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湖边,是一个容易使人心思沉醉的时间和地点。
时倾的眼睛一直停留在湖面,吹着夜风,感受着周围的欢喜与吵闹,路灯投映在湖面上,水光嶙峋,这个时间,总是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说些什么。
时倾喃喃道:“阿远,你为什么要当警察?”
冯远眨了下眼睛,这个称呼,向来只有李翊喊过,他竟然不知道,从自己恋人的嘴里喊出来是这般的撩拨。
“我老爸是警察,小的时候,我每次看见他穿警服,心中的第一反应都是,卧槽好帅,第二反应就是,小爷长大后一定要比他更帅,所以我从小就想警察,总归不能没有那个老头帅吧!”
时倾笑了,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q版的小冯远,握着拳头信誓旦旦的说,小爷长大后一定要帅,瞬间觉得这个放大了不少的冯远,可爱了许多。
“可是人的思维是不断变化的,你长大后肯定不是这么想的。”
“对啊!”冯远颇为感叹的说道:“等我当了警察后才觉得警服什么的都是鸡肋,一年到头也穿不来了几次,早知道就去考军校了,军装更帅了,但是……直到后来遇见了你,就想想还好自己考了警校,不然我这辈子就亏大了。”
时倾开心道:“今儿嘴巴抹蜜了是不?”
“对啊,要尝尝吗?”
“滚蛋!”时倾笑骂,嫌恶的将冯远往旁边推了推,又道:“但你后来考警校绝对不是为了帅气,我一直都觉得,你是一个真正为人民着想的好警察,虽然拿着为数不多的工资,但无论遇到了什么案子,无论大小,都会尽你所能的侦破,为受害者讨回公道,这样的你,虽没有时刻身披戎装,但每每看你破案的时候,都觉得你有着两米八的气势。”
冯远愣了下,“你这是在夸我吗?”
时倾白了冯远一眼,“老娘夸你你还不乐意了吗?”
“不,我很开心。”冯远笑了起来,恋人的夸奖是对他至高无上的肯定,“就是,以前夸我的人多了去了,但是从你的嘴里说出来,怎么就觉得浑身上下每
个细胞都要冒泡了,宝贝儿,刑侦警察属于高危职业,我经常会听到其他同事抱怨他们的家人不理解他的工作,因为选择了这一行,就注定不能同时兼顾家人,你能理解我,我很开心。”
“少自作多情了,谁是你家人了?你别忘了,老娘现在也是人民警察好不?”
时倾看着湖面,她这个一向脸皮都厚,但每次听到冯远这样真诚的话语,都觉得身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虽然他没有所烧甜言蜜语,但就是每句话都对自己的口味。
冯远轻笑了两声,他看着静默的湖面,轻声道:“人民警察呐!”
“宝贝儿,我从小都听着一句话,说做警察要‘忠肝赤胆系民众’,你看看周围的人,他们都是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虽然很多人都不承认,但在遇到坏人,或者遭遇大事件的情况下,平民百姓都是弱者,他们需要依靠国家的力量,如果说军队是一个国家必须拥有的强大后盾的话,那么警察就是维持社会安稳和谐发展的中坚力量,没有这股力量,人民必将成为一股散沙,宝贝儿,这样想想,你是不是忽然觉得自己的职业相当的崇高,背负着重要的社会使命?”
难得的,时倾没有给冯远一个白眼。
若是没有此情此景的烘托,时倾必定会臭骂冯远一句,少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但是如今,她竟觉得冯远的话听上去颇有道理,并且让她感觉到了这个青年身上的热血和责任,让人不由自主的相信这个青年身上有着一股强大的力量。
“你,很好。”时倾道:“我的父母很早就过世了,我一直都靠着姨夫姨母抚养,阿远,我经常能感受到姨夫身上的无奈,明明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在为大局考虑,但是大多数平民都不理解,他们会猜测上面是不是推卸责任,贪污**,平民是很少会考虑大局势的,所以,有些时候,警察也会对他们守护的人产生失望,继而对警察这个职业失望,阿远,你能这样想,真的很好。”
冯远握住了时倾的手,她的手不似一般女孩,柔弱无力,反而是骨节分明,充满了力量感。
“宝贝儿,那段时间很苦吧!”
冯远说的是时倾的父母死亡的那段时间,那个时候,时倾虽然不是几岁的小姑娘,但依旧是个孩子,父母双亡的打击对于她来说,肯定很大。
“其实还好,我的母亲在我小时候就过世了,后来在父亲当卧底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着姨母生活,由她来照顾我了,而且在父亲刚刚死亡的时候我是不知情的,后来我就已经长大了,长大了对现实的承受能力也强了,我也能理解父亲,所以虽然伤心,但是心里并不苦,我很自豪,我的父亲是一位英雄。”
冯远笑了笑,他轻轻的摩擦着时倾的手掌,仿若对待世间珍宝一般轻柔。
“那我保证,你以后会更加自豪。”
时倾愣了下,而后明白了冯远话中的意味,笑骂:“臭不要脸。”
“宝贝,相信我,我一定会成为你心里的盖世英雄,以后,无论你再遇见谁,都无法再取代我在你心中的位置。”
“……”
时倾觉得,今夜的晚风一定是酒酿成的,不然为什么冯远没有喝酒,但是醉了呢?醉了之后,说出的话虽然中二,但是很顺耳,也许是自己也跟着一起醉了。
“喂,我说,我们在这里蹲了这么久,你就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吗?”
冯远皱眉:“什么异样?”
时倾忽然站了起来,她指着自己大长腿,道:“蚊子啊!”
冯远的目光停驻在时倾的腿上,因为天热,她今天穿了条短裤,细滑白嫩的皮肤露暴露在外面,只是此时,上面布满了好几个粉色的大包。
“你这样一说,我也感觉好像被蚊子给咬了。”只是冯远穿着长裤,更多的蚊子肯定都被时倾吸引了过去,所以冯远这么久都没有察觉。
冯远拉着时倾往公园外面走去,“去买些药擦一擦。”
时倾沉默的跟在冯远的屁股后面,这个青年虽然长了一张稚嫩的脸,但是他的背影看上去却宽厚可靠。
他的肩膀上,一半是家人和朋友,另一边肩负着祖国和人民,这样的男人,很容易招女孩子喜欢。
时倾的眼睛一直停留在湖面,吹着夜风,感受着周围的欢喜与吵闹,路灯投映在湖面上,水光嶙峋,这个时间,总是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说些什么。
时倾喃喃道:“阿远,你为什么要当警察?”
冯远眨了下眼睛,这个称呼,向来只有李翊喊过,他竟然不知道,从自己恋人的嘴里喊出来是这般的撩拨。
“我老爸是警察,小的时候,我每次看见他穿警服,心中的第一反应都是,卧槽好帅,第二反应就是,小爷长大后一定要比他更帅,所以我从小就想警察,总归不能没有那个老头帅吧!”
时倾笑了,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q版的小冯远,握着拳头信誓旦旦的说,小爷长大后一定要帅,瞬间觉得这个放大了不少的冯远,可爱了许多。
“可是人的思维是不断变化的,你长大后肯定不是这么想的。”
“对啊!”冯远颇为感叹的说道:“等我当了警察后才觉得警服什么的都是鸡肋,一年到头也穿不来了几次,早知道就去考军校了,军装更帅了,但是……直到后来遇见了你,就想想还好自己考了警校,不然我这辈子就亏大了。”
时倾开心道:“今儿嘴巴抹蜜了是不?”
“对啊,要尝尝吗?”
“滚蛋!”时倾笑骂,嫌恶的将冯远往旁边推了推,又道:“但你后来考警校绝对不是为了帅气,我一直都觉得,你是一个真正为人民着想的好警察,虽然拿着为数不多的工资,但无论遇到了什么案子,无论大小,都会尽你所能的侦破,为受害者讨回公道,这样的你,虽没有时刻身披戎装,但每每看你破案的时候,都觉得你有着两米八的气势。”
冯远愣了下,“你这是在夸我吗?”
时倾白了冯远一眼,“老娘夸你你还不乐意了吗?”
“不,我很开心。”冯远笑了起来,恋人的夸奖是对他至高无上的肯定,“就是,以前夸我的人多了去了,但是从你的嘴里说出来,怎么就觉得浑身上下每
个细胞都要冒泡了,宝贝儿,刑侦警察属于高危职业,我经常会听到其他同事抱怨他们的家人不理解他的工作,因为选择了这一行,就注定不能同时兼顾家人,你能理解我,我很开心。”
“少自作多情了,谁是你家人了?你别忘了,老娘现在也是人民警察好不?”
时倾看着湖面,她这个一向脸皮都厚,但每次听到冯远这样真诚的话语,都觉得身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虽然他没有所烧甜言蜜语,但就是每句话都对自己的口味。
冯远轻笑了两声,他看着静默的湖面,轻声道:“人民警察呐!”
“宝贝儿,我从小都听着一句话,说做警察要‘忠肝赤胆系民众’,你看看周围的人,他们都是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虽然很多人都不承认,但在遇到坏人,或者遭遇大事件的情况下,平民百姓都是弱者,他们需要依靠国家的力量,如果说军队是一个国家必须拥有的强大后盾的话,那么警察就是维持社会安稳和谐发展的中坚力量,没有这股力量,人民必将成为一股散沙,宝贝儿,这样想想,你是不是忽然觉得自己的职业相当的崇高,背负着重要的社会使命?”
难得的,时倾没有给冯远一个白眼。
若是没有此情此景的烘托,时倾必定会臭骂冯远一句,少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但是如今,她竟觉得冯远的话听上去颇有道理,并且让她感觉到了这个青年身上的热血和责任,让人不由自主的相信这个青年身上有着一股强大的力量。
“你,很好。”时倾道:“我的父母很早就过世了,我一直都靠着姨夫姨母抚养,阿远,我经常能感受到姨夫身上的无奈,明明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在为大局考虑,但是大多数平民都不理解,他们会猜测上面是不是推卸责任,贪污**,平民是很少会考虑大局势的,所以,有些时候,警察也会对他们守护的人产生失望,继而对警察这个职业失望,阿远,你能这样想,真的很好。”
冯远握住了时倾的手,她的手不似一般女孩,柔弱无力,反而是骨节分明,充满了力量感。
“宝贝儿,那段时间很苦吧!”
冯远说的是时倾的父母死亡的那段时间,那个时候,时倾虽然不是几岁的小姑娘,但依旧是个孩子,父母双亡的打击对于她来说,肯定很大。
“其实还好,我的母亲在我小时候就过世了,后来在父亲当卧底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着姨母生活,由她来照顾我了,而且在父亲刚刚死亡的时候我是不知情的,后来我就已经长大了,长大了对现实的承受能力也强了,我也能理解父亲,所以虽然伤心,但是心里并不苦,我很自豪,我的父亲是一位英雄。”
冯远笑了笑,他轻轻的摩擦着时倾的手掌,仿若对待世间珍宝一般轻柔。
“那我保证,你以后会更加自豪。”
时倾愣了下,而后明白了冯远话中的意味,笑骂:“臭不要脸。”
“宝贝,相信我,我一定会成为你心里的盖世英雄,以后,无论你再遇见谁,都无法再取代我在你心中的位置。”
“……”
时倾觉得,今夜的晚风一定是酒酿成的,不然为什么冯远没有喝酒,但是醉了呢?醉了之后,说出的话虽然中二,但是很顺耳,也许是自己也跟着一起醉了。
“喂,我说,我们在这里蹲了这么久,你就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吗?”
冯远皱眉:“什么异样?”
时倾忽然站了起来,她指着自己大长腿,道:“蚊子啊!”
冯远的目光停驻在时倾的腿上,因为天热,她今天穿了条短裤,细滑白嫩的皮肤露暴露在外面,只是此时,上面布满了好几个粉色的大包。
“你这样一说,我也感觉好像被蚊子给咬了。”只是冯远穿着长裤,更多的蚊子肯定都被时倾吸引了过去,所以冯远这么久都没有察觉。
冯远拉着时倾往公园外面走去,“去买些药擦一擦。”
时倾沉默的跟在冯远的屁股后面,这个青年虽然长了一张稚嫩的脸,但是他的背影看上去却宽厚可靠。
他的肩膀上,一半是家人和朋友,另一边肩负着祖国和人民,这样的男人,很容易招女孩子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