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支神笔 作者:塔隐

    分卷阅读13

    我有一支神笔 作者:塔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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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尼,去把车开出来。”

    丹尼浑厚的声音飘了出来:“二小姐,我决定跟四小姐出去。”

    二小姐的眼睛横过去,“你决定?”

    “是的,我以后专职保护四小姐。”

    室内一阵凝固。

    舞师害怕窥见豪门隐私,连忙识相地退了出去。

    秦雅很艳地笑了,眼神歹歹的,像女杀手在调情:“......你做好这个决定了?”

    “是的。”丹尼点头致意,静静走到秦馨身边,“可以走了吗,四小姐?”

    秦馨看到二姐漏出一个冷笑,眼睛的光奓了。

    连忙用鼓励的语气说:“二姐,考验你慈善精神的时候到了!你可是慈善大使哦!”

    秦雅被她讽刺得肺疼,挫着牙根子问管家:“这老外不想混了吧?”

    徐管家转过一张冷脸,微微地蹙眉道:“二小姐,秦先生近日对他十分另眼相看。你动不了他的。”

    第10章

    a城是个国际大都市。位于华夏东南。面积达六千平方公里。

    地图上看,它的形状像只不细气的大脚丫子,四根长残的脚趾迎着大海叉开。

    海浪常年舔舐着它。各国各地的超级货轮每天满载花里胡哨的商品在“趾间”登港,通过海关流向都市的纵深。

    财富的魔力控制着所有人。

    以金钱为尺度来衡量,这个城市里的两千万人可划分为上下十八个阶级。

    五花八门的众生在a城都齐全了。

    秦家毫无疑问是上十八个阶级中的最顶层。

    在寸土寸金的a城南郊独占二十多亩土地。以秦家为中心向外辐射十公里,居住着各界的新老权贵,彼此盘根错结,相生相克,组成顶层的核心圈。

    人们称这里为“宝荣区”。

    宝荣区的三十多户豪阔人家掌握着a城80%的财富。剩余18%的甜头归各路中产阶级所有。

    而下层的几百万户人家忙活一辈子,哄抢最后的2%......

    十月四日上午十点.

    黑色迈巴赫平稳地驶出了天堂般的“宝荣区”。

    下南环绕城高速后,汇入了旧城区的汹涌车流。车子实在太多了。所有车迎着别人的尾气前进,行驶效率跟跑步差不多。

    各种档次的车都有。上下十八个阶级都挤在路上,平等地接受彼此的折磨。

    这时候,丹尼.林特难得地衡量了一下自己在这城市的位置。

    拿三万月薪,工作轻松。拥有不寻常的武力。体格健壮,脸庞有型。走路上会接到许多火辣的媚眼。算得上魅力男士。

    但是,他无父无母,是个孤儿。在英国时只受过最基本的教育。

    十四岁时因生活窘困,被人带进格斗训练营,开始了非人的暴力生涯。

    二十岁前,都靠打|黑拳谋生。或许是上天赐予的天赋,他生来知道怎样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对手的弱点,一击致命。有过108场全胜、46次ko对手的强悍战绩。是地下拳坛名噪一时的拳王。

    二十岁后,他带着血汗钱辗转泰国、印度、日本、巴西等国家,继续精研武术。

    二十五岁来华国旅行,宿命般地看了一场名为“飞天”的古典舞表演,自此把魂弄丢了。

    之后,想尽办法成了秦家的保镖。

    他这样一个人……属哪个阶层呢?

    好像无论哪个阶层都配不上副驾驶座上这位美若天仙的姑娘。

    她这么美,完全不像这个世界应该拥有的生物……

    他却太糙了,是下九流地带出去的人。

    尽管满嘴礼仪用语,装得像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绅士,但自己究竟是何尿性他心知肚明。

    只要时间久了,鄙俗、没文化以及血腥的本质就会暴露无疑。

    等她度过了这场危机,还会把他这种下九流角色放眼里吗?

    凭什么?凭他宣称自己“伟大而帅气”?

    他们之间的差异实在太多,太大了!

    可是……

    无论如何还是想得到她!哪怕为此万劫不复也在所不惜。

    丹尼咬住牙根,心里憋着一股着魔的劲儿,如是下着决心。

    *

    四十分钟的车程终于接近尾声,他们来到旧城区的一条古巷前。

    这里太窄了,车子只能停在巷口。两人徒步进去。

    巷子里铺着青石板。两侧的木头老房子一家挨着一家。门墙都被时间剥蚀得斑驳卷皮,像生了狼疮一样。空中电线拉得横七竖八,各色衣裳在上面猎猎招展着,宛如地下联合国的彩旗。

    若说a城是只脚丫子,他们可能正走在它布满老茧和死皮的脚后跟旁。

    秦馨有点好笑地想:这老外挺能的,把友谊的大手伸到这么深的地方。

    她跟着他七拐八弯地绕。

    沿途经过各种面积小巧的婴儿用品店、水果店,杂货铺子,烟酒铺子,尼姑庵,面店,棋牌室,寿衣店……羊肠小巷里好像摆了一条生命的流水线,从生到死一条龙服务。

    分布在这条“流水线”上的人们用浑浊又狐疑的眼睛瞧着他们。

    丹尼领着她,逆着目光的浊流穿行。

    走了二十多分钟......

    他的脚步滞涩地慢了下来,对着个门面看了看。脸上浮现了迷惘。

    他停住步子,困惑的目光扫向四周。

    秦馨听他心里在说:“shit,怎么回事?迷路了?哦不——这下看你这个洋鬼子的脸往哪儿搁!可是,我怎么可能迷路呢?”

    她眼皮直跳,问道:“丹尼,没问题吧?”

    “没问题,亲爱的。”他自信得嘎嘣儿脆,体贴地问道,“累吗,要不要歇会儿?”

    秦馨嘴角抽抽,“想歇会儿,行吗?”

    “sure。”他牵住她胳膊肘,把人安置在店铺门口的椅子上。好像这里他做主似的。

    然后,两手插着裤兜,悠闲地踱起了步子。用游客的目光偷偷地确认环境。

    大脑里的小人把记忆抽得像陀螺一样。

    诶?明明是这里没错啊!

    一座古塔,一家寿衣店。一口老井,上面刻着七佛如来的名号。

    可是,他朋友的那家书店呢?几天前还来过,凭空就消失了?

    他心里咒了一声:“我这种穿越西伯利亚原始森林都不会迷路的强人,怎么在一条破巷子里晕头转向,damn it!一定是头顶内裤飘得太多招晦气了!”

    秦馨呛了一声,一个笑在她的眉眼上抖了抖。

    他发现了她这表情,脸刷地红了。走过来,咧开了一个笑。

    笑得明眸皓齿,把凶相都挤没了,一下子整张脸说不出的英朗,漂亮。

    他清清嗓子,卖乖地说:“我的小姐,这事奇了,我居然会迷路。平生头一次给了你……嘿嘿!”

    秦馨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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