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夕颜一回家倒头就睡,君临天之前的东西,也都失败准备了,没派上用场。
什么补汤,什么美味的饭菜,还有一些水果零食,一样都没有动过。
再次醒来时候,是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凌夕颜是被闹钟叫醒的。脑子有一会儿的糊涂,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自己在哪儿,这也是因为,昨天自己睡得实在是太快了。
凌夕颜伸个懒腰,推门而出,早饭已经准备好了,热腾腾的感觉。
君临天有些好笑的,看着凌夕颜头上翘着的呆毛:“过来吃饭吧小懒猪。”
君临天在凌夕颜脸上咬了一口:“你还真的是能睡,昨天回来一直睡到现在。”
凌夕颜有点郁闷的捂着自己的脸:“你咬我做什么,这让个人看到了多不好?”
君临天笑了笑:“我喜欢你啊,我也欢迎你这么喜欢我,我是不会在意的。先来吃饭吧,今天早上我做了你喜欢的黑米粥,放了一勺糖,我尝过了,甜度刚刚好。”
凌夕颜拿着勺子喝了一口粥,歪着头想刚才的那句话,咬一口是喜欢吗?
所以她对喜欢这个词,稍微有点疑问:“临临,如果我死了的话.....”
“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你一定会平平安安的,执行任务小心一点。”
凌夕颜无奈:“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死了,你会在我的心脏上面咬一口吗?”
君临天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可能呢?我一定会和你一起去的,我怎么可能舍得你一个人?如果你一个人,一定会非常的孤独,我绝对不会给别人可能接近你的机会。”
听他这么一说,凌夕颜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太霸道了,询问这样的人,这样的问题,实在是不太正确。毕竟这样霸道的感情,可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有的,也不是什么人,对人的爱都是如此的一种形式。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喜欢,所以才这么做呢?在心脏上面咬一口,会不会因为,凶手很喜欢秦玉玲?
有了这个猜测,凌夕颜觉得今天的讨论,可以更加的热闹一些了。
听到凌夕颜的新分析,众人都觉得,未必就是没有道理的,的确可能是喜欢。
可是如果是喜欢的话,为什么要杀了人呢?人死了,再喜欢又能如何?
不过这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疯子,所以就算是真的因为喜欢杀人也是可能的。
毕竟秦玉玲属于另一个男人了,求而不得的话,是有可能动手的。只是这个喜欢秦玉玲的人,选择这么一个日子,目的又是什么呢?
通常在一些节日,人们制造案件,的确是容易混淆,最初众人的注意力。
只是尸体是第二天才被发现的,也可能之后再被发现,总而言之不是中秋节。
那么这人选择这个日子,就应该不是为了混淆视听的,而这个人没地方过节。
从凶手去找死者的行为看,过节的时候,凶手应该也是独自一个人的。
所以两个需要独自一个人过节的人,就这么凑到一起聊以慰藉。凶手选择这个时候动手,很有可能是触景生情,因为自己的孤独,而选择了对死者下手。
一般来说,同是天涯沦落人,彼此之间应该是怜惜的,感觉杀人有些说不通。
案子本身是一起杀人案,原本应该是不复杂的,可是却因为一个牙印复杂了。
现场的指纹对比,结果倒是出来了,杨遥也在秦玉玲的同事里面找到了。
找到对应的人并不困难,比较纠结的是,这些人当时都有不在场的证据。
有一个人去过秦玉玲的住处,而且这个人并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的痕迹。
凌夕颜有些诧异的瞪大眼睛:“神奇啊,这真的是让人觉得,有些神奇了。一个人竟然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还是一个和死者很熟悉的熟人,一定不只是一次去过现场。”
凌夕颜转身询问乌紫彧:“倒模出来了吧,凶器找到没有?”
乌紫彧点点头:“倒模出来了,但是凶器没有找到,估计是凶手带走了。”
拿出来之前现场的照片,凌夕颜仔细的看过,厨房里面没有丢失任何的刀具。
这也就更加的奇怪了,凌夕颜觉得,这人现在不只是早有预谋这么简单。
杨逍也是有些钦佩这个人:“带着凶器,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还有一定的医学常识。长得也很是无害,还对死者非常的熟悉而且计划周密,这人还真不好惹啊。”
没有这么说,大家还不觉得什么,这么一说,大家突然发现这人很聪明。
在很多的罪人之中,这样的人也是可以,有脱颖而出的才能的。
这人或许不被别人重视,可是这个人却聪明到,让人不会怀疑到他。
凌夕颜绝对,凶手还是一个,和死者非常熟悉的人,这是不会有出入的。所以凌夕颜还是需要,从死者认识的人下手,仔细的继续调查。
死者身边肯定有一个人,是附和着一切的,而且绝对是死者关系很好的人。
可惜郑君对于秦玉玲的朋友,也不是很熟悉,并不知道,秦玉玲都有什么朋友。
杨逍和杨遥,调查秦玉玲的时候,也难免就会牵扯到,她身边的一些人。
这才发现,郑君可不只是这么一个情人,以前的情人也是很多的。
当然秦玉玲是最长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沈思同意留在郑君身边的。秦玉玲更漂亮,更有能力而且更加的聪明,按理来说这样的人放在自己丈夫身边,就算是以前的时代也绝对被嫉妒。
而现在,沈思的心还真的是大,能够容下自己丈夫身边出现的这样一个人。
所以说秦玉玲也是有手段的人,因为和秦玉玲一起,郑君就没有其他的情人了。
凌夕颜拿过来一些关于秦玉玲的资料,仔细的分析,秦玉玲这个人。
秦玉玲的确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而她认识的人,一般也都是光芒四射的。
如果是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和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有太多的接触呢?
什么补汤,什么美味的饭菜,还有一些水果零食,一样都没有动过。
再次醒来时候,是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凌夕颜是被闹钟叫醒的。脑子有一会儿的糊涂,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自己在哪儿,这也是因为,昨天自己睡得实在是太快了。
凌夕颜伸个懒腰,推门而出,早饭已经准备好了,热腾腾的感觉。
君临天有些好笑的,看着凌夕颜头上翘着的呆毛:“过来吃饭吧小懒猪。”
君临天在凌夕颜脸上咬了一口:“你还真的是能睡,昨天回来一直睡到现在。”
凌夕颜有点郁闷的捂着自己的脸:“你咬我做什么,这让个人看到了多不好?”
君临天笑了笑:“我喜欢你啊,我也欢迎你这么喜欢我,我是不会在意的。先来吃饭吧,今天早上我做了你喜欢的黑米粥,放了一勺糖,我尝过了,甜度刚刚好。”
凌夕颜拿着勺子喝了一口粥,歪着头想刚才的那句话,咬一口是喜欢吗?
所以她对喜欢这个词,稍微有点疑问:“临临,如果我死了的话.....”
“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你一定会平平安安的,执行任务小心一点。”
凌夕颜无奈:“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死了,你会在我的心脏上面咬一口吗?”
君临天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可能呢?我一定会和你一起去的,我怎么可能舍得你一个人?如果你一个人,一定会非常的孤独,我绝对不会给别人可能接近你的机会。”
听他这么一说,凌夕颜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太霸道了,询问这样的人,这样的问题,实在是不太正确。毕竟这样霸道的感情,可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有的,也不是什么人,对人的爱都是如此的一种形式。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喜欢,所以才这么做呢?在心脏上面咬一口,会不会因为,凶手很喜欢秦玉玲?
有了这个猜测,凌夕颜觉得今天的讨论,可以更加的热闹一些了。
听到凌夕颜的新分析,众人都觉得,未必就是没有道理的,的确可能是喜欢。
可是如果是喜欢的话,为什么要杀了人呢?人死了,再喜欢又能如何?
不过这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疯子,所以就算是真的因为喜欢杀人也是可能的。
毕竟秦玉玲属于另一个男人了,求而不得的话,是有可能动手的。只是这个喜欢秦玉玲的人,选择这么一个日子,目的又是什么呢?
通常在一些节日,人们制造案件,的确是容易混淆,最初众人的注意力。
只是尸体是第二天才被发现的,也可能之后再被发现,总而言之不是中秋节。
那么这人选择这个日子,就应该不是为了混淆视听的,而这个人没地方过节。
从凶手去找死者的行为看,过节的时候,凶手应该也是独自一个人的。
所以两个需要独自一个人过节的人,就这么凑到一起聊以慰藉。凶手选择这个时候动手,很有可能是触景生情,因为自己的孤独,而选择了对死者下手。
一般来说,同是天涯沦落人,彼此之间应该是怜惜的,感觉杀人有些说不通。
案子本身是一起杀人案,原本应该是不复杂的,可是却因为一个牙印复杂了。
现场的指纹对比,结果倒是出来了,杨遥也在秦玉玲的同事里面找到了。
找到对应的人并不困难,比较纠结的是,这些人当时都有不在场的证据。
有一个人去过秦玉玲的住处,而且这个人并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的痕迹。
凌夕颜有些诧异的瞪大眼睛:“神奇啊,这真的是让人觉得,有些神奇了。一个人竟然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还是一个和死者很熟悉的熟人,一定不只是一次去过现场。”
凌夕颜转身询问乌紫彧:“倒模出来了吧,凶器找到没有?”
乌紫彧点点头:“倒模出来了,但是凶器没有找到,估计是凶手带走了。”
拿出来之前现场的照片,凌夕颜仔细的看过,厨房里面没有丢失任何的刀具。
这也就更加的奇怪了,凌夕颜觉得,这人现在不只是早有预谋这么简单。
杨逍也是有些钦佩这个人:“带着凶器,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还有一定的医学常识。长得也很是无害,还对死者非常的熟悉而且计划周密,这人还真不好惹啊。”
没有这么说,大家还不觉得什么,这么一说,大家突然发现这人很聪明。
在很多的罪人之中,这样的人也是可以,有脱颖而出的才能的。
这人或许不被别人重视,可是这个人却聪明到,让人不会怀疑到他。
凌夕颜绝对,凶手还是一个,和死者非常熟悉的人,这是不会有出入的。所以凌夕颜还是需要,从死者认识的人下手,仔细的继续调查。
死者身边肯定有一个人,是附和着一切的,而且绝对是死者关系很好的人。
可惜郑君对于秦玉玲的朋友,也不是很熟悉,并不知道,秦玉玲都有什么朋友。
杨逍和杨遥,调查秦玉玲的时候,也难免就会牵扯到,她身边的一些人。
这才发现,郑君可不只是这么一个情人,以前的情人也是很多的。
当然秦玉玲是最长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沈思同意留在郑君身边的。秦玉玲更漂亮,更有能力而且更加的聪明,按理来说这样的人放在自己丈夫身边,就算是以前的时代也绝对被嫉妒。
而现在,沈思的心还真的是大,能够容下自己丈夫身边出现的这样一个人。
所以说秦玉玲也是有手段的人,因为和秦玉玲一起,郑君就没有其他的情人了。
凌夕颜拿过来一些关于秦玉玲的资料,仔细的分析,秦玉玲这个人。
秦玉玲的确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而她认识的人,一般也都是光芒四射的。
如果是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和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有太多的接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