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少追妻路漫漫 作者:雏禾oO
分卷阅读228
任少追妻路漫漫 作者:雏禾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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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贴了几块钱给苟小小。
以药换药,合作愉快。
苟小小将钱收好,让任良提上药,跟顾大夫道别,离开了中草堂。
顾大夫一直将他们送出药铺门口。
到了车旁,苟小小望见附近一片人潮涌动,想起中草堂附近就是大卖场和商贸城。
来都来了,正好去逛逛。
“顾大夫,”苟小小喊住正要转身回药铺的顾大夫,略有些不好意思道,“我能不能先把车和东西放你门口,我们去街上逛逛。”
“好好好!”顾大夫心里喜欢苟小小这个心思通透并且讲义气的小丫头,满口答应她的请求,挥着手让他们放心去,“你们去吧!”
见苟小小把大魔王牵下车来,顾大夫跟之前第一次见大魔王的所有人的反应一样都是眼前一亮。
“这狗长得可真稀罕!”
“是吧!”苟小小有些小得意,“这是西伯利亚雪橇犬的一种。它小时候,脏不拉几,有人当它是狼,要把它打死,让我给救了。”
“遇到这么好的主人,这小狗娃可真有福气!”顾大夫由衷的说了句。
“哪天这狗长大配种下崽儿了,我给你抱过来一只。”
既然顾大夫人好心善,卖给她这么大一个人情,她当然是要还的。
顾大夫显然也很喜欢这样的洋犬,“那我可就不跟你客气了!”
“来,大魔王,给顾大夫敬个礼。”苟小小扯了扯狗链。
大魔王抬起右前爪,举在脑袋边上,向顾大夫敬了个不伦不类的军礼。
一旁的任良,下意识的向顾大夫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好好好!都好!”顾大夫乐得合不拢嘴。
苟小小牵着大魔王,和任良一块儿往大卖场去。
在这个还没有经历改革开放的计划经济时期,商业环境并不是很发达。重集体、轻个人的商业文化氛围很浓重,所以在大卖场中几乎看不到个体经营,就算有也是偷着经营。
任良看到大卖场门口有个推着小三轮车卖冰棍的小贩,于是上前去买了两根冰棍,回去和苟小小分享。
苟小小也没跟他客气,把他手里的两根冰棍都夺过来,不知廉耻的道了声:“谢谢。”
然后,她跟大魔王把两根冰棍分着吃了。
任良一脸苦闷。
在她心里,他竟然还不如一条狗!
经过一个卖玩具的地摊,大魔王走不动了,也不知道它突然对啥感兴趣了,凑到地摊上嗅来嗅去。
苟小小也停下来,指着地摊上的一只小皮球,问小贩:“这皮球多少钱?”
小贩瞥她一眼,不怀好意的报了个价,“五毛!”
苟小小瞠目,惊呼:“这么便宜!”
任良目瞪口呆,就连那小贩也有些傻眼。
任良把她拉到一边,“五毛便宜吗?”
苟小小歪着脑袋:“我觉得很便宜啊!”
她好像从很久以前,就没有吃过五毛钱的辣条了,一包辣条的钱买一个皮球,不是很划算吗!
“你到底有没有金钱观念!”任良都不知道该说她啥好了,“五毛钱一个球你都嫌便宜,有你这么跟钱过不去的吗!那也就几分钱的东西!”
“是么…”
任良翻白眼:“败家娘们儿,日后谁娶了你谁家倒霉!”
苟小小皱皱鼻子,不以为然道:“我告诉你,将来我老公要么比我有钱,要么能忍受我比他有钱!败家咋啦,将来姐有的是钱!”
“你就做梦吧!”
“不信咱们走着瞧!”苟小小轻拍他的胸脯,颇为玩味的笑道,“穷当兵穷当兵,像你这样当兵的,除了国家给你补贴,你还有啥经济来源?恐怕将来连老婆本儿都攒不住。像你这种大男子主义的也肯定忍受不了将来你的另一半比你有钱。呵呵,小伙子,努力吧。”
她这话的意思是要告诉他,他根本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么?
任良不由得恼羞,“你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要是真心喜欢我,就得努力给我创造败家的条件。”
任良有些恼恨:“你们女人就是肤浅,就喜欢找有钱的男的!”
“很多时候,感情就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你穷的叮当响,别说没姑娘愿意嫁给你,你周围的人也不愿意跟你做朋友。”苟小小冲他灿烂一笑,“有些女的就是喜欢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
任良撇嘴,“你别用置身事外的姿态说这种话,我看你差不多也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
“将来我有钱,我可以自己买宝马。你没发现我的驾驶技术很好么。”
就算是坐在宝马车里,她也是老司机。
她牵着大魔王往玩具地摊上去。
爱慕虚荣的女人,要砍价去咯。
☆、第379章 坑深379米 王家三兄妹
在大卖场逛了还不到一半,苟小小就买了不少杂七杂八的东西。
负责当搬运工、时不时地还要帮苟小小砍价的任良发现她买的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她用不上的。
他算是见识到啥叫“有钱任性”了。
路过一个射击游戏的小摊儿,苟小小想玩这个游戏赢几个玩偶。扫兴的是,摊主看苟小小和任良是穿军装的,怕他们枪法好会使自己亏本,便死活不愿意做他们的生意。
两人往大卖场里头去,因为大魔王存在的关系,他们做了一路的焦点人物。
很多人上前来询问苟小小这个铲屎官,她养的这条犬是从哪儿买的。
苟小小正儿八经的告诉他们,这犬是她花了很大工夫从国外进口的,从一般的渠道根本买不来。
见她一本正经的说瞎话骗人,任良也只能翻翻白眼表示无奈,因为说实话不一定有人信。
谁能想象得到,大魔王是苟小小用一头驴换来的?
拎着大包小包的任良都快累成狗了,平时训练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累过,也没想到陪女生逛街会这么累。
他略带抱怨似的问:“你还要买啥?”
苟小小左右张望,“随便看看再说。”
陪苟小小这么漫无目的的逛大卖场,任良的耐性早就被磨光了。
通过这次遭遇,他终于深刻体会到死党李跃峰那货为啥说自己最讨厌做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了。
他刚想起自己那死党,迎面就看见仨熟人,忙想避开他们,却是已经来不及了。
“咦,那不是良子么!”
任良被认出来了。
长得这么俊穿的还是特别显眼的绿色军装,随随便便往那儿一站,两米之内都是他的气场,他这种天生就有一股压倒性存在感的男人,走到哪儿不受瞩目?想不被熟人认出来,那更难。
有人每天早上被自己帅醒,也有人也会因为自己长得太帅而感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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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贴了几块钱给苟小小。
以药换药,合作愉快。
苟小小将钱收好,让任良提上药,跟顾大夫道别,离开了中草堂。
顾大夫一直将他们送出药铺门口。
到了车旁,苟小小望见附近一片人潮涌动,想起中草堂附近就是大卖场和商贸城。
来都来了,正好去逛逛。
“顾大夫,”苟小小喊住正要转身回药铺的顾大夫,略有些不好意思道,“我能不能先把车和东西放你门口,我们去街上逛逛。”
“好好好!”顾大夫心里喜欢苟小小这个心思通透并且讲义气的小丫头,满口答应她的请求,挥着手让他们放心去,“你们去吧!”
见苟小小把大魔王牵下车来,顾大夫跟之前第一次见大魔王的所有人的反应一样都是眼前一亮。
“这狗长得可真稀罕!”
“是吧!”苟小小有些小得意,“这是西伯利亚雪橇犬的一种。它小时候,脏不拉几,有人当它是狼,要把它打死,让我给救了。”
“遇到这么好的主人,这小狗娃可真有福气!”顾大夫由衷的说了句。
“哪天这狗长大配种下崽儿了,我给你抱过来一只。”
既然顾大夫人好心善,卖给她这么大一个人情,她当然是要还的。
顾大夫显然也很喜欢这样的洋犬,“那我可就不跟你客气了!”
“来,大魔王,给顾大夫敬个礼。”苟小小扯了扯狗链。
大魔王抬起右前爪,举在脑袋边上,向顾大夫敬了个不伦不类的军礼。
一旁的任良,下意识的向顾大夫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好好好!都好!”顾大夫乐得合不拢嘴。
苟小小牵着大魔王,和任良一块儿往大卖场去。
在这个还没有经历改革开放的计划经济时期,商业环境并不是很发达。重集体、轻个人的商业文化氛围很浓重,所以在大卖场中几乎看不到个体经营,就算有也是偷着经营。
任良看到大卖场门口有个推着小三轮车卖冰棍的小贩,于是上前去买了两根冰棍,回去和苟小小分享。
苟小小也没跟他客气,把他手里的两根冰棍都夺过来,不知廉耻的道了声:“谢谢。”
然后,她跟大魔王把两根冰棍分着吃了。
任良一脸苦闷。
在她心里,他竟然还不如一条狗!
经过一个卖玩具的地摊,大魔王走不动了,也不知道它突然对啥感兴趣了,凑到地摊上嗅来嗅去。
苟小小也停下来,指着地摊上的一只小皮球,问小贩:“这皮球多少钱?”
小贩瞥她一眼,不怀好意的报了个价,“五毛!”
苟小小瞠目,惊呼:“这么便宜!”
任良目瞪口呆,就连那小贩也有些傻眼。
任良把她拉到一边,“五毛便宜吗?”
苟小小歪着脑袋:“我觉得很便宜啊!”
她好像从很久以前,就没有吃过五毛钱的辣条了,一包辣条的钱买一个皮球,不是很划算吗!
“你到底有没有金钱观念!”任良都不知道该说她啥好了,“五毛钱一个球你都嫌便宜,有你这么跟钱过不去的吗!那也就几分钱的东西!”
“是么…”
任良翻白眼:“败家娘们儿,日后谁娶了你谁家倒霉!”
苟小小皱皱鼻子,不以为然道:“我告诉你,将来我老公要么比我有钱,要么能忍受我比他有钱!败家咋啦,将来姐有的是钱!”
“你就做梦吧!”
“不信咱们走着瞧!”苟小小轻拍他的胸脯,颇为玩味的笑道,“穷当兵穷当兵,像你这样当兵的,除了国家给你补贴,你还有啥经济来源?恐怕将来连老婆本儿都攒不住。像你这种大男子主义的也肯定忍受不了将来你的另一半比你有钱。呵呵,小伙子,努力吧。”
她这话的意思是要告诉他,他根本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么?
任良不由得恼羞,“你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要是真心喜欢我,就得努力给我创造败家的条件。”
任良有些恼恨:“你们女人就是肤浅,就喜欢找有钱的男的!”
“很多时候,感情就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你穷的叮当响,别说没姑娘愿意嫁给你,你周围的人也不愿意跟你做朋友。”苟小小冲他灿烂一笑,“有些女的就是喜欢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
任良撇嘴,“你别用置身事外的姿态说这种话,我看你差不多也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
“将来我有钱,我可以自己买宝马。你没发现我的驾驶技术很好么。”
就算是坐在宝马车里,她也是老司机。
她牵着大魔王往玩具地摊上去。
爱慕虚荣的女人,要砍价去咯。
☆、第379章 坑深379米 王家三兄妹
在大卖场逛了还不到一半,苟小小就买了不少杂七杂八的东西。
负责当搬运工、时不时地还要帮苟小小砍价的任良发现她买的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她用不上的。
他算是见识到啥叫“有钱任性”了。
路过一个射击游戏的小摊儿,苟小小想玩这个游戏赢几个玩偶。扫兴的是,摊主看苟小小和任良是穿军装的,怕他们枪法好会使自己亏本,便死活不愿意做他们的生意。
两人往大卖场里头去,因为大魔王存在的关系,他们做了一路的焦点人物。
很多人上前来询问苟小小这个铲屎官,她养的这条犬是从哪儿买的。
苟小小正儿八经的告诉他们,这犬是她花了很大工夫从国外进口的,从一般的渠道根本买不来。
见她一本正经的说瞎话骗人,任良也只能翻翻白眼表示无奈,因为说实话不一定有人信。
谁能想象得到,大魔王是苟小小用一头驴换来的?
拎着大包小包的任良都快累成狗了,平时训练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累过,也没想到陪女生逛街会这么累。
他略带抱怨似的问:“你还要买啥?”
苟小小左右张望,“随便看看再说。”
陪苟小小这么漫无目的的逛大卖场,任良的耐性早就被磨光了。
通过这次遭遇,他终于深刻体会到死党李跃峰那货为啥说自己最讨厌做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了。
他刚想起自己那死党,迎面就看见仨熟人,忙想避开他们,却是已经来不及了。
“咦,那不是良子么!”
任良被认出来了。
长得这么俊穿的还是特别显眼的绿色军装,随随便便往那儿一站,两米之内都是他的气场,他这种天生就有一股压倒性存在感的男人,走到哪儿不受瞩目?想不被熟人认出来,那更难。
有人每天早上被自己帅醒,也有人也会因为自己长得太帅而感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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