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重生:第一天后 作者:紫衣天下
分卷阅读77
不是因为别的,因为在程世凌还活着时,自己没有好好报答他。
他一直对她好,把乐乐当成自己亲生的疼爱。
可她呢?居然在他心慌意乱时凶过乐乐,开始对他有所忌惮。以为他将气会撒到乐乐身上,明明那几次都是因为她。
世上最自私的人,大抵就是她这种吧。
程文君走去隔壁屋子看乐乐,她尾随其后。
原本她是百万个不愿意,不乐意他靠近乐乐。
看着他的容貌,就不忍拒绝。
她心里清楚得很,这个男人不是程世凌,不是。不管她提醒过自己多少次,只要真正看到他,瞬间会忘记这事。所以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她不断提醒自己,她欠下程世凌的,仅仅是程世凌,与他无关。
她一定要改掉这个习惯,不能再把他当成他大哥。
“小乖乖,怪可爱的,长得和大哥真像。”
程文君背对流艺澜,她此刻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可以想象得出,铁定不是什么真心喜欢的欣喜模样。
他与她都清楚,这孩子不是程世凌的,与他毫无血缘关系。
根本扯不上关系的人,怎可能会相似呢?他的话,着实可笑。
“看完了,现在可以走了吧?”她再次对他进行驱逐。
程文君仿佛没听见她的话,从口袋拿出一个玩具放到流七皖手里。
她认得那玩意,现在的民国还没有,是国外才盛行的小玩意。她对这些东西,从来没有太大的兴趣。
“叔叔特意带给你的,喜欢吗?”
程文君握着流七皖小小的手,将东西拿到他面前晃动。
流艺澜觉得彻底败给了自己,她居然又将眼前的这个人看成了程世凌。甚至有一瞬间的错觉,如果今天站在这里的是程世凌,该有多好。
他没死,她没有牵连他。他们几个人聚在一起,像真真正正的一家人。
她是可悲的,人活着的时候从未想过成为这样的一家人。人死了,才开始幻想渴望。
为什么人都一样,往往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程文君看也看了,谈也谈了,最终仍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想住下来,住在自己敬爱的大哥曾住过的地方。
“王爷府这么大,嫂子都不肯施舍我一席之地?”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可怜兮兮像个流浪者恳求好心人的收留。反而有自己的傲气,哪怕他将这骄傲藏着掖着。
“随意。”罢了罢了,谁叫他是程世凌唯一的弟弟,他要干嘛就干嘛吧。
王爷府也不是属于她,她也是个住客而已,无权决定。
“是我对不起他。”
留下这句话,她便去隔壁小屋唤来程成,好让这两个从未见面,异父异母的兄弟见见。
起初程成并不乐意,她一顿好说歹说,程成终于受不了她的唠叨终于答应去。
他和程文君相聚,她便上街买菜做饭。
现在这种安稳的小日子,她以前总渴望,等今天终于实现了,却觉得少了什么。
大概又是内心那种得到什么,什么就不重要了的情绪在作怪。
+++
不得不说,程世凌这个经纪人没找错。程文君仅用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就将流艺澜这个原先还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推了出去。
在她甚至还没有一场演出经验的时候,鹿城大街小巷已经贴满关于她的宣传海报。
一种与其他广告完全不同的宣传。
第74章 ;赶到明城参加生日会
程文君的宣传方案,显得与众不同,色调也是经过精挑细选。这个时期,大多数是黑白排版简约的几个字。
在这些平平的宣传里,流艺澜的那份显得如此别致。
新鲜的事物总能成功引得人们的注意,海报贴出来的时候,蝶澜花此名,几乎成为所有人必谈的名字。
蝶澜花是流艺澜的艺名,取其名中末尾的字。程文君原本要她叫欣云,被她一口回绝。这个名字听起来太普通,文绉绉的,她并不喜欢。
辰君爵曾说过,安兰芝这名字不适合她。流艺澜,才有她的味道,她想保持自己原有的味道。
如果一个人改头换面,舍弃自己原有的东西,只为迎合现代社会的种种,那么她就是可悲的,比将死之人还可悲。
宣传她的海报不仅鹿城有,其它城镇同样布满印有她名字的海报。
程文君说过,一个歌星最注重的就是有人喜欢。有可能的话,尽量将自己推出去,越多人知道她的存在,她就拥有更多机会。
歌星没有固定的演出时间与地点,喜欢她的人越多,那请她去商演的地方就越多。
那些崇拜者和二十一世纪的粉丝那样,他们往往愿意为了看自己喜欢的偶像一眼,做出颇高的消费。
她之前在东城的那首天后,不少鹿城的人也听过。在看到她的海报,人人相传其歌声的美妙,为她进入圈子打下很好的基础。
她的名气出来后,不少地方邀请她,都被程文君一一回绝。他说出道的第一个场合颇为重要,能为她将来铺路。
选择好的话,一夜成名。
程文君每个地方的宣传都不一样,比如东城。他知道她曾为了救辰君爵驻唱过,所以东城有不少人知道她的底子。他用这点做宣传,让东城的人瞬间认知此星。
明城…
明城的宣传她从不去打听,程文君也没有要说的意思。
程文君为了调足明城百姓的口味,拒绝在海报上展现她的真面目。加之宣传名字仅有澜这个字眼,那里的人定看不出端倪。
程文君在明城的宣传很是与众不同,如他所预料,流艺澜在明城的海报一经推出,就成了他们眼中的迷。
不清楚的事物,夸得又神乎其神,人们往往对这样的事在意。她的热度在推出后的几星期不但未退,反而越演越烈。
直到两个月后,程文君终于应下一位大老板的活。谈演出的时候,流艺澜并不在场,他事后才告诉她。
要去之地,是明城…
“我不去!”
知道大老板从明城来的,流艺澜满口拒绝。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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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因为别的,因为在程世凌还活着时,自己没有好好报答他。
他一直对她好,把乐乐当成自己亲生的疼爱。
可她呢?居然在他心慌意乱时凶过乐乐,开始对他有所忌惮。以为他将气会撒到乐乐身上,明明那几次都是因为她。
世上最自私的人,大抵就是她这种吧。
程文君走去隔壁屋子看乐乐,她尾随其后。
原本她是百万个不愿意,不乐意他靠近乐乐。
看着他的容貌,就不忍拒绝。
她心里清楚得很,这个男人不是程世凌,不是。不管她提醒过自己多少次,只要真正看到他,瞬间会忘记这事。所以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她不断提醒自己,她欠下程世凌的,仅仅是程世凌,与他无关。
她一定要改掉这个习惯,不能再把他当成他大哥。
“小乖乖,怪可爱的,长得和大哥真像。”
程文君背对流艺澜,她此刻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可以想象得出,铁定不是什么真心喜欢的欣喜模样。
他与她都清楚,这孩子不是程世凌的,与他毫无血缘关系。
根本扯不上关系的人,怎可能会相似呢?他的话,着实可笑。
“看完了,现在可以走了吧?”她再次对他进行驱逐。
程文君仿佛没听见她的话,从口袋拿出一个玩具放到流七皖手里。
她认得那玩意,现在的民国还没有,是国外才盛行的小玩意。她对这些东西,从来没有太大的兴趣。
“叔叔特意带给你的,喜欢吗?”
程文君握着流七皖小小的手,将东西拿到他面前晃动。
流艺澜觉得彻底败给了自己,她居然又将眼前的这个人看成了程世凌。甚至有一瞬间的错觉,如果今天站在这里的是程世凌,该有多好。
他没死,她没有牵连他。他们几个人聚在一起,像真真正正的一家人。
她是可悲的,人活着的时候从未想过成为这样的一家人。人死了,才开始幻想渴望。
为什么人都一样,往往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程文君看也看了,谈也谈了,最终仍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想住下来,住在自己敬爱的大哥曾住过的地方。
“王爷府这么大,嫂子都不肯施舍我一席之地?”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可怜兮兮像个流浪者恳求好心人的收留。反而有自己的傲气,哪怕他将这骄傲藏着掖着。
“随意。”罢了罢了,谁叫他是程世凌唯一的弟弟,他要干嘛就干嘛吧。
王爷府也不是属于她,她也是个住客而已,无权决定。
“是我对不起他。”
留下这句话,她便去隔壁小屋唤来程成,好让这两个从未见面,异父异母的兄弟见见。
起初程成并不乐意,她一顿好说歹说,程成终于受不了她的唠叨终于答应去。
他和程文君相聚,她便上街买菜做饭。
现在这种安稳的小日子,她以前总渴望,等今天终于实现了,却觉得少了什么。
大概又是内心那种得到什么,什么就不重要了的情绪在作怪。
+++
不得不说,程世凌这个经纪人没找错。程文君仅用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就将流艺澜这个原先还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推了出去。
在她甚至还没有一场演出经验的时候,鹿城大街小巷已经贴满关于她的宣传海报。
一种与其他广告完全不同的宣传。
第74章 ;赶到明城参加生日会
程文君的宣传方案,显得与众不同,色调也是经过精挑细选。这个时期,大多数是黑白排版简约的几个字。
在这些平平的宣传里,流艺澜的那份显得如此别致。
新鲜的事物总能成功引得人们的注意,海报贴出来的时候,蝶澜花此名,几乎成为所有人必谈的名字。
蝶澜花是流艺澜的艺名,取其名中末尾的字。程文君原本要她叫欣云,被她一口回绝。这个名字听起来太普通,文绉绉的,她并不喜欢。
辰君爵曾说过,安兰芝这名字不适合她。流艺澜,才有她的味道,她想保持自己原有的味道。
如果一个人改头换面,舍弃自己原有的东西,只为迎合现代社会的种种,那么她就是可悲的,比将死之人还可悲。
宣传她的海报不仅鹿城有,其它城镇同样布满印有她名字的海报。
程文君说过,一个歌星最注重的就是有人喜欢。有可能的话,尽量将自己推出去,越多人知道她的存在,她就拥有更多机会。
歌星没有固定的演出时间与地点,喜欢她的人越多,那请她去商演的地方就越多。
那些崇拜者和二十一世纪的粉丝那样,他们往往愿意为了看自己喜欢的偶像一眼,做出颇高的消费。
她之前在东城的那首天后,不少鹿城的人也听过。在看到她的海报,人人相传其歌声的美妙,为她进入圈子打下很好的基础。
她的名气出来后,不少地方邀请她,都被程文君一一回绝。他说出道的第一个场合颇为重要,能为她将来铺路。
选择好的话,一夜成名。
程文君每个地方的宣传都不一样,比如东城。他知道她曾为了救辰君爵驻唱过,所以东城有不少人知道她的底子。他用这点做宣传,让东城的人瞬间认知此星。
明城…
明城的宣传她从不去打听,程文君也没有要说的意思。
程文君为了调足明城百姓的口味,拒绝在海报上展现她的真面目。加之宣传名字仅有澜这个字眼,那里的人定看不出端倪。
程文君在明城的宣传很是与众不同,如他所预料,流艺澜在明城的海报一经推出,就成了他们眼中的迷。
不清楚的事物,夸得又神乎其神,人们往往对这样的事在意。她的热度在推出后的几星期不但未退,反而越演越烈。
直到两个月后,程文君终于应下一位大老板的活。谈演出的时候,流艺澜并不在场,他事后才告诉她。
要去之地,是明城…
“我不去!”
知道大老板从明城来的,流艺澜满口拒绝。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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