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侧写 作者: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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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芳芳视线扫过,目光在第二张照片上定住,她仔细看了半天,不确定道:“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在互助会见过一次,我不是很确定。”

    庄笙又问几个细节,最后见实在没什么可问的了,起身告辞。唐芳芳将他送出门前,最后问了他一句话。

    “庄警官,你说凶手,是我引来的吗?”

    如果不是她暴露了那些事情,那名凶手也不会找上门来杀了蔡明辉吧。

    庄笙在门口驻足转身,望着忐忑等他答复的唐芳芳,神情略为复杂。女人脸上的表情既像是后怕,又像是在求证什么,最后庄笙只说了这样一句话。

    “凶手给自己圈好了狩猎场,里面的都是他猎物。到他下手时,可能是你,可能是别人,这取决于他定下的评判标准。”

    所以,所有人在凶手眼中,都是贴上标签待处理的物品。而能够评判所有人的凶手,自然不再视自己为人类一列,他高高在上,俯瞰人类,点评众生。

    他视自己为,上帝。

    “这人怕不是有病吧?”

    听完庄笙的所有分析,许解张口结舌,最后忍不住骂了一声。

    虽然锁定了嫌犯可能出现的场所,搜索起来还是要靠人力。庄笙从唐芳芳家离开后回到市局,将调查到的东西报告给史柯,并提供自己的分析。

    “唐芳芳参加过的互助会,流动性较大,所以除了常驻的几名人员外,还需要调查所有曾参加过这个互助会的人。”庄笙说到这里停下,眼神认真地看向史柯,语气也带上严肃意味,“凶手作案时间在缩短,下一起案件很快就会发生。按照之前的分析,下一个罪行是‘怠惰’。所以要尤其注意那些习惯偷懒、浪费时间、懦弱逃避或缺乏责任心的人,因为他们很可能将是凶手的下一个目标。”

    庄笙的话刚一说完,许解夸张地“哇哇”大叫起来,“什么,偷懒都是罪?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史柯本来面对庄笙有些尴尬,听到许解的叫嚷,顿时一记暴粟敲过去,“凶手就是要杀这样的人,你说让不让活?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偷懒,不然叫杀人犯惦记上,才知道后悔。”

    许解摸着额头不满地嘟嚷,“我哪里有偷懒,最多偶尔犯下拖延症嘛。”

    史柯打趣许解只为化解尴尬,毕竟他之前敷衍的态度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更何况庄笙不仅不是傻子,人家还是高智商博士生。

    见庄笙不像要追究的样子,史柯便也干脆假装没那回事,开始抽调人手对唐芳芳提供的地址和几个人名进行调查。

    一切安排妥当后,史柯想了想,还是趁庄笙不在的时候给孟衍去了个电话。

    将事情始末交待清楚,史柯在电话里请示,“孟二哥,小庄这个年轻人脑子转得特别快,有他参与对案件的进展帮助很大,所以你看——”

    电话那头,孟衍沉吟片刻,声音压得低,听起来有些沉闷,“可以找他分析案情,但尽量不要让他出外勤。”

    史柯挂掉电话,摸着下巴沉思了下。

    这孟二哥对新人的态度确实有些奇怪哈,不像是排斥阻挠他办案,倒有些像是保护。

    莫非,这俩人认识?

    史侦探陷入无限臆想当中。

    第9章 三杀

    经过走访排查,没有得到更多嫌犯线索,倒是找出好几个潜在受害者——按照凶手的评判标准,这几人很可能登上凶手的目标名单。

    其中有一个属于懒癌晚期患者,懒到哪种程度呢?

    先来说一个故事。

    有这么一个人,他非常非常得懒。有一天,懒人的娘要出门走亲戚,怕把儿子一个人丢家里饿死,于是娘想出一个办法。她做了一张很大很大的饼挂在儿子脖子上,这样儿子饿了只要低下头就能吃到饼。

    娘很放心地走了,几天后她回到家,发现儿子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饿得只剩一口气。那张大饼还很好的挂在脖子上,只有正前方缺了道口子,咬过几口的样子。

    当娘的抹着泪问儿子:儿啊,你咋不动动脖子呢?你动动脖子就能吃到饼了。

    儿子虚弱地回答:懒得动。

    这名懒癌晚期患者,患病程度与这位儿子也是不遑多让。

    史柯调查清楚后,立马派人去几位潜在受害者家,他更是亲自前往去保护这位懒癌晚期患者。

    史柯到了地点,周围探查一圈没发现任何异样,便叫了几个人在门口布控,他则一手端枪,一手敲门,高声喊道:

    “有人在吗?我楼下的,你们家漏水了,都滴我家床上了。”

    喊了好几遍,没反应,史柯使了个眼神,让开位置让旁边的物业拿钥匙把门打开。那物业以为屋里住着歹徒,开门时战战兢兢,手抖着插了好几下才插对位置。

    待到开了锁,史柯拿脚一踹,一马当先闯了进去,然后保持双手举枪姿势,雕像一般呆滞住。

    ——

    地下光线昏暗,只有应急灯散发出的橘黄色光,本该给人温暖的光色,此时却显出几分诡谲来,配着不知从哪传来的歌声,直令人毛骨悚然。

    庄笙拿手机照明,一步一步往里走。静谧的环境中,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外,便只有那若有若无的歌声。地道里有回声,因而听不分明,只是感觉着像是一首儿歌。

    歌声渐渐清晰,庄笙听清楚了,那唱的确实是一首儿歌,还是一首颇为欢快的儿歌。

    “一个呀和尚挑呀嘛挑水喝,嘿嘿挑呀嘛挑水喝。两个呀和尚抬呀嘛抬水喝呀,抬呀嘛抬水喝呀,三个和尚没水喝呀没呀没水喝呀,没呀没水喝呀,你说这是为什么呀,为呀为什么……”

    童稚的嗓音,加上欢快的调子,本该令人会心一笑的歌曲,此时听在庄笙耳中,却让他的心脏被一股巨大的恐惧掘住,双腿沉重得迈不开步子。

    前方的通道似乎已经走到尽头,吊在门口的灯泡轻轻晃荡,过道里明暗晃动,好像整个世界也在摇摆似的。

    庄笙的手按在门板上,留着条缝隙的门只须轻轻一推便能推开,看清门后的世界——然而站在门前的青年,微垂头颅,仿佛不堪重负似的,安静的通道里只有压抑到极点的低低喘息声。

    额上有细密的汗珠渗出,然而双手冰凉,似乎将门那头的寒意透过门板传到身上。

    庄笙定了定神,终于轻轻推开了那扇半关着的木门。

    ——

    史柯挂断电话,然后满脸一言难尽表情地望向屋子正中那张床上——在他闯门进屋,又搜查一翻打过两通电话后,床上那人的姿势是一点都没变。要不是眼珠会转动,用咬在嘴里的吸管时不时吸口水,简直就跟一尸体没什么两样。

    真有人能懒到这种程度,史柯实在是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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