舀一口情歌 作者:女王不弯腰
分卷阅读57
舀一口情歌 作者:女王不弯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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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间,宋槐笑着说:“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寝室啊,妙妙最喜欢那个王婆麻辣烫,你最喜欢重庆老鸭煲……”
路均的筷子微微一僵,下意识地看向且欢,且欢没有看他,用勺子舀了一口汤,汤汁上浮着一层薄薄油,还有蘑菇枸杞等营养的食材,她尝了一口,确实很鲜美。
“好好喝啊,是有点那时候的味道。”且欢笑着说:“你们阿姨的手艺不错。”
“路均,你现在是大明星了?”另一边,宋凌禹则开始和对座的路均聊天,“工作一定很忙吧?”
就像是一对好友聚会,突然来了另外一对好友拼桌,两两之间像是隔开一条楚河汉界,毫不相干似的。
不管怎么说,这顿饭整体还算和谐。
*
饭后,宋槐和且欢到房间去说悄悄话,留下两个男人在客厅。
且欢看着宋槐锁上门,在她回身的时候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番。
“干嘛这么看我?”宋槐觉得好笑。
“你是宋槐吗?”且欢反问她,语气是宋槐熟悉的咄咄逼人,“你和宋凌禹那样,为什么不离婚?”
印象里的宋槐永远知道自己怎么样才能活得最舒服,怎么会委曲求全去维持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宋槐拉着且欢在床边坐下,拉着她的手,好笑,“你自己这个样子,还有脸说我?短头发,还戴眼镜,整个人的棱角都没了……我都没问过你你还是不是俞且欢,你倒问起我了?”
且欢在那一刹才恍然意识到,她们都变了。
“且欢,那时候妙妙离开的时候,我没有陪在你身边,我一直很内疚。但那时候我太害怕了,又难过……”宋槐说到这还是觉得心有戚戚焉,将且欢的手攥得很紧。
且欢从来没有为这个怪过她,“我怎么会怪你呢?妙妙的死,我自己都接受不了,如果那时候你在我身边,我也不会想到去安慰你的。”
“我那时候很难过,我只能想到一个人。”
她不说且欢也知道是谁。
宋凌禹。
“那时候你们已经分手几个月了吧?”且欢问。
宋槐点点头,“我一打电话,他就来了……”宋槐说不出那个晚上的具体情况,她脑子都是混沌的,满脑子都是妙妙,只隐约记得在她崩溃的边缘,是一双很温暖很温暖的手紧紧地抱着她,让她不至于晕厥,是一个很温暖很温暖的怀抱包裹住她,让她虽然很痛苦但还是觉得如果能在那个怀抱待到地老天荒,她就什么都不怕……而这些,她是不会告诉且欢的。
且欢静静听着宋槐叙述,她知道宋槐平时有多坚强,她脆弱时就有多不堪一击。妙妙的死,改变了他们所有人。且欢在那时候开始忙着准备各种资料为妙妙打官司,路均也帮着整理材料,咨询法律系的同学老师,宋槐则选择逃得远远的逃去了洛杉矶。
宋槐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宋凌禹结婚,毕业就分手是她脑子里根深蒂固的思想,她不想嫁入豪门。她家是在h市边缘的小乡镇,家里没什么钱,她只想回h市找份不错的工作,然后找个有点小钱,人品不错的本地人嫁了。至于宋凌禹,年轻时放纵一下玩玩可以,结婚以后的柴米油盐,两个人肯定都承受不了。
可是妙妙死了。宋槐以前构建的世界观一下子崩塌了。生命是那么脆弱,前几天还在微笑着和你说话的人,还没等你反应过来就不在人世了。多么可怕,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这个人,你再也见不到这个人……
宋槐不想一个人孤独地死去。
“然后你就嫁给了宋凌禹,留在了a市?”且欢终于明白一向固执己见的宋槐为什么会吃回头草了。
“嗯。”
“可你们……”
“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婚姻生活不比恋爱,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宋槐微笑,“我和宋凌禹,本来就有很多不同,所以以前我再爱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他。他永远都不会长大的,跟一个孩子在一起生活是很累的。”
“也许你可以找秦老师聊聊。”且欢说这话的时候,看着窗外的夜色。
“好呀,你陪我去。”宋槐看着她。
且欢低头不说话了,手指在围巾上乱写乱画。
“好了,别说我了,你呢?你真的不考虑路均……”宋槐观察她的神色,试探着问。
且欢把头靠在她的肩上,宋槐身上的气味很好闻,有淡淡的榛子香,“宋槐,你知道的,妙妙永远在我心里,路均……我再喜欢他,在我心里,他也永远是妙妙的男朋友。”
宋槐有点心疼她,紧紧地揽了下她的肩膀,“这些事我也不劝你了,你有你自己的想法。周牧的事,你自己小心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算上我一份。”
“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且欢有点难过,转过身抱住宋槐。
三个小姑娘,曾经无忧无虑在校园林荫道里笑得自在,如今只剩下两个,还好荒凉的都市里,仍可以彼此依靠取暖。
*
晚上,且欢是和路均一起回去的,暮色四合,秋风萧瑟。
且欢把围巾拢紧了些,“你不用送我,我坐地铁就行了,我家离地铁站很近的。”
“且欢,我们还是朋友是不是?”路均答得文不对题。
且欢点点头,“当然了。”
“那你就让我送你到地铁站,这是一个朋友应该做的。”路均的两只手都插在风衣口袋里,耳边风声呼啦啦的,他自己都快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周牧遇上那样的事,肯定会找你麻烦的,你自己小心点,知道吗?”
声音依然是低低的,有磁性的,是以前大学电台里且欢最喜欢的那个声音。且欢鼻子一酸,她抽了抽鼻子,“我知道的。”
地铁站就近在眼前了,路均把她送到电梯口又看着她,语气很认真的,“我们总有一天可以把周牧绳之以法,为妙妙讨回公道的,且欢。”
“嗯。”且欢点点头。
路均抱了她一下,很短暂的,但是却在最大程度上给了她力量。
“加油,俞且欢。”他在她耳边小声说。
那时候路均和妙妙还没在一起,且欢和宋槐还有另外两个人代表心理系和法商的辩论队打比赛,路均也是给了她一个拥抱,在她耳边说:“加油,俞且欢。”
于是辩论赛上,且欢开足了马力,她和宋槐两个人巧舌如簧,直把对面那几个法商的高材生说得哑口无言,最后心理系拿下了a大新生辩论赛的第一名。
往事恍若昨日,人是物非,物是人非。记忆总不会变的。
“谢谢你,路均。”且欢说,脸冻得通红,眼睛却仍然亮晶晶的。
谢谢你和宋槐,没有放弃我,还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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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间,宋槐笑着说:“我记得那时候我们寝室啊,妙妙最喜欢那个王婆麻辣烫,你最喜欢重庆老鸭煲……”
路均的筷子微微一僵,下意识地看向且欢,且欢没有看他,用勺子舀了一口汤,汤汁上浮着一层薄薄油,还有蘑菇枸杞等营养的食材,她尝了一口,确实很鲜美。
“好好喝啊,是有点那时候的味道。”且欢笑着说:“你们阿姨的手艺不错。”
“路均,你现在是大明星了?”另一边,宋凌禹则开始和对座的路均聊天,“工作一定很忙吧?”
就像是一对好友聚会,突然来了另外一对好友拼桌,两两之间像是隔开一条楚河汉界,毫不相干似的。
不管怎么说,这顿饭整体还算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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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宋槐和且欢到房间去说悄悄话,留下两个男人在客厅。
且欢看着宋槐锁上门,在她回身的时候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番。
“干嘛这么看我?”宋槐觉得好笑。
“你是宋槐吗?”且欢反问她,语气是宋槐熟悉的咄咄逼人,“你和宋凌禹那样,为什么不离婚?”
印象里的宋槐永远知道自己怎么样才能活得最舒服,怎么会委曲求全去维持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宋槐拉着且欢在床边坐下,拉着她的手,好笑,“你自己这个样子,还有脸说我?短头发,还戴眼镜,整个人的棱角都没了……我都没问过你你还是不是俞且欢,你倒问起我了?”
且欢在那一刹才恍然意识到,她们都变了。
“且欢,那时候妙妙离开的时候,我没有陪在你身边,我一直很内疚。但那时候我太害怕了,又难过……”宋槐说到这还是觉得心有戚戚焉,将且欢的手攥得很紧。
且欢从来没有为这个怪过她,“我怎么会怪你呢?妙妙的死,我自己都接受不了,如果那时候你在我身边,我也不会想到去安慰你的。”
“我那时候很难过,我只能想到一个人。”
她不说且欢也知道是谁。
宋凌禹。
“那时候你们已经分手几个月了吧?”且欢问。
宋槐点点头,“我一打电话,他就来了……”宋槐说不出那个晚上的具体情况,她脑子都是混沌的,满脑子都是妙妙,只隐约记得在她崩溃的边缘,是一双很温暖很温暖的手紧紧地抱着她,让她不至于晕厥,是一个很温暖很温暖的怀抱包裹住她,让她虽然很痛苦但还是觉得如果能在那个怀抱待到地老天荒,她就什么都不怕……而这些,她是不会告诉且欢的。
且欢静静听着宋槐叙述,她知道宋槐平时有多坚强,她脆弱时就有多不堪一击。妙妙的死,改变了他们所有人。且欢在那时候开始忙着准备各种资料为妙妙打官司,路均也帮着整理材料,咨询法律系的同学老师,宋槐则选择逃得远远的逃去了洛杉矶。
宋槐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宋凌禹结婚,毕业就分手是她脑子里根深蒂固的思想,她不想嫁入豪门。她家是在h市边缘的小乡镇,家里没什么钱,她只想回h市找份不错的工作,然后找个有点小钱,人品不错的本地人嫁了。至于宋凌禹,年轻时放纵一下玩玩可以,结婚以后的柴米油盐,两个人肯定都承受不了。
可是妙妙死了。宋槐以前构建的世界观一下子崩塌了。生命是那么脆弱,前几天还在微笑着和你说话的人,还没等你反应过来就不在人世了。多么可怕,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这个人,你再也见不到这个人……
宋槐不想一个人孤独地死去。
“然后你就嫁给了宋凌禹,留在了a市?”且欢终于明白一向固执己见的宋槐为什么会吃回头草了。
“嗯。”
“可你们……”
“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婚姻生活不比恋爱,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柴米油盐?”宋槐微笑,“我和宋凌禹,本来就有很多不同,所以以前我再爱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他。他永远都不会长大的,跟一个孩子在一起生活是很累的。”
“也许你可以找秦老师聊聊。”且欢说这话的时候,看着窗外的夜色。
“好呀,你陪我去。”宋槐看着她。
且欢低头不说话了,手指在围巾上乱写乱画。
“好了,别说我了,你呢?你真的不考虑路均……”宋槐观察她的神色,试探着问。
且欢把头靠在她的肩上,宋槐身上的气味很好闻,有淡淡的榛子香,“宋槐,你知道的,妙妙永远在我心里,路均……我再喜欢他,在我心里,他也永远是妙妙的男朋友。”
宋槐有点心疼她,紧紧地揽了下她的肩膀,“这些事我也不劝你了,你有你自己的想法。周牧的事,你自己小心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算上我一份。”
“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且欢有点难过,转过身抱住宋槐。
三个小姑娘,曾经无忧无虑在校园林荫道里笑得自在,如今只剩下两个,还好荒凉的都市里,仍可以彼此依靠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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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且欢是和路均一起回去的,暮色四合,秋风萧瑟。
且欢把围巾拢紧了些,“你不用送我,我坐地铁就行了,我家离地铁站很近的。”
“且欢,我们还是朋友是不是?”路均答得文不对题。
且欢点点头,“当然了。”
“那你就让我送你到地铁站,这是一个朋友应该做的。”路均的两只手都插在风衣口袋里,耳边风声呼啦啦的,他自己都快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周牧遇上那样的事,肯定会找你麻烦的,你自己小心点,知道吗?”
声音依然是低低的,有磁性的,是以前大学电台里且欢最喜欢的那个声音。且欢鼻子一酸,她抽了抽鼻子,“我知道的。”
地铁站就近在眼前了,路均把她送到电梯口又看着她,语气很认真的,“我们总有一天可以把周牧绳之以法,为妙妙讨回公道的,且欢。”
“嗯。”且欢点点头。
路均抱了她一下,很短暂的,但是却在最大程度上给了她力量。
“加油,俞且欢。”他在她耳边小声说。
那时候路均和妙妙还没在一起,且欢和宋槐还有另外两个人代表心理系和法商的辩论队打比赛,路均也是给了她一个拥抱,在她耳边说:“加油,俞且欢。”
于是辩论赛上,且欢开足了马力,她和宋槐两个人巧舌如簧,直把对面那几个法商的高材生说得哑口无言,最后心理系拿下了a大新生辩论赛的第一名。
往事恍若昨日,人是物非,物是人非。记忆总不会变的。
“谢谢你,路均。”且欢说,脸冻得通红,眼睛却仍然亮晶晶的。
谢谢你和宋槐,没有放弃我,还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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