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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 作者:老肝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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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你去接人。”戈薇翻了个白眼,“我采草药的时候遇到了他们,邪见为了护住一个小女孩,跟来袭的妖怪奋力搏斗。”
犬夜叉震惊了,他怀疑自己耳聋耳鸣脑子进水:“邪见……为了救一个小女孩?他们不是最讨厌人类吗?”
“嘛,很多事情不能看表象吧。”戈薇叹息道,推走了犬夜叉,转身进屋,“也许啊……你的那个哥哥也有温柔的一面吧?”
杀生丸……会温柔?
那对方可能是被雷劈傻了……
犬夜叉露出一副吃到屎的表情,同手同脚地走了。
戈薇失笑,进入屋里,却见叶久泽手段娴熟地给金毛处理毛发,包扎伤口,当最后一处损伤被系上绷带,女孩长舒一口气,面带欣慰。
“这孩子怎么样?”
“瞧着很精神,以后应该会很健康。”
叶久泽托起金毛的狗头,殊不知片刻前还重伤不治的金毛,已经缓缓睁开了眼。
在意识模糊中,他似乎听见了有人在说“这孩子怎么样”、“以后应该会很健康”……
等等,孩子?怎么回事!
他一惊,一抬头就撞进了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的眼里。她们含笑交谈,待他正如婴儿,泛起母性的温柔。
他感觉自己的后肢被抬起,一人笑道:“是男孩子啊!”
孩子、女人、温柔……
金毛:……
吉尔伽美什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堂堂最强英雄王,怎么不知不觉就往生了?似乎还转生成了一个婴儿?
放他回去!圣杯还没拿到手!扶他起来,他还能再战三百回合!
他暴躁出声,忍不住想骂人,可更惊悚的还在后头。这狗嘴里是吐不出象牙的,但狗嘴里能吐出“汪汪汪”啊!
吉尔伽美什:“汪汪汪——”
下一秒,他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他设想了许多结果,可这结果并不包括自己变成一只狗……
这英雄王怕是要变成“狗”雄王了==
第27章 第二十七只狗
吉尔伽美什是谁?
那是史诗级别的英雄王,圣杯战争的夺命王,壕无人性的嘴炮王,唯我独尊的丧病王,更是跨越次元风靡万千少女的双汇王中王!
可人算不如天算,这位满嘴“杂修”、撒币无极限、靠脸就能吸引仇恨值的王者竟然也有今天!
他居然从英雄王堕落成“狗兄汪”……
这是命薄西山的金毛汪,节操不保的虚弱汪,毫无依靠的苦命汪,谨小慎微的受气汪,更是被女人和萝莉连番玩弄的破布娃娃汪!
他从未遭遇过如此羞耻的侮辱,更未受过如此非人的委屈——简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痛!
吉尔伽美什恼羞成怒,区区人类,竟然敢蔑视王的尊严,抬起王的后肢,偷窥王的隐私,还特么评价王尺寸的大小!更过分的是,她们竟然开始讨论“王后”的品种==
愚蠢的杂修,他吉尔加美什不是狗!
他的王后根本不可能是另一只金毛!更不可能是萨摩耶和串串!
该死的杂修,为什么连斗牛犬都能入选王后的宝座?
吉尔加美什气得浑身发抖,他拼命想打开王之宝具毁灭眼前的人类,但很快他就发现,作为一只狗,身体不仅没有力量,还长了根尾巴!
尾巴!
一根被杂修摸两下就欢快甩起来的尾巴==
吉尔加美什:……
伟大的英雄王两眼一翻,晕厥过去。
在意识还未消散的档口,他听见了女人充满担忧的惊呼:“呀!它的伤口怎么又裂开了!好多血!”
撸着他毛的小杂修气定神闲地说道:“莫方,金毛是温顺可爱的小天使,很亲近人类。可它伤得太重,血淋淋的模样被人类排斥。”
“颠沛流离地活着,失去主人的照顾,当它再次感受到人类的善意时……”叶久泽顿了顿,继续道,“难免激动过度,爆了血管。”
英雄·爆血管·王:……
戈薇对金毛顿生怜惜:“乖,遇到我们不要太开心,好好睡一觉吧,我们会一直照顾你的!”
我们会一直照顾你的!
一直!
吉尔加美什:……
杂修!本王拒绝你们的照顾!拒绝!
他口中艰难地悲呼了一声“汪”,随即坠入了黑甜的梦境,一沉再沉。
“不愧是金毛,真是懂得感恩的狗啊。”叶久泽听着最后绵软的一声“汪”,感触甚深,“只是救了它,它就学会应人了。”
“哪像我家那俩傻狗,今天打架还把房子拆了。”叶久泽叹息,“这货比货得扔,狗比狗得炖。”
他撸着金毛的背,眼神忧郁极了。
“你还养了两条狗?”
“是啊,它们一只叫‘富强’,一只叫‘民主’。”叶久泽说起自家孩子,顿时充满了广场舞大妈说媒时的长吁短叹,“它们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又处于叛逆期,已经不听主人的话了。”
戈薇有些懵:“狗也有……叛逆期?”
“那当然。”叶久泽给了她一个阅尽沧桑的眼神,“你养过狗吗?”
戈薇想到犬夜叉的脸,点了点头:“我养的……挺大一只。”
“成年犬啊。”叶久泽啧啧出声,“它在你之前可有过主人?”
戈薇突兀地想起了桔梗,本质上,她才是犬夜叉的第一任……饲主?!
“有……”
“其实比起幼犬,成年犬更容易三心二意。”叶久泽说道,“你想啊,它与前主人有过的美好是时光难以磨灭的,即使与你相处渐深,可心里记挂的还是第一个人。”
“我以前看过一则新闻,家犬走失,被好心人收养了三年之久。可某一日,它被牵着遛街,不巧撞上了前主……它发疯似的挣扎,扑到前主的身上,几乎忘记了现主人,相当叛逆啊。”
戈薇一愣,不禁抓紧了裙子:“你、你这么说,是要我放弃养他吗?”
“当然不。”叶久泽借着萝莉的外表露出了纯真的微笑,“大型犬所有的三心二意,都建立在主人调教不力的基础上。”
“我只是想告诉你,加大驯养力度,将有限的精力投入无限的教育事业,为‘枫之村’培育出真正的忠犬。”
“让它再也没时间想起前主人。”
“而你孤身一人,精力毕竟有限。”叶久泽情真意切地劝道,“戈薇姐姐,你还要学习啊!”
戈薇心神皆被“学习”所慑,一种补作业刷题考倒数的心酸扑面而来。
“所以,戈薇姐姐,养好你现有的狗就行了,这只金毛……请交给我饲养吧!”
叶久泽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直击重心:“金毛是你捡回来的,我不该夺你所好,可是,小姐姐你太忙了,照顾一条狗就够累的,难道还想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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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你去接人。”戈薇翻了个白眼,“我采草药的时候遇到了他们,邪见为了护住一个小女孩,跟来袭的妖怪奋力搏斗。”
犬夜叉震惊了,他怀疑自己耳聋耳鸣脑子进水:“邪见……为了救一个小女孩?他们不是最讨厌人类吗?”
“嘛,很多事情不能看表象吧。”戈薇叹息道,推走了犬夜叉,转身进屋,“也许啊……你的那个哥哥也有温柔的一面吧?”
杀生丸……会温柔?
那对方可能是被雷劈傻了……
犬夜叉露出一副吃到屎的表情,同手同脚地走了。
戈薇失笑,进入屋里,却见叶久泽手段娴熟地给金毛处理毛发,包扎伤口,当最后一处损伤被系上绷带,女孩长舒一口气,面带欣慰。
“这孩子怎么样?”
“瞧着很精神,以后应该会很健康。”
叶久泽托起金毛的狗头,殊不知片刻前还重伤不治的金毛,已经缓缓睁开了眼。
在意识模糊中,他似乎听见了有人在说“这孩子怎么样”、“以后应该会很健康”……
等等,孩子?怎么回事!
他一惊,一抬头就撞进了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的眼里。她们含笑交谈,待他正如婴儿,泛起母性的温柔。
他感觉自己的后肢被抬起,一人笑道:“是男孩子啊!”
孩子、女人、温柔……
金毛:……
吉尔伽美什整个人都不好了!他堂堂最强英雄王,怎么不知不觉就往生了?似乎还转生成了一个婴儿?
放他回去!圣杯还没拿到手!扶他起来,他还能再战三百回合!
他暴躁出声,忍不住想骂人,可更惊悚的还在后头。这狗嘴里是吐不出象牙的,但狗嘴里能吐出“汪汪汪”啊!
吉尔伽美什:“汪汪汪——”
下一秒,他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他设想了许多结果,可这结果并不包括自己变成一只狗……
这英雄王怕是要变成“狗”雄王了==
第27章 第二十七只狗
吉尔伽美什是谁?
那是史诗级别的英雄王,圣杯战争的夺命王,壕无人性的嘴炮王,唯我独尊的丧病王,更是跨越次元风靡万千少女的双汇王中王!
可人算不如天算,这位满嘴“杂修”、撒币无极限、靠脸就能吸引仇恨值的王者竟然也有今天!
他居然从英雄王堕落成“狗兄汪”……
这是命薄西山的金毛汪,节操不保的虚弱汪,毫无依靠的苦命汪,谨小慎微的受气汪,更是被女人和萝莉连番玩弄的破布娃娃汪!
他从未遭遇过如此羞耻的侮辱,更未受过如此非人的委屈——简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痛!
吉尔伽美什恼羞成怒,区区人类,竟然敢蔑视王的尊严,抬起王的后肢,偷窥王的隐私,还特么评价王尺寸的大小!更过分的是,她们竟然开始讨论“王后”的品种==
愚蠢的杂修,他吉尔加美什不是狗!
他的王后根本不可能是另一只金毛!更不可能是萨摩耶和串串!
该死的杂修,为什么连斗牛犬都能入选王后的宝座?
吉尔加美什气得浑身发抖,他拼命想打开王之宝具毁灭眼前的人类,但很快他就发现,作为一只狗,身体不仅没有力量,还长了根尾巴!
尾巴!
一根被杂修摸两下就欢快甩起来的尾巴==
吉尔加美什:……
伟大的英雄王两眼一翻,晕厥过去。
在意识还未消散的档口,他听见了女人充满担忧的惊呼:“呀!它的伤口怎么又裂开了!好多血!”
撸着他毛的小杂修气定神闲地说道:“莫方,金毛是温顺可爱的小天使,很亲近人类。可它伤得太重,血淋淋的模样被人类排斥。”
“颠沛流离地活着,失去主人的照顾,当它再次感受到人类的善意时……”叶久泽顿了顿,继续道,“难免激动过度,爆了血管。”
英雄·爆血管·王:……
戈薇对金毛顿生怜惜:“乖,遇到我们不要太开心,好好睡一觉吧,我们会一直照顾你的!”
我们会一直照顾你的!
一直!
吉尔加美什:……
杂修!本王拒绝你们的照顾!拒绝!
他口中艰难地悲呼了一声“汪”,随即坠入了黑甜的梦境,一沉再沉。
“不愧是金毛,真是懂得感恩的狗啊。”叶久泽听着最后绵软的一声“汪”,感触甚深,“只是救了它,它就学会应人了。”
“哪像我家那俩傻狗,今天打架还把房子拆了。”叶久泽叹息,“这货比货得扔,狗比狗得炖。”
他撸着金毛的背,眼神忧郁极了。
“你还养了两条狗?”
“是啊,它们一只叫‘富强’,一只叫‘民主’。”叶久泽说起自家孩子,顿时充满了广场舞大妈说媒时的长吁短叹,“它们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又处于叛逆期,已经不听主人的话了。”
戈薇有些懵:“狗也有……叛逆期?”
“那当然。”叶久泽给了她一个阅尽沧桑的眼神,“你养过狗吗?”
戈薇想到犬夜叉的脸,点了点头:“我养的……挺大一只。”
“成年犬啊。”叶久泽啧啧出声,“它在你之前可有过主人?”
戈薇突兀地想起了桔梗,本质上,她才是犬夜叉的第一任……饲主?!
“有……”
“其实比起幼犬,成年犬更容易三心二意。”叶久泽说道,“你想啊,它与前主人有过的美好是时光难以磨灭的,即使与你相处渐深,可心里记挂的还是第一个人。”
“我以前看过一则新闻,家犬走失,被好心人收养了三年之久。可某一日,它被牵着遛街,不巧撞上了前主……它发疯似的挣扎,扑到前主的身上,几乎忘记了现主人,相当叛逆啊。”
戈薇一愣,不禁抓紧了裙子:“你、你这么说,是要我放弃养他吗?”
“当然不。”叶久泽借着萝莉的外表露出了纯真的微笑,“大型犬所有的三心二意,都建立在主人调教不力的基础上。”
“我只是想告诉你,加大驯养力度,将有限的精力投入无限的教育事业,为‘枫之村’培育出真正的忠犬。”
“让它再也没时间想起前主人。”
“而你孤身一人,精力毕竟有限。”叶久泽情真意切地劝道,“戈薇姐姐,你还要学习啊!”
戈薇心神皆被“学习”所慑,一种补作业刷题考倒数的心酸扑面而来。
“所以,戈薇姐姐,养好你现有的狗就行了,这只金毛……请交给我饲养吧!”
叶久泽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直击重心:“金毛是你捡回来的,我不该夺你所好,可是,小姐姐你太忙了,照顾一条狗就够累的,难道还想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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