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来静静地看我,到底哀伤等什么,

    “旁人来回关心中安慰,爱已没结果.

    “热烈的开解一生,等你也是奈何,

    “仿佛我在拼命要稀罕援助.

    “旁人来静静探听,我昨天哪里出错,

    “何时重逢迷失中,飘起这歌.

    “是旧日,是认真执着的某个故事,

    “可惜这份信念,到今天多么无助.

    ……

    “曾天天真真的你,

    “爱假想某日别离后.

    “如孤孤单单的我,

    “会否等你就似这歌.

    “而飘飘忽忽的你,

    “到真的决定别离后.

    “留低空空虚虚的我,

    “估不到结局是这歌.

    …….

    “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我等到花儿也谢了…”

    。。。。。。

    滨海之端的潮仙市,是一座四线小城市。这城市的工业并不如何达,是一座生活节奏较为和缓的宜居小城。

    在郊区的某一个城郊结合部,一条横路的旁边,伫立着一栋独座小别墅。这是一栋自建小别墅,占地不到两百平方。它有四层楼高,造型还算雅致,不过外观风格显得有点过时了。它是属于早期的暴户风格的,爱摆卖金碧辉煌,外墙尽是棕黄色锦砖的那种俗套。

    一著名的老歌《我等到花儿也谢了》,从别墅里三楼的某个窗口,若隐若现地传了出来。

    这个窗口的窗台上,放置着一盆盆栽小植物。它是一株多肉植物,外观如同绽开的莲花座状。它的众多肥厚肉叶,是呈淡绿色的,只有边缘带着一点粉红色。

    这株多肉植物品种,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初恋”。只因为如果光照足够的话,那么它就会全株变成粉红色的。用粉嘟嘟的粉红色,用来和初恋这两个美好字眼挂上了勾搭,这个估计很少人会过于反对。

    方小衣已经悉心照料了它大半年,不过它从来都没有变粉红的任何迹象。她在读大学所在的城市,燕京市,是一个著名的霾城,一年中阳光普照直射的时间,相当有限。

    现在是冬天,就算她已经歇寒假回家了半个多月,这株她心爱的“初恋”,依然也是没能得到太多的灿烂阳光眷顾。

    歌声是从方小衣放置在床头的一部淡绿色手机里头传出来的,还被设置成为了不停地单曲循环中。

    这间方小衣的个人闺房,似乎有点特别。它的室内装修风格,走的是天然的纯绿色田园风。除了手机是绿色的,床头柜也是绿色的。被单枕头,沙,书架,桌椅,吊顶,以及墙壁上的某些喷涂色彩,都是各种各样的,或浅或深的绿色组合。

    满眼皆绿,浓妆淡抹总相宜。一片和谐清新的小绿意,弥漫在这个闺房之中。

    甚至,姿态慵懒的,像一滩烂泥瘫倒在自己的大床上的方小衣,她身上的服饰主基调,也都是淡绿色的。方小衣并没有除去了自己的草绿色小靴,只是让双脚伸延在床位之外。

    呈朝天大字型,背靠倒在自己床位上的方小衣,仰头盯看着天花板的一盏水晶小吊灯。她的眼神一片茫然,完全的没有一点神采。也许是受到了歌词的某些牵引感染,她的眼眸之中,甚至还有一点淡淡的雾气弥漫。

    她刚刚去参加了一个高中同学小聚会回来,不过事情依然还是老样子。她想要打听的那个人的消息,依然还是没有任何眉眼。那个人,依然是音讯全无,似乎已经彻底人间蒸了。

    她回家半个多月了,参加了多次的同学小聚会。在不动声息之间,她在悄悄地打听姚亚耀的个人信息,不过却是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直接下落。

    有同学说,他去了某座城市某个大学读书去了。至于啥地方,啥学校,那个就不清楚了。

    也有同学说,他缀学了,根本没去上大学,外地打工去了。听说是去了某工地,当苦力搬砖去了。

    连姚亚耀的昔日同桌,他最好的朋友,班级里的班长彭友权,也是同样语焉不详,一问三不知。在同学聚会上有点三魂七魄不够完全的方小衣,并没有细心注意到了,彭友权的眼神,似乎有些躲闪的闪烁感。

    不是没有人考虑过直接去姚亚耀的家里找他。不过,姚亚耀根本就不在家。姚亚耀的父亲,是一个性格略微古怪的老头儿。斗胆过去他家的同学们,未敢于过多停留,略微蜻蜓点水下,然后就被那个满脸黑线的老头给吓跑了。他们连姚亚耀的手机号码都没能顺利拿到。

    班级里谁都知道,那个不友善的老头儿,是一个连班主任和学校副校长,都敢于当众轰出家门的狠角色。据说,大半年之前,班主任和副校长过去他家,要劝说姚亚耀复读一年。结果呢,俩人悻然而归,完全吃力不讨好了。

    方小衣也并非完全没有收获。她从高中班主任的口里得知,新学期开始之前,姚亚耀曾经回校,过来把自己的学籍,给迁到了广珠市的夏南工业大学里头去。

    广珠市,夏南工业大学,在读专业是土木工程。

    这是方小衣获得的关于他的唯一有用资料。当方小衣获知这个的时候,不禁眉头大皱。

    据说这个夏南工业大学,是属于那种到处都有的地域性路人甲大学,非但不是国标的589名牌大学,连112大学也不是。虽然名义上也是一本大学,不过,据说含金量8o%或者是8%,同样都叫做k金饰。

    昔日潮仙第一中学的最强年级学霸姚亚耀,居然甘心沦落于落草为寇,然后就读了这样的“草台班子”??除了内心莫名的极度伤感之外,方小衣唯有是银牙紧咬,报以一声长长的遗憾叹息了。

    叹息归叹息,方小衣勉强动了自己的个人关系网,悄悄打听这所大学的一些情况。不过,她身边的亲密好友之中,所有人都对这所夏南工业大学不甚了解,更没有啥亲朋好友就读于这所不知名大学。

    除了知道了学校名字之外,方小衣还是一无所获。她的脸皮薄,又不敢让人知道她的心事。这一些事情,都是藏着掖着去打听的。于此,渠道自然就不太通畅了。

    否则的话,哪里需要那么麻烦了。只需要跟自己的父亲开口说一下这个事情,还不是啥消息都有了。毕竟,她的父亲,可是当地的士绅头面人物。要打听某个人之类,还不是举手之劳,易如反掌。

    偏偏,方小衣又一向是那种傲娇的矜持性格,这种少女的秘密心事,怎能公开摆出来公示于众呢?

    结果,事情就演变成为了今天这个样子了:内心有苦难言,百无聊奈的方小衣,只能呆愣在自己的小闺房里头,一遍又一遍地,傻听着那经典老歌《我等到花儿都谢了》了。

    方小衣略微一个歪头,看到了自己绑扎在自己书台边,某靠背凳子上的一条黄色丝巾。她觉得内心郁闷透了。

    《黄丝巾》的那个电影里,女主人公起码还可以把黄丝巾绑扎在外面的大树枝丫上,向全世界宣告了她的痴心等待。她却只能低调地,把黄丝巾绑扎在闺房内的凳子上,连个小小的借力点都没有。

    “哒哒哒”,房间的外头,有人在敲门了。

    方小衣赶紧起身,收敛了自己的愁苦脸色,强颜欢笑了一下,然后去打开了房间的大门。

    进来的是方小衣的父亲。他是个外观呈富态的中年男子,一身西装革履,满面红光,头用胶整理得一丝不苟。他的一只手里还提着一个旅行手提包,似乎要出远门。

    “宝贝,在干啥呢?你最近在家里,好象是不太开心的样子啊!”那中年男子笑道。

    “怎么会呢?回家了我很高兴的啊!不过,一直没啥事做,觉得有点小闷而已。”方小衣尽量伪装出,一副情绪波澜不惊的乖宝宝样子。

    “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中年男子扬了扬手里的一个牛皮纸大信封。

    “我跟你学校的副校长,磨了不少的嘴皮子,这才在他的手里拿到了这俩张邀请函。你们学校今年有资格代表学校,去参加这个寒州论坛大讲座的学生,一共只有3o名而已。”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世界那么大,你该去看看。”

    “你邀请本校的一个同学和你同行吧!要带上本校的学生证,才能用上这俩份邀请函,兑换到了最靠前的座位区域。”

    “你平时极为仰慕的那些互联网大名人,到时都会出现在主席台上。你和他们的距离,最多只有二三十米,你还有机会当面提问某个问题啥的。”

    那个中年男人说了一大堆的话,并且在用一种极为溺爱的眼神,在凝视着自家的宝贝女儿。说话之间,他还轻轻抬手,帮助方小衣整理了一下,她的有些轻微凌乱的短头。

    带着一丝丝的狐疑,方小衣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大信封。打开,里头,有俩大叠大红色的钞票。一扎一万元,一共有俩扎。除此之外,是两张印刷非常精美的邀请函。其外封面写着:寒州市g12互联网圈顶级公司峰会论坛。还带着一个炫目的钛合金氪金色彩的,该组委会的Logo标记。

    接下来的场面很常见。父女俩各自伸手,来了一个态度非常亲昵的大熊抱。然后,中年男子很快就含笑出门而去了。

    该找谁和自己一起同行呢?

    按照邀请函里头的文字说明,这些邀请函是只有青华大学的在校生,才可以过去报道加入前排特别观众区域的。

    方小衣很容易就想到了在大学里和自己同寝室的,私下关系比较亲密的一个闺蜜好友了。

    暂时中止了听歌,方小衣开始用手机,给这位身在远方的新晋闺蜜好友,打过去了一个电话。

    对方很惊喜,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小激动:

    “这种来自组委会官方的特别邀请函,那可是火热得烫手了!每一年学校里多少人眼巴巴地吊脖子等着要呢!这可是一般人根本拿不到的啊!你还真有一手,难怪大家都私下把你当校花看待了!传说中的校花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哼哼,嘿嘿。。。”

    “哼,哼哼,你是去呢,还是不去呢?”方小衣并没有太多洋洋得意的炫宝心情。

    “上有天堂,下有苏寒。傻瓜才不去啊!”对方很爽快地一口应允,答应和方小衣搭个伴同行。

    “那我提前三天过去你家找你好了。这趟寒州之行,我想要起码增肥三斤,然后再拍上三个g的旅途风光照片。”方小衣一本正经地说道。

    然后,天各一方的两端电话里头,都是俩人吃吃的,女孩儿家的各种私密八卦之声。

    (下一章节预告:《严峻的考验》)

    女一和女二,终于要不是冤家不聚头了!你以为这只是一道二选一的简单选择题??很坦白的说,俺最欣赏的心仪作家,可是《冰与火之歌》的马丁老爷子啊!所谓的近墨者黑,这里温馨提示,要弃书的趁早,免得将来小心脏受不了,各种大呼小叫啥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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