姐姐,说到底,慕远笙是一个外人,咱们才是亲姐妹,不该为了一个男人破坏了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过我现在一时半会想不开,要么,你们两个暂时离开一阵子吧,不然我看到你们就......”
说到这里,颜云兮又呜呜的哭了起来,令颜灵坐立难安。
颜云兮知道,自己的这个要求可能会令颜灵很为难,但是她一定会带着慕远笙暂时离开这里的,等他们两人离开了,就算他们之前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她颜云兮也有把握把大权重新夺回来,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两个人暂时支开,不然她一边要应付这两个人,一边要寻找自己的母亲,还要提防沈三爷那边的人,实在是有些疲于应对。
如颜云兮所想那般,颜灵果真开始为难了。
从刚才颜云兮的表现来看,她只知道自己和慕远笙在一起了,对于旁的事情似乎一点都不知道,若是这样的话,在做好准备之后,她是可以暂时离开一阵子令这个蠢货放心,不过她就怕事情有变,到时候自己好不容易握在手里的大权又会被夺走。
颜灵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答应颜云兮的要求,毕竟这个妹妹是个蠢货,放着那么多资源不知道如何利用,就算暂时的离开一阵子又能怎么样呢?
更何况,她和慕远笙虽然已经结婚了,但是因为慕远笙心里觉得对不起颜云兮,一直不肯带她去蜜月旅行,刚好趁着这个时间出去游玩一圈。
“好,妹妹,姐姐答应你!”
听到颜灵答应了自己的要求,颜云兮的脸上这才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不过这笑容比哭还难看。
颜灵走后不久,慕远笙来了。
早在颜云兮回来的那一刻,慕远笙便得到了消息,但他不敢过来,因为颜灵还在,若是颜灵还在场,很多话他都不方便说,而且容易激怒颜灵再一次对颜云兮下手。
看着已经许久未见的颜云兮完好无损的站在自己的面前,慕远笙的心里悲喜交加,喜的是,她没事,悲的是,这场浩劫,是他亲手带给她的。
颜云兮只是瞥了一眼慕远笙便要离开,对于这个见异思迁的男人,她没什么好说的。
“云兮!”
慕远笙有些激动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令颜云兮的心中传来一丝痛苦的感觉,不过脚步却没有半分停留。
“以后不准这个男人再踏入颜家半步!”
这是两人重逢后,慕远笙听到的第一句话。
说完之后,颜云兮冷冷的看了一眼慕远笙,随后便上了楼,一进门就把房门反锁了,随后把自己的身体扔到了床上。
尽管知道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事情,但事都做了,就别说你错了。
说不难过是假的,毕竟那是自己的初恋。
颜云兮将自己的脸埋进被子里,任由眼泪无声的落下。刚才在颜灵的面前落泪,不过是在演戏,现在的泪,才是真的。
那几年的感情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当欧阳晨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距离自己昏迷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在这期间,一直都是他的助理在身边照顾。
“少爷,您醒了。”助理发现欧阳晨醒了,立刻走上前来询问了他的感受,随后叫了医生过来检查,确认他的身体没有什么异常了,这才把病房的门关上,开始汇报在他昏迷的这几天内发生的所有事情。
欧阳晨静静的听着,面上没有丝毫表情,令人根本看不出来这是平日里那个爱笑的暖男,毕竟,这才是他真实面目。
“他没有查出来吧?”欧阳晨淡淡的问道。
“回少爷,没有。”
得知林寒尧没有发现是他动的手脚,欧阳晨这才放下心来。林寒尧,你想跟我斗?只要我还没死,你就别想过消停。
被颜云兮派的人赶出来之后,慕远笙去了酒吧喝酒,尽管周围的音乐声很大,但他还是依稀听到了自己手机的铃声一直在响。
掏出手机一看,是颜灵打来的。
慕远笙的眉头下意识的皱了起来,眼中也闪过一丝厌恶,不过还是耐着性子拿着手机来到了相对安静一些的洗手间,随后接通了电话。
“喂?你在哪儿呢?怎么还不回来?”
颜灵有些暴躁的声音在电话那端传来,令慕远笙也觉得有些不耐烦:“酒吧。”
听到慕远笙说自己在酒吧,而且电话里面确实传来隐隐约约的吵闹音乐声,颜灵反而放下心来了,因为她很了解慕远笙的性子,他不是那种爱去寻欢作乐的人,即使去了酒吧,也只是去喝酒罢了,只要他不是在颜家见颜云兮,她倒不会管太多。
“唔,那你少喝点,一会儿准备回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有些事想要和你说。”
听到颜灵这话,慕远笙也没有了继续喝酒的兴趣,直接把现在所在的位置告诉了她,随后说道:“过来接我吧,不喝了。”
不一会儿,颜灵便赶了过来,在人群中穿梭了一阵子之后,她看到了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卡座那儿的慕远笙。
慕远笙看上去喝了不少酒,桌上摆着几瓶已经空掉的伏特加,还有一瓶香槟没有开封,似乎是酒吧送的。
“走吧。”颜灵一边说着一边扶着慕远笙朝着外面走去,待上了车,又细心的为他系好安全带。
慕远笙闭着眼睛任由颜灵折腾,脑海中如乱麻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