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 作者:绿蜡
分卷阅读390
乱中还撞在一起,摔了个地滚葫芦,哎哟着起不来,惨到令人不忍目睹,就觉得差不多了。恰巧这时。她斜过目光,见客院门边有两道人影一闪,立即做个暂停的手指。
纷乱嘈杂的客院内,若非特别注意,很难分辨有两声短促的哨音响起。随后,那小鹰便放弃了攻击温倚云,像来时一样突然的飞走了,越过屋脊,转眼消失不见。鹦鹉小闲,摇摇摆摆的跟了去。与小鹰的雄姿相比,简直笨拙得像一只胖鸭子,令人忍俊不禁。
可琉璃不敢乐,快步走到缩在墙角,还抱着头的温倚云身边,急着问,“倚云,你怎么样了?快拿开手,给我看看!”
“不行不行!我毁容了!怎么办?我毁容了!”温倚云被这起突然袭击事件吓破了胆。浑身抖着,死死抱着头,不肯放开。
“若伤了,更得赶快让我瞧瞧。好去请大夫。不然耽误久了,留了痕就糟了!”琉璃一边说,一边拉温倚云的胳膊,不着痕迹的按了她的麻穴。
温倚云顿感酸麻。手就被拉了下来。不过,她的脸上已经哭得花了,来时脸上的浓妆被泪水冲刷得形成了一道道的印迹。狼狈又可笑。
琉璃端详着她的脸,还是有点小紧张的。虽然讨厌温倚云,但她也不过是个自私愚昧的女人罢了,琉璃并不想毁了她往后的生活。虽说温倚云是长得不美,可若真毁容,以后的日子会更难过的。琉璃是因为知道放鹰的人尽管性子顽劣,却行事有分寸,并不会真伤人,所以才放任不管。但知道是一回事,平静下来又后怕,怕动物智商不高,下爪没轻没重的,误伤也麻烦。
还好,温倚云的头发乱成鸡窝样,还被抓掉了好几缕,金银首饰掉了一地,身上的衣服也被撕破了好几处,但脸上却真的没有外伤,就脖子上有条红色的抓痕,若及时用药,就不会有大问题。不禁,她也松口气。
“没事,没伤着。放心吧,也没有毁容。我这就叫人带你和你的丫鬟去重新梳洗下,再换身衣服。”琉璃拍了拍胸口道,“回家立即找个大夫,抓几副压惊的药就没事了。忆秋……”她叫垂头站在她身后,假装惊吓,实际上忍笑的丫头,“把咱们那盒上好的珍珠拿来给王七夫人带回去,据说那个磨成了粉,冲了喝,很能安神。”
在她这出了事,她若不赔偿,以温倚云现在变得这么贪财又不顾脸面的性子,定然还会没完没了的,冒着生命危险缠她。那样,倒辜负了放鹰之人的好意。
温倚云听琉璃这么说,伸手抚了抚自己的脸,见真的没有血迹,除了头皮外,别处也不太疼,顿时“哇”的一声哭起来。
“来人!”在温倚云唧唧歪歪之前,琉璃又吩咐,“这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野鸟?伤着人可怎么办!去,满府的树啊花啊,还有假山什么的,统统都给我查一遍!见到就打死,还有那只鹦鹉!让它们这么自如来去的可怎么得了!”
“小姐,这鸟……”忆秋吞吞吐吐的接口。
“怎么了?说!”
“这鸟最近时常乱飞入府,只是王妃没碰到过。咱们王爷早下令围捕,怕惊吓到王妃。可它精得很,根本逮不到。奴婢听府里的老花匠说,说不定冬天到了,它自会找暖和的地方去。”
“抓不到就继续抓,也告诉府里的人,包括西院的,出来进去都小心些。看王七夫人的衣服都破成这样,真抓到皮肤上还怎么得了!咱们王爷说过,疯狗症可不是狗儿身上才带的,被野生的动物和禽鸟抓伤的话,也可能染上。”疯狗症,就是狂犬病,古代没有疫苗,那就是不治之症。
温倚云听到这个,脸吓得更白,基本没有血色了。当下再不和琉璃多嘴多舌,乖乖被琉璃指派的稳重婆子带下去。好生的梳洗,揣着一盒子上好珍珠、哭哭啼啼地回家去了。
琉璃这才真的松了口气,可以预见在下雪之前,温倚云不敢来烦她的。至少,不会这么频繁的来折磨她。
“姐姐,奖励我什么?”回到主院,萧蛮和摇光就从门后蹿出来。萧蛮本来是叫她十一嫂的,可听“干弟弟”摇光叫她姐姐,听着耳热,也这么跟着胡乱叫起来。
“还奖励?不让你赔我一盒子珍珠就好了!”琉璃点了点萧蛮的额头,旁边的摇光很有眼色。立即后撤一步,让琉璃的反手落空。这小子,就是腹黑,萧蛮那点子明面儿的顽劣,和摇光比起来都不够看的。
不过,她烦恼了多日的事,一直不知道怎么解决才好,倒真没想过两个小的用这么简单的方法就替她做到了。少年人,不能小看哪。
“珍珠我十一哥有的是,姐姐自管问他要就是。”萧蛮拍拍小胸脯。“那个温倚云真是讨厌死了,不光三天两头在咱们府里蹭吃蹭,还贼眉鼠眼的,看到什么都两眼放光,亏她还是大户口人家出身,怎么那么瘆人呢。”
你那是不知道宁安侯府有多穷!琉璃腹诽道。为了虚无的名声,温凝之这般挨苦,心里却欲壑难平,这是多么扭曲的人生啊。
“姐姐不是很烦那个死女人。现在她被吓跑,岂不是好?”摇光在旁边帮腔。
琉璃嫁到临山王府,陪嫁中是有鹦鹉小闲这号人,不鸟物的。原本是青黛照顾这只傲骄又爱漂亮的小东西。但摇光和狗儿来了后,就立即接手。萧蛮看着眼热,缠着萧十一给他也弄一只。萧十一答应得挺好,却给了一只猎鹰。还说什么反正都是飞的,有一只那么聒噪了,再来一只比较沉默的才够搭配。
萧蛮当时给气哭了。不过萧十一手中尽是能人,找了一个特别会驯鸟兽的,送来教萧蛮和摇光。一来二去的,这两小子很快就化生气为兴奋,因为鹰可以训练为战士,而不像小闲,就是个华丽的废物点心。
这鹰名字就叫小英,已经训练了好几个月,虽然年纪还幼,却即通人性又颇有灵性,神骏无比,用一只特殊的哨子,变幻着不同的声调指挥它,简直是指哪打哪,好用得很。从另一方面看,这也说明萧十一看似漫不经心,却是很认真的给萧蛮选宠物,真的是很爱这个孩子。
而因为她嫁过府的时间久了,萧十一对她又处处好,摇光是个敏感的孩子,暗中都看在眼里,也就记在了心上,现在对萧十一的态度也没那么之前抵触了。难得的是,他和萧蛮很合得来,上次琉璃还听他们拍着自个儿的胸脯说什么……两人是过命的交情,举动的好笑中带着令人不禁会心一笑的温馨。
萧十一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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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中还撞在一起,摔了个地滚葫芦,哎哟着起不来,惨到令人不忍目睹,就觉得差不多了。恰巧这时。她斜过目光,见客院门边有两道人影一闪,立即做个暂停的手指。
纷乱嘈杂的客院内,若非特别注意,很难分辨有两声短促的哨音响起。随后,那小鹰便放弃了攻击温倚云,像来时一样突然的飞走了,越过屋脊,转眼消失不见。鹦鹉小闲,摇摇摆摆的跟了去。与小鹰的雄姿相比,简直笨拙得像一只胖鸭子,令人忍俊不禁。
可琉璃不敢乐,快步走到缩在墙角,还抱着头的温倚云身边,急着问,“倚云,你怎么样了?快拿开手,给我看看!”
“不行不行!我毁容了!怎么办?我毁容了!”温倚云被这起突然袭击事件吓破了胆。浑身抖着,死死抱着头,不肯放开。
“若伤了,更得赶快让我瞧瞧。好去请大夫。不然耽误久了,留了痕就糟了!”琉璃一边说,一边拉温倚云的胳膊,不着痕迹的按了她的麻穴。
温倚云顿感酸麻。手就被拉了下来。不过,她的脸上已经哭得花了,来时脸上的浓妆被泪水冲刷得形成了一道道的印迹。狼狈又可笑。
琉璃端详着她的脸,还是有点小紧张的。虽然讨厌温倚云,但她也不过是个自私愚昧的女人罢了,琉璃并不想毁了她往后的生活。虽说温倚云是长得不美,可若真毁容,以后的日子会更难过的。琉璃是因为知道放鹰的人尽管性子顽劣,却行事有分寸,并不会真伤人,所以才放任不管。但知道是一回事,平静下来又后怕,怕动物智商不高,下爪没轻没重的,误伤也麻烦。
还好,温倚云的头发乱成鸡窝样,还被抓掉了好几缕,金银首饰掉了一地,身上的衣服也被撕破了好几处,但脸上却真的没有外伤,就脖子上有条红色的抓痕,若及时用药,就不会有大问题。不禁,她也松口气。
“没事,没伤着。放心吧,也没有毁容。我这就叫人带你和你的丫鬟去重新梳洗下,再换身衣服。”琉璃拍了拍胸口道,“回家立即找个大夫,抓几副压惊的药就没事了。忆秋……”她叫垂头站在她身后,假装惊吓,实际上忍笑的丫头,“把咱们那盒上好的珍珠拿来给王七夫人带回去,据说那个磨成了粉,冲了喝,很能安神。”
在她这出了事,她若不赔偿,以温倚云现在变得这么贪财又不顾脸面的性子,定然还会没完没了的,冒着生命危险缠她。那样,倒辜负了放鹰之人的好意。
温倚云听琉璃这么说,伸手抚了抚自己的脸,见真的没有血迹,除了头皮外,别处也不太疼,顿时“哇”的一声哭起来。
“来人!”在温倚云唧唧歪歪之前,琉璃又吩咐,“这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野鸟?伤着人可怎么办!去,满府的树啊花啊,还有假山什么的,统统都给我查一遍!见到就打死,还有那只鹦鹉!让它们这么自如来去的可怎么得了!”
“小姐,这鸟……”忆秋吞吞吐吐的接口。
“怎么了?说!”
“这鸟最近时常乱飞入府,只是王妃没碰到过。咱们王爷早下令围捕,怕惊吓到王妃。可它精得很,根本逮不到。奴婢听府里的老花匠说,说不定冬天到了,它自会找暖和的地方去。”
“抓不到就继续抓,也告诉府里的人,包括西院的,出来进去都小心些。看王七夫人的衣服都破成这样,真抓到皮肤上还怎么得了!咱们王爷说过,疯狗症可不是狗儿身上才带的,被野生的动物和禽鸟抓伤的话,也可能染上。”疯狗症,就是狂犬病,古代没有疫苗,那就是不治之症。
温倚云听到这个,脸吓得更白,基本没有血色了。当下再不和琉璃多嘴多舌,乖乖被琉璃指派的稳重婆子带下去。好生的梳洗,揣着一盒子上好珍珠、哭哭啼啼地回家去了。
琉璃这才真的松了口气,可以预见在下雪之前,温倚云不敢来烦她的。至少,不会这么频繁的来折磨她。
“姐姐,奖励我什么?”回到主院,萧蛮和摇光就从门后蹿出来。萧蛮本来是叫她十一嫂的,可听“干弟弟”摇光叫她姐姐,听着耳热,也这么跟着胡乱叫起来。
“还奖励?不让你赔我一盒子珍珠就好了!”琉璃点了点萧蛮的额头,旁边的摇光很有眼色。立即后撤一步,让琉璃的反手落空。这小子,就是腹黑,萧蛮那点子明面儿的顽劣,和摇光比起来都不够看的。
不过,她烦恼了多日的事,一直不知道怎么解决才好,倒真没想过两个小的用这么简单的方法就替她做到了。少年人,不能小看哪。
“珍珠我十一哥有的是,姐姐自管问他要就是。”萧蛮拍拍小胸脯。“那个温倚云真是讨厌死了,不光三天两头在咱们府里蹭吃蹭,还贼眉鼠眼的,看到什么都两眼放光,亏她还是大户口人家出身,怎么那么瘆人呢。”
你那是不知道宁安侯府有多穷!琉璃腹诽道。为了虚无的名声,温凝之这般挨苦,心里却欲壑难平,这是多么扭曲的人生啊。
“姐姐不是很烦那个死女人。现在她被吓跑,岂不是好?”摇光在旁边帮腔。
琉璃嫁到临山王府,陪嫁中是有鹦鹉小闲这号人,不鸟物的。原本是青黛照顾这只傲骄又爱漂亮的小东西。但摇光和狗儿来了后,就立即接手。萧蛮看着眼热,缠着萧十一给他也弄一只。萧十一答应得挺好,却给了一只猎鹰。还说什么反正都是飞的,有一只那么聒噪了,再来一只比较沉默的才够搭配。
萧蛮当时给气哭了。不过萧十一手中尽是能人,找了一个特别会驯鸟兽的,送来教萧蛮和摇光。一来二去的,这两小子很快就化生气为兴奋,因为鹰可以训练为战士,而不像小闲,就是个华丽的废物点心。
这鹰名字就叫小英,已经训练了好几个月,虽然年纪还幼,却即通人性又颇有灵性,神骏无比,用一只特殊的哨子,变幻着不同的声调指挥它,简直是指哪打哪,好用得很。从另一方面看,这也说明萧十一看似漫不经心,却是很认真的给萧蛮选宠物,真的是很爱这个孩子。
而因为她嫁过府的时间久了,萧十一对她又处处好,摇光是个敏感的孩子,暗中都看在眼里,也就记在了心上,现在对萧十一的态度也没那么之前抵触了。难得的是,他和萧蛮很合得来,上次琉璃还听他们拍着自个儿的胸脯说什么……两人是过命的交情,举动的好笑中带着令人不禁会心一笑的温馨。
萧十一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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