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老佣兵”康格里夫最后的骄傲。

    他绝不能接受自己死在别人的手里。

    达达尼尔与派恩骑乘在狮鹫的座鞍上,正作出手的准备,一时之间却僵在了原地——

    康格里夫的这一剑蕴含死志,决然、义无反顾。

    鲜血从脖颈中喷溅,身边握着战矛的士兵们不由齐齐向后退了一步。

    格罗斯摇了摇头,口中长叹。

    他站在窗台之前,正好看到了这一幕,心中正在大为可惜——

    这个时候,他认出了康格里夫,这位老人不久之前还与他在卡尔萨斯音乐剧院有过一次短暂的交手,一位就职巅峰的“巴勃罗血刺”赏金猎人。

    一大笔经验值。

    格罗斯恨不得挥出那一剑的人是自己,不过他又很快释怀,因为这件事情,实在也只能稍稍想一下子——

    街道中的大群武装士兵将这一片街区封锁得水泄不通,还有两位虎视眈眈的狮鹫骑士,就算动手,怎么也轮不到他这么一个旁观者。

    对于今夜发生在卡尔萨斯城内的这一起刺杀事件,虽然他最终还是忍不住“LVup”的巨大诱惑搀和了一手,但是从结果的影响程度来看,他的确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旁观者——

    格罗斯的思绪飘得很远,根据他前世游戏中的记忆,此次的刺杀目标萨曼莎公主最终有惊无险度过了这一夜。

    如果没有什么特别变故的话,度过今夜,他也应该和同伴们一起回家了。

    回家?

    家的概念,当然并不是只存在于记忆中的那一座宁静的小村庄——

    早在“雾松战争”爆发之初,北地躲避战乱的乡野农夫们纷纷逃进了荒僻的山林之中,而他们这一伙人,非常幸运的找到了一处不错的地方。

    诺戈群山中的安普顿矿场。

    ……

    德里克紧紧抿住了双唇。

    他的目光复杂,又好像是有些心不在焉。缓缓挪开了脚步,他坐在了床头,床铺上铺着的那一张黄色绒毯仍然残留有老人的体温——

    这一切说来话长,可是从老人醒来再到那一副拔剑自刎的画面,也不过是短短两三分钟而已。

    士兵们很快离开,“旅者之家”楼下的酒馆大厅里,很快就恢复了之前的热闹气氛——甚至相比之前,还更加喧嚣吵闹了几分。

    客人们好奇地探询、讨论着刚刚那位自杀的刺客——

    话题拓展开来,渐渐的,也不知道是哪位话多的人士透露:在今天这个晚上,有一伙刺客针对萨曼莎公主殿下发动了刺杀。

    所有的刺客,悉数败亡。

    当然,这一消息与事实存在偏差。

    不过德里克并不知情,眼下的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平凡小人物,酒馆“旅者之家”内每天供人吆喝使唤的侍者——

    骑士中有着许许多多像他这样出身卑微低贱的主角,但是德里克深知他与那些主角有一点截然不同。那些主角人物,个个高大英俊,而他却是一个长相粗陋、貌不惊人的穷小子。

    手指触及绒毯上发黄的羊皮纸卷,上头犹自留着一丝血迹。他将这张羊皮纸轻轻展了开来,上头是大段大段密密麻麻的文字,其中穿插几副人体动作的图例示意——

    “巴勃罗血刺”赏金猎人的修行指南,注释的蝇头小字,则是“老佣兵”康格里夫的个人心得。

    虽然德里克并不会书写,但他却大致认识一些文字,。

    他盯着这些内容,片刻过后,怔怔出神。

    他的武技都是来自于军中教习,虽然历经雾松战争的磨炼,他的个人战斗技巧已经成长得相当不错,但是在此之上的力量层次,他却始终找不到门路——

    对于北地军团一名普通的斥候来说,就职高阶的实力,已经算是非常难能可贵了。

    德里克从来都不认为自己在武技一途上有着非凡的天赋,他所凭借的,只是对于每一招每一式成千上万次的反复练习。

    按照羊皮纸卷上的示意图例,他从床铺上站起了身子,抬起手臂,五指并拢如刀,轻轻虚划,一些东西像是潺潺流水一般淌入了他的脑海,过往的困惑茅塞顿开——

    “德里克,还有一桶麦酒呢?”

    有人喊起了他的名字,是酒馆的老板布朗。

    听到这个浑厚响亮的嗓门,德里克匆匆放下了手中的羊皮纸卷,他离开房间,飞快向着楼下奔去。

    一个大号的钱袋落在一旁,黄色的绒毯上还有一封信纸。

    返回“旅者之家”后头的巷道,德里克从墙角抱起了最后的那只橡木酒桶,三步并作两步,他很快将酒桶送到了酒馆的后院,又钻回了自己的房间。

    柜台后的老布朗听闻动静,不禁暗暗嘀咕起来——

    在这位酒馆老板的眼中,德里克向来都是一个好小伙子,诚恳、勤快、任劳任怨,最关键的是,这个小伙子从来都不计较薪水的多寡。

    在这年头,这样一心工作、无私奉献的侍者实在是稀罕得很。

    可惜“旅者之家”并没有设立“年度模范员工”这一奖项,不然,他绝对会将这一荣誉毫不犹豫的授予德里克。

    当然,这一奖项的构成并不包括半个索尔及以上的奖金。

    今天的德里克,怎么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

    老布朗的心中不由生出了疑惑。

    德里克回到房间,当即关上了门扉,他正打算重新阅读羊皮纸卷,却注意到了那一封信。

    翻开信纸。

    从抬头一行:

    亲爱的妮妮,我的宝贝孙女。收到你最近的消息,爷爷真的很高兴呢……你又在问起爸爸妈妈去哪儿了?嗯,他们坐着很大很大像只鲸鱼一般的大船出海远行了,也许还要再过几年的时间才能回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要记得告诉爷爷……

    最后的落款:疼爱妮妮的爷爷,康格里夫。

    这是一封还未寄出的回信,那位老人的名字叫做康格里夫。

    德里克放下信纸,将其小心翼翼地重新折好,暂时收进了柜子的一张抽屉里——

    钱袋也被他解了开来。

    银光闪闪,居然是满满一袋子的雷尔,其中还有几枚金灿灿的里尔。

    他猛一抬头,联系信纸上的内容,那个叫做“妮妮”的女孩正在拉齐斯的布玛学习正统的识字和书写——

    德里克知道文化教育的费用相对平民极为不菲。他盯着手中的钱袋,很快想到,这一袋子里的钱币,也许正是那个女孩的学费。

    可他只知道那个女孩目前呆在布玛,至于其他的,却是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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