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几个人听到这话都停下了脚步,一起将刘妈看着,刘妈刚刚才下了决心,这会儿又没了主意,原本是董知瑜事先和自己说好,问一问遗物的事情,再要求主事的人开棺,可现在自己办成了,她却又改了主意。

    董知瑜往前走了两步,伸出手来,“刘妈,让她安息吧,我们记住她走前的样子就好。”

    刘妈听了这话,心中复又涌上一阵悲伤,但随即也松了口气,打心底里讲,她是不大想开棺的,就像总务处的人说的,里面不会好看,她不忍心看,之前那个漂漂亮亮的大活人不知变作了什么,不看倒好,看过了,将来的一辈子里再想到这闺女似的东家,总会带着一阵心悸吧,这么想着便挽了董知瑜伸出的手臂,点了点头。

    从梅花山回来的第二天晚上,董知瑜和叶家人吃了最后一顿“团圆”饭。

    这也是年后叶家人来了玄武后,她第一次好好坐下来与他们吃一顿饭,家里厨房小,抹不开,也不再好意思让叶母操劳,而饭总是要吃的。

    既然做好了活下去并奋战到底的打算,如今怀瑾已入土为安,自己再没借口在人前掉链子,昨日为怀瑾送葬的任何人都还像从前那样过活,会饿,会渴,会笑,会困……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与众不同?

    她将叶家三口人带去福昌楼,挑了个安静的包厢,点了几个不太招摇的菜,毕竟叶铭添的师长刚刚下葬,酒也是喝不得的,就只点了一壶茶来。

    大家坐定,菜也上齐,董知瑜以茶代酒敬了叶家二老两杯,对这段时间以来他们对自己的照料表示感激,叶母将手一摆,“这孩子咋还跟我们客气起来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那当初大铭肩膀吃了枪子儿,你不也是起早贪黑地去医院照顾他。”

    董知瑜想起那时在东和剧院马修打了叶铭添一枪,自己后来也借着去医院照顾叶,和马修以及真纪交换情报,现在面对叶家二老,心中愧疚不已,把头一低,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热乎乎的菜肴下肚,叶家人开始小心翼翼地提起了二人的婚事。董知瑜也就等着这一刻,便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封信来,直接交予叶父手中:“这是姑姑从美国刚寄来的信,信封上写着让我转交给您。”

    叶父将信接过来,想着这年关寄来的,跑不了拜个年,再催一催侄女儿的婚事,既已订婚,董知瑜的病也不晓得她听说没有,自然是女方家要着急一点。这么想着便将信拆开,饭桌上看了起来。

    越看那眉头锁得越紧,待等最后看完,竟又倒回去将前面几段行文多看了几眼,饭桌上的人此时也都看着叶父的神色,各自猜测着。

    终于,叶父将信放了下来,环视着这桌上的每个人,最后将目光定在对面的董知瑜脸上,“你姑姑是想与我们叶家解除这门亲事,你可知晓?”

    叶母和叶铭添听了这话,面上大骇,又都转脸看向董知瑜。

    董知瑜怔怔地看着叶父,似乎有那么些惊讶,但又垂下眸来,“可是……可是为着我这身体……?”

    “信上是这意思。”叶父答道。

    “这可咋说的?这事也没一锤子定音呢,咱两家人好歹也商量商量咋的?”叶母一急,话也说不连贯。

    叶铭添将父母看看,将董知瑜看看,又将父母看看,这才回了神来,伸过手去,“信我能看看吗?”

    叶父有些犹豫,看了眼董知瑜,董知瑜点了点头,叶铭添便一把将信抽了去,径自读了起来。

    “小董,”叶父又开口道,“你身体的事,我们老叶家自打知道这事,从来没嫌弃过是不是?也大老远跑来玄武帮你诊治、配药。”

    “是,伯父伯母从未亏待过我……姑姑她……兴许是怕我连累了铭添……”

    “这什么意思?我自己都没说你连累我什么呢……”叶铭添一口气吞不下,刚说了这么一句,叶父将他一瞪,下面也就没声了。

    “你的家人也有他们的考虑吧,大概是怕你和铭添将来万一无后,你一个人在我们叶家受委屈,可是你如果这病就治不了,去谁家能没这个担心呢?除非你这辈子就不找人家了?我们老叶家都是本分人,还不比别人家靠谱?”

    “伯父……”董知瑜恭恭敬敬站起身来,“知瑜相信,姑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咱们韬国人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铭添是长子长孙,姑姑也深知我不愿让铭添纳妾的意思,所以,她只是不想让你们为难吧。”

    “知瑜!”叶铭添也站了起来,三个月前初初听到这事时,他还是有丝犹豫的,后来夹在父母之中,也曾动摇过,想过放弃这门亲事,但人总是有种复杂的心理,原本自己在犹豫,现在让对方先拒绝了,反而又想挽回,“那你又怎么想?这两年的情义你都不要了吗?”

    “铭添,情义会一直在我心中,但三个月前我就讲过,这事你我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我这里没有‘走一步看一步’之说,我的身体这样,是我的不是,但事先讲好,将来若是无后,你也是要与我白头偕老,不能娶小。”

    “大铭!你先坐下!”叶父将叶铭添喝止,又转脸对董知瑜,“你也坐下。”

    “我看你就是心意不再了。”叶铭添边坐下边嘀咕道。

    叶父将信从叶铭添那里拿回,又递给董知瑜,“你自己也看看。事已至此,你家人的意思倒是坚决,你如果也一样的意思,我们老叶家也就不再高攀,不过既是订了亲了,我这儿也给你姑姑去一封信,大家白纸黑字都说清楚了,另外,当初收了你的金条,老叶家也如数奉还。”

    “爹!”叶铭添眼见着这亲事要黄了,心里急得冒火。

    “你给我闭嘴!”叶父心里窝着股无名火,这会儿全撒在了儿子身上。

    “大铭,”叶母赶紧来劝,“大家都少说两句,这两天事多,明儿个再叙,再叙,啊?”

    这顿饭终究没有“团圆”过去,却也终究是这几人最后一次聚在饭桌上。

    董知瑜一人慢慢往回走着,冬夜寒气蚀骨,她的手插在棉衣口袋里,这一桩事她终究给办了,当初她想着办成了要与怀瑾分享这份释然,如今,这心愿再不能圆,可她也不再有后顾之忧,就算叶铭添与她决裂,那就决裂吧,怀瑾走了,自己却突然很想给她一个交代。

    信是她自己模仿着姑姑的笔迹写的,前前后后慎重地改之又改,挑了外交部的英文戳盖在了信封上,里里外外都做到了无懈可击,做好了,这一出闹剧最终要落幕,她深吸了一口气,却被那寒湿呛得咳嗽了起来,寂静的巷子里就只剩她那几声微弱的咳喘,惹得不知哪里的狼犬警觉地吠叫起来。

    叶家二老坐在旅馆的房间里,叶父刚才那股子无名火也消了,这会儿将那瓜皮帽子摘了,放在桌子上,“这亲毁了也好,本来就是咱们高攀了人家,那信里客客套套讲了那么多,实际上还不就是怕她姑娘以后在咱们家受委屈,信不过咱们。”

    “那,”叶母一时寻思不过来,“要说瞧不上咱们,当初就不该同意啊!”

    “她这不是也心虚嘛!这姑娘十有**不能生养,她也知道咱大铭是长子长孙,怕咱们以后给她姑娘罪受,我倒是看看她这身子骨儿能找到个多高贵的人家,能许她不生娃的。”

    “那金条……”

    “还给她,大铭那儿恐怕一时半会儿想不通,你这当娘的多开导开导!”

    叶铭添兴许终究没有得以释然,不过这都是后话了,那两根足以让叶家三兄弟每人在老家置办一所宅子的大黄鱼,后来经双方来回推托,终还是留在了叶家。

    清晨,天还蒙蒙亮,董知瑜一人来到了梅花山上这株老梅树下,这是怀瑾下葬后的第三天,她的墓就在这梅根处,周围砌着一圈石壁,硕大的青石墓碑上端是一枚青天白日党徽,碑上刻着“怀中将瑾之墓”,题字者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参军长唐蟒上将。

    昔日爱人的温度还在指尖,这一刻却变成这冷冰冰的墓碑上几个陌生的字,董知瑜看着那方墓碑,未语泪先流,腿上一软跌坐在碑前,流了半晌的泪,再睁开雾蒙蒙的泪眼,这才看见墓碑一侧放着一束白绸缎带扎起的红梅,梅瓣不似那么新鲜,像是有一天光景了,红梅旁立着一瓶洋酒,是威士忌。

    原来是傅秋生,他一定是昨天清晨趁着没人来过了,也只有他才会想起带来一瓶怀瑾生前钟爱的威士忌。董知瑜从带来的篮子里拿出两条毛线围巾来,捡了几块石头就地围了一圈,将那围巾点燃。

    “瑾……”清晨的梅花山幽静无比,连一声鸟鸣都没有,“瑾,我想你了,先前等你,织了两条围巾,想着你定喜爱这素净的颜色……你若是真的喜爱,就来梦里告诉我,为何这些日子我都等不到你?‘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瑾,你来看看我,好吗?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啊,我和叶铭添解除了婚约,我董知瑜再无牵绊,就只单单是你怀瑾一个人的,生、死,都是你的人、你的鬼,以前你叫我媳妇时,我的心里总有一丝愧疚,我一个与别人订了婚的人,有什么资格做你的媳妇?如今我有这个资格了,今天,旧国三十一年农历正月十四,就让我董知瑜正式嫁你为妻,你也嫁我为妻,从此以后,你在天上也不是缕孤魂,我在人间行走,也是个有家的人,我们永远伴着彼此,我帮你做了这个决定,因为我知道你一定是愿意的。我在这世上尚有未完成的事业,不管未来的路还有多长,我就只属于你一人,而哪天等我的事情做完了,我定会回来,陪你长眠于此。”

    她从篮子里拿出一瓶白酒、两只酒杯,将那酒瓶打开,斟满了两只杯子,“瑜儿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许你,就只老酒一瓶,我们今天拜了天地,就真真儿是彼此的妻,不能反悔。”

    说着,将那一只酒杯饮尽,烈酒灼着空空的胃,不由掉下泪来,一半是灼烧得难过,另一半,她竟感到丝丝的幸福。

    剩下的那杯,她缓缓洒在了墓前。再斟满第二杯,“瑾,这一杯,我们敬父母亲人,你远在燕州的家人,我逝去的父母,还有美国的姑姑一家。我答应你,等情势好转,我一定北上燕州,给咱们的爹娘哥哥修葺坟墓。”

    “第三杯,”董知瑜举起酒杯,“就让我们喝个交杯酒,我替你喝了。”说完,将那两杯酒仰头饮尽。

    一阵微风拂过,洁白的梅瓣从老树上“簌簌”飘落,像是下了一场花雨,那花儿落在董知瑜的发上,和她耳畔别着的那朵白梅一起,分不清彼此。

    缅甸西线一条黄土飞扬的公路上,一支由泰国西进,经由缅甸赶往印度方向的美国陆军兵团正缓慢前行,这只兵团原先在马来作战,渐渐往北撤离,在泰国与皇家军以及晦军又打了几仗,损失了小半,一周前退离至缅东北,在当地修整了一周后又接到命令,做好在缅甸长期作战的准备,包括接应空中“飞虎队”,与他们协同作战。

    兵团的一辆军普中,棕发碧眼的青年军官握着方向盘,将一只烟屁股奋力吐出了车窗外,接着便吹起了口哨,似乎是那一曲《蓝月亮》:

    “blue moon蓝月亮

    you knew just whaas there for你知道我为何存在

    you heardsayinrayer for你听见我为何祈祷

    someoneally could care for只为一个让我动心的人

    ……”

    “嗨,伙计!”副驾驶上的另一个男人发话了。

    “还要我说多少次,我健忘的雷德少校?请叫我汉森中校!”马修说完便戏谑地大笑起来。

    “见你的鬼吧,汉森中校!”旁边的男人也不客气,“你的钱倒是为你买来了很多东西!”

    “信不信我这会儿就可以边开车边一枪让你那该死的脑袋开花?我的军衔是我的英勇买来的,不是我的钱!”

    被称作雷德少校的男人夸张地吹了声口哨,夸张地将双手举过头顶,“你特么的总爱在这种事情上较真吗?”

    “当然,这是我的信仰,你可以拿我的其他任何东西开玩笑,这个不行。”

    “好,好!有着高尚信仰的汉森中校,猜猜我昨天在那个破烂烂的小镇上淘到了什么?”

    “一个漂亮的缅甸姑娘?”马修早已恢复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我可没有你那么风流,汉森中校。这真是个有趣的东西,”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银链子,“三十五美元。”

    “喔!喔!一个月拿着不到两百美元的薪水,竟然花三十五去买这么个没新意的玩意儿,是要送给哪个姑娘吗?”马修不屑地将那链子斜睨了一眼。

    “我敢打赌这链子有故事呢,”雷德将那链坠“啪”地打开,“你看,这里面有个漂亮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文第二次把我写哭,第一次是怀瑾出征前夜的那个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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