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 作者:老肝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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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将它归还了……”

    爱国的前爪牢牢扒着他的衬衫,稚嫩的爪子勾住了布料,不肯撒手。

    “北条家之前对赤司财阀动手了。”赤司征十郎淡淡地说道,“赤司宅毁了一半,我和父亲现在居住的场所,安全系数不高。”

    “遇到过三次袭击,每一次,都是它在提醒我。”

    赤司征十郎强势地将爱国扒下来,放在矮几上。怎知这奶狗气性极大,蹬着后肢一个劲儿往他怀里钻。

    “不能留在我身边了……”赤司征十郎苦笑,“尚未弄清楚北条家还剩多少余孽,它跟着我太危险了。”

    爱国似乎有些愤怒,低低地吼起来。

    杀生丸眯起眼,轻声地在叶久泽耳边说道:“他想留下。”

    叶久泽深知自家狗不普通,笑道:“赤司君,留着它吧。”

    “可是……”

    爱国的汪呜声越来越大。

    “他想保护你。”说话的是杀生丸,“即使付出生命……”

    屋里的狗子们不约而同地竖起耳朵、扬起狗头打量着赤司征十郎,着实不太明白这少年有何特殊,能让他们的新同僚舍命相护?

    赤司征十郎还在游移。

    杀生丸蹙着眉,砸下了重磅信息:“他在叫你……弟弟?”

    赤司怔愣,满脸不解。

    众狗子:……

    等等?他们是兄弟?!

    作者有话要说:  ps:今天在重温犬夜叉,我发现杀生丸真特么是个撩人高手,而他的撩,发乎本能,最为致命——

    抢夺铁碎牙那里,杀殿撩头发那段,简直妖艳贱货——撩。

    挥天生牙救玲那段,还晓得把孩子揽在自己怀里——撩啊。

    豹猫一族战斗的那段,对邪见说“随从只要有你就够了”,妈的把邪见感动得稀里哗啦——撩啊撩。

    最让我无语的是,他每次打犬夜叉却不杀他,还急中生智给自己找台阶下——撩撩撩==

    他情商低吗?

    不,我觉得他情商爆棚啊!

    妹子汉子泥腿子,都撩了个遍==

    第212章 第二百一十二只狗

    “弟弟”这个词, 之于宇智波斑是缅怀和伤感,之于杀生丸是复杂和欠扁, 之于麻仓好……哦,弟弟什么的,还是去死一死吧==

    除了宇智波斑能体会到萨菲罗斯为了弟弟可以付出生命的决意,其余几个实在不能理解对方为何要这么选择。

    弟弟这种生物, 完全是个大麻烦。

    在麻仓好的记忆里, 跟他一母同胞的“弟弟”总是正气凛然地阻止他称霸、阻挠他争夺通灵王、阻碍他操天日地,最后竟还带着一群小伙伴来群殴他——

    这么愚蠢的家伙,根本不配当他的“弟弟”, 呵呵。

    麻仓好窝在角落里, 浑身冒着阴沉沉的黑气, 仿佛抽光蓝符却是全r阵容的非洲酋长, 溢出了圣杯深处的黑泥。

    弟弟这种生物, 完全是个大蠢蛋。

    在杀生丸的记忆里, 跟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不仅弱小天真, 还智障鲁莽。跟他抢亲爹、与他争铁碎牙,违逆兄长的决定、反抗兄长铁の小拳拳。

    五十年前豹猫一族找茬, 蠢弟谈个恋爱谈到被封印;五十年后清明节上坟, 傻弟耍刀子耍到剁掉他的臂膀。

    如此拎不清的脑残半妖, 果然还是在地上爬吧!

    杀生丸窝进沙发里, 心情以每秒9.8米的加速度下降,就像砸光了锻刀资源发现出来的居然是把指甲刀一样,周身的气压顿时黑如炉内的煤炭。

    有关“弟弟”引起的连锁反应, 在ko掉两位大佬后,还在继续发酵。

    因为杀生丸和麻仓好同时发现,赤司征十郎这孩子,看上去的确比那傻逼弟弟和愚蠢半妖优秀多了。

    这么一想,他们的心情更加恶劣了。

    丢脸!连一个普通人类都比不得!

    “弟弟……”

    赤司征十郎有些疑惑,他确定自己怀里抱着一只奶狗,也确信肉眼所见的银发孩子是个“人类”,所以,这算是童言童语吗?

    但联想到叶久泽一系列的特殊之处,赤司征十郎不得不往奇幻电影的方向拓展思维。

    “抱歉,我确定自己没有哥哥。”赤司微笑着,态度却有点强势,“我是赤司财阀唯一的继承者,我的父亲不会整出一个私生子来威胁我的地位。”

    我的父亲不会整出一个私生子来威胁我的地位……

    杀生丸的低气压几乎都快结冰了。

    所以,不仅是他的蠢弟比不过一个人类,就连他的亲爹也比不得一个人类?狗干事?!

    “我当然知道你是赤司财阀唯一的继承人啊。”

    叶久泽啃着苹果,也不打算瞒着赤司,对方足足给他送了二十年份的免费狗粮,这完全是一笔巨款,他怎么能让“金主”产生小小的困惑呢!

    “赤司君,我养的狗并不普通。”叶久泽坦白了讲,“我一开始也以为他们只是普通的狗子,我甚至还想送他们去绝育。”

    众狗忽然全体低气压,就连萨菲罗斯都陷入了沉默。

    “但之后发生了一系列的破事,我发现他们虽然披着狗皮,但芯子不知道装了啥。”叶久泽在心底早已有了大概的猜测,但情报也不能给全,毕竟赤司虽是“金主”,但到底不是“家人”。

    对待内人和外人,叶久泽的心必然偏得很。

    “不瞒你说,我身边这孩子狗语十二级。”叶久泽保持微笑,“我养‘爱国’的时间不长,但到了最后,无论他愿不愿意,或许只能跟着我一起走。”

    赤司抱着狗手不由地紧了紧。

    “比起陪伴你的这段时间,他以后会耗费更多的岁月跟我奔走。所以,如果你对他还有感情,请不要急着归还。”

    这一刻,叶久泽的声音充满了温柔:“把他带在身边,珍惜这段日子。我知道你没有哥哥,但或许你们前世是兄弟呢?”

    无论赤司想不想带狗,他务必得说服金主带狗,要不然,没准金主会在各种绑架、刺杀中狗带==

    与其狗带,不如带狗!

    叶久泽洋溢着圣母玛利亚的气息:“更何况,我尊重‘爱国’的决定,他想陪着你,就多陪伴你一会儿吧。养了一段时间,你不也很喜欢他吗?”

    养奶狗是件麻烦又精细的活儿,他最近要拉扯杀生糯米丸,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还不如将爱国交给赤司,不仅能吃香喝辣,还能得到体贴入微的照顾。

    而且爱国无形之中把赤司哄开心了,他或许还能收获更多的狗粮?

    啊,白洞,白色的明天在等待着他!

    “前世是兄弟?”赤司征十郎的表情有点一言难尽,“那还真是……有点惊吓。”

    他抱着狗,心情很复杂。他素来是天之骄子,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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