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儿离开的很干脆,而且把“这是我家,想要私人空间的话,门在那边,慢走不送”这句话给憋了回去。
“这肯定不是我的错吧?”她一边嘟囔着,一边儿出门进了电梯,“又不是我让那条变态龙变成那个样子的。”
从出电梯门,到进车门,她这一路脸色都不太好看。
之前去接杰西卡的那辆非常招摇的车就停在楼门口,一个一身纯黑西装的墨镜男站在车外,看见贝儿过来,立刻打开了后座车门,还打了声招呼:“嗨,shirt。”
可贝儿并没像往常一样回应说“嗨,shades”,而是瞪了他一眼,上车之后也没等墨镜男给她关门,而是自己一把抓住把手,猛地一拉,发出“咣”的一声,整个车都在跟着颤抖。
墨镜男耸耸肩,坐进了驾驶座位。
对赫南·阿尔瓦雷斯来说,贝儿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老板。
他从少年时代起开始混迹街头,靠着出色的头脑和谨慎的性格,一步步混到现在的地位,沙兹的名号在哈莱姆勉强也能止住小儿夜啼,他也和哈莱姆的各路大佬都有点儿交情。
在他眼中,这些人,其实大同小异,钱够多,心够狠,手够黑,能聚集几十号同族的黑人。收保护费,抢劫,洗钱,贩毒,走私军火,拐卖人口,开设妓院,这些事儿都能沾点儿边儿,但是哪样都干不大。只因为他们虽然野心勃勃,但目光短浅,脾气不小,但本事不大。
在哈莱姆区内,这些势力互相之间为了点儿蝇头小利争来斗去。对外,他们和斧头帮,爱尔兰流氓,墨西哥毒贩,地狱犬机车党一样,在真正的黑道大佬,像金并,俄罗斯黑手党,香港黑帮和日本极道之类的大帮派眼中,都属于不入流的小团伙。
对此,阿尔瓦雷斯也很无奈。他虽然没想过要成为独霸一方的黑帮领袖,但整天跟这么一帮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难免觉得如此混迹一生实在是很遗憾。
他曾经和詹姆斯·韦斯利有过一面之缘,打心眼儿里羡慕这位能成为金并左右手的男人。所以当玛·古琦从监狱里打电话给他,要他离开现在的老板响尾蛇,去跟随一位有决心,有能力一统纽约黑道的强力人物时,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
毫无疑问,他第一次见到贝儿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自己被耍了。
贝儿显然是他在现实中见过的最接近女神这一标准的人,却也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敢在夏季黑夜里,独自一人,除了一件下摆略长白衬衫和十厘米的黑色细跟高跟鞋之外似乎什么也没穿的,左拎着哈莱姆绝大多数家庭一年不吃不喝也买不起的手袋,右手拿着超大号的最新款手机,在哈莱姆天堂俱乐部附近闲逛的,年轻白人女性。
这一大串定语从句,汇总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人傻钱多,快来抢我呀,劫了财顺便还可以劫个色呀,劫了之后也不用承担责任呀,因为我是白人妞,你们是黑命贵呀”。
对于贝儿如此这般的行为,哈莱姆自然不会让她失望,数十位勇士站了出来,前赴后继地踏上了作死之路。
她当然也没让在不远处盯着她的阿尔瓦雷斯失望。那天晚上每一个胆敢越雷池一步的人,最终结果都是跪在地上,狂抽了自己一个小时的嘴巴。
阿尔瓦雷斯也明白了,贝儿还真不是胸大无脑地来哈姆莱炫富,而是在杀鸡儆猴,敲山震虎。
他的新老板,和哈姆莱的地头蛇,甚至更大帮派的头领,都不是一个等级的。跟着她,或许真的能把整个纽约握在自己的手心里。
他立刻就上任了。同时提出的第一条建议是:他愿意成为贝儿的发言人,替她处理一切与黑道相关的事务。由他自己来管理一切,而贝儿只要管理他就好。
当天晚上,赫南·阿尔瓦雷斯亲自开车把贝儿送了回去。并表示,在贝儿找到合适的心腹司机之前,自己会一直承担这个职责。
在看到贝儿停在几条街外停车场的车时,他的第二个建议是:弄一辆像样的车。
或许没什么人还记得,贝儿的上一辆四座车,在华盛顿郊外,被九头蛇的导弹炸掉了。而玛·古琦孝敬的那一辆骚气的跑车,在阿尔瓦雷斯看来,实在不适合一位黑帮老大。
他的第三条建议是:虽然贝儿的实力足以支持她擒贼先擒王,直接干掉金并,但留着他,操纵他,利用他完成权力过渡,之后再干掉他,才是更明智的选择。
贝儿从善如流。直接把古琦家族留下来的一切都交给了阿尔瓦雷斯,并当场签了一张没填金额的支票,并表示“买车的事儿交给你了,你看着办”,更是全盘接受了他对付金并的策略。
充足的资金,(看起来)用人不疑的风格,和深不可测的实力,让贝儿获得了一位(看起来)忠心耿耿,业务能力过硬的可靠手下。
靠着阿尔瓦雷斯的运作,在接收了古琦家族的势力之后,贝儿依然可以当甩手掌柜去参与白宫和复仇者的事务。还有了一辆被杰西卡嘲讽的豪车。
这也直接引起了贝儿指使杰西卡去抓金并替身的行动,以及,后来的一系列破烂事儿。
阿尔瓦雷斯的计划是非常可靠的,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半路杀出了布鲁斯·戴伊和吉尔·格姆兹曼,惹出了不少的麻烦,还直接从根源上断绝了贝儿掌握黑道的计划,据阿尔瓦雷斯的内线的消息,金并和这两人走的特别近。
从一个手下的角度看,老板为了善后事宜而绞尽脑汁,再加上第一次行动就出师未捷,还差点儿身先死,心情不好总是难免的。
但阿尔瓦雷斯最强的能力,不是了解黑道的规则,懂得如何经营和管理势力,而是他懂女人心。
一个十九岁的女生,不太可能为了事业而焦头烂额。尤其是贝儿这种,当模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给第一夫人当顾问的差事也是说扔就扔(在不了解内幕的阿尔瓦雷斯眼里就是这样),名下的夜店除了改个名字之外几乎就不闻不问的人,事业,永远都不是她生活的中心。
学业上,也就那么回事。虽然她摆脱了勾结恐怖分子的传闻,学校也撤回了让她停课的建议,不过她并没回去,直接退学了。所以这显然也不是她在意的内容。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但是,都说了,沙兹,赫南·阿尔瓦雷斯,懂女人心。他是不会问出“那傻小子又惹你生气了”这种话的。
首先,他只是贝儿的手下,并不是朋友或者兄弟,这话轮不到他说。其次,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这种事儿,只会让对方更加不愉快。
所以,他只是默默地递上了一杯从法拉盛中国城“贝儿喜欢的那家店里”打包的奶茶,然后安静地开车,去哪儿不重要,重要的是先走起来,然后等着贝儿自己开口就好了。
他想的特别美,比他长得还美。
作为一个出现在漫威电影宇宙的反派角色,阿尔瓦雷斯不负众望地,长得挺帅。
不同于美国队长,雷神这种正派的帅,他的帅里多了几分邪和痞的气质,还透出一种独特的狠劲儿。同时,由于社会经历的丰富,和年龄的关系,相比于学生气的彼得·帕克,他展现出的,是专属于成熟男人的独特魅力。
对所有人都霸道很辣,只对你温柔体贴,这种人,对于很多女生而言,都有致命的杀伤力。
而阿尔瓦雷斯,也确实在试图用他的优势,想拿下自己的老板。
一旦成功,这绝不仅仅是少奋斗十年二十年那么简单的事,这几乎可以说是一步登天,达他这辈子无论如何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如果贝儿的灵魂并不是由宅男穿越过来的,如果她完全接受了自己是个女人的事实,如果她并不了解阿尔瓦雷斯的为人,她可能真就被这一套给攻略了。
阿尔瓦雷斯不知道的是,贝儿根本不爱喝奶茶。她给阿尔瓦雷斯透露的很多关于自己的习惯和经历,都是假的。
“要是能直接用心灵能力让他为我彻底效忠就好了,也省得我这么麻烦。”
贝儿偶尔会这么想。
只是现实略微有些残酷,即使她拥有更胜于无限手套的能力,想把这些能力用出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就像你手中有一台硬件配置高到逆天的电脑,运算速度堪比太湖之光。可没有适配的软件,很多功能你就是做不到。
而开发软件,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
同理,对贝儿来说,虽然她可以用类似心灵宝石的能力短时间扰乱别人的心智,入侵大脑,制造幻觉,甚至修改记忆,但要永久控制一个人,难度就大了去了。练习前面几项能力的难度如果相当于一伙儿程序员开发美颜相机app,后者的难度应该远超过只靠自己凭空创造出Photoshop。
也就是说,她暂时做不到,可能永远都做不到。
既然超能力做不到,就不得不动点脑子了,从别的方面想想办法了。
所以,即使她不爱喝奶茶,还是勉为其难地喝了两口,喝完之后,脸色也明显地多云转晴。这样的效果,落在透过后视镜悄悄观察她的阿尔瓦雷斯眼里,嗯,完美。
她把奶茶放下,叹了口气,撩了撩头发,交叠翘起的双腿换了个方向重新翘起,这一系列动作,阿尔瓦雷斯不是第一次看见了,但是每次看,都比上一次更让他着迷。
这并不是什么超能力,只是当了几年模特之后自然而然锻炼出来的能力,撩人的能力。
“都是黑空的事闹的。”
贝儿低声说,声音里透着淡淡的不耐烦。
她并没对阿尔瓦雷斯隐瞒自己的能力,事实上,他是最早了解关于黑空的事情的人。
“所以今天才光着腿出门?”阿尔瓦雷斯问到:“要我说,这样更好看呢。”
贝儿拼尽一身演技,用点到为止地娇嗔的语气说:“注意看路。”
阿尔瓦雷斯微微一笑,墨镜后面的眼睛也聚焦在了前方的路上。
Shades,墨镜,这是赫南·阿尔瓦雷斯的绰号。
因为他那从不离身的黑色雷朋墨镜,那是他的第一件战利品。
他总是开玩笑地称自己的老板为“Shirt”,因为刚好,贝儿最喜欢的单品,就是男友款白衬衫。
黑与白,衬衫与墨镜。阿尔瓦雷斯越来越觉得,这,就叫绝配。
“Shirt,去哪儿?”
“绝望的主妇。”
“这肯定不是我的错吧?”她一边嘟囔着,一边儿出门进了电梯,“又不是我让那条变态龙变成那个样子的。”
从出电梯门,到进车门,她这一路脸色都不太好看。
之前去接杰西卡的那辆非常招摇的车就停在楼门口,一个一身纯黑西装的墨镜男站在车外,看见贝儿过来,立刻打开了后座车门,还打了声招呼:“嗨,shirt。”
可贝儿并没像往常一样回应说“嗨,shades”,而是瞪了他一眼,上车之后也没等墨镜男给她关门,而是自己一把抓住把手,猛地一拉,发出“咣”的一声,整个车都在跟着颤抖。
墨镜男耸耸肩,坐进了驾驶座位。
对赫南·阿尔瓦雷斯来说,贝儿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老板。
他从少年时代起开始混迹街头,靠着出色的头脑和谨慎的性格,一步步混到现在的地位,沙兹的名号在哈莱姆勉强也能止住小儿夜啼,他也和哈莱姆的各路大佬都有点儿交情。
在他眼中,这些人,其实大同小异,钱够多,心够狠,手够黑,能聚集几十号同族的黑人。收保护费,抢劫,洗钱,贩毒,走私军火,拐卖人口,开设妓院,这些事儿都能沾点儿边儿,但是哪样都干不大。只因为他们虽然野心勃勃,但目光短浅,脾气不小,但本事不大。
在哈莱姆区内,这些势力互相之间为了点儿蝇头小利争来斗去。对外,他们和斧头帮,爱尔兰流氓,墨西哥毒贩,地狱犬机车党一样,在真正的黑道大佬,像金并,俄罗斯黑手党,香港黑帮和日本极道之类的大帮派眼中,都属于不入流的小团伙。
对此,阿尔瓦雷斯也很无奈。他虽然没想过要成为独霸一方的黑帮领袖,但整天跟这么一帮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难免觉得如此混迹一生实在是很遗憾。
他曾经和詹姆斯·韦斯利有过一面之缘,打心眼儿里羡慕这位能成为金并左右手的男人。所以当玛·古琦从监狱里打电话给他,要他离开现在的老板响尾蛇,去跟随一位有决心,有能力一统纽约黑道的强力人物时,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
毫无疑问,他第一次见到贝儿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自己被耍了。
贝儿显然是他在现实中见过的最接近女神这一标准的人,却也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敢在夏季黑夜里,独自一人,除了一件下摆略长白衬衫和十厘米的黑色细跟高跟鞋之外似乎什么也没穿的,左拎着哈莱姆绝大多数家庭一年不吃不喝也买不起的手袋,右手拿着超大号的最新款手机,在哈莱姆天堂俱乐部附近闲逛的,年轻白人女性。
这一大串定语从句,汇总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人傻钱多,快来抢我呀,劫了财顺便还可以劫个色呀,劫了之后也不用承担责任呀,因为我是白人妞,你们是黑命贵呀”。
对于贝儿如此这般的行为,哈莱姆自然不会让她失望,数十位勇士站了出来,前赴后继地踏上了作死之路。
她当然也没让在不远处盯着她的阿尔瓦雷斯失望。那天晚上每一个胆敢越雷池一步的人,最终结果都是跪在地上,狂抽了自己一个小时的嘴巴。
阿尔瓦雷斯也明白了,贝儿还真不是胸大无脑地来哈姆莱炫富,而是在杀鸡儆猴,敲山震虎。
他的新老板,和哈姆莱的地头蛇,甚至更大帮派的头领,都不是一个等级的。跟着她,或许真的能把整个纽约握在自己的手心里。
他立刻就上任了。同时提出的第一条建议是:他愿意成为贝儿的发言人,替她处理一切与黑道相关的事务。由他自己来管理一切,而贝儿只要管理他就好。
当天晚上,赫南·阿尔瓦雷斯亲自开车把贝儿送了回去。并表示,在贝儿找到合适的心腹司机之前,自己会一直承担这个职责。
在看到贝儿停在几条街外停车场的车时,他的第二个建议是:弄一辆像样的车。
或许没什么人还记得,贝儿的上一辆四座车,在华盛顿郊外,被九头蛇的导弹炸掉了。而玛·古琦孝敬的那一辆骚气的跑车,在阿尔瓦雷斯看来,实在不适合一位黑帮老大。
他的第三条建议是:虽然贝儿的实力足以支持她擒贼先擒王,直接干掉金并,但留着他,操纵他,利用他完成权力过渡,之后再干掉他,才是更明智的选择。
贝儿从善如流。直接把古琦家族留下来的一切都交给了阿尔瓦雷斯,并当场签了一张没填金额的支票,并表示“买车的事儿交给你了,你看着办”,更是全盘接受了他对付金并的策略。
充足的资金,(看起来)用人不疑的风格,和深不可测的实力,让贝儿获得了一位(看起来)忠心耿耿,业务能力过硬的可靠手下。
靠着阿尔瓦雷斯的运作,在接收了古琦家族的势力之后,贝儿依然可以当甩手掌柜去参与白宫和复仇者的事务。还有了一辆被杰西卡嘲讽的豪车。
这也直接引起了贝儿指使杰西卡去抓金并替身的行动,以及,后来的一系列破烂事儿。
阿尔瓦雷斯的计划是非常可靠的,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半路杀出了布鲁斯·戴伊和吉尔·格姆兹曼,惹出了不少的麻烦,还直接从根源上断绝了贝儿掌握黑道的计划,据阿尔瓦雷斯的内线的消息,金并和这两人走的特别近。
从一个手下的角度看,老板为了善后事宜而绞尽脑汁,再加上第一次行动就出师未捷,还差点儿身先死,心情不好总是难免的。
但阿尔瓦雷斯最强的能力,不是了解黑道的规则,懂得如何经营和管理势力,而是他懂女人心。
一个十九岁的女生,不太可能为了事业而焦头烂额。尤其是贝儿这种,当模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给第一夫人当顾问的差事也是说扔就扔(在不了解内幕的阿尔瓦雷斯眼里就是这样),名下的夜店除了改个名字之外几乎就不闻不问的人,事业,永远都不是她生活的中心。
学业上,也就那么回事。虽然她摆脱了勾结恐怖分子的传闻,学校也撤回了让她停课的建议,不过她并没回去,直接退学了。所以这显然也不是她在意的内容。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但是,都说了,沙兹,赫南·阿尔瓦雷斯,懂女人心。他是不会问出“那傻小子又惹你生气了”这种话的。
首先,他只是贝儿的手下,并不是朋友或者兄弟,这话轮不到他说。其次,一语道破不愉快的真相这种事儿,只会让对方更加不愉快。
所以,他只是默默地递上了一杯从法拉盛中国城“贝儿喜欢的那家店里”打包的奶茶,然后安静地开车,去哪儿不重要,重要的是先走起来,然后等着贝儿自己开口就好了。
他想的特别美,比他长得还美。
作为一个出现在漫威电影宇宙的反派角色,阿尔瓦雷斯不负众望地,长得挺帅。
不同于美国队长,雷神这种正派的帅,他的帅里多了几分邪和痞的气质,还透出一种独特的狠劲儿。同时,由于社会经历的丰富,和年龄的关系,相比于学生气的彼得·帕克,他展现出的,是专属于成熟男人的独特魅力。
对所有人都霸道很辣,只对你温柔体贴,这种人,对于很多女生而言,都有致命的杀伤力。
而阿尔瓦雷斯,也确实在试图用他的优势,想拿下自己的老板。
一旦成功,这绝不仅仅是少奋斗十年二十年那么简单的事,这几乎可以说是一步登天,达他这辈子无论如何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如果贝儿的灵魂并不是由宅男穿越过来的,如果她完全接受了自己是个女人的事实,如果她并不了解阿尔瓦雷斯的为人,她可能真就被这一套给攻略了。
阿尔瓦雷斯不知道的是,贝儿根本不爱喝奶茶。她给阿尔瓦雷斯透露的很多关于自己的习惯和经历,都是假的。
“要是能直接用心灵能力让他为我彻底效忠就好了,也省得我这么麻烦。”
贝儿偶尔会这么想。
只是现实略微有些残酷,即使她拥有更胜于无限手套的能力,想把这些能力用出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就像你手中有一台硬件配置高到逆天的电脑,运算速度堪比太湖之光。可没有适配的软件,很多功能你就是做不到。
而开发软件,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
同理,对贝儿来说,虽然她可以用类似心灵宝石的能力短时间扰乱别人的心智,入侵大脑,制造幻觉,甚至修改记忆,但要永久控制一个人,难度就大了去了。练习前面几项能力的难度如果相当于一伙儿程序员开发美颜相机app,后者的难度应该远超过只靠自己凭空创造出Photoshop。
也就是说,她暂时做不到,可能永远都做不到。
既然超能力做不到,就不得不动点脑子了,从别的方面想想办法了。
所以,即使她不爱喝奶茶,还是勉为其难地喝了两口,喝完之后,脸色也明显地多云转晴。这样的效果,落在透过后视镜悄悄观察她的阿尔瓦雷斯眼里,嗯,完美。
她把奶茶放下,叹了口气,撩了撩头发,交叠翘起的双腿换了个方向重新翘起,这一系列动作,阿尔瓦雷斯不是第一次看见了,但是每次看,都比上一次更让他着迷。
这并不是什么超能力,只是当了几年模特之后自然而然锻炼出来的能力,撩人的能力。
“都是黑空的事闹的。”
贝儿低声说,声音里透着淡淡的不耐烦。
她并没对阿尔瓦雷斯隐瞒自己的能力,事实上,他是最早了解关于黑空的事情的人。
“所以今天才光着腿出门?”阿尔瓦雷斯问到:“要我说,这样更好看呢。”
贝儿拼尽一身演技,用点到为止地娇嗔的语气说:“注意看路。”
阿尔瓦雷斯微微一笑,墨镜后面的眼睛也聚焦在了前方的路上。
Shades,墨镜,这是赫南·阿尔瓦雷斯的绰号。
因为他那从不离身的黑色雷朋墨镜,那是他的第一件战利品。
他总是开玩笑地称自己的老板为“Shirt”,因为刚好,贝儿最喜欢的单品,就是男友款白衬衫。
黑与白,衬衫与墨镜。阿尔瓦雷斯越来越觉得,这,就叫绝配。
“Shirt,去哪儿?”
“绝望的主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