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平的气感中,不远处的这个城市,是目前人类世界“首屈一指”的大城市。
同样是在气感中,乐平知道,眼前这个城市的人,非常的不友好。这里的人,大约跟西都的人差不多——不要以为西都的人很友好,那只是因为人们知道,那一家人不好惹,正义感还强,所以在他们面前基本只露出好的一面。在乐平他们看不到的地方,各种罪恶绝对不少。
当那种威慑力消失的时候,西都人也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比如这一次大家去新那美克星,那些人就敢于对实验室动手。
所以,会遇上打劫的就不奇怪了——特别是在两人穿得特别“好”的时候。
“打劫,把你们穿的都脱下来!还有胶囊,如果有的话。”
十来个年轻人,拿着各种武器——钢管,西瓜刀,铁链等等,还有一把手枪——拦在了两人面前。这也就罢了,关键是不远处那些行人居然熟视无睹。
“姐,你打算怎么办?”乐平问道。
话说,怎么有一种眼熟的感觉——嗯,当年“自己”在沙漠中也是这么干的。
“治安很糟糕啊,”达伊思看了远处那些看热闹的人,沉吟道:“如果这样的人很多,那么这样一路去到市中心就会烦不胜烦,所以……给我们自己留一两个带路的吧。”
作为全世界见识最广的人(这话一点不假,人家一直见识到外星球了,还不止一个^-^),达伊思什么场面没见过?当然无惧于几个小混混,别说是身边还跟着一个超级保镖,就算是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轻易解决这些人。
如此一来,两个人的镇定就有些让面前这帮劫匪看不懂了。特别是听那个美女居然饶有兴致地表示要找人带路的时候。
“打劫,听不懂吗?”领头的家伙又喝问了一声,同时把手里的枪指向了乐平。
然后,他就发现目标忽然不见了,接着手腕一紧,那个“脑袋有问题”的男人已经抓着自己手腕,并把枪口指向了天空。与此同时,“仓啷啷”声音响起,却是自己的那些小弟手里的武器都落到了地上。
不是被吓得,而是被打落的。他们无一例外,都用左手紧握着右手的手腕。
如果是孤身一人,那么乐平倒是不介意跟这些小混混玩玩,装装逼什么的;不过现在他的职责是保镖,所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就直接了当,简单粗暴了。
“听懂了,你们要打劫。”制住了这帮人之后,乐平很随意地回答道。说着话,把这个首领的枪摘了下来,塞到了裤兜里——布尔玛说这年头武器很值钱,所以他也就不客气了。
“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姐姐刚刚说的话,你听懂了吗?”
出乎乐平意料,在见识了自己的力量之后,这家伙居然还很硬气,“快放开!把枪还我,要不然等我大哥来了,有你们好看的。”
“哦?你还有大哥?”乐平愣了一下,转回头看向达伊思,“大姐,你打算怎么办?”
“嗯……”达伊思沉思了一下,道:“算了,别管他们了,我们进城去吧,如果他们的那个什么大哥过来,制服了便是。”
乐平点点头,手一甩,于是这个劫匪头子身不由己转了半圈,再然后身不由己地练了一遍“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而乐平踢开这家伙之后,也不再管这些劫匪,护送着达伊思进入了市区。
乐平在西都的亮相很震撼,至于达伊思……有特兰克斯一连两天陪同游览,那是能轻易得罪的吗?所以西都的人对两个人都很礼貌,没有那个不长眼的人会打两人的主意。
然而眼前这个城市的人显然不知道这些,也就不会照顾两个人的想法,在乐平制服那帮小混混这个消息传开之前,不长眼的人是真的不少。大约因为那支手枪的关系,两人在市区里没有碰到收“保护费”“过路费”之类的黑帮,不过那些个扒手……
一路去到市中心,不到两公里的路程,乐平被扒手撞了六回——倒是也有人冲着达伊思去的,不过都被乐平挡下来了。
“看来西都的情况还算好的。”乐平叹息着,随手把又一个扒手推了开去。
这个扒手胆子还不是一般的大,居然没有瞄着两人的兜,而是瞄着乐平那支手枪去的——在这个时代,钞票早已作废,偷钱包根本毫无意义,事实上也没几个人还有“钱包”这种东西,扒手的目标,其实都是路人的行李。
达伊思也叹息了一声,却是什么话都没说,正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旁边一声大喊,可谓声若雷鸣:“是他们么?”
两人站定,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高足有两米五的超级壮汉走了上来,壮汉的身后,还跟着之前被乐平教训了一把的那个小混混。
“是他们么?”壮汉把小混混提到面前。
“对,就是他们。他们不但抢了我的枪,还不把您放在眼里,他们说今天来我们的地盘,就是专门来找大哥你们不痛快的。”
搬弄是非,貌似是每一个小弟的必备技能。当然,乐平是不在意了,他的注意力被另一件事吸引了。
皱起眉头审视了面前这个超级壮汉半天,才道:“你是……”
“怎么,认识?”达伊思问道。
乐平点点头,不过紧跟着却又摇了摇头:“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却想不起来了,特别是名字——喂,那个大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同样是在气感中,乐平知道,眼前这个城市的人,非常的不友好。这里的人,大约跟西都的人差不多——不要以为西都的人很友好,那只是因为人们知道,那一家人不好惹,正义感还强,所以在他们面前基本只露出好的一面。在乐平他们看不到的地方,各种罪恶绝对不少。
当那种威慑力消失的时候,西都人也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比如这一次大家去新那美克星,那些人就敢于对实验室动手。
所以,会遇上打劫的就不奇怪了——特别是在两人穿得特别“好”的时候。
“打劫,把你们穿的都脱下来!还有胶囊,如果有的话。”
十来个年轻人,拿着各种武器——钢管,西瓜刀,铁链等等,还有一把手枪——拦在了两人面前。这也就罢了,关键是不远处那些行人居然熟视无睹。
“姐,你打算怎么办?”乐平问道。
话说,怎么有一种眼熟的感觉——嗯,当年“自己”在沙漠中也是这么干的。
“治安很糟糕啊,”达伊思看了远处那些看热闹的人,沉吟道:“如果这样的人很多,那么这样一路去到市中心就会烦不胜烦,所以……给我们自己留一两个带路的吧。”
作为全世界见识最广的人(这话一点不假,人家一直见识到外星球了,还不止一个^-^),达伊思什么场面没见过?当然无惧于几个小混混,别说是身边还跟着一个超级保镖,就算是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轻易解决这些人。
如此一来,两个人的镇定就有些让面前这帮劫匪看不懂了。特别是听那个美女居然饶有兴致地表示要找人带路的时候。
“打劫,听不懂吗?”领头的家伙又喝问了一声,同时把手里的枪指向了乐平。
然后,他就发现目标忽然不见了,接着手腕一紧,那个“脑袋有问题”的男人已经抓着自己手腕,并把枪口指向了天空。与此同时,“仓啷啷”声音响起,却是自己的那些小弟手里的武器都落到了地上。
不是被吓得,而是被打落的。他们无一例外,都用左手紧握着右手的手腕。
如果是孤身一人,那么乐平倒是不介意跟这些小混混玩玩,装装逼什么的;不过现在他的职责是保镖,所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就直接了当,简单粗暴了。
“听懂了,你们要打劫。”制住了这帮人之后,乐平很随意地回答道。说着话,把这个首领的枪摘了下来,塞到了裤兜里——布尔玛说这年头武器很值钱,所以他也就不客气了。
“现在,轮到我问你了:我姐姐刚刚说的话,你听懂了吗?”
出乎乐平意料,在见识了自己的力量之后,这家伙居然还很硬气,“快放开!把枪还我,要不然等我大哥来了,有你们好看的。”
“哦?你还有大哥?”乐平愣了一下,转回头看向达伊思,“大姐,你打算怎么办?”
“嗯……”达伊思沉思了一下,道:“算了,别管他们了,我们进城去吧,如果他们的那个什么大哥过来,制服了便是。”
乐平点点头,手一甩,于是这个劫匪头子身不由己转了半圈,再然后身不由己地练了一遍“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而乐平踢开这家伙之后,也不再管这些劫匪,护送着达伊思进入了市区。
乐平在西都的亮相很震撼,至于达伊思……有特兰克斯一连两天陪同游览,那是能轻易得罪的吗?所以西都的人对两个人都很礼貌,没有那个不长眼的人会打两人的主意。
然而眼前这个城市的人显然不知道这些,也就不会照顾两个人的想法,在乐平制服那帮小混混这个消息传开之前,不长眼的人是真的不少。大约因为那支手枪的关系,两人在市区里没有碰到收“保护费”“过路费”之类的黑帮,不过那些个扒手……
一路去到市中心,不到两公里的路程,乐平被扒手撞了六回——倒是也有人冲着达伊思去的,不过都被乐平挡下来了。
“看来西都的情况还算好的。”乐平叹息着,随手把又一个扒手推了开去。
这个扒手胆子还不是一般的大,居然没有瞄着两人的兜,而是瞄着乐平那支手枪去的——在这个时代,钞票早已作废,偷钱包根本毫无意义,事实上也没几个人还有“钱包”这种东西,扒手的目标,其实都是路人的行李。
达伊思也叹息了一声,却是什么话都没说,正在这个时候,忽然听到旁边一声大喊,可谓声若雷鸣:“是他们么?”
两人站定,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高足有两米五的超级壮汉走了上来,壮汉的身后,还跟着之前被乐平教训了一把的那个小混混。
“是他们么?”壮汉把小混混提到面前。
“对,就是他们。他们不但抢了我的枪,还不把您放在眼里,他们说今天来我们的地盘,就是专门来找大哥你们不痛快的。”
搬弄是非,貌似是每一个小弟的必备技能。当然,乐平是不在意了,他的注意力被另一件事吸引了。
皱起眉头审视了面前这个超级壮汉半天,才道:“你是……”
“怎么,认识?”达伊思问道。
乐平点点头,不过紧跟着却又摇了摇头:“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却想不起来了,特别是名字——喂,那个大家伙,你叫什么名字?”