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剧同人)[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分卷阅读11

    (历史剧同人)[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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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的心口扎去。

    一道银光在暗室中一闪而没,两道嫣红在半空中飞散开来。

    黑衣人握着剑柄的手松开,机械的抚上自己的脖子,身体软软的摔在地上,四肢抽搐,面容扭曲,嗓子里传出痛苦的“咯咯”声。

    原来,刚才那道快如闪电的光芒,竟然在一瞬之间同时划过两人的脖颈,甚至他们俩还未感觉到疼痛,光芒已经消失不见。

    见此异变,房间里另外两名黑衣人一惊,立刻提着剑走上前来,其中一人甚至大胆的将房间里的油灯点燃,举着油灯向前照去。

    借着豆大的火光,黑衣人清楚的看见赵姬母子依旧安静的在榻上沉睡着,但油灯的光芒实在太小,整个房间除了自己手中那一点点亮光之外,其他地方依旧是漆黑一片。

    四周静悄悄的一片,但杀手的直觉让他们意识到周围隐藏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这时,夜风从窗外吹了进来,竟然一下子就将黑衣人手中的油灯给吹灭。

    房间里重新陷入一片黑暗,空气缓缓凝视。

    不对!那油灯不是被夜风吹得,是有人吹了它一下!

    黑衣人心中一惊,但为时却已晚了,他只觉得胸口一痛,就看见一柄最多不多两指宽,薄如蝉翼的长剑,已经刺进了自己的胸口,将他的心脏刺了个对穿。

    好剑!好剑法!

    朦胧的夜色中,一张俊美而凌厉的脸庞映于黑衣人眼帘。

    “嗤”的一声,长剑将背靠背站在一起的两名黑衣人胸口皆刺穿,接着一股强劲的内力吐出,顺着长剑将两名黑衣人的五脏六腑震碎。

    见敌人全部已死,来人潇洒抽回长剑,看也不看,反手插入背上剑鞘。

    剑身如澄如秋水,竟没有沾上一点血色。

    杀了人,自然还需要埋尸。

    来人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打开瓷瓶,将瓷瓶中的液体倒在四具尸体上。

    不多一会儿,尸体发出“滋滋”的声音,来人捂着鼻子倒退两步,只见一股带着浓郁焦臭味的白烟腾空而起,在空气中迅速弥漫开来。

    “这味道!真是死人都被臭醒来了!”来人看着已经连身上的黑衣,一同化为一滩清水的四具尸体,一脸嫌弃的以手在鼻翼挥舞着,自言自语道:“幸好我用迷药将赵姬母子迷晕了,不然他们俩非得臭醒来不可,果然系统出品,必属坑品来着……”

    原本来人正是白仲本人。

    为了最快从咸阳赶到邯郸,白仲不得不花费积分和系统兑换了一次性任意门——可以让使用者任意出现在任何地方,并且在一次使用范围之内包去包返,以免你找不到回家路的大门。

    而正是靠着任意门的帮助,白仲才能在黑衣人都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如鬼魅般出现在两名黑衣人面前,一剑杀死两名黑衣人。

    只是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原本应该是五、六岁小豆丁的她,此时已然是一个身材高挑,外表看上去至少有十七、八岁的美少女。

    乔装救人不留姓名不求回报,自然不是白仲的性格。只是,这一回她却没办法要求回报,因为解释不了一个五、六岁的小豆丁,是怎么在一夜之间,飞越千里从咸阳来到邯郸的。因此,在被迫无奈之下,白仲只得再用积分兑换了一张变装卡——最便宜的那种变装卡,只能换成系统早已设定好的固定形象,且有效时间为三十分钟的那种。

    既然变幻了形象,白仲自然也就懒得再蒙面和假扮男人——至于如果有人和自己现在用得这张脸长得像什么的,那就算他倒霉好了。

    说实话,如果单纯从个人爱好上来说,白仲更倾向于和自己关系好的成峤当上太子,但是成峤当上太子就意味着夏太后得势,华阳夫人失势;华阳夫人失势又会影响自己未来的前程,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白仲只好花掉自己存了好几年才攒下来的积分,换了这么多逆天的东西来救嬴政。

    既然都来了,哪能放着一个秦始皇在面前不围观呢?就算不围观,起码也要拍几张照做留念嘛!秦始皇睡觉的样子啊,世界上有几个人能看见呢?不知道有没有流口水说梦话呢。

    尚且不知自己在不久之后,就要成天对着嬴政那一张小嫩脸,两人同吃同睡不算,连澡都会一起洗过好多回的白仲,重新将油灯点燃,然后举着油灯向榻上看去。

    耶?谁来告诉他,为什么嬴政正瞪着两只大眼睛看着自己?

    系统系统!你给我出来!说好的“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呢?我刚才不是在房间里撒了一把迷药,保证赵姬母子一觉到天亮的吗?

    [你自己看嬴政的手喽。]系统非常不负责任的甩了一句。

    白仲好奇的向嬴政的手看去,然后……mb!系统你在逗我吗?他的手在被子下来,你让我看什么?看毛线啊!我的眼睛连夜视功能都没有,更不用说透视功能了。

    看不到手,白仲只好将注意力放到嬴政的脸上。

    不知光线不好,还是营养不良,今年八岁的嬴政长得既不俊美也不可爱,看着又干又黄又瘦,身上也没有什么未来始皇帝的王霸之气,唯一的优点就是一双因为恐惧、仇视等情绪,而变得异常明亮的丹凤眼,看上去特别漂亮。

    言情小说诚,不欺我。

    我总算知道言情小说里,那种相貌平平,但眼睛特别好看的主角,是怎么苏倒一大片男人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定要严严肃肃的声明,政哥的颜自然是极好的……不过现在黑灯瞎火外加营养不良,所以小白看错了……才会看成相貌平平……

    喜欢成峤小包子,还不如攒着感情喜欢子婴小包子……

    子婴小包子是政哥和白仲把屎把尿拉扯长大的……正是因为带子婴小包子培养了不少育儿经验,他们俩才没有把未来的二世带到沟里去……

    ☆、初见

    就在白仲打量嬴政之时,嬴政也在偷偷的打量着白仲。

    因为认床,又因为要返秦而太过于兴奋,嬴政这几天晚上都睡得极浅,所以早在黑夜人撬开门闩之时,他就已经从睡梦中惊醒,只是在人小力弱的情况下,嬴政无力反抗,只能偷偷握住他藏在枕头下的小刀,等着黑衣人过来之时和他们拼了。

    本来嬴政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关键时刻,一个黑色的身影竟然从天而降,挡在了自己面前,杀死了想要刺杀自己的黑衣人。

    一开始,嬴政还担心后面来的黑衣人,也是来刺杀自己的刺客,但是……观其气度不像啊。

    看着一手执着油灯的白仲,嬴政微微红了红脸。

    艳丽妩媚、凌厉坚毅,两个几乎完全相反的词,却在白仲身上完美的融于一体。

    这是嬴政第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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