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 作者:歧一

    分卷阅读33

    见过 作者: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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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事,情绪也不是很好,连连失误,说错台词。叶苦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一起的演员也有些烦躁。白於昭注意到她们的情绪,对自己越来越失望。

    最后一幕戏的时候,於昭甚至险些崴了自己的脚。许令闻扶住她,低声问道:“没事吧,高跟鞋不合适?”

    白於昭只来得及摇了摇头,就被叶苦舟喝住:“白於昭大小姐,你怎么了这时?这是最后一次彩排了,不要这么不集中行不行?”他明明是笑脸,可是白於昭却有些害怕,仿佛被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似的。

    她在台上连连道歉,一边鞠躬,一边说对不起,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叶苦舟插着腰,勉强的笑着,他又突然发现了什么:“你的头饰呢?”

    完了!

    於昭嗫嚅道:“我刚刚,不小心.......摔断了.......”

    柳俊然闻言睁大了眼:“摔断了!?周五就公演了,道具没有多余的首饰,上网买也来不及了!”

    “对不起,我的责任,我想办法再买一个。”白於昭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

    周莫涯这时候插了一句:“要不,我的给你一个?”

    白於昭自然是不敢要。要了,就感觉是自己故意弄坏了社里给她的道具,就是为了用学姐自己加钱买的好看的首饰。就是间接证实了周莫涯刚刚的那番话。

    周莫涯已经皮笑肉不笑地摘了一只簪子,就往白於昭手里塞。白於昭一边后退一边坚决拒绝:“不用,学姐,真的。”后来,她干脆背了手,斩钉截铁地含泪说道:“我自己买一个,不会耽误演出。”

    她又一次向全体在场的话剧社成员鞠了一躬:“真的不好意思,我刚刚老是出错,我们接着来吧。”

    周莫涯把簪子插回自己头上,不轻不重却足以让所有人听见的声音说:“不愧是女主角。”毫无波澜的语气,却在白於昭心里扔下了一块巨石。

    但是白於昭选择镇静的走回自己的位置,拳头微微的颤抖。

    排练又开始了,白於昭的台词没有出错,声音也没有颤抖,仿佛今天发生的事都和她无关。

    许令闻也如常发挥,但是他看到的却是白於昭略有些黯淡空洞的双眼。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抱拳,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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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五十步2

    已经跑了七家店了,白於昭的脚步已经踏遍了心湖区所有可以买到古风饰品的地方。

    白於昭既然已经做出了承诺,就一定会做到。更别说本来就是自己的错。但是现在哪有那么容易就买到符合条件的簪子?白於昭问了道具组的同学,他说他们买给女主角的首饰是“低调中透露着奢华,文艺中又渗透着华丽”。

    购物网站是应有尽有,随便输几个关键词,就会蹦出来几千个商品供人选择。但是平常的小店根本不会像网上一样卖长得好看但是又便宜的小饰品,大部分店家的进货渠道都是某乌的小商品市场,看着廉价质量也没有保证。

    饰品不像是衣服,做工稍微用心点,加价一两百都有人买账。但是一个平常用不上的装饰性簪子,加价到百元以上基本不会有人问津。不做生意的白於昭都懂的道理,做生意的人自然不会不知道。

    看过的七家饰品店卖的要么是真的水晶,西式的设计,华丽,blingbling地闪光;要么就是几块钱一个的发夹皮筋,一使劲就会断掉的那种。

    真的是天要亡我!周二晚上弄坏的首饰,现在已经是周三了,后天就上台公演了,总不能脑袋上什么也不戴就上台演白家小姐了吧.......要不是时间来不及,没人能说准什么时候能寄到学校,白於昭早就网购了,也不至于跑断了腿也买不到东西。

    已经十点了。白於昭又在街上乱晃,走街串巷寻找各类小店,继续他下午的搜寻。九点话剧社结束了排练,她就自己跑了出来,接着寻找希望。

    幸好泽城是个南方城市,即使这个点街上的人还是很多,白於昭走到一条小吃街,店里都是灯火通明的,啤酒箱敞开着摆在店外,方便客人拿取。还有穿着油腻腻的t恤的男人站在门口,向过路人发着传单,嘴里还机械地重复:“来来来,看看啊,啤酒小龙虾,烧烤羊肉串......”

    小吃街后面有还在营业的小店面,纯白的装修,柜台上的灯光也是柔和的很。这家店和小吃街显得格格不入,仿佛是在大王花丛中突然发现了一朵毛茸茸的蒲公英。白於昭推门走进去,柜台后面有一个很瘦很瘦的女人站了起来,围着大披肩,神色温和:“欢迎光临。”

    白於昭冲她点了点头,专心看着柜台里的饰品。手机突然开始震动,白於昭觉得在这么安静的店里接电话,会有种冒犯的意味,虽然店里只有白於昭和店主两个人。看了看屏幕,是许令闻打来的。

    “喂?”白於昭轻轻的接起。

    “白於昭,你干啥去了,我给你发消息你也不回?你簪子买到了吗?”许令闻真的很有本事,一上来就问如此戳心的问题。

    “没有。我正在小吃街后面的店里看。”

    “哪个小吃街?”

    “心湖.......”店主突然不知道什么时候飘到了白於昭身后,温柔地开口:“小姑娘,你要买点什么啊?”

    白於昭被吓了一下,手机下意识的放了下来:“我想看看簪子,最好是民国风的。”

    店长长了一双大大的眼睛,双眼皮窄窄的:“有的,你来看看。”白於昭急匆匆的冲手机喊了一句:“等会再说啊。”就跟着店长到了店的另一头,这个柜台和其他的柜台略有不同,主题装饰是木制的,刷了一层清漆。

    店主指了指其中一款簪子,纯银的,上面止刻花纹,没有珠宝。“你是平常戴,还是表演?”店主问她。

    “我演话剧,演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她据实相告。

    店主若有所思:“嗯......倾城之恋,白流苏.......”她眼中更多了些向往,“要不你别买簪子了,看看这个。”

    店主从靠近柜台的架子上,取出一个盒子,里面是一个珍珠发夹,月牙般的形状,还有缀有细碎水晶的流苏,虽然能看出来价值不菲,但是却不会让人觉得累赘不得体。

    白於昭看见这个,一时间眼都直了。但是这个发夹肯定很贵。上百是一定的。买不起买不起.......平常又不会戴,买了也是浪费。

    “内个,这个多少钱.....”

    “八十。”竟然没上百!白於昭拿着发夹在手里细细打量,“那,这珍珠是真的吗?”

    店主笑了:“是的,不过是人工养殖的,比天然的便宜很多。”

    白於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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